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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床维修(重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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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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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公开征询报价邀请函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磨床维修]进行公开征询报价,

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报价要求及其他事

项说明如下:

项目名称

磨床维修

项目内容

项目服务范围、目标及具体要求:详见《项目维修方案》

报价要求

1.含税固定总价并明确税率,包含(交通费/差旅费/材料费/人工费等)等所有费用。2.总报价不超过 5 万元(含)

资质要求

1.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且有能力提供询价文件所规定的项目及服务。2.投标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具有 1 个磨床修理;案例须提供能反映设备名称、型号、数量、签订日期及合同双方盖章页的合同复印件、同时提供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调试验收合格证明。3.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备强大的技术支持力量。

响应文件要求

1. 报价表(加盖公章)

,报价有效期不得低于报价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2. 资质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3. 服务方案(流程、方法、时间安排)

4.质量保证期不少于 12 个月的承诺

响应文件

提交时间及地点

1. 提交截止时间:2026 年 6 月 8 日 9:30。2. 提交地点:必须要在招必得(www.zhaobide.com)网站上报名并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

邀请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晨昊电话:138-1919-6921

采购评审小组

☑邀请人自行组建 □其他:

注:①我单位将根据资质、经验、报价、方案及商务条款响应情况择优选择。②报价单位需对资料真实性

负责,虚假陈述、伪造数据或隐瞒关键事实等行为将被取消资格。③若成交候选人拒绝与邀请人签订合

同,或经双方协商后仍无法就项目核心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商务条件、技术要求、交付标准等实质性内

容)达成一致,邀请人有权取消该成交候选人的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决定一经作出,邀请人可重新

确定中标人或启动后续采购程序。④采购任务取消可能导致交易终止。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设备处

2026 年 6 月 15 日

项目维修方案

(指令号:F0126-001)

1. 设备现状

1.1.

设备编号: 037-029(杭州机床厂,出厂编号:1295)

设备名称: 平面磨床 M7140H

出厂日期: 2004 年 11 月

维修类别: 大修理

1.2.

该设备存在磨头经常跌刀、精度超差、导轨磨报严重和液压不稳定等故

障,要求机床返厂进行大修,恢复设备性能。

1.3.

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数 量

主要技术规格

交货期

交货地点

1

平面磨床 M7140H

1 台

其它详见本章

3

随机附件及备品

备件

1 套/

见本章随机附件及备品备件清单

4

技术资料

2 套/

2 套中文纸质版

5

供货方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货物

合同生效后

3 个月内完成

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并通过终验

收。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平区康信

路 608

号)

2. 设备维修内容

2.1.

机械部分:

2.1.1. 床身导轨用导轨磨床进行磨削加工、恢复导轨精度;

2.1.2. 以床身导轨为基准、配刮工作台面下导轨至精度要求;

2.1.3. 立柱导轨精度进行磨削加工、恢复导轨精度;

2.1.4. 立柱导轨与拖板导轨进行配刮;

2.1.5. 拖板导轨用拖板导轨磨进行磨削加工、恢复拖板导轨精度;

2.1.6. 铲刮修复磨头导轨精度;

2.1.7. 拖板导轨与磨头导轨配刮修复精度;

2.1.8. 更换磨头和立柱塞铁并配刮塞铁;

2.1.9. 更换和配齐各防护版及冷作件、修复手摇机构;

2.1.10.更换垂直T型丝杆为滚珠丝杆、更换丝杆螺母和丝杆轴承;

2.1.11.更换减速机构一套、更换升降齿轮、升降电机和阻尼装置、更换自动

升降保险装置、更换大手轮。

2.2.

磨头部分:更换主轴、轴瓦、后轴承,配刮轴瓦及调整轴、瓦间隙。

2.3.

液压部分:更换损纵箱、更换油泵,更换油缸活塞杆、更换不能修复的

液压件、更换所有油管。

2.4.

电气部分:

2.4.1. 检查各电机,更换不能修复的电机;

2.4.2. 原有的电气箱全部更换(含元器件)。

2.5.

对机床进行整机油漆,油漆颜色与采购方协商后确定。

3. 设备维修要求:

3.1. 主要维修精度要求

序号

检查项目

示图

允差mm

1

工作台面的平面度

0.018/1000凹

2

工作台移动对工作台面的平行度

0.018/1000

3

磨头横向移动对工作台面的平行度

0.012/全宽

4

磨头主轴的轴向窜动

0.01

序号

检查项目

示图

允差mm

5

砂轮主轴的锥面跳动

0.01

6

砂轮主轴中心线对工作台纵向移动的垂直度

0.05/300

7

试 件 ( 5件 ) 表 面精磨后对其基面的平行度

每米0.018

0.009(横向)

Ra0.63μm

8

其他

其他有必要的检查标准

3.2. 设备性能检查项目

序号

名称

要求

1

垂直进刀灵敏度

±100%

2

垂直进刀连续十次最大积累误差

≤20%

3

垂直进刀手轮上的力

8ON

4

磨头手轮上的力

6ON

5

主转与轴承间障

0.025-0.0 4

6

主轴在试车时的最高温升

25℃

7

油池最高温升

30℃

8

工作台的最大速度

≥25m/min

9

磨头最大速度

≥3m/min

10

液压部分漏油情况

良好

11

电气工作情况

正常

12

机械操纵部分天活性

正常

13

其他必要的性能检查项目

3.3. 设备随机附件及备品备件清单

4. 安装与调试

4.1. 设备安装在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区康信路 608

号),设备方提供灌浆料、水、电、气、吊装,其它安装、调试、验收所需

工具、量具和辅助人员皆由供货方配备。

4.2. 维修方应授权安装人员在安装前办理采购方所要求的外来施工安全手续(包

括办理《外来施工单位安全施工书》、《项目执行安全承诺书》和安装人员出

入证,并提供电工和其他安装人员具有相关安全资质证明或复印件)

4.3. 维修方负责在设备方工厂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周期不超过 7 个日历

日。因供货方原因而延误交付期的,应受到相应处罚。

5. 验收

5.1. 验收标准

5.1.1. 机床几何精度验收按照设备方大修出厂标准和本维修方案要求,选择最

优标准验收;

5.1.2. 随机附件、备件、技术资料及其它验收按本维修方案要求的验收。

5.2. 出厂验收(预验收)

5.2.1. 设备在维修方自检合格后,以书面形式通知设备方到供货方工厂进行预

验收。

5.2.2. 出厂验收(预验收)主要内容:1.功能验收;2.几何精度验收;3.试件

精度验收(磨削试件由设备方提供);4. 随机附件、备件、技术资料验收。

预验收合格后(不作为终验收),双方签署预验收报告。预验收过程中,维修

方应提供合格的检测设备、检测手段和积极有效的配合。

5.3. 终验收

维修方在设备方工厂将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且自检合格后,通知设备方,双方

共同进行终验收,内容包括:1.功能验收;2.运行检查验收(要求各轴运行平

序号

名称

数量

1

其他维修方认为所需附件

若干

稳,低速无爬行、振动);3. 几何精度验收;4. 产品试切削验收;5.随机附件、

备件、技术资料及其它验收。终验收合格,双方签署终验收报告。

6. 技术服务要求

6.1. 维修方派遣工程师赴设备方现场(杭州市临平区康信路 608 号)进行设备安

装调试,期间所有费用(往返交通费用、食宿等费用)由设备方承担。

6.2. 设备(包含随机附件及部件加装)质保期自终验收合格、双方签署终验收报

告后生效,设备整机质保期为 12 个月。服务应及时有效,在接到设备方

故障通知后,要求 2 小时内响应,48 小时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

6.3. 质保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维修方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如

有硬件损坏应及时免费更换。

6.4. 质保期内发生重复出现的故障,该故障内容的保质期从最后一次修复日重新

算起。

6.5. 维修方在质保期结束后,还应提供广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定作人):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承揽人):

第一条 承揽合同内容

1.1 甲方设备名称:平面磨床 M7140H ,设备编号:037-029。

设备制造厂家:杭州机床厂。

1.2 乙方提供的服务及供料要求

服务或

供料内容

服务或供料要求

不含税单价

合计金额

(含税)

备注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增值税税率为( )% 。合

同执行期间内,如遇国家法定增值税税率调整,双方同意以不含税价格为基准相应调整增

值税税额,并以此调整合同金额。

1.3 其他:( )。

第二条 付款方式

2. 支付方式:本项目甲方所有付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

2.1 本合同生效后,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金额为本合同总

价 30%的款项作为预付款。

(1) 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收据。

(2) 经甲方安技保卫处签批的《施工项目开工安全审核表》

3) 其他:( )。

2.2 乙方完成合同工作,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金额为本合

同总价 60%的款项作为完工款。

(1) 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发验收合格报告;

(2) 乙方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全部技术资料和质量文件;

(3) 经甲方安技保卫处签批《施工项目竣工安全审核表》

(4) 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税法以及地方税收规定要求,金额为合同总价 100%的增值税专

用发票。

2.3 质量保证期满后,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并经甲方确认无误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

无息支付金额为本合同总价 10%的款项作为质保金

(1) 质保期内未发生过质量争议,或出现质量问题,但乙方已全部及时完成整改。甲

方合同签约部门及相关部门签发“没有发生质量问题,或者发生了质量问题但已经得

到解决”报告。

(2) 根据合同约定,归责于乙方的各项质量理赔及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已支付完成。

第三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3.1 乙方人员进入甲方现场作业前,应首先到甲方安技保卫处办理外来施工项目开工安全审

批手续,在签发《施工项目开工安全审核表》后才能开工。乙方严格按甲方外来施工项目安

全审批时的要求执行,作业期间必须有持证安全员负责全程安全监管。项目结束后,甲方安

技保卫处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考核,出具《施工项目竣工安全审核表》

3.2 乙方应根据维修项目的具体要求、特点和性质,选送合格的人员担任工作。特殊工种人

员(包括且不限于焊工、电工、安全员等)必须持证上岗。

3.3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备品备件、工具和材料等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及时

通知甲方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乙方不得擅自更换。

3.4 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选用货物和材料,并接受甲方的检验。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材

料是全新的、未被使用过的。

3.5 乙方应注意保护施工现场邻近建筑物、交通和附近居民及甲方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防

止因施工不当使附近居民及甲方现场工作人员的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失。若因乙方在运输、搬

运、安装调试等过程中,造成任何设备和设施损坏,乙方须负责免费修理或给予赔偿。

第四条 质量要求

乙方所提供的维修服务,应符合甲方技术协议、图纸、工艺及最新的国家、行业、企业

相关标准等要求。当标准规定与技术协议不一致时,按要求更严格的执行。乙方在维修中所

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应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

第五条 质量保证期

5.1 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为设备修理、安装、调试完毕,甲方签署终验收报告之日起(不低于

12)个月。

5.2 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派员

到达甲方现场进行维修。因乙方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一切处理费

用。乙方逾期未响应或未派员到达甲方现场维修的,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或委托第三方维修,

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3 如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故障或有缺陷,经查证属乙方责任的,自完成修复之日起质

量保证期重新计算。

第六条 工期、地点及运送方式

6.1 工期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个日历日内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

6.2 维修地点

按下列第( 2 )项执行:

(1) 杭州市临平区康信路 608 号,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车间内。

(2) 设备或部件运至乙方工厂:(填写乙方地址)进行修复后,运回甲方工厂调试安

装。

(3) 其他:( )。

6.3 运送方式【

 适用/□不适用】

设备(或部件)的运输、装卸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具体方式按

下列第( 1 )项执行:

(1) 双方各承担一次设备(或部件)的运输。甲方负责设备(或部件)运输至乙方维

修现场,吊装卸货由乙方负责。完成维修后,乙方负责将设备(或部件)运输至甲方

工厂(杭州市临平区康信路 608 号)

,吊装卸货由甲方负责。

(2) 其他:( )。

第七条 包装方式及费用【

 适用/□不适用】

按下列第( 1 )项执行:

(1) 基础包装:设备的防护、防锈、防蚀处理应符合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乙方提供

的基础包装能满足适应长途运输、多次吊装、粗糙搬运的条件,对有吊装要求的设

备,应在基础包装的显著位置标明该货物重量、重心、挂钩部位、向上等标记,产品

的防护、防锈、防蚀处理以及基础包装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 特定包装: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包装标准(单独提供)提供设备包装,设备的防

护、防锈、防蚀处理应符合本设备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包装箱能满足适应长途运

输、多次吊装、粗糙搬运及露天存放不少于六个月的条件,包装箱上至少标明以下标

识:甲方的指令号与物号、名称、重量、尺寸、重心、挂钩部位、向上等,产品的防

护、防锈、防蚀处理以及基础包装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3) 其他: ( )。

第八条 验收

1、乙方在完成全部维修、调试工作、自验合格并向甲方交付全部技术资料和质量文件

后,应书面通知甲方进行质量验收。

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和技术协议的规定进行验收。如项目质量不合格,乙方应在约定

的期限内进行整改,直至达到合格为止。如逾期完成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违约责任。

3、其他验收要求:( )。

4、除非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由甲方的任何批准、验收、认可、检验或类似行为,不得

免除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包括对错误、遗漏、差异或不符合项的责任。

第九条 质量文件

9.1 质量文件的提供按下列第( 1 )项要求执行

(1) 按照技术协议要求提供技术资料及质量文件;

( 2) 提 供 以 下 技 术 资 料 和 有 关 质 量 文 件 : a) 乙 方 自 检 合 格 报 告 ; b)

( )。

9.2 甲方对质量文件有特殊要求,乙方应根据甲方相关部门提出的格式提供。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工期违约

非甲方原因未按期完成维修的,逾期时间(30)天内,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

价(0.2)%的违约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不免除其合同义务。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

除本合同或/和要求乙方双倍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如合同解除的,乙方除支付迟交货违约

金、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如果甲方已支付预付款),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

失。乙方维修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按甲方要求返修导致逾期完工的,也视为工期违约,按

前述约定执行。

10.2 质量违约

(1) 如乙方提供的维修服务、材料、零配件的质量或性能不符合合同的要求,甲方有

权无条件要求返工、更换材料/零配件,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发生上述情况时,甲方可以

给予乙方一定的期限予以纠正,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通知后七(7)天内,或在甲方书

面认可的宽限期内仍未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维修服务、材料或零配件的,甲方有权全部或部

分解除合同。如合同解除或部分解除的,乙方应退还解除部分对应的所有款项,同时应继续

执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甲方根据本条款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另行向甲方支付

合同总价 30%的违约金

(2) 因乙方运输、包装、油封等原因造成的缺陷和损伤,由乙方负责修复(修复方案

需甲方书面认可),乙方需承担修复工作的全部费用,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给甲

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乙方不能修理或拒不修复的,甲方有权自行修复或委托第三方修理、更

换,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和损失。若缺陷和损伤系因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

或是由于甲方技术原因,或是甲方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相关合理修复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10.3 违规转包/分包违约【

 适用/□不适用】

(1)甲方【□同意

 不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维修工作转包/分包给第三方实施。

(2)如甲方选择同意分包的,同意分包的工作范围为:( )。

乙方与第三方订立分包合同前,应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对第三方的维修工作承担全部

责任,由于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进行转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全额退还甲方已支

付的合同款项,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如按合同约定不允许分包,

乙方违规分包;或合同虽允许分包,但乙方分包范围超过合同许可范围的,按前述约定执

行。

10.4 其他约定

10.4.1 乙方支付违约金不能免除乙方完成项目的义务,也不得免除其按照本合同可能承担的

任何其他职责、义务、责任和法律责任。若在任何时候甲方遭受的实际损失超过合同规定的

违约金时,甲方有权基于实际损失继续要求赔偿。

10.4.2 因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工期延误、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按

本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任何一笔未支付的合同款项(包

括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若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追偿。

第十一条 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

11.1 乙方应对其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培训,并对其所有人员的职业健康

和安全负责。

11.2 乙方应保证其维修、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地方、行业以及甲方有关质量

(Q)、健康(H)、安全(S)和环境(E)的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遵守合同及相关技术协议有关

QHSE 相关要求,在安装、调试、使用等过程中符合甲方的 HSE 要求。

11.3 乙方所委派相关人员到甲方现场进行服务时,乙方应为其委派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

保护用品和设备,进入项目现场前接受甲方的项目现场 HSE 教育和培训,进入项目现场后遵

守项目现场 HSE 管理规定,接受项目现场 HSE 监督和检查,并为其进入现场的人员办理人身

意外伤害等保险,如果因其自身施工等原因造成人员伤害等事故,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及损

失,并全部承担业主和甲方因此而产生的连带责任及损失。

11.4 乙方因违反 QHSE 有关规定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5 乙方及其分包商(如有)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有关

规定,做好废气、废水、废油的排放,减轻机械设备的噪音污染,合理处置废弃物,控制粉尘

排放。必须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工作,增强员工的质量、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意识。

11.6 合同执行阶段,乙方应完全接受甲方对安全环保监管。甲方有权检査乙方关于健

康、安全及环境实施计划和措施的执行情况,并作为乙方考核的一个主要指标,达不到要求

的,责令其整改,乙方应在 3 个日历日内完成整改。未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10%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合同解除的,乙

方应退还所有甲方已支付款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1.7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遵守当地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各项标准的规定以及合同的

要求,采取合理措施保护现场环境。乙方应承担因其原因引起的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责

任,并应保证甲方免于乙方违反上述环境保护义务而遭受任何损失。因上述环境污染引起纠

纷而导致暂停施工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条款

12.1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该方受不可抗

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延误期间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

12.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3 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

的 15 日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

尽一切合理努力排除和减轻不可抗力事件对合同履行造成的影响。

12.3 不可抗力事件指本合同签订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

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塌方、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

非因甲方或乙方原因发生的火灾、爆炸,以及战争、罢工、社会动荡。

第十三条 送达

双方当事人保证在本合同中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均真实有效。任何根据本合同发

出的文件,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短信】

【微信】

【电子邮箱】

【纸质邮寄】

【其

他: 】方式送达对方。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变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送达不能的,对方当事人按照约定的通

讯地址进行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

甲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微信: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乙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微信: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第十四条 纠纷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 1 )项执行

(1) 任何一方可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注意条款

乙方表示:甲方已按乙方要求就本合同条款及其规定的乙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向乙方做出

了解释、说明,乙方对于其应承担义务和责任已明确知晓、理解并接受,不存在对本合同条

款的理解有不正确、不到位、误解之处。

(以下无正文,为附件及合同签章页)

附件(列举相关附件)

附件 1:

附件 2:

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名称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康信路

608

8 幢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叶钟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开户银行

工行半山支行

开户银行

银行联行号

1*开通会员可解锁*

银行联行号

12*开通会员可解锁*88810

9*开通会员可解锁*459096

邮政编码

311106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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