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拟批准公示]江苏优邦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100 吨电子专用胶粘剂、12010吨半导体湿化学品、3000吨电子装配化学品、16000吨清洗剂材料电子专用化学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3-17
发布于
江苏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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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年产20100吨电子专用胶粘剂、12010吨半导体湿化学品、3000吨电子装配化学品、16000吨清洗剂材料电子专用化学品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如东洋口化学工业园(西区)洋久路1号;

建设单位:江苏优邦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评编制单位: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根据项目环评结论,在企业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不突破控制总量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在拟建地址建设可行。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如东洋口化学工业园(西区)洋久路1号,拟新建2个甲类车间、1个丙类车间、2个甲类仓库、1个丙类仓库、研发办公大楼等相关辅助用房,购置搅拌釜、混合釜、动力混合机、行星搅拌机、分装机等主要生产设备,新建电子专用胶粘剂生产线10条、半导体湿化学品生产线4条、电子装配化学品生产线2条、清洗剂材料生产线7条。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形成年产电子专用胶粘剂20100吨、半导体湿化学品12010吨、电子装配化学品3000吨、清洗剂材料16000吨的生产能力。产品方案详见《报告书》表3.1-2,公辅、储运、环保工程详见《报告书》表3.1-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不断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碳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不断提高本项目自动化、绿色化、智能化水平,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以及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效率、清洁生产水平等均应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检验分析废水、废气喷淋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弃水等。检验分析废水、废气喷淋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采用“调节池+芬顿氧化+混凝沉淀”预处理后与初期雨水、生活污水混合,进一步采用“调节池+水解酸化+AO+二沉池+混凝沉淀池”处理,达接管要求后接管至如东深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集中处理,最终汇入黄海,纯水制备弃水直接接管。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 级标准、《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表1间接排放标准以及如东深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接管标准中较严者。详见《报告书》表2.2-10。

(三)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车间工艺废气(投料废气、加热废气、高温干燥废气、蒸馏冷凝有机废气、设备清洗废气)、罐区呼吸废气、危废库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化验室废气等。车间工艺废气、罐区呼吸废气经“两级碱吸收+水吸收+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处理”系统处理,最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研发化验废气经“喷淋吸收+除雾器+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最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危废仓库废气采用“二级活性吸附”系统(与污水站共用)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一级酸吸收+一级水吸收+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有组织废气:项目工艺废气中TVOC、异氰酸酯类排放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表2标准限值,颗粒物、氮氧化物、NMHC、氯化氢、氟化物、硫酸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氨及硫化氢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标准限值,丙酮、乙酸、异丙醇排放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32/3151-2016)中表1及附录A相关标准限值,磷酸雾参考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15)。无组织废气:厂界废气中颗粒物、氮氧化物、NMHC、氯化氢、氟化物、硫酸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标准限值,丙酮、异丙醇、酚类、乙酸酯类、臭气浓度排放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32/3151-2016)表2及附录A相关标准限值;氨和硫化氢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标准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详见《报告书》表2.2-4至表2.2-5。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

(五)严格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有机溶剂、报废含油产品、废机油、含油废液、废导热油、废包装桶、废电瓶、废滤清器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其余不能综合利用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焚烧/物化处置。未沾染危化品的废包装材料、未沾染危化品的废包装桶、纯水制备废耗材、废填料(清洗后)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外有回收资质的资源回收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设计要求,其中项目新建的化粪池、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危废仓库、甲类仓库一、甲类仓库二、罐区、甲类车间一、甲类车间二为重点防渗区。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制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对项目重点区域设置监测点位,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严格执行“三落实三必须”“一图两单两卡”制度,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制度和隐患清单,预防突发环境事件。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构建“风险单位-管网、应急池-厂界”水污染事件防范体系,建设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事故污染物收集设施和系统,强化与园区三级防控体系及周边企业应急设施联动,确保极端情况下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八)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其标志。按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废气排口DA001设置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设备,污染源监测计划详见《报告书》表8.7-1。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九)严格落实新污染物污染防治要求。严格按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15号)要求,重点关注双酚A聚醚原料中双酚A残留量。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进行了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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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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