[建设项目环评拟批准公示]南通市江海水务有限公司通州湾现代纺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一阶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3-20
发布于
江苏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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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通州湾现代纺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一阶段)项目;

建设地点:通州湾示范区新221省道西侧;

建设单位:南通市江海水务有限公司;

环评编制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项目概况:根据项目环评结论,在企业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不突破控制总量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在拟建地址建设可行。项目主体工程位于通州湾示范区新221省道西侧,规划海晏路以北,江安路以南,现有厂区西侧;新增人工湿地位于现有人工湿地东侧,主体工程新增用地约147.67亩,新增人工湿地占地面积约3.1公顷。本项目为二期工程一阶段,项目建成后全厂设计处理规模增加3万吨/天,形成7万吨/天总设计处理规模,服务范围为通州湾现代纺织产业园北片区的江珠路以南区域和纺织产业园南片。公辅、储运、环保工程详见《报告书》表4.1.2-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不断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不断提高本项目自动化、绿色化、智能化水平,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以及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效率、清洁生产水平等均应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纳管工业废水、自身新增废水一并进入厂内废水处理系统,采用“粗格栅+细格栅+沉砂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生化池+二沉池+芬顿催化氧化反应池+高效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工艺,全厂1万吨/日尾水回用于通州湾现代纺织园印染企业生产用水、市政用水等,其余尾水经人工湿地净化后集中排入纳潮河。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尾水中六价铬、苯胺类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相关标准,锑排放执行污水处理厂自定排放标准,并严于江苏省地方标准《纺织染整工业废水中锑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432-2018)中的0.05毫克/升限值,其余特征因子排放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应标准,。

(三)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治理措施。项目粗格栅及提升泵房新增废气收集至现有“1#洗涤+生物除臭”处理,处理后通过现有排气筒(DA001)排放;新建的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调节池及应急事故池、水解酸化池、生物反应池前缺氧区产生的废气经新建的“6#洗涤+生物除臭”设施处理,最后通过排气筒(DA006)排放;新建的污泥浓缩池、污泥调理池、污泥脱水机房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一套新建的“8#洗涤+生物除臭”设施处理,最后通过排气筒(DA008)排放。同时,厂区应合理布局,通过生产过程中采取加强管理、脱水污泥及时清运、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减轻恶臭气体的影响。项目废气中的硫化氢、氨和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厂界废气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中的标准限值,其他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及修改单表5中二级标准。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营运期北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限值,南、东、西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

(五)严格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栅渣、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每日清运,人工湿地产生的湿地废物清理后由环卫清运,废药剂包装、废机油、含油抹布、化验室废物、废滤布、废填料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脱水污泥为待鉴别废物,鉴别结果出来前,作为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固体废物在厂内的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设计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制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对项目重点区域设置监测点位,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严格执行“三落实三必须”“一图两单两卡”制度,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制度和隐患清单,预防突发环境事件。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构建“风险单位-管网、应急池-厂界”水污染事件防范体系,建设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事故污染物收集设施和系统,配合园区做好管网建设,确保极端情况下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八)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其标志。按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项目监测计划详见《报告书》9.3.2小节。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九)按要求对排放(污)口及周边环境定期开展环境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依法开展信息公开,采取措施防范环境风险,并依法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

(十)严格落实“以新带老”措施。现有一期扩容工程配套的扩容湿地正在建设,需尽快配套建成并及时完成竣工环保验收。现有项目暂未按环评报告要求开展地下水监测,需按要求制定地下水监测方案并落实监测。“以新带老”措施纳入项目竣工验收。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进行了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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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电子邮箱:spjhbsx@163.com,通讯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C163窗口,邮编:226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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