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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西湖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
建设工程施工交易文件示范文本
西湖区红十字生命教育体验馆提升改造项目
施工项目
(发包编号:
XHQHSZH2026YQGC001 )
发包人: 杭州市西湖区红十字会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日期: 2026 年 0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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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 录
目 录
..........................................................................................................................................................2
第一章、交易公告
......................................................................................................................................4
第二章、竞标人须知
..................................................................................................................................6
一、竞标须知前附表
..................................................................................................................................6
二、竞标须知
............................................................................................................................................11
(一)总则
................................................................................................................................................11
1、工程说明
..............................................................................................................................................11
2、交易范围、工期、质量及安全说明
...................................................................................................11
3、资金来源
..............................................................................................................................................11
4、合格的竞标人
......................................................................................................................................11
5、竞标费用
..............................................................................................................................................11
6、踏勘现场
..............................................................................................................................................11
(二)交易文件
............................................................................................................................................12
7、交易文件的组成
..................................................................................................................................12
8、交易文件的澄清
..................................................................................................................................12
9、交易文件的修改
..................................................................................................................................12
(三)竞标文件的编制
................................................................................................................................13
10、竞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3
11、竞标文件的组成
................................................................................................................................13
12、竞标文件格式
....................................................................................................................................13
13、竞标报价
............................................................................................................................................14
14、竞标货币
............................................................................................................................................14
15、竞标有效期
........................................................................................................................................14
16、投标担保
............................................................................................................................................14
17、竞标预备会(答疑会)
........................................................................................................................14
18、竞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5
(四)竞标文件的递交
................................................................................................................................15
19、竞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
20、竞标文件的递交
................................................................................................................................15
21、竞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5
(五)开标
....................................................................................................................................................15
22、开标
....................................................................................................................................................15
(六)评审
....................................................................................................................................................16
23、评审方法和标准
................................................................................................................................16
24、电子评审
............................................................................................................................................16
25、成交公示
............................................................................................................................................16
26、定标
....................................................................................................................................................16
(七)合同的授予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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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合同授予标准
....................................................................................................................................16
28、发包人拒绝任何或所有竞标的权力
.................................................................................................16
29、成交通知书
........................................................................................................................................16
30、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16
31、履约担保
............................................................................................................................................17
32、重新发包和不再发包
........................................................................................................................17
33、纪律和监督
........................................................................................................................................17
34、其他规定要求
....................................................................................................................................17
第三章、合同条款
....................................................................................................................................19
第四章、工 程 技 术 规 范(略)
.......................................................................................................23
第五章、竞标文件格式
............................................................................................................................24
施工竞标文件(封面)
............................................................................................................................24
1、技术响应承诺书
..................................................................................................................................25
2、竞标诚信承诺书
..................................................................................................................................26
3、竞 标 函
..............................................................................................................................................28
第六章、图纸、工程量清单
....................................................................................................................29
第七章、评审标准和方法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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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交易公告
发包编号: XHQHSZH2026YQGC001
西湖区红十字生命教育体验馆提升改造项目施工 已由 相关部门 (项目审批、核准或
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发包人为杭州市西湖区红十字会 (委托代理机构
为 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的 西湖区红十字生命教育体验馆提升改造项目
施工 进行 邀请竞标 ,择优选定承包人人。
一、本次交易内容 西湖区红十字生命教育体验馆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内
容 、 工 程 量 清 单 及 招 标 图 纸 为 准 。 项 目 位 于 杭 州 市 西 湖 区 。 , 本 次 交 易 工 程 的 工 程 造 价
59.368600 万元。
二、竞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竞标人:
■1、具有 具备 专业承包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竞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竞标;
4、本次交易 不支持 联合体投标。
■5、 (一)竞标人:1、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竞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竞
标;4、本次交易 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1、具有资质: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
以上;2、具有“三类人员”B 类证书;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建
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 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
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
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在
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资质: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及以上;
■2、具有“三类人员”B 类证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 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
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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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
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人员条件: \
1、 \
或发包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交易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交易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交易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2/4 10:00:00 截止。
3、潜在竞标人可通过招必得建易招标采购平台(https://www.zhaobide.com/)
,在本公告
下方下载交易文件和补充修改文件(答疑、澄清)
。
4、未取得 CA 数字证书的潜在竞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 CA 数字证书才能
参 与 竞 标 。 注 册 及 办 理 CA 数 字 证 书 可 通 过 登 录 招 必 得 建 易 招 标 采 购 平 台
(https://www.zhaobide.com/)办理。
5、 潜 在 竞 标 人 对 交 易 文 件 有 疑 问 的 , 应 通 过 登 录 招 必 得 建 易 招 标 采 购 平 台
(https://www.zhaobide.com/)本项目公告页面“提疑专区”在交易文件规定时间内向发包人
提出。潜在竞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发包人不再一一通知。竞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竞标
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竞标文件递交
1、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2/4 10:00:00。
2、竞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竞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招必得建易招标采购平
台(https://www.zhaobide.com/)
。竞标人须在竞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竞标文件的上传,并打
印“上传竞标文件回执”
,竞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竞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未递交。
3. 开标时间、地点: 2026/2/4 10:00:00 在 西湖区文一西路 858 号 西湖区政务服务中心
西七楼 754 会议室 举行开标会。
五、其他说明
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本次项目评审办法采用[最低价法]。
3、 制作电子竞标文件前,请认真阅读《西湖区限额以下(小额)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竞标人
操作手册》
。
4、浏览器要求:竞标人必须采用 360 兼容模式浏览器。
发包人:[杭州市西湖区红十字会 ]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电子公章)
地 址:[西湖区文一西路 858 号西七楼]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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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 558 号西溪诚园]
联系人:[曾涛] 联 系 人:[王华秀]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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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竞标人须知
一、竞标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1
工程名称
西湖区红十字生命教育体验馆提升改造项目施工
1.1
建设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1.1
项目类别
工程施工
1.1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
1.2
交易方式
邀请竞标
1.4
交易文件、工程量清
单、图纸等交易资料
的发布和获取方式
由 竞 标 人 凭 本 企 业 CA 数 字 证 书 登 录 招 必 得 建 易 招 标 采 购 平 台
(https://www.zhaobide.com/)自行从网上下载和查看
2.1
交易范围
详见本交易文件“第一章 交易公告”第一项所述
2.2
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竞标时工期引用自交易文件不可修改)计划开工时间 2026
年 3 月 4 日,计划竣工时间 2026 年 5 月 4 日
2.3.1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竞标时质量
标准引用自交易文件不可修改)
2.3.2
质量保修期要求
2 年
3.1
资金来源
区财政
4.1
竞标人资质等级
详见本交易文件“第一章 交易公告”第二项所述
4.3
资格审查方法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4
办理注册手续
1、办理注册手续。打开招必得建易招标采购平台
(https://www.zhaobide.com/)注册并进行信息维护(包含基本信息
认证和企业资质信息)
。若项目设置了企业资质要求,竞标和开标时将
对企业资质进行系统校验,竞标时校验不通过不允许竞标,开标时校
验不通过自动废标。
2、办理 CA 锁。登录招必得建易招标采购平台
(https://www.zhaobide.com/)办理。
6.1
踏勘现场
不集中举行现场踏勘,由竞标人自行踏勘。
9
交 易 文 件 答 疑 、 澄
答疑、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影响竞标文件编制的,发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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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修改、补充等文
件公布
将在竞标截止时间 2 日前,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招必得建易招标
采购平台(https://www.zhaobide.com/)供竞标人下载,不足 2 天
的,发包人将顺延递交竞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注:潜在竞标人应密切关注杭州西湖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小额项
目招投标
(http://www.hzxh.gov.cn/col/col1229556853/index.html)或登录
招必得建易招标采购平台(https://www.zhaobide.com/),如有补充
文件,竞标人必须下载最新补充文件,如有必要根据补充文件重新修
改竞标文件并上传。
12.1
竞标文件格式
竞标人提交的竞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使用电子投标工具所提供
的竞标文件格式。电子竞标文件必须使用招必得-投标工具制作(格式
为*.加密投标书。网上递交的竞标文件需用数字证书(CA)进行加
密。
15.1
竞标有效期
竞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竞标截止之日算起)
16
投标担保
1.金额:人民币 万元(不超过估算价2%)
2.缴纳方式: 不缴存
(1)转账缴纳要求(从基本账户转出)
户名: 。
帐户: 。
开户银行: 。
重要提醒:竞标人在响应时需将项目保证金缴纳凭证上传,开标时由
交易组织方进行核验。
(2)保证保险缴纳要求(通过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申请)
重要提醒:
① 申请保险保证相关链接:https://bzj.zhaobide.com,申请
保证保险选择西湖区小额电子标项目(或登录招必得 APP,申请保证保
险),平台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QQ:800185086。
② 开标时,保证保险方式以招必得-建易招标采购平台的保险保
证数据回传作为交易保证金缴存的依据。
为确保缴纳成功,请在开标开始时间的前一天完成保证保险缴纳。
3.其他说明:重新发包项目,参与交易的竞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
重新递交交易保证金。
17
竞标人疑问提交方式
不集中举行答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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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时间
竞标截止时间[2026 年 2 月 1 日 17 时]日前,所有获取了交易文件的潜
在竞标人可登录招必得建易招标采购平台
(https://www.zhaobide.com/)通过网络在线方式提出质疑。
18.1
竞标文件份数
网上电子竞标文件一份,其余纸质文件由成交单位根据发包人要求另
外提供。
18.2
电子竞标文件盖章要
求
1、竞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竞标人
均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竞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
子印章。
20.1
竞标文件递交地点及
截止日期
递 交 网 址 : 登 录 招 必 得 建 易 招 标 采 购 平 台
(https://www.zhaobide.com/)网上递交
截止时间:2026/2/4 10:00:00;
22
开标地点、时间和程
序
1、开标地点: 西湖区文一西路 858 号
时间: 2026/2/4 10:00:00 ;
2、竞标人在线观看开标。竞标人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项目关注
列表,找到所投项目并点击“观看开标”
,在线观看开标桌面直播。
3、开标程序
(1)开标开始后,系统宣布开标项目名称、发包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姓
名;
(2)系统自动解密完成后,开标公布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竞标报
价、工期及其他内容。
(3)开标中,评审小组依据交易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潜在成交候选
人进行符合性审查。
1)
竞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由系统否决
其竞标:
① 不满足交易文件载明企业资质(系统设置)的;
② 被西湖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列入“冻结名单”的;
③ 不同竞标人的竞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2)
系统计算评审基准价,对进入评审单位进行排名,推荐成交候选
人进行人工核验,潜在成交候选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其
候选人资格,顺位核验下一排名单位,若排名相同,进行随机抽
取:
① 不满足交易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安全生
产许可证等条件和标准的;
② 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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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④ 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其他情形;
⑤ 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交易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
竞标的情形。
(4)发包人代表、招标代理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五、开标特别说明
(一)开标解密使用竞标人上传的电子竞标文件。
(二)因竞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竞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竞标
文件。
(三)部分竞标人的电子竞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他竞标文件的开标
可以继续进行。
(四)因系统原因所有竞标人的电子竞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时暂停交易
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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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方法
本项目使用评审办法 最低价法 ,推荐成交候选人数量
1 个。
(一)最低价法
1、资格符合性通过,无需提供技术方案
2、最低价推荐为成交候选人,若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
人,由系统进行随机抽取。
(二)合理低价法(新)
1、资格符合性通过,无需提供技术方案;
2、设置最高限价和风险控制价。最高限价: 万元,风险控制价:
万元。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否决投标;高于最高限价或低于风险控制
价的投标报价,均不计入合理最低价计算范围。
3、若计入合理最低价计算的投标人在 5 家单位及以下的,对计入合
理最低价计算的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若计入合理最低价计算的投
标人在 5 家 单位以上的,去掉 10%(四舍五入)最高报价和 10%(四
舍五入)最低报价后计算算术平均值。
4、下浮率 K:抽取区间(2)% 至(6) % ,抽取间隔 0.5 %,系统随机抽
取两个下浮系数,计算算术平均值(可重复抽取,小数点后保留二
位,四舍五入)作为下浮率。
5、合理最低价=算术平均值*(1-K),K 为下浮率。(注:合理最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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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若合理最低价小于风险控制
价,以算术平均值为合理最低价。
6、确定成交人:低于合理最低价的竞标人,审查不予通过。高于等于
且最接近合理最低价的竞标人推荐为成交候选人,若两家及以上单位
竞标报价相同,由系统进行随机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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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公示
公 示 媒 介 : 杭 州 西 湖 区 人 民 政 府 >政 务 公 开 >小 额 项 目 招 投 标
(http://www.hzxh.gov.cn/col/col1229556853/index.html)或 招 必
得建易招标采购平台(https://www.zhaobide.com/)
公示期:不少于 1 日,且最后一日必需为工作日。
25
成交候选人核验
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
(一)成交候选人提供相关证书原件进行核对,若存在弄虚作假行
为,则取消成交资质。
(二)发包人应对成交候选人和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信用查验。
(1)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失信被执行
人”(以“发改委标前预警接口”为准)。
(2)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中国裁判
文书网”为准)
;
(3)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发改委标前
预警接口”为准)
。
核验方式:(1)
(2)人工核验、
(3)接口核验,若人工核验不通过,
截图上传至系统。
若存在以上情形之一,查验不通过,取消其成交资格。顺位推荐成交人并
核验,若无顺位单位,重新发包。
30.1
发包人与成交人签订
合同时间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
31.1
履约担保金额
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否
■是: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向建设单位交纳中标价 2%(不超过成
交价 2%)的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待工程验收达到中标承诺的质量要
求后一周内退回。
32.1
重新发包
1、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交易文件
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
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发包人将重新发包;
2、成交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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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1
异议
潜在竞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交易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
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项送达发包人。发包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竞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
现场提出异议。发包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告知处理的办法;竞
标人或其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内
以书面形式送达发包人。发包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
复。
33.4.2
投诉
竞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交易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和交易文件规定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本项目交易领导监督小组投
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照投诉有
关规定。就交易文件、开标和评审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发包人提出
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34.7
补充内容或特殊要求
1、成交单位应在合同签订时提供施工组织设计;
2、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 59.3686 万元。
注:本交易文件中有关时间安排和金额描述如有不一致的,一律以本“竞标须知前附表”中的
说明为准。
二、竞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 工程说明见竞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所述;
1.2 本工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已办理交易申请,先通过前附表第 5 项规定的交易方
式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1.3 交易组织与安排:本工程依据招标规程由发包人负责。
1.4 本工程的建设场地三通一平已基本完成,建设资金已到位,能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1.5 交易资料的获取:交易资料获取方式见前附表。
2、交易范围、工期、质量及安全说明
2.1 本次项目的交易范围见前附表;
2.2 工期
2.2.1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见前附表。
2.2.2 发包人要求成交人在承诺的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竞标人一旦中标,该竞标工期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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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合同工期。
2.3 质量
2.3.1 本次交易的工程质量要求见前附表。
2.3.2 本次交易的工程质量保修期要求见前附表。
3、资金来源
3.1 本工程立项计划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工程资金通过前附表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
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款项下的合格支付。
4、合格的竞标人
4.1 竞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见前附表;
4.2 竞标人合格条件见本工程交易公告和交易文件相关规定;
4.3 本工程竞标文件审查方法见前附表;
4.4 本次交易要求竞标企业信息的注册填报以及其他手续按前附表规定办理。
5、竞标费用
5.1 竞标人应承担其编制竞标文件与递交竞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竞标结果如
何,发包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踏勘现场
6.1 发包人将按前附表所述组织踏勘,以便竞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竞标文件和签署
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竞标人自己承担。
6.2 发包人向竞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发包人现有的能使竞标人利用的资料。
发包人对竞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6.3 竞标人自行踏勘工程现场,但竞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发包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
和蒙受损失。竞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
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二)交易文件
7、交易文件的组成
7.1 交易文件除以下内容外,发包人在交易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交
易文件的组成部分,对竞标人起约束作用;
交易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交易公告
(2)竞标人须知
(3)合同条款
(4)工程技术规范
(5)竞标文件格式
(6)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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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审办法和标准
根据本交易文件有关条款规定对交易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交易文件的组成部分。
7.2 竞标人下载或领取交易文件后,应仔细检查交易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向发包人提
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竞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交易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
规范要求等,如果竞标人的竞标文件没有按照交易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竞标文件没有对交易文
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竞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竞标有可能被拒绝。
8、交易文件的澄清
8.1 竞标人在收到交易文件后,对交易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任何要求澄清交易文件的
竞标人,均应在本须知 17.1 条规定时间和形式提问,要求发包人提出澄清。不论是发包人根据需要
主动对交易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竞标人的要求对交易文件做出澄清,发包人都将在 前附表
规定时间,通过网上公布形式予以答复和澄清,竞标人须自行从网上下载获取。澄清纪要、修改及补
充的内容作为交易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交易文件的修改
9.l 交易文件发出后,在 前附表规定时间 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发包人可主动地
或在解答竞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交易文件进行修改。
9.2 交易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等文件将在 前附表规定时间 在
杭州西湖区人民政
府>政务公开>小额项目招投标(http://www.hzxh.gov.cn/col/col1229556853/index.html)或
招必得建易招标采购平台(https://www.zhaobide.com/)上公布。交易文件的修改作为交易文件
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作用。
9.3 交易文件、交易文件澄清(答疑)纪要、交易文件修改和补充均以网上形式予以公布,所
有竞标人可从网上直接获取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等文件。当交易文件及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
(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网上公布的文件为准。
9.4 发包人保证交易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交易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前附表规定时间按本竞标须
知 8.1 条规定形式发给所有竞标人。为使竞标人在编写竞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交易文件的修改部分
进行研究,发包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竞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
(三)竞标文件的编制
10、竞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竞标人与发包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竞标文件均使用中文。竞标人随
竞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
准;
10.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竞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
位。
11、竞标文件的组成
竞标人的竞标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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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竞标文件封面
(2)
技术响应承诺书
(3)
竞标诚信承诺书
(4)
竞标函
(5)其他要求文件:
■企业资质证书
■项目负责人资格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营业执照。
工程量清单明细(以附件形式上传)
。
注:(5)要求的文件,加盖公章作为竞标附件上传到招必得-建易招标采购平台。
12、竞标文件格式
12.1 竞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11 条中规定的内容,具体内容见竞标须知前附表。
12.2 竞标文件盖章要求见竞标须知前附表。
12.3 投标单位应当对交易文件有关工期、竞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交易范
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承诺。
特别注意:
(1)竞标人不得对交易文件规定的竞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否则作为无效竞
标处理。
(2)竞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竞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
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竞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竞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交易
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抵触。
(3)按竞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竞标人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
空格中用“/”标示。
(4)竞标文件应对交易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
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
13、竞标报价
13.1发包人设定竞标限价见前附表。
13.2竞标报价为竞标人在竞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本工程竞标报价采用本须知
前附表第19项所规定方式进行报价;
13.3竞标人的竞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
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竞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13.5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和设计施工图中所列的施工要求所产生的费用均应包括在竞标报价
中。上述要求凡发包人提供的工程控制价中未列入的,由竞标人在招标控制价中考虑,发包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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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列项支付;若招标控制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与施工图纸相对应的项目就具体构造、
作法、用材等出现矛盾时,以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为准,结算时按实调整。
13.6 合同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竞标人在投标总价中的价格均包括
完成该工程项目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等所有费用;
13.7竞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
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
准; 竞标人在踏勘现场后,作为一个有经验的竞标人,应对应预料到的各种不确定因素进行充分
全面考虑后进行报价。
13.8 竞标人技术竞标文件中所列的施工组织、技术措施,其费用均应包含在竞标报价中。
13.9 本次招标,招标单位委托有造价资质的单位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和竞标报价参考
的编制依据详见发包人另册提供。
14、竞标货币
14.1 本工程的竞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5、竞标有效期
15.1 竞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交易文件要求的竞标文件均保持
有效;
15.2 在特殊的情况下,发包人在原定竞标有效期满之前发包人可以根据需要向竞标人提出
延长竞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竞标人可以拒绝发包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
意延长竞标有效期的竞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竞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
有效期,在延长的竞标有效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担保
16.1 投标保证金金额见前附表。
17、竞标预备会(答疑会)
17.1 竞标预备会(答疑会),按规定不集中举行;竞标人在收到交易文件后,对交易文件任
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任何要求澄清交易文件的竞标人,均应在前附表规定时间前登录招必得
建易招标采购平台(https://www.zhaobide.com/),通过网络在线方式提出质疑。
17.2 竞标预备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竞标人在查阅交易文件后和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
任何方面的问题;
17.3 竞标人提出的与竞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前附表规定时间以规定的方式提出,发包人
在 按 本 须 知 第 9 款 做 出 澄 清 和 解 答 , 并 由 竞 标 人 自 行 在 或 招 必 得 建 易 招 标 采 购 平 台
(https://www.zhaobide.com/)下载。
17.4 发包人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以杭州西湖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小额项目招投标
( http://www.hzxh.gov.cn/col/col1229556853/index.html) 或 招 必 得 建 易 招 标 采 购 平 台
(https://www.zhaobide.com/)上电子文件答复为准。答疑纪要的有效性规定按照本须知第
9.3、9.4 款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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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竞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8.1 竞标人应按本竞标须知有关的规定编制前附表规定份数的竞标文件;
18.2 竞标文件封面、竞标函和竞标文件格式中有要求盖章见前附表。
(四)竞标文件的递交
19、竞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竞标人应将按交易文件规定和要求编制竞标文件,并按《西湖区限额以下(小额)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竞标人操作手册》要求进行制作、加密。
19.2 如果竞标文件没有按本竞标须知第 19.1 款规定制作、加密的,发包人将拒收,视为无
效竞标。
20、竞标文件的递交
20.1 竞标人应按前附表所规定竞标截止时间前将竞标文件上传至招必得建易招标采购平台
(https://www.zhaobide.com/),如果竞标人没有按规定网上递交电子竞标文件,视为竞标无
效;
20.2 除竞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竞标人所递交的竞标文件不予退还。
21、竞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1.1 竞标人在上传竞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竞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修改和撤回已在网上
递交的竞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21.2 竞标人需补充、修改的内容的,应在竞标截止时间前撤回网上递交文件,并重新制作
加密后按 20 条递交。
21.3 根据本须知第 20 条规定,在竞标截止日期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撤回竞标文件;
21.4 在竞标截止日起至竞标人在竞标函中规定的竞标有效期满之前的这段时间内,竞标人
不得撤回其竞标文件。
(五)开标
22、开标
22.1 本交易工程发包人将于竞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即按照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
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进行开标直播。
22.2 开标程序见前附表。
(六)评审
23、评审方法和标准
本工程采用前附表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具体评审办法见第七章 “评审标准和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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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电子评审
系统根据交易文件选定“评审标准和方法”对竞标文件进行评审,并向发包人出具评审报
告,推荐成交候选人。
25、成交公示
成交候选人公示媒介级期限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任何竞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本次交易
活动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向 发包人 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26、定标
发包人将依据交易系统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并发出成交通知书,定标方式见竞标
人须知前附表。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交易文件要求提交履约
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发包人将重新发
包。
因中上述情况导致发包人重新发包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将视情节上报相
关部门对该单位作出进一步处理处罚。
(七)合同的授予
27、合同授予标准
27.1 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 26 款所确定的成交人。
28、发包人拒绝任何或所有竞标的权力
28.1 发包人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任何时候均有权依据规定拒绝任何或所有竞标。
29、成交通知书
29.1 在竞标有效期内,发包人将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29.2 发包人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没有义务将成交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竞
标人。
30、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0.1发包人与成交人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在前附表规定时间内,按照交易文件和成
交人的竞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和廉政责任书,并将合同副本报交易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成交人
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分包。
30.2 成交人如不按本竞标须知第 34.1 款的规定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则发包人将有充分的
理由废除授标,要求对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0.3 成交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服务,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
人。
31、履约担保
31.1 合同协议书签署之前,成交人应按前附表第 29 项规定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发包
人将按前附表第 29 项规定退还履约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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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如果成交人不能按本须知第 31.1 款的规定执行,发包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合同,
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
偿。
32、重新发包和不再发包
32.1 重新发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将重新发包:
(1) 竞标截止时间止,公开竞标人少于 3 个的(邀请竞标人少于 2 个);
(2) 经系统评审后公开竞标有效标不足 3 个(邀请竞标有效标不足 2 个),否决所有竞标
的;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其他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
32.2 不再发包
重新发包后公开竞标竞标人仍少于 3 个(邀请竞标竞标人仍少于 2 个)的或经系统评审后公
开竞标有效标不足 3 个(邀请竞标有效标不足 2 个)否决所有竞标的,报相关小额公共资源交易
管理办公室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发包。
33、纪律和监督
33.1 对发包人的纪律要求
发包人不得泄漏交易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竞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
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3.2 对竞标人的纪律要求
竞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发包人串通竞标,不得向发包人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
名义竞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竞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竞标
人须对承诺内容负责,一旦发现存在违法承诺内容的,取消其竞标资格,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
理。
33.3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竞标文件
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
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33.4 异议和投诉
33.4.1 异议提出和处理见前附表。
33.4.2 投诉提出和处理见前附表。
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34、其他规定要求
34.1 竞标人的竞标文件必须完全响应交易文件的要求,竞标书中一切有悖于交易文件的条
款均视作无效条款;竞标人在竞标文件中单方面设置限制发包人的条款和内容均将被视作无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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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并且出现上述现象时,竞标人应自行承担无效标风险。竞标文件中所有在交易文件约定内容
之外的与费用、进度、质量、索赔等有关的制约性内容在竞标人中标后,经发包人作出书面确认
之前,均视作无效。
34.2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成交人必须为工程期间参与项目建设的所有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
险参保登记和一次性缴费手续,费用在竞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其余险种发包人另有要求的,也应
投保。
34.3 建设工程交易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串通竞标行为:
(1)竞标人之间协商竞标报价等竞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竞标人之间约定成交人;
(3)竞标人之间约定部分竞标人放弃竞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竞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竞标;
(5)竞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竞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不同竞标人的竞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不同竞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8)不同竞标人的竞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9)不同竞标人的竞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0)不同竞标人的竞标文件相互混装;
(11)不同竞标人的竞标文件由同一竞标人的电脑编制或者附属设备打印、复印的;
(12)不同竞标人的竞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34.4 本次计划工期发包人已综合考虑了可能停电、停水所引起的工期增加,由于停电、停
水所引起的费用增加部分的造价,结算时不予调整。
34.5 由竞标人自行承担后果,交易活动不暂停、不终止:
(1)竞标人因自身网路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等原因造成不能正常操作交易系统提供
的投标制作软件的;
(2)上传至交易系统的竞标文件本身含有计算机病毒或者非完整文件等原因造成无法进行
开标活动的;
(3)因竞标人自身行为导致无法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电子交易的其他情形。
(4)法律、法规规章和交易文件中规定的其他竞标无效或否决竞标的情形。
34.6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
安全时,经相关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暂停工程建设项目电子交易活动:
(1)交易系统硬件或网络因发生故障导致不能正常运行的;
(2)交易系统提供的招标制作软件或者投标制作软件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交易系统被发现存在安全漏洞,泄密危险的;
(4)计算机病毒入侵,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5)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无法保证交易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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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必须停止工程建设项目电子交易的情况。
待上述意外情形消除后方可继续进行交易活动。如继续进行可能影响交易过程公平、公正
的,或者可能损害发包人、竞标人利益的,招标(代理人)应终止交易活动并重新组织交易,
同时报相关小额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办公室登记。若对竞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不予赔偿。
34.7 其他补充内容或特殊要求: 见前附表
(发包人可以根据工程特点和要求在本须知第 32 条中补充和完善其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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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第三章、合同条款
(
GF—2017—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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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
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
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
范文本》
)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
,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
《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 13 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
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
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 20 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
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
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
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
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
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
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
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
。
二、
《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
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
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
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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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 录
第一章、交易公告
......................................................................................................................................3
第二章、竞标人须知
..................................................................................................................................5
一、竞标须知前附表
..........................................................................................................................5
二、竞标须知
....................................................................................................................................10
(一)总则
................................................................................................................................10
1、工程说明
..............................................................................................................................10
2、交易范围、工期、质量及安全说明
..................................................................................10
3、资金来源
..............................................................................................................................10
4、合格的竞标人
......................................................................................................................10
5、竞标费用
..............................................................................................................................10
6、踏勘现场
..............................................................................................................................10
(二)交易文件
............................................................................................................................11
7、交易文件的组成
..................................................................................................................11
8、交易文件的澄清
..................................................................................................................11
9、交易文件的修改
..................................................................................................................11
(三)竞标文件的编制
................................................................................................................12
10、竞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2
11、竞标文件的组成
................................................................................................................12
12、竞标文件格式
....................................................................................................................12
13、竞标报价
............................................................................................................................13
14、竞标货币
............................................................................................................................13
15、竞标有效期
........................................................................................................................13
16、投标担保
............................................................................................................................14
17、竞标预备会(答疑会)
........................................................................................................14
18、竞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4
19、竞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
20、竞标文件的递交
................................................................................................................14
21、竞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5
23、评审方法和标准
................................................................................................................15
24、电子评审
............................................................................................................................15
25、成交公示
............................................................................................................................15
26、定标
....................................................................................................................................15
(七)合同的授予
........................................................................................................................16
27、合同授予标准
....................................................................................................................16
28、发包人拒绝任何或所有竞标的权力
................................................................................16
29、成交通知书
........................................................................................................................16
30、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16
31、履约担保
............................................................................................................................16
32、重新发包和不再发包
........................................................................................................16
33、纪律和监督
........................................................................................................................17
34、其他规定要求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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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三章、合同条款
....................................................................................................................................19
一、
《示范文本》的组成
..........................................................................................................................20
(一)合同协议书
....................................................................................................................................20
(二)通用合同条款
................................................................................................................................20
(三)专用合同条款
................................................................................................................................20
二、
《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20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1
一、工程概况
..................................................................................................................................1
二、合同工期
..................................................................................................................................1
三、质量标准
..................................................................................................................................1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五、项目经理
..................................................................................................................................2
六、合同文件构成
..........................................................................................................................2
七、承诺
..........................................................................................................................................2
九、签订时间
..................................................................................................................................3
十、签订地点
..................................................................................................................................3
十一、补充协议
..............................................................................................................................3
十二、合同生效
..............................................................................................................................3
十三、合同份数
..............................................................................................................................3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略)
................................................................................................5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6
1. 一般约定
....................................................................................................................................6
1.1 词语定义
..............................................................................................................................................6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8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8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8
4. 监理人
......................................................................................................................................15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40
二、质量保修期
........................................................................................................................................40
三、缺陷责任期
........................................................................................................................................40
四、质量保修责任
....................................................................................................................................40
五、保修费用
............................................................................................................................................41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48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48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48
四、代偿的安排
........................................................................................................................................48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48
六、免责条款
............................................................................................................................................49
七、争议解决
............................................................................................................................................49
八、保函的生效
........................................................................................................................................49
第四章、工程技术规范(略)
................................................................................................................54
第五章、竞标文件格式
............................................................................................................................55
施工竞标文件(封面)
............................................................................................................55
1、技术响应承诺书
..................................................................................................................56
830333c5
3
2、竞标诚信承诺书
..................................................................................................................57
3、竞 标 函
..............................................................................................................................59
第六章、图纸、工程量清单
....................................................................................................................60
第七章、评审标准和方法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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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杭州市西湖区红十字会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
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西湖区红十字生命教育体验馆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西湖区红十字生命教育体验馆提升改造项目施工 。
2.工程地点:杭州市西湖区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区财政 100% 。
5.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附件 1)
。
6.工程承包范围: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为准。项目位于杭州市西湖区。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签发的开工报告
为准)
。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
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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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
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
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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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
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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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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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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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纪要;询标记要及承包人在招标过程
中的有关承诺;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是用来指导施工项目全过程各项活动的技术、经
济和组织的综合性文件;本工程的会议纪要等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 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根据工程实际需要,经有关部门审批许可作为修建临时施工道路租用的土地、修建现场围墙占用的公共人行道等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为实施本合同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永久占地外为实施合同工程需临时占用的土地。如需红线外借
地,由承包人自行协调用地相关事宜,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违反临时用地规定的,由此
产生的后果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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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杭建市发〔2018〕578 号);
1.3.2《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杭建市发
〔2018〕579 号)
;
1.3.3《关于贯彻《省厅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的通知》
(杭建市发〔2022〕54 号)
1.3.4 省市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其他现行有效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文件):
(1)
《关于转发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
知》
(杭建工发〔2011〕130 号)
;
(2)《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物联网管理应用平台建设的通知》(杭建工发
〔2012〕426 号)
;
(3)
《关于开展建筑工程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工作的通知》
(杭建工〔2019〕103 号)
;
(4)《关于巩固 G20 杭州峰会成果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若干意见》(杭建工
发〔2017〕112 号)
;
(5)《杭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无欠薪”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杭建市〔2018〕161
号)
;
(6)
《关于杭州市建筑工地全面推广使用“浙里工程建设现场管控”重大应用(浙里建)的
通知》
(杭建数改办(2022)1 号)
(7)
《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
(市政府令第 192 号)
(8)市政府办公厅 2022 年 5 月 15 日发布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
建筑垃圾管理的通知》
(9)
《关于发布杭州市工程渣土消纳市场信息价的通知》
(杭渣土领〔2020〕1 号)
(10)市建委 2020 年 10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明确杭州市渣土运输及消纳项目计价清单编
制和报价口径的通知》
(11)《关于转发<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的通知》(杭建市通知
〔2020〕4 号)
(12)《关于进一步提升杭州市市政道路建设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杭建工发〔2021〕32
号)
(13)
《关于全面推广应用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的通知》
(杭建工发〔2021〕358 号)
(14)
《关于明确杭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用计取的通知》
(杭建招标造价中
心〔2021〕84 号 )
(15)其他:其它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
各规定若有冲突可约定以最新颁布或要求最严者为依据。
1.3.5 新工艺、新技术的约定: 目前工程所在省、市、区行业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及合
同有效期内新的文件、规定等 。
1.3.6 其他:相关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对上述文件有调整的,按其最新规定执行 。
1.4 标准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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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现行的设计规范、国家现行的建筑
施工规范、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国家现行的建安工程质 量检验评定标准、国家及
地方新型施工验收及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及设计图中规定的规范标准等,并满足浙江省、杭
州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的要求、省市行政主管部门的法规 。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详见设计文件和招标技术要求;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发承包基本情况表)
;
(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
(6)通用合同条款;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图纸及会审纪要、设计变更联系单;
(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10)其他合同文件:
①投标时承包人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经发包人审核批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②其他:会议纪要等 。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 7 天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捌套,如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份数,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设计联系单等。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要求增加图纸
的,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支付复制工本费后提供承包人要求增加的图纸。使用标准图的,标准图由
承包人负责提供,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图纸泄露给与
工程无关的他方。
1.6.2 承包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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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发包人、监理人、质监站等相关部门要求提供与施工有关
的一切必要文件;(如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材料和设备采购计划等);对危险性较大
的分部分项工程,投标人需提供与自身报价相应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合同签订五个工作日内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两份以上,具体根据工程实际需求提供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及电子形式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承包人提供完备资料文件情况下,收到承包人资料齐全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或提出修改意见(不包括专用条款 10.4 工程变更文件审批)
,如需专家论证
的相应顺延。
1.6.3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
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工程竣工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
将剩余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1.7 联络
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3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
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办公所在地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代表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程现场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程现场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或监理代表 。
1.8 交通运输
1.8.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建设因施工所需修建的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
设施,并承担相关费用;土地征用由发包人负责。发包人及发包人认可的单位及人员具有随时出
入施工现场的权利。
1.8.2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施工图纸楼宇建筑物红线以内为场内交通,红线
以外为场外交通。场内交通、施工车辆出入周边道路的管理及安全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道路损
坏后的维修费用,道路损坏如未及时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让第三方进行维修,费用由承包人承
担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承包人自行
踏勘现场了解现场情况,需利用现有的道路和交通设施等配套,如需新建且招标文件中未明确
的,承包人自行跟交通部门沟通协调与建设,并承担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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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本工程的超大件: 由承包人根据工程情况自行考虑 。
本工程的超重件: 由承包人根据工程情况自行考虑 。
1.9 知识产权
1.9.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
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
或提供任何第三方使用。
1.9.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
包人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供本工程施工、结算使用 。
1.9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除
发包人指明外)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等均已包含
在合同价款内,发包人无需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1.10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是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以联系单的形式按实调整;招标文件中明确的除
外 ;
调整合同价格的修正时间:按联系单程序先审批,竣工结算时一次性调整。
2 发包人
2.1 发包人应根据工程所需配备发包人代表,同时配备 1-2 名相关人员到岗履职。发包人应
做好承包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情况的审核工作,督促未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承包人及时
缴存。
发包人有权开展现场检查,督促承包人落实规范垃圾处置合同分包、车辆装载、车辆冲洗
和规范消纳等措施。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2.3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与承包人、监理人、设计人等进行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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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联络,但发包人代表不得代表发包人作出决策,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变更、工程价
款变更、工期变更、工程质量问题、索赔等),均须经发包人盖章确认方为有效,否则发包人有
权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 7 天移交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具体承包人踏勘现场了解现场情况,招标
文件中未明确的,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招标核准登记时已提供,承包人对此无异议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5%(财政出资除外)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保函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3.1.1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免费向发包人提交符合城建档案馆及其他有关
部门要求的竣工图纸和竣工资料(包括相片)及一套光盘,如因资料不符合城建档案馆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要求而产生的资料整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6 套及影像资料(满足城建档案馆存档要求)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验收合格后 28 天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形式并按杭州市城建档案管资料归档要求,如需档案
管重新整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3.1.2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承包人应当在工程开工建设前,到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
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
承包人应建立实名制电子考勤系统,做好与杭州市智慧工地实名制管理应用系统以及全国建
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数据对接工作。
承包人应及时向项目所在地保证金管理部门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做好分包单位农民工
工资保证金缴存的查验工作。
承包人应当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实行分包单
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承包人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依法约定的工资支付周期
和具体支付日期支付工资,且每月至少向农民工足额支付一次工资。
承包人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1)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
单位及所在项目部、分包单位、行业监管部门、劳资专管员等基本信息;(2)劳动用工相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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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等基本信息;(3)属地行业监管部门和劳动保障监
察投诉举报电话、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申请渠道等信息。
承包人应规范建筑垃圾处置分包合同管理,建筑垃圾运输业务应当发包给本工程建筑垃圾
处置证核准确定的运输单位。
承包人负责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工程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向项目
所在地城管部门进行备案,并在工地出入口做好公示及日常维护工作。
承包人要加强建筑垃圾处置分包合同履约监管,严格核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对不具备垃
圾处置证、准运证、通行证的工程车辆,要及时清退。杜绝运输单位将建筑垃圾运输至非指定
消纳场所,确保运输和处置规范。
承包人与运输、处置单位结算相关费用前应当查验接纳回执。
3.1.3 承包人还应履行的义务:
a、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在合同签署后 7 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工程总
进度计划以及每周进度计划,且每周列会日提供上周完成工作量和工作价款表,上报监理人与发
包人核定;如发包人另有要求时,还应无条件按发包人指定的进度提交工程的进度计划。
b、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按安监站要求实施标化管理。
施工现场的夜间照明线路必须敷设等,若没有按安监站要求,造成工程损失与人身伤害,承包人
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c、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遵循地方政府和有关
部门的管理规定,由承包人自行办理有关手续和承担相关费用。
d、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在工程移交前,对已完工程的所有保护及费
用均由承包人负责。
e、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
、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
及费用承担:做好保护工作,除文物、古树名木保护经发包人认可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其
余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及法律责任,因承包人原因损坏的,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
f、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杭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场地文明管理规定》等省市有关规
定实施标化管理和现场公共部位的清洁绿化工作并承担费用。工程完工交付 5 天内现场应清除所
有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承包人的设备和多余材料、全部建筑和生活垃圾,达到发包人满意的使
用状态。如承包人不履行,发包人可自行清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g、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在施工区域内做好各项安全保卫工
作,按照《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规定(试行)》要求,严格执行施工现
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且每个进出口每天至少同时配备 2 名以上专业保安人员负责现场门卫、
秩序维护及治安管理等工作。一经发现未按要求配备人员或所配备人员怠于履行职责的,按照每
次/人 ( 整)元计取违约金;委托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施工许可证;招标
文件中所明确的事项。
H、承包人负责施工场地内水电管网(线路)铺设及其设施,并严格按供水、供电的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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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执行,否则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负责。
I、①开工前承包人对施工图纸认真核查,积极配合发包人组织的施工图纸交底及会审工
作,指出图纸上任何不符规范之处,以及设计图纸中错、漏、碰问题,并做好各系统管线的综合
平衡工作。②无论何种原因,承包人不得擅自停工,如承包人未经发包人书面确认擅自停工,所
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包括工期、费用、处罚等)。③开工前完成详细合理的施
工现场布置及交通疏导详细方案。④涉及治安、市政市容、环保、交通、计划生育、工程所在地
周围关系协调及行政审批手续等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承担。⑤涉及周边排水、道路排水及
沟渠等排水问题由承包人负责解决并承担费用。⑥承包人应自备发电机,费用已在投标报价中包
干,因电力不足或停电,给工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组织措施项目费由承包人包干使
用,不因工程量变化、现场施工条件变化等原因而调整。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3.2.2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本工程的合同签订及履行合同内容要求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应严格按照住建部《建筑施工项目经理
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建质〔2014〕123 号)要求,切实履行项目经理岗位职责,每
月现场出勤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 90%。若每月现场出勤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 90%,多于
70%,每月次处以施工合同价的 0.1%作为违约金;若每月现场出勤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 70%,每
月次处以施工合同价的 0.25%作为违约金;若抽查检查时发现无故不在岗,每次处以施工合同价
的 0.05%作为违约金。承包人应按投标承诺组建项目施工机构,项目施工机构人员每月现场出勤
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 90%。若每月现场出勤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 90%,多于 80%,每月次处
以施工合同价的 0.1%作为违约金;若现场出勤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 80%,每月次处以施工合同价
的 0.25%作为违约金;若抽查检查时发现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施工员等人员
无故不在岗,每次处以施工合同价的 0.02%每人作为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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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责令承包人改
正,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罚,且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
和延误的工期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缺岗 5000 元/次,从人员到位履约保证
金中扣除。累计缺岗 3 天及以上,发包人有权按违约处理,将扣完全部承包人人员到位率保证
金,并根据其对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程度予以赔偿直至解除合同。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1)项目经理原则上不同意变更。承包人确需更换项目经理的,继任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资
格、管理经验的约定:不得低于原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且需经得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批准和发包人的书面同意 。如发包人不满意替换的项目经理,则承包人应立刻撤换该项目
经理直至满足发包人要求,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罚,
并在人员到位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其标准是: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20000 元/人/次,并根据
其对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程度予以赔偿直至解除合同。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
相应处罚,向发包人支付 元/人/次违约金并根据其对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程度予以赔偿
直至解除合同。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合同生效 7 天内 。
3.3.2 承包人需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继任人员的数量、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的
约定:不得低于原主要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管理经验,同时需经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和发
包人的书面同意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上报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罚,向发包人支付 元/人/次违约金并根据其对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程
度予以赔偿直至解除合同。在承包人撤换到位前发包人有权顺延支付其相应工程款。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承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
(五大员)离开现场前应指定有经验的管理人员临时替代其职,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
格和能力,并征得监理人和发包人书面同意 。
3.3.5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
应处罚,并在人员到位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其标准是:500 元/人/次,并根据其对发包人造成经
济损失的程度予以赔偿直至解除合同。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五大
员每人每月到位率不少于 27 日历天/月,未征得监理人和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施工现场进行相应
处罚,并在人员到位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其标准是:缺岗:500 元/人/次。累计缺岗 3 天及以
上,发包人有权按违约处理,将扣完承包人人员全部到位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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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述保证金扣除的,承包人应在收到补齐通知后 3 日内予以补齐,否则每逾期一天,发包人
有权向承包人收取以全部未付款为基数按万分之五计算的违约金。前述款项,发包人有权直接从
应付的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主体结构不得分包。承包人资质范围以内的工程未经发包人书
面同意不得分包,如果承包人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而自行分包、转包,一经发现并查实,发包人
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赔偿。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墙面改造、店招、屋面改造等以及图纸和规范要求。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按通用条款相关约定执行。承包人分包工程须经发包人书面同
意。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如果承包人未按相应法律法规流程自行分包,一经发现并查实,发包
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且发包人有权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依法进行处罚 。
3.5.3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相关约定执行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
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
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费用。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的,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施工期间因承包人
原因造成现场所有材料、设施设备、成品、半成品(包括承包人自身及其他工程,包括但不限
于:土建、装饰、安装、室外附属工程等)被盗、损坏的,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有权直接
从进度款中扣除相关损失费用。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保证保险,金额及期限为: / ;
(2)银行保函,金额及期限为: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政府相关文件注明的除外)
,担保金额
为合同总价款的 5%(其中工程质量履约保证金占合同总价款的 1.5%;工期履约保证金占合同总
价款的 1%;安全、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占合同总价款的 1.5%;项目班子到位履约保证金占合同
总价款的 1%)
。履约担保从签订本合同至竣工验收合格后 90 天内有效 ;
(3)其他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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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监理人
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照国家监理规范要求及通用条款相关约定,对工程质量、进度、
投 资 、 安 全 、 信 息 管 理 、 合 同 管 理 、 组 织 协 调 等 进 行 全 过 程 管 理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具体以监理合同为准)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监理合同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有关发包人授权给监理的职
权 ,但涉及工程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工程造价变更、工程款支付方式变更、工程质量验
收、工期变更、索赔等的文件,均应经发包人签字盖章方才有效。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监理人在施工现场
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由承包人提供,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
职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按监理合同执行 。
4.3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
(2) / ;
(3) /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1)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所提出的质量要求。
(2)室内装修
工程竣工验收时,需达到《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
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并提供合格的检测报告。(3)塑胶工程要严格按照西教发
[2016]107 号文件实施,并提供合格的检测报告 。
5.2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1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 48 小时
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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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资料。经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质检员应全程陪同监理等人员进行各
种隐蔽验收工作),不合格的,承包人在限定期限内整改后重新组织验收,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
用,且工期不予顺延。重要的工程隐蔽验收应通知质监站及设计单位共同参加验收。若隐蔽工程
和中间验收存在质量问题,承包人未按要求进行及时整改,发包人将不予支付当期进度款。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杭州市西湖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有关要求执行。根据本工程
特点,隐蔽工程须监理人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未经监理人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擅自
进入下道工序施工,除要求停工整顿外并拆除返工外,每次罚款 20000 元,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
担,且工期不予顺延。如果发现承包人在验收合格后到隐蔽施工前,对合格部分做任何改动,应
重新进行验收;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24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 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施工现场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
准》(JGJ59-2011)评定达到“合格”标准或《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 275-2018)
评定达到“合格”标准。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杭州市安全生产和劳
动保护的有关规定,保证采取一切必要的安全预防措施,以防止承包人的雇员、发包人和工程
师的职员及其他人员因承包人的不当操作而受到伤害。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人原因而发生的
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其它一切事故,其责任全部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人员在工地现场发生
打架、破坏污染建筑单体的行为,发包人将视责任程度每次处以 元的违约金,对造
成的损失由承包人照价赔偿。不定期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承包人应及时整改,被一次警告
后不作处罚,限期整改,被二次警告后扣除相应比例的文明施工费。
6.1.2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照杭州市当地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执行。
承包人应加强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承包人应教育其
职工进行文明施工,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具。在工地现场做好警戒告示牌,提
醒进入施工现场人员的注意。承包人必须对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负责,施工现场用电必须遵照杭
州市建委颁布的施工现场用电管理条例执行。承包人应对其管辖范围内的人员和设备(包括业主
及监理单位的人员和设备)以及工程的安全负责,应负责做好其所辖人员的工作场所和居住区的
日常治安管理和安全保护工作。承包人负责施工区域范围内的交通组织、做好治安管理及保卫工
作,安排专人对进出施工区域范围内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管理,杜绝治安事件的发生,如由于承包
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包括给发包人或其他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承
包人承担。出现治安事件,承包人应第一时间报警,如存在承包人对内管理不到位导致自身民工
或管理人员与当地居民或其他人员产生冲突,处罚 10 万元/次,且承包人无条件赔偿相关损失。
承包人夜间组织至少 4 人(至少分成两队)对所施工区域范围进行治安巡逻,其中必须有两名管
理人员带队。如经抽查发现未按要求落实,则处罚 1 万元/次。对于立面整治阶段,要求巡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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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加强检查,防止不法分子通过攀爬脚手架盗窃居民财务。同时要求承包人做好与居民的安全交
底和书面告知工作。以上内容发生的费用和责任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相关约定执行 。
6.1.2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1)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安全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并办
理相关审批手续。
(2)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小尘土和噪音污染,需要进行夜间作业时应经有关部门
批准。
(3)其他:①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杭州市双标化工地”
的要求组织施工,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并随时
接受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②承包人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人
员安全文明施工教育,持证上岗,配备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具,保证工程的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
③承包人应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发生,施工中若发生安全及人身事故均由承
包人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④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有权对承包人的安全施工状况进行
检查,发现有违反安全施工情况的,有权提出整改要求,承包人须按要求进行整改。⑤合同签订
时,承包人应与发包人签订《安全施工责任书》,作为本合同附件。⑥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和执
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杭州市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保证采取一切必要的安全预防措
施,以防止承包人的雇员、发包人和工程师的职员及其他人员因承包人的不当操作而受到伤害。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人原因而发生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其它一切事故,其责任全部由承包
人负责。
(4)上述手续办理费用约定如下:上述费用承包人已在投标报价中包干,发生重大伤亡事
故或其他事故,承包人应及时上报发包人,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1.3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约定:
(1)发包人应在开工后 28 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 60%,剩余部分支付按以下第(
① )种方式约定:
①视相关措施的落实情况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②其他: / 。
(2)其他: / 。
6.1.4 承包人在进行施工时,不得对原有的房屋建筑、景观带、设施设备等其他财物造成破
坏,否则由承包人进行维修或赔偿。
6.1.5 工程结束或合同终止后,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指令的时间内、根据发包人的要求,撤出
施工现场内设备物品,清理施工现场的垃圾。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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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在合同签署后 7 天内,承包人
向监理人提交 2 份格式和内容等均符合监理人规定以及为完成该计划而建议采用的实施性的施工
安排和施工方案说明(包括但不限于①专业性较强的专项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②安全技术措施
③施工现场临时用水、电方案④达到规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等)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 7 )天内提供详细施工组织
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详细施工组
织设计后 7 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提出修改意见的,承包人应在收到修改意见后 日内
再行提交审核。监理及发包人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确认是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可行性的确认,
并不是对所涉费用的确认,也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承担的责任。如承包人
无故拖延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 的违约金。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1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修订的施工
进度计划后 7 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提出修改意见的,承包人应在收到修改意见后 日
内再行提交审核。如承包人无故拖延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 的
违约金。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日期前 7 天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日期前 7 天 。
7.3.2 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
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
限:施工合同签订后 7 日内,发包人将水准点与坐标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承
包人接收后应对交验的坐标控制点与水准点进行复核并报监理审核。承包人负责对水准点与坐标
的保护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①重大设计变更引起的工期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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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其他:a.必须是非承包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发包人工程师才可以考虑是否受理
承包人的延期申请,且同意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同时签证确认;b.若只是局部工程受到影响,承
包人应采取适当措施予以弥补,而不能推迟工程的总工期;c.延期工程项目如果不在工程施工进
度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上,即使是关键工序,工程师也不考虑延长工程总工期。
工程延期的审批:如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连续停水、停电超过 48 小时的,经发包方核实并
书面确认的,工期顺延,但以上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原则上,发包人工程师不接
受承包人提出延长工期的申请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除扣除全部工期履约保证金
外,工期每拖延一天处以 2000 元违约金,误期违约金限额为合同价的 3%。如因承包人自身原因
造成工期严重滞后,又无明显改进措施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无条件退场,
并承担前述全部违约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同时,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处
理,费用经审计机构审核后从承包人合同价款中扣除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的 3%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1)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
(2)地下障碍物和污染物;
(3)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
(4)其他:经勘察、设计单位认可并经发包人签证确认的情况 。
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日最高气温达到 40 度及以上的天气 ;
(2)启动台风橙色及以上的预警的天气 ;
(3)启动防汛预案一级响应的天气 ;
(4)启动防冻预案一级响应的天气 。
7.8 提前竣工的奖励
7.8.1 提前竣工的奖励: / 。
8 材料与设备
8.1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1.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费
用,招标文件中未明确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承包人提交保管、维
护方案的时间: 承包人应按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对工程物资进行 保管、维护、保养,防止变形、
变质、污染和对人身造成伤害。保管维护方案应包括: 工程物资分类和保管、保养、保安、领
用制度,以及库房、特殊保管库房、堆场、道 路、照明、消防、设施、器具等规划。保管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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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切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内。承包 人提交的各设备、各分项的维保时间不得低于现行的国
家及行业标准,且以最高标准为 维保时间。
8.1.2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类别、估算数量:合同有约定品牌或
生产厂家或系列、规格的材 料(设备)
,承包人须按合同约定进行采购和供货。施工中如承包人
遇材料(设备)因 实际情况需要变更的,以不降低工程品质为前提,经发包人、监理人同意,
材料变更原则上应在招标文件推荐的品牌、规格范围内,价格不予调整。 竣工后试验的生产性
材料的类别或(和)清单:试运行所需的材料、物资由承包人负责。
8.1.3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 发包人提供的库房、堆场、设施和设备: 无 。
8.2 样品
8.2.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主要建
筑、安装材料(设备)采购前 60 天须按双方约定的品牌、系列、规格并经监理和发包人、设计
书面签证予以认可后方可采购,进场主要材料经监理验收后方能用于本项目。发包人对承包人提
供的样品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或式样、颜色不满意或价格不合理(指市场的 实际价格和承包人所
报价或与承包人投标时所报价相差较大),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直至发包人满意为止,
引起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且不得以此理由要求顺延工期。选定后,除发包人和监理人共同书面同
意外,不得更换。
8.3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3.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按招标文件执行 。
9 试验与检验
9.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1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由承包人提供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试验场所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由承包人提供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由承包人提供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试验条件 。
9.2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试验、检测单位资质条件约定: ;
试验、检测单位选择约定: ;
试验、检测费用约定: 。
9.3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
10 变更
10.1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除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的漏项、漏量等一些必要的变更,杜绝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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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变更,并且所有的变更都必须按工程管理办法,先审批后实施的原则,否则都不得纳入结算。
10.2 变更估价
10.2.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确定。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确
定。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其单价的确定,按以下
约定: 参照本合同 12.1 相关条款 。
(4)工程量清单错误和(或)设计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
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以下情况的,其单价允许调整:凡合价金额占合同总
价 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 15%及以上时,或
者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 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
量 25%以上时。工程量偏差超过上述变化幅度之外变动部分的相应单价调整方法按以下方式约
定:参照本合同 12.1 相关条款 。
(5)其他:(1)工程变更联系单(包括设计变更联系单)须经发包人签认后方可生效。承
包人未经发包人签认擅自进行变更所产生的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工程变更联系单在变更发生 30
天内承包人必须上报发包人进行签证审批,如未在规定时间 30 天内上报视承包人放弃该联系单
造价作优惠处理。(2)凡涉及到产生费用的事项,承包人不能单独与设计方发生联系进行变更。
(3)发包人的所有联系单先由本项目监理咨询方审核签字盖章确认,并由发包人二名或以上工
程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承包人未经发包人签认擅自进行变更所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承包
方承担。工程变更审批超过发包人审批权限的,承包人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发包人报有关部门
审批后方可实施,否则审价(审计)部门有权拒绝超过发包人审批权限的变更金额,承包人放弃
超过发包人审批权限变更金额的追溯权 。
10.3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7 天内审查完毕并报发包人。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监理人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 7 天内审批完毕。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
10.4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 11:《暂估价一览表》
。
10.4.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
10.4.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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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
10.5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约定风险范围内的不予调整;超出风险约定范围外
的双方再约定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 1 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
第 2 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
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
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
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
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
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 3 种方式:采用政策性文件进行价格调整。
政府投资工程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约定执行:
(1)按《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杭建市发
〔2018〕579 号)执行;
(2)其他:相关文件若有新政策,经发包人确认后按新文件执行 。
其中:
1、风险范围及幅度的约定:
(1)人工费的风险幅度( 5 %)
(2)材料价格的风险幅度( 5 %)
2、材料价款动态调整结算方式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约定:
(1)按时间进度分段结算: / 。
(2)按工程形象部位(目标)分段结算: / 。
(3)竣工后一次性结算: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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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合同价格形式
12.1.1 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1)应由承包人承担的工、料、机在投标编制期或预算书编制期与合同实施期间所发生的
市场价格波动。
(2)其他:a、现行预算定额或工程量计算规则未描述到,但又是完成分项工程必须有的
工作内容,均应包括在报价内。b、材料价格的正常波动。c、连续 48 小时以内停水、停电不能
施工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 d、.施工组织措施费用、技术措施费用及招标文件和清单明示
包干费用,不作调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以上风险费用已在投标报价时考虑,不再另行计取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本合同 11.1 第 3 种方式的约定计算 。
( 2)其 他: a、工程 量根据 施工图 及联 系单, 按照 《建设 工程 工 程量 清 单计 价规 范 》
(GB50500-2013)计算,结算工程量须首先报监理及建设单位初审。联系单管理按《西湖区政
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西政办【2016】99 号)执行,未履行规定程序的联系单,不得
纳入结算。
b、施工过程如有变更项目合同中已有适用工程项目单价的,按合同中已有的单价确定。
c、施工过程如有变更项目是合同中有类似项目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类似项目的单价确
定。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应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
相应定额子目调整综合单价。材料变化的仅调整材料的信息价差价,并计增减材料差价的规费
和税金。
d、合同中没有适用工程项目单价的:无投标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
规则”(2018 版)及《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工程定额》(2018 版)直接费,另取规费、税金进入
结算,相关的材料价格、取费及优惠额度按投标同口径进入直接费,材料价格有投标价的执行
投标价,无投标价的执行合同工期前 80%的信息价平均值,当地信息价正刊没有公布的材料,发
包人参照市场价、降幅系数、投标报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当零星工程发生签证台班数量,机械
单价有投标价的执行投标价,无投标价的执行预算定额单价;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后乘以优惠率
得出结算价格,优惠率=投标价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扣除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总额)/最高投标限
价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扣除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总额)。没有定额可以套的按市场询价须经监理
方、发包方及审计单位确认后进入结算。
e、施工组织措施费、施工技术措施费在招标范围未发生变化情况下,按投标报价包干。
f、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的分项工程内容均应计入综合单价报价,若投标人提供的分部
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计算表及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没有详尽分析的,招标人将对实际未实施
的分项工程予以扣除,扣除部分的价格参考按第 d 条,结合投标报价水平确定。
g、在施工期间异常波动,调整条件及方式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市场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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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执行。本工程约定:人工价格风险幅度为 5%,单种规格材料价格风
险幅度为 5 %。材料价格动态调整方式采用“竣工后一次性结算”方式。
h、施工中如承包人遇材料因实际情况须要变更,不得降低品质,并且须经发包方、监理
方、使用人书面同意,材料变更应在招标文件选定的品牌、规格范围内,单价不应突破原材料
投标报价。
i、现有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的保护费计算。招标
时已明确的,其保护费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交底资料,结合现场探勘,充分考虑施工
难度,计入报价,包干使用。实施过程中新发现的,其保护费用按实计算,计算口径按第 d 条
执行。
j、本工程结算造价以审计部门审核为准。
k、若同一标段中出现清单项目相同而投标报价或取费等不一致者,按最低者执行。注:信
息价是指《杭州造价信息》正刊中的价格,如果《杭州造价信息》上没有价格的则按照《浙江
造价信息》正刊执行。《杭州造价信息》正刊与《浙江造价信息》正刊都没有信息价的双方协商
确定或发包方签证确定。
l、凡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 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
工程数量 15%及以上时,或者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 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工程量增
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 2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相应的综
合单价由承包人参照投标时的报价分析表对原单价重新组价,或参考投标时所采用的的计价依
据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审定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m、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出台导致工程税金、规费、人工发生变化,并由市级
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上述变化发布的政策性调整,按照调
整规定执行。
12.1.2 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12.1.3 其他价格方式: /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剔除单独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的专业工程造价、
暂列金额)的 10%。
工资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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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定并收到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后 7 天内支付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不扣回 。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其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应按国家标准工程量计算规范
及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补充规定执行。
(2)不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应按省、市行业主管部门颁布
的各专业工程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相关约定执行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相关约定执行 。
工资性工程款比例约定: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工资性工程款比例约定: 。
12.3.5 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 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
约定进行计量: /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本项目合同签订后对乙方进行对公打款,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 10%(预付款),在开
工令发出后 15 天内支付。
(2)乙方向甲方报送已完成的 50%工程量报告,并附具进度付款申请单。甲方应在收到承
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 15 天内完成对工程量报表的审核。甲方认可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工
程合同总价款的 50%。在工程完工且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合同总价款的 80%。
(3)项目经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定造价的 98.5%。
(4)剩余结算价的 1.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起
算,两年后退还质量保证金。
工程的最终结算价格以审计价为准。付款前,承包人应提供符合要求的等额发票,否则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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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付款期限相应顺延。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相关约定执行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相关约定执行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承包人资料齐全后 7 天内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相关约定执行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
12.4.5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1、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2、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按通用条款相关约定执行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相关约定执行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
13.2.3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竣工验收完成后 1 天内。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发
包人支付违约金,迟延交付超过 天或有其他违约情况严重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
要求承包人赔偿损失。同时,承包人移交所有工程之前,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任何工程款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所有试车费用承包人已在投标报价中包干,内容按政府有关规定和监理工
程师要求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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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 承担。
13.3.2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
13.4 竣工退场
13.4.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按《杭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场地文明管理规定》等省市有关规定
实施标化管理和现场公共部位的清洁绿化工作并承担费用。工程完工交付 5 天内现场应清除所有
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承包人的设备和多余材料、全部建筑和生活垃圾,达到招标方工程师满意
的使用状态。如承包人不履行,发包人可自行清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相关约定执行 。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条款相关约定执行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相关约定执行 。
14.3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通用条款相关约定执行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条款相关约定执行 。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4 份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相关约定执行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相关约定
执行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通用条款相关约定执行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 个月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是 。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 3.7 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
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4 种方式:
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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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证保险,保证金额为: ;
(3) 1.5 %的工程款;
(4)其他方式: 审计结算完成后结算价的 1.5%作为质量保证金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
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审计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的 98.5%,余下 1.5%作为质量保
证金。缺陷责任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若有发包人委托他人修理的维修费用发生,则在
扣除后不计息返还余额);承包人仍应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的工程各部位保修年限承担保
修义务。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
金 。
15.4 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按《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 。
15.4.2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 小时内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7 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另行协商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另行协商 。
(3)发包人违反第 10.1 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
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另行协商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
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另行协商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另行协商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
任: 另行协商 。
(7)其他: 另行协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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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 16.1.1 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
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其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将向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有关情况,由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此外,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承
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 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予以补
足。
②、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由承包人根据监理人、发
包人及设计要求重新采购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工期等均不予
顺延。
③、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等精心组织施工,严格把好每道工序的
质量关,确保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格等级。经验收,如有不合格工程,承包人应无条件返工、整
改、采取相应的补救、修复措施,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如无法修复或严重降低工程整体质
量,则发包人有权扣除其全额质量履约保证金,并处以工程结算总造价的 5%的违约金。且发包
人保留采取其他制约措施的权力。因此而工程逾期的,还应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
④、承包人违反通用合同条款中第 8.9 款[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的约定,未经批准,私自将
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造成工程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造
成工期延误的按⑤执行。材料与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承包人除无条件更换符合要求的产品
外,需向发包人支付 元/次的违约金且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此延误工期的按⑤执行;一
旦发现承包人使用假冒产品或存在以次充好的现象,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处以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⑤、除扣除全部工期履约保证金外,工期每拖延一天处以违约金为 2000 元/天,误期赔偿费
限额为合同价的 3%。如因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工期严重滞后,又无明显改进措施的,发包人有
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无条件退场,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同时,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度进行处理,费用经审价机构审核后从承包人合同价款中扣除。发包人将向有关行政
主管部门通报有关情况,由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⑥、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修复完毕,或
拒绝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发包人有权将该工程指定其他单位施工,其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
担。发包人将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有关情况,由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罚。
⑦、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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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进行处理,其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将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有关情况,由行政主
管部门进行处罚。
⑧、承包人在完工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未能完成的每逾期一天扣罚 2000 元;工程竣
工验收完成后三个月内上报工程结算,未能上报的每逾期一天扣罚 1000 元(在结算款中扣除,
发包人原因导致结算上报延缓的除外)
。
⑨、不定期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施工单位应及时整改,被一次警告后不作处罚,限期整
改,被二次警告后扣除相应比例的文明施工费,另若由于施工不文明、不安全而被新闻单位曝光
或交通或市政公用管理部门检查后通报,每次扣除承包人承诺的履约保证金壹万元整 。
⑩其他:
A、 承 包 人 未 按 3.1( 10) 条 规 定 分 包 渣 土 运 输 业 务 的 , 承 包 人 应 支 付
元违约金;
B、承包人未按照 3.1(10)条规定加强建筑垃圾处置分包合同履约监管,出现分包单位使
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进出施工现场运输建筑垃圾或将建筑垃圾运输至非指定消纳场所等现象的,
承包人应支付 违约金;
C、承包人未做好工程垃圾处理出土处置台账的,承包人应支付 违约金;
D、承包人在结算前未查验接纳回执,与运输、处置单位结算相关费用的,承包人应支付
违约金;
E、承包人未按照已备案的渣土处置方案落实渣土处置措施的,承包人应支付 违约金;
F、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视情况扣罚结算价。
因承包人违约致使发包人为维护自身权益所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等均由承包
人承担。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16.2.3 条执行和《专用合同条
款》16.2.1 款执行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
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六级以上地震、山洪
暴发、战争、十级以上台风及其他属于承包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有关
风、雨、雷、震、洪以当地政府发出的自然灾害通报为准 。
17.2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28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付款
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符合发包人要求的等额发票。
18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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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设备及第三方生命
财产等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费用已包含在总价。如未办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
由承包人承担。
18.2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是 。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约定 。
19 争议解决
19.1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待协商 。
19.1.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19.1.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
19.2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按下列解决方式中第 2 种方式
解决争议:
(1)提交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20.其他补充事项的约定
20.1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补充协议、设计文件、询标纪要、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建
设方工程管理流程制度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0.2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进度严重滞后,或承包人在工期滞后并接到发包人工程师要求
整改通知后仍未有效改善工程进度的,发包人有权按照承包人违约终止合同。承包人应在 10 天
内无条件清场。10 天内不清场的,视为已清场处理。
20.3 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隐含与招标文件相违背的内容,并且影响了招标人的利益,评标
专家在评标中没有发现,并不代表招标人认可此内容,未经招标人同意此内容无效,此内容对招
标人无约束力。
20.4 承包人应确保民工工资的及时支付,发包人不予垫付。如承包人不及时支付,视作违
约,按拖欠人数以每人 5000 元/次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如工程款未付清时,发包人可直接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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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中扣除违约金或在应付工程款中直接垫付农民工工资报酬并从工程款中扣除。
20.5 承包人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发包人要求的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及工作内容的
变更。
20.6 发包人根据国家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审计部门审定的工程结算价,与承包人办理
最终价款结算手续。联系单管理按《西湖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西政办【2016】
99 号)执行,未履行规定程序的联系单,不得纳入工程结算,变更价款在结算审计后按审定价
结算。
。
20.7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1)本工程所需所有材料和设备均须经发包人确认后由承包人采购提供。采购、使用前应
经监理工程师核验所有材料和设备与设计及投标承诺的质量、规格是否相符,签字确认。如事后
发现不合格材料和设备或不符合设计、投标文件承诺的材料和设备,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代表将
拒绝使用,承包人应无条件负责更换或返工,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工期损失。
(2)本次招标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承包人应在采购前向业主送样并经业主、监理签证确
认,未经签证而使用的材料业主将不予支付该部分的工程款,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主要材
料品牌、规格和质量等级相关指标,中标后未经业主认可不得调换。
(3)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建材行业和机电行业等国
家标准的要求;
(4)如承包人以材料和设备采购困难等理由延误工期时,招标人可自行组织采购,视为甲
供材料,费用从投标人工程款中扣除,并处以相同款项处罚。
20.8 承包人在中标后视为对招标文件中和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不得随意提出材料品种和规
格的变更,除非发包人和设计的同意,也不得以采购困难等理由延误工期,否则发包人可自行组
织采购,视为甲供材料,费用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
20.9 其他工程变更:
(1)设计图纸变更需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发包人认可,并以设计单位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
为准;
(2)其它变更,需经监理人、发包人两方同意;
(3)联系单管理按《西湖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西政办【2016】99 号)执
行,未履行规定程序的联系单,不得纳入工程结算,变更价款在结算审计后按审定价结算,未履
行规定程序的联系单,不得纳入结算。
20.10 结算审核:
(1)甲方根据国家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审计部门审定的工程结算,与乙方办理最终价
款结算手续。
(2)承包方应当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的 3 个月内向发包方提交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
发包人催促后 14 天内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
包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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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结算审查费用按西政办【2011】98 号文件,与承包人办理最终价款结算手续。
20.11 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
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条款。如果
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
律约束力。合同双方也不存在且也不会签订任何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如果
存在或签订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
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
20.12 施工中采取的必要组织措施,如:施工临时道路、公共道路进出口通道、场地排水、
降水、停电时自发电、二次搬运、施工场地不足、成品保护、冬雨季施工等所需措施的一切费用
和工期,以及其他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均应含在投标报价中,一次性包干。公共
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定额规定的全部费用,管理部门各项规费、勘察现场费用、履约保函手续
费、工程保险费及所有相关劳保、环卫、市容、消防、环保、治安保卫、交通设施、卫生防疫、
计划生育及与周边单位和人员协调等一切费用)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调研作为单项费用计入措
施项目费中,否则视作优惠;投标人应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充分了解现场情况,对技术难度和
安全性引起特别重视,所发生的费用全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本工程施工用水、用电和临设场地
均由投标单位自行解决,费用列入措施包干。
20.13 施工期间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施工方案的更改,所增加的工程费用及工期一概不予调
整,属施工技术组织措施失误造成的费用及延误工期均由承包人承担。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未
在投标报价中体现的均视同优惠。
20.14 在工程通过验收前,对已完成工程(含招标人专业分包且已移交给投标人的工程)成
品的保护工作由投标人负责,费用在投标报价中包干。
20.15 竣工资料送业主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请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中考虑,不另行
支付。
20.16 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将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对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内容
进行调整(增加或减少)
,相关的配合、投标风险等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并报价。
20.18 其他:
1)在本工程施工的各主要出入口须按杭州市建委的文件要求搭设彩钢板维护。
2)投标人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如地形地貌测量、现场交通情况、排水组织情况等可见事宜
与图纸清单有差异的,以踏勘实际情况为准,投标人不得以因现场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拒绝进行施
工,费用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3)施工过程中水电接入点由中标单位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
4)投标单位对现场有相应的成品保护措施,如有损坏及时恢复,如不恢复,招标单位可直
接委托相应单位进行恢复,费用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5)投标人在踏勘现场时间,应充分了解现场的地下管线、构筑物,施工过程中做好相应的
保护措施。费用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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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施工用水、用电由中标人负责自行接通,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进入报价。投标人应考
虑自备发电设备和临时蓄水池,以防止施工过程中的临时停电和停水对工程进度和质量等的影
响,费用包含在相关措施费中,否则作优惠处理。
7)由承包人负责建设施工临时道路并且与公共道路相连通,并做好已建道路工程的保护工
作,同时到相应职能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纳入措施项目费中。
8)本工程工程量清单与图纸一起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投标人必须根据图
纸、规范、相关法律法规、现场情况进行报价,投标人应认真审读图纸及清单描述;如清单未描
述,但又是完成分项工程必须的工作内容,此费用均应含在报价中。
9)竣工资料收集整理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请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中考虑,不另行
支付。
10)施工期间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施工方案的更改,所增加的工程费用及工期一概不予调
整,属施工技术组织措施失误造成的费用及延误工期均由承包人承担。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未
在投标报价中体现的均视同优惠。
11)中标单位有责任为招标人、监理单位、质监单位和设计单位等进行工程检查时免费提供
安全保护用具和各种设施的方便,该项费用在投标时应考虑。
12)本工程与其它配套(电力、燃气、自来水、华数、电信)等施工将有可能同时交叉进
行,为配合其它专业工程施工而产生的施工配合费、管理费;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措施费中,招
标人不另支付。
13)《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的通知》要求,本工程需安装在线监测系
统,相关费用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中记取。
14)施工现场围挡投标人必须按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结合本工程特点进行综合考虑费
用计入措施项目费中,否则视作优惠。
15)投标人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了解现场情况(现场位置、地形地貌、现场交通情
况、临时道路、公共道路进出口、存储空间、装卸限制、用水用电接入点、排水组织)等可见事
宜与图纸清单有差异的,以踏勘实际情况为准。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施工现场情况而导致的费用索
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16)投标单位应加强地下管网设施的保护,相关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中标后不予调
整。若因施工原因导致地下管网破坏等情况,投标人负责修复及赔偿责任。
17)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根据国家及杭州市的有关要求,同时必须严格遵守招标
人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中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18)当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质量低下,进度迟缓、管理混乱,发包方有权解
除合同,如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的处罚额为合同价的 1%。
19)中标人应确保民工工资的及时支付,如不及时支付,视作违约,按杭建市【2011】213
号文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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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不定期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施工单位应及时整改,被一次警告后不作处罚,限期整
改,被二次警告后扣除相应比例的文明施工费,另若由于施工不文明、不安全而被新闻单位曝光
或交通或市政公用管理部门检查后通报,每次扣除承包人承诺的履约保证金壹万元整。
21)本工程工期较紧,相应赶工措施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所报的规费中必须包含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否则视同投标人优惠。
22)措施项目费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包干。投标报价必须与施工组织设计相一致,对施工
组织设计的内容未在投标报价中体现的均视同投标人优惠,费用在投标报价中包干。
23)投标人必须深入调查现场,根据施工经验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将现场情况的处理、现场
因素引起的其他情况的处理(包括地下障碍物清理及不良地质处理等),在投标报价和施工工期中
包干,中标后不再调整。
24)根据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质量检测项目(见证取样检测及专项检
测)所涉及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测算费用计入措施费用,费用一次性包干,否则视作优惠。
25)如果投标人提供的工日、材料(设备)、机械台班价格及综合单价分析表和工料机分析
表与综合单价有矛盾,应以综合单价为准,同时投标人应按要求作出澄清,如不同意按综合单价
为准或不能作出澄清,则按废标或放弃中标处理。
26)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
员、材料员、资料员)配备数量应满足本工程管理的需要和相应规范、文件要求,且必须到位。
在施工期间不准更换,特殊情况要求更换的项目经理的,须经招标人同意并报质监站认可备案。
27)整个工程交付前,由中标人负责保护,费用请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28)因工期较紧,进场后施工单位需考虑与各相关单位交叉施工的影响,相关费用由投标单
位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费用包干。
29)施工进出主要道路由中标人负责维护和保洁扬尘控制,相关报价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
虑。
30)每次工程进度款支付前需由发方包组织人员现场专项检查和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
31)对监理通知单或业主单位发出的整改通知,施工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监理
和业主将对施工单位处以 5000 元/次的罚款,并在当期的工程计量款中扣除。
32)投标人应充分响应杭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工程运输车安全整治有关问题的相关意见,落
实好工程安全运输责任制。
33)工程车运输土方须办理渣土准运证,若不办理,每发现一次处罚 2 万元,并需立即整改
到位。
34)招标人有权取消或调整招标范围内的任何专业或项目,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调整部分
按实结算,取消部分相应扣除投标相对应的费用。
35)本工程临时设施场地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如施工单位需在项目红线外借地的,相关费
用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否则视为优惠。
36)承包人应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消除安全隐患 ,杜绝事故发生,施工中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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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安全及人身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除外。施工
过程中若发生死亡事故,按照 20 万元/人进行处罚,且必须在事发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在
24 小时内按事故等级通报上级,并做好事故处理和善后等各类事宜。否则发包人有权直接处
理,相关费用在履约保证金或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37)临时设施及附属障碍物的清除外运等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实施,相关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
报价中综合考虑,中标后将不作调整。若承包人没有履行该项工作,建设方可另行委托单位实
施,相关费用可直接从相应工程款中扣除。
38)有关安全生产的事宜,请按《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考虑。
39)本工程质安检查由中标单位办理。
20.19 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监理的管理,及时回复和处理监理正确指令和监理通知单等。 施工
前期及过程中,施工单位需做相应的影像资料,作为移交资料、工程反检及审计依据。工程周
报、月报均做成 PPT 形式的文件,报监理及发包方,承方包现场配备一台投影仪及电脑,以便在
监理例会和工程例会中播放。
20.20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在法律效力上,协商确定日期在后的内容其解
释权优先。
20.21《工程询标纪要》中明确的相关事宜,中标人应认真履行。
20.22 正式签订合同时对“ / ”部分如有需要可进行补充。
20.23 招标人保留在正式签订时修改合同条款的权利。
20.24 在工程过程中承包人出现威胁、侮辱监理人或委托人等行为的,每出现一次,处罚
10000 元;出现推搡、殴打监理人或委托人行为的,每出现一次,处罚 50000 元。导致监理人或
委托人人员受伤的,赔偿相关费用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所有参与人员一律清退,项目主要管理
人员按要求更换,情节恶劣的按照承包人违约终止合同。
20.25 每月对承包人项目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情况予以考核,如不能满足合同约
定相关规定要求,则发包人和监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在工程款支付时扣罚相关款项,情节严重的停
付当月进度款。
20.26 施工完成后,临时设施必须拆除不得转让。由承包人负责,如不予拆除,发包人有权
另行委托第三方拆除,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20.27 如果出现需要二次进场情况,则发包人不另行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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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协议书附件:
附件 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 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附件 3: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 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附件 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附件 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 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 8:履约担保格式
附件 9:预付款担保格式
附件 10:支付担保格式
附件 11:暂估价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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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材料、
设备品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
价
(元)
质 量 等
级
供应时
间
送达地点
备注
附件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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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
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
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保修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 年,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
(或监理人)的维修通知后,无特殊条件 24 小时内必须到场维修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
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7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
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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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
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工程质量保证金按结算造价的 1.5%计算(发包人有权扣除由
于承包人不按时承担保修责任而另行委托维修的费用),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不计息)
七、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
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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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
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文件名称
套数
费用(元)
质量
移交时间
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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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5:
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序号
机 械 或 设 备
名称
规格型
号
数量
产地
制 造 年
份
额 定 功 率
(kW)
生 产 能
力
备注
附件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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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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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7:
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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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8:
履约担保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与
( 承 包 人 名 称 )( 以 下 称 “承 包 人 ”
) 于 年 月 日 就
(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
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
2. 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
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天内无条件支付。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工程所在地人民法
院诉讼。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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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9 :
预付款担保
(发包人名称):
根据 (承包人名称)
(以下称“承包人”
)与
(发包人名称)
(以下简称“发包人”
)
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
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
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
2. 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
3. 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
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
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工程所在地人民法
院诉讼。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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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0:
支付担保
(承包人):
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 (发包人名称)
(以下称“发包人”
)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工程名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以下称“主合同”
)
,应发包人的申请,我
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1.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2. 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
3.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 %,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
写: )
。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1.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 日内。
3.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
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
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四、代偿的安排
1. 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
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
2. 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
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3.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1. 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
方保证责任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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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
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3. 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
(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4.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
亦解除。
5.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
方。
六、免责条款
1. 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
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
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 10 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
款限制。
4. 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议解决
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
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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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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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1:
11-1:材料暂估价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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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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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序号
专业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金额
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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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工 程 技 术 规 范(略)
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
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并以符合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和规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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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竞标文件格式
施工竞标文件(封面)
发包编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竞标人: (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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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响应承诺书
我公司一旦中标,针对工程特点,在施工技术方面作如下承诺:
1.我公司将响应交易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施工技术方案,合理
配置施工机械设备及布置施工总平面图,满足各个施工阶段的要求。
2.我公司将统一安排施工进度计划,按交易文件要求,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选择合理的
施工方案,精心组织立体交叉施工,并将在资金、劳动力的投入上编制计划书,确保在合同工期内完
成全部工程内容。
3.我公司将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加强施工质量验收制度,绝不违章施工,
绝不使用不合格材料,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现行的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服从业
主和监理的管理,并在施工过程中诚恳地接受各级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确保工
程质量验收合格或一次性验收合格。
4.我公司将建立严格的安全及文明施工和环保措施,认真遵守和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部门颁发
的建设工程管理规定和条例,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安全等级达到合格工地标准,争创文明标化
工地。
5.我公司一旦中标,将在合同签订时提供施工组织设计。
我公司中标后若未能完成以上承诺,自愿按工程施工合同做出处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
果。
竞标人: (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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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竞标诚信承诺书
致 (发包人) :
我方在参加贵单位的 (发包编号) 的 (项目名称) 的交易活动中,郑重承
诺如下:
1、我方本次提供的所有竞标有关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我方无资质挂靠情形,保证不参与串标、围标及抬标。
3、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交易文件要求及竞标文件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项目负责人等内
容组织实施。
4、 我 方 承 诺 拟 派 本 工 程 的 项 目 负 责 人 为 : ( 姓 名 ) ; 身 份 证
号: 。
(1)若中标,我公司将保证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按交易文件规定到位到岗,每月到位天数以发包人
或监理人每月的考核为主。如违反此承诺,愿按合同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2)若中标,将在签订合同之前,由我单位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负责组建项目班子管理人员,并报
经发包人审核同意,组建后的项目班子管理人员在合同实施阶段不变更,直至工程完工。
5、我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没有过期并处于有效期内,竞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是一致的,企业资质、资格均符合本次竞标要求;
6、我方未处于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停止市场行为处罚的期限内,我方参加本项目交易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我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未处于停止市场活动,也不是国家机关在职人员的;
8、我方已按照交易文件的要求提交了投标保证金(如有)
;
9、我方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我方不是发包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11、我方不是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单位;
12、我方不是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13、我方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我方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相互控股或参股;
15、我方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相互任职或工作;
16、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与发包人签订合同;
17、我方竞标时按要求不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有关证
件等原件,上传电子版文件,在此我方再郑重声明:我单位提供的上述材料均真实可靠且在有效期范
围内。
18、若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成交公示期间向发包人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有关证件等相关原件及复印件,经发包人审核通过后,发包人方能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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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发放成交通知书。若我方在成交公示期间内不提供或不能按规定要求提供原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
行为的,则可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对此我方无异议。
19、若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我方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以下失信名单,若被列入,则可取消
我方的中标资格,对此我方无异议。
(1)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
;
(3)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
(4)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发改委标前预警接口”为准)
。
20、特别声明:我方若违反上述承诺,隐瞒、提供虚假资料或不按交易文件要求组织实施或参与
串标、抬标及围标等行为,被贵方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无条件接受发包人、监管部门作出的取消
竞标资格、中标资格、承包合同、拒绝后续政府工程竞标、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罚。对造成的损失,任
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特此承诺。
承诺人(竞标人): (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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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竞 标 函
致:(发包人名称)
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发包编号为 的 工
程的交易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交易文件的竞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的竞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交易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知道必
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力。
3、我方承认竞标函附录是我方竞标函的组成部分。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并在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
预计竣工日期完成和交付全部工程,工期按 交易文件要求 。承诺工程质量达到 交易文件要求 标准。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交易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金。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竞标文件将成为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文件组
成部分。
竞标人: (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印章)
地址:
电话:
竞标人联系人:
联系手机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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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图纸、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的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另册提供,并由竞标人自行从招必得建易招标采购平台
(https://www.zhaobide.com/)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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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评审标准和方法
本项目采用 最低价法
最低价法
1、资格符合性通过,无需提供技术方案。
2、最低价推荐为成交候选人,若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人,由系统进行随机抽取。
合理低价法
1、资格符合性通过,无需提供技术方案。
2、设置最高限价和风险控制价。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否决投标; 高于最高限价或低于风险控制
价的投标报价,均不计入合理最低价计算范围。
3、若计入合理最低价计算的投标人在 5 家单位及以下的,对计入合理最低价计算的投标报价进行
算术平均;若计入合理最低价计算的投标人在 5 家 单位以上的,去掉 10%(四舍五入)最高报价和
10%(四舍五入)最低报价后计算算术平均值。
4、下浮率 K:抽取区间(2)% 至(6) % ,抽取间隔 0.5 %,系统随机抽取两个下浮系数,计算算术
平均值(可重复抽取,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四舍五入)作为下浮率。
5、合理最低价=算术平均值*(1-K),K 为下浮率。(注:合理最低价,单位:元,四舍五入,保
留 2 位小数)
。若合理最低价小于风险控制价,以算术平均值为合理最低价。
6、 确定中标人:低于合理最低价的投标人,审查不予通过。高于等于且最接近合理最低价的投
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若两家及以上单位投标报价相同,由系统进行随机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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