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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名称: 1 | 我山裔族乡黄泥岗山塘整治工程 |
|---|---|
| 发包人: | 桐庐县 乡人民政 |
| 承包人: | 杭州盛平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
桐庐县莪山畲族乡人民政府_(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我山畲族乡黄 泥岗山塘整治工程 ,已接受杭州盛平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承包人名称,以 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施工的竞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1. 本合同包括下列文件:
(1) 合同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
(2) 成交通知书;
(3) 竞标函及竞标函附录;
(4) 专用合同条款;
(5) 通用合同条款;
(6) 技术标准和要求;
(7) 图纸:
(8) 己标价工程量清单;
(9) 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 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建拾叁万零伍佰零捌元整(Y 43.0508 万元)。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壹万贰任柴佰柴拾染元(¥12777元) 3.1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_ / _ (¥_/__元);
3.2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 (¥ / 元);
3.3 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 (¥ (¥ / 元)。
4. 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5.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陈华 。
6. 工程质量符合 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定合格标准 。
7.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8.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9. 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计划完工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11. 本协议书一式10份。2正8副。
12. 合同签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合同签订地点:桐庐县莪山畲族乡人民政
| 府 |
| 组织机构代码:1*开通会员可解锁*05168F | 一组织 |
| 力 址:_柯原县我山营 15.21 天津以计 | 地工 |
| 邮政编码: 311512 | 邮政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 |
| 日 话:158684/3487 | 申 |
| 真: 传 | 传 |
| 电子信箱: | 电子 |
| 开户银行: | 开户! |
账 号:
织机构代码:9133*开通会员可解锁*0F 止:桐庐县县城石马路38 编码:311500 次 P 代表人: 代理人: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真:/ 信箱: / 银行:浙江桐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开源支行
账 号: 2*开通会员可解锁*52
通用合同条款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 件》2022年版的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2 发包人:桐庐县莪山畲族乡人民政府
1.1.2.3 承包人:杭州盛平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签约后填入)。
1.1.2.6 监理人: (签约后填入)。
1.1.4 日期
1.1.4.5 缺陷责任期:本工程为 2年。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包括了预留金额、暂 估计的合同总金额。
1.1.5.24会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 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 更和调整。
合同价格形式:本项目采用单价合同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 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书):
(2) 成交通知书:
(3) 竞标函;
(4) 招竞标澄清问题、澄清问题的复函、补充通知等相关资料;
(5) 专用合同条款;
(6) 通用合同条款;
(7) 技术标准和要求;
(8) 图纸;
(9)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10) 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施工图纸
1)应在该项目工程建筑物施工前 7 天提供给承包人。
2)应在该部位施工前 10 天提供给承包人。
3)应在该项目制造或安装前 7 天提供给承包人。
1.6.2 承包人提交的图纸和文件
(1)图纸和文件的提交计划
承包人在签署协议书后 7 天内,监理人应在收到该提交计划后 14 天内批复 人。 承包人。
(2)施工总进度计划
承包人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的 7 天内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签收后 大内批复承包人 14天内批复承包人。
(3)施工总布置设计
承包人在收到开工通知后的 7 天内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在签收后 14 天复承包人 内批复承包人。
(4)临时设施设计
在临时设施开始施工前 7 天内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每项设计文件签 14 天内批复承包人 收后 14天内批复承包人。
(5)施工方法和措施
承包人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的 7天内。
(6)施工图纸
1)在该工程项目开始施工前7天内。
2)在每项工程开始施工或制造安装前 7 天内。
1.6.3 图纸和文件的审批
(1)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各项图纸和文件后 14 天内批复承包人。 4、设计修改图和设计的形式
1.6.4 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
(1)承包人应在 7~14 天内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在 7~14 天内将修改和补
充后的图纸和文件提供给承包人。
(2)应在该部位开始施工 7~14 天前及时签发设计修改图。 联络
1.7 联络
1. 7. 2 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 (合同技术条款) 约定的期限送达 发包 人指定地点 人指定地点
2 发包人义务
2.3 提供施工场地
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
发包人负责办理工地范围内的征地和移民,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提供的 范围和期限在签订合同时确定。 用地范围和期限在签订合同时确定。 2.8其他义务
根据发包人的管理要求补充: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在云山
(1)发包人在不少的人民的。次也人的权利和义务。 人民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有权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行检查。 量进行检查。
(2)因施工方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 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返工、改建人有权要求施工 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 付的,施工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付的,施工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及时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按照约定支 数。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付价款。未经验收或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3、监理人 3 监理人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1 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权力,但监理人在行使下列 权力前,必须得到发包人的批准。 权力前,必须得到发包人的批准。
(1) 按第 4.3 款规定,批准工程分包;
(2) 按第 11.3 款规定,确定延长完工期限;
(3)按第 15.6 款规定,批准预算金的使用;
尽管有以上规定,但当监理人认为出现了危及生命、工程或毗邻财产等安全 急事件时,在不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责任的体 的紧急事件时,在不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责任的情况下,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 人实施为消除或减少这种危险所必须进行的承包人责任的情况下,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 人实施为消除或减少这种危险的决包人员还的演电人员在的情况下,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 人实施为消除或减少这种危险所必须进行的工作,即使没有发包人的事先批准,
承包人也应立即遵照执行。监理人按第15 条规定增加相应的费用并通知承包人 和抄送发包人。
4 承包人
4.1 承包人一般义务
4.1.11 其他义务
(1)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施工。
(2)及时验收隐蔽工程。
(3)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
(4)交付竣工验收合格的水利工程。
(5)无偿修理检测有问题、有故障的水利工程。
(6)其他工程相关问题。
4.2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证件
合同签订前,本项目成交单位应向发包人缴纳中标价的 2%的履约保证金(不 计息),待完工验收达到中标时承诺的质量要求后,经施工单位申请,项目业主 验收合格,有关监督机构审核同意后一周内退回。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通知书规 定时间内签订施工合同则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部门有关规定予以通报,并扣 除履约保证金。
违约责任: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发包人实际 损害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3 分包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4.5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补充以下条款:按4.7 款
4.6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补充以下条款:按 4.7 款
补充以下条款:
4.6.5本工程中标单位应在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后 3个工作日内,将所有拟派 的班子成员通过"浙里办"进行实名注册,所有拟派的班子成员并在"桐庐工程
助手"小程序完成中标项目关联,如不及时完成,招标人将有权取消成交候选人 成交资格。
项目班子考勤的具体规定:中标后,承包人的项目班子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 投标承诺到岗到位,不得随意调换,主要管理人员调换必须征得发包人和监理单 位的书面同意及招标管理部门审核,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可以调换。否则,发包人 将按合同约定对承包人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并扣承包人全部履约保证金,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责任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 失。承包人更换项目班子管理人员的,发包人按下列约定对承包人处以违约经济 处罚:更换项目经理,对承包人处以 2 万元/次经济处罚;更换技术负责人、施 于 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的,对承包人处以 0.3 万元/人/次经济处罚,原则上承包 人应另行缴纳,也可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或在最终审计后扣除。
为加强标后监管,招投标管理部门对承包人的项目班子管理人员采用"浙里 办 APP-桐庐工程助手"进行项目到岗率的考核,根据【桐庐县工程项目现场关 键岗位人员数字化工作规则(试行)的 通知》(桐标后监〔2024〕2 号),具 体要求如下:
(↓)最终项目考勤单位合格率不小于 80%(实际出勤次数/本月施工时间 *80%*2》,项目负责人每周打卡不少于 1 次且不少于 20%,其他具体关键词位考 勤人员打卡合格标准根据本项目合同价划分,按照招管办文件【桐庐县定程项目 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数字化工作规则(试行)的 通知】(桐标后监 {2024} 2 号 > 要求执行。一天两次,上午下午各一次,每次间隔不少于2个小时。
(2)考勤期限从系统设置的开工之日起至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 内容并出具完(竣)工报告终止。
(3) 若考勤人员到场却未进行考勤系统签到确认,一律视为缺勤。
(4) 以上人员考勤率不符合要求的,相关行业部门按有关规定对企业进行 处罚。
(5) 承包人项目班子管理人员未按以上要求进行考勤的,按每缺勤一次扣 500 元,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 5%,最终结算审计后,发包人按此标准对承包人进 行扣款。
建设单位对本项目所有拟派管理人员进行考勤,具体考勤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每月出勤天数不少于实际施工 天数的 80%;
(2)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每月出勤天数不少于实际施工天数的 90%;
(3)考勤规则一天两次,上午下午各一次,每次间隔不少元2人对,
(4)承包人项目班子管理人员未按以上要求进行考勤的,按每缺勤一次扣 500 元,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 5%,最终结算审计后,发包人按此标准对承包人进 行扣款。
4.11 不利物质条件
4.11.1 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施工中遇到文物或古迹、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 地下障碍物和污染物、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
5 材料和工程设备
5.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1.1 承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监理人收到订货清单后 28 天内批复承包人。 5.1.2 承包人提供公众
5.1.2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
承包人在协议书签订后 8 天内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收到施工设备清单后 8 天内批复承包人。
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发包人无材料和工程设备提供,所有材料和工程 设备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
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发包人无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提供。
7 交通运输
7.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1、承包人自行协调场外道路及设施;
2、承包方负责场内过境车辆的协调和分流工作;
3、本条 1~2 款相关费用计入临时工程费,不再另行计费。
8 测量放线
8.1 施工控制网
8.1.1 施工控制网的约定:发包人应在开工日期前 7 天内,发包人通过监理人 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布置图、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承包人在接到 测量基准点布置图后 7天内完成施工控制网布设,并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 理人安排 理人审批。
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1 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1.4 发包人提供 / 资料,其余资料由承包人负责收集。
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2.12 下列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及应组织专家论证和审查的情形: 按《危 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等水利市场, 技飞后 编制专项液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等水利水电工程需要 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情形的相关规定执行。
9.7 文明工地
本合同文明工地的约定:争创文明施工工地。 10 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有权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 ( 检查。
因施工方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 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方在合 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 施工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及时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按照约定支付价款。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11 开工和竣工(完工)
11.1 开工
本工程计划于 2025 年 08 月 29 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 开工令或业主指令为准。
注: 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或业主开工指令发出后 7日历天内,承包人不 进场施工的违约处罚:
(1)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或发包方原因引起导致本项目无法进 下的" 生 场开工的除外。
(2)承包方接到发包方书面通知要求开工而未进场施工的将抄送相关行业 部门进行通报扣资信分,扣除履约保证金,给发包方造成的损失超过程的保证金 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子以赔偿,却没包分超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 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1.2 竣工(完工)
本工程计划于 2025年 10 月 28 日前完工。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1.4.3 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为:
(1) 日降雨量大于 50 mm 的雨日超过 1 天;
(2) 风速大于 14 m/s 的 7 级以上台风灾害;
(3) 日气温超过 40℃的高温大于 3 天;
(4) 日气温低于 -5 ℃的严寒大于 3 天;
(5) 造成工程损失的冰雹和大雪灾害;
(6) 其它异常恶劣气候灾害。
:11.5 标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主体工程和全部工程逾期完工违约金均按 500 元/天确定,但其最终的累计 额不应商讨会同价格的 5% 总金额不应超过合同价格的 5%。
11.6 工期提前
本款补充如下:工期提前不奖励。
12 暂停施工
12.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5) 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他情形: 12.2 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3) 发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他情形: 13 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要求 13.1
13.2 质量评定
13. 2. 4 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约定: 合格 。 13. 2. 7 工程会格标准出火火
13.2.7 工程合格标准为达到工程验收费和主题工程改革计定的约定: 合格 。 工程合格标准为达到工程验收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及招竞标准及招竞标约定的标
准。
13.3 质量事故处理
13.3.4 工程竣工验收时,发包人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汇报并提交历次质量缺陷的 备案资料。
14 验收和检验
14.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14.1.5 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场后的交货检查和验收中,承包人 参与检查、验收。
14.1.6 本工程实行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论试块、砂浆试块,钢筋、 水泥、砂石料、条块石试件等。
15 变更
15.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6) 删去本条款中的第(6)项,并代之为;
(6) 增加和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时,单价调整方式:不调整 本款增加:
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引起上述(2)~(4)项的改变按 15. 5 条处理,且不构成 亦再。
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
15.4.3 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
15.4.3 己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重新组价。
(1) 原材料价格按竞标文件价格计取;无竞标材料价格时,由承包人按市 场采购价(不得超过市场信息价)报监理人审核,发包人同意后进入单价。
(2) 工程组价采用竞标期浙江省现行水利工程定额和有关规定及其他有关 规定。
如上述定额仍不能满足,可依次采用现行部颁水利定额、浙江省建筑安装定 额含量组价。
(3) 取费费率。按照承包人竞标时不同工程类别选取费率。对于新增的合 同中无相同或类似单价的工程项目费率,按《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 编制规定(2018年)》规定执行,取费费率取各项弹性区间费率的中间值。
(4) 上述单价按竞标人竞标报价综合优惠率同口径优惠。
综合优惠率=【1-(竞标人竞标价=备用金/(发包人预算-备用金)】*100%。 竞标报价时备用金不得优惠。
(5) 按照上述原则仍无法组价的,双方协商确定。
15.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5.5.2 承包人实现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为:
15.8 暂估价
15. 8. 1 (1)发包人和承包人组织交易的暂估价项目: 暂估价项目:/。
(2)发包人和承包人以交易方式选择暂估价项目供应商或分包人时,双方的权利 义务系: / 。
16 价格调整
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删去本条全文,并代之以:
按当前的市场价考虑风险系数进入单价,在合同执行期内不作调整。价格风险由 承包人自身 承包人自负。
17 计量与支付
17.3 工程付款
17.3.3 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17.3.3(1) 增加:
正式开工后 7 天内支付合同价款 { 10%】的工程预付款,工程竣工完工验收合 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5%】(含预付款金额),结算审计并经审定后 30日内支付 至审定造价的 98.5%,其余 1.5%留作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二年)后, 付清余款(余款不支付利息)。
17.4 质量保证金
17.4 质量保证金
(1)质量保证金总额为完工结算价款总额的 1.5 %;
17.5 完工结算
17.5.1 完工付款申请单
(1) 承包人应提交完工付款申请单一式 5 份。
17.6 最终结清
17.6.1 最终结清申请单
(1) 承包人应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一式 5 份。 17.7 竣工财务决算
承包人应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提供的资料:财务决算所需的一切资料。
18 竣工验收(验收)
18.1 验收工作分类
本工程验收工作应遵守本合同的技术规范及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所有现 行标准、技术规程规范。
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9.1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计算如下:自工程接受证书中写明的 全部工程完工日开始算起(发包人提前验收并签发接受证书的单位工程和部分工程 程,若未投入正常使用,其保修期亦按全部工程的完工日开始起算。 但期为2年,快吸患与临沂 保期为2年,缺陷责任期为2年。
20 保险
20.1 工程保险
20.1 建筑安装工程保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或)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人:由承包人投保,费用列入 交易文件;发包人凭保单支付保费;
投保内容:本合同工程在建安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 切相失答 起一切损失等;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 保险金额按保险人规定,保险费率由承 包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保险期限:保险期限自开工即日算起至颁发工程移交证 书,凭保险发票,支付保险金。
20.1.2 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
本款补充如下:
在合同实施期间,承包人应为其雇用的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费用
包含在竞标报价的单价中。
20.2 人身和财产的损失
对于工程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 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0. 4 第三者责任险
2 0.4.2 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金额和保险费率由 承包人 自行报价确定(必须填 报),列《工程最清单》的基它费用 报),列《工程量清单》的其它费用。 20. 5
其它保险
需要投保的其它内容: / 7 ,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
20.6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20.6.1 保险凭证
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后 7 天内提交。 4 保险会不只能注册 20.6.4 保险金不足的补偿
承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保险金不足的补偿均由承包人负责。 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
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本工程一定的补偿均由承包人负责。 列入报价,发包人不承担保险 用均列入报价,发包人不承担保险金不足的补偿。
24 争议的解决
24.1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 的,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向 桐庐县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通用合同条款补充:
25 合同类型
本合同的永久工程采用单价承包,在合同执行期内,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 。施工临时工程和其他费用也采用平 调整。施工临时工程和其他费用均采用总合同规划,单价不变,工程量按 26 其他补充条款 26 其他补充条款
1、合同签订前承包人应提供合同总金额 2%的履约担保(不计息以银行转账或银 行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形式提供)。 到中标承诺的质量要求后一周内还是深公司保函形式提供)。待完工验收达 到中标承诺的质量要求后一周内无息退还。签订合同后,如承包人 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
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 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若中 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若中 制价之差额的风险担保、金。风险担保全在企业与实施工业创造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 制价之差额的风险担保 金。风险担保金在主体工程表示依证金的时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 一次性退 还(不计息)。 一次性退 还(不计息)。
(1)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中,原则上工程质量履约担保占履 约担保总额的 35%,工期履约报保占履约担保总额的担保总额的30%,安全、文明、环境保 护施工履约担保占履约担保总额的20%,项目班子到岗率履约担保占履约担保占履约担保总 额的10%,工程资料保证金占履约担保总额的 5%。
(2)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完)工验收通过、工程和工程资料移交后 1 周 文包人扣除应扣罚的请约会后,退还有1 内,发包人扣除应扣罚的支持发表无力。上述收通过、工程和工程资料移交后 1 周 息。
(3)有下列违约情形的,相应的工程履约保证金发包人不予退还,并可在 当期工程款(进度款)中扣除承包人给发包人造成的保证金发包 一个人,中扣除承包人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A、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执行过程中解除合同,工程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B、竣(完)工验收,未能一次性验收合格,工程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C、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发生重点工作验收合格,质量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C、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加重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D、工程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中心 D、工程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工,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罚,工程质量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若不足以抵扣工期违约金的,在三和40元工,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罚,工期履约保 证金若不足以抵扣工期违约金的金的,在工程价款中相应扣足, 一般,在这五期间的
E、在施工期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安全、文明、环境保护施工履约保证 予退还; 金不予退还;
F、承包人在合同履行期间不能及时填写、整理、提交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 工程资料保证金不予退还。若承包人在竞标时提供了虚型、提交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 资料保证金不予退还。若承包人在竞标时提供了虚假资料,一经发现,工程 资料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创新、创新、创新、创新、安任。 6、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内因乙方原因未能开工建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2、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成交人竞标质量承诺等级即为合同质量等级,竣 工质量若为一次性验收不合格工程,除了人无标质量承诺等级即为合同质量等级,竣工程决算造价 5%支付违约金 工程决算造价 5%支付违约金。
3、承包人应实施严格的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切实做好安民告示,设置必要的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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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警戒标志,线杆保护措施,制定各项安全保证措施,做好施工照明、看守和警 卫工作,有毒气体防护措施和电源电线安全保护措施,做好施工照明、看守和警 负责,接受发包人和临理总公益保护措施,并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 负责,接受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的现场代表对安全措施的监督。
4、承包人在施工期间,若发生与本工程相关的安全措施的监管。 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成交流公司 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成交单位承担,发包人概不负责。
5、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 15日内,承包人应丰领导演。 5、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 15日内,承包人应自行拆除施工临时设施,撤退施工 机械设备并清单场地,修复场内的交通道路,撤离所有施工局的该施,撤退施工 离完的,应赔偿发包人信息 *开通会员可解锁* 离完的,应赔偿发包人每日 2000元的赔偿金。同时,发包人有权采取强制手段 清除现场,且无须征得承包人的许可,治后显。同时,发包人有权采取强制手段 6、承包人应按的完时间和两个 6、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负 责。
(2)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已竣工工程和设备未交 包人之前,承包人久表示: 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和设备的保护工作,一已竣工工程和设备系交 期间发生损坏。 承包人工程的优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保护 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3)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 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4)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本工程所需材料由承包商户。 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的约定:本工程所需材料由承包商自行采购。材 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并经监理和建设单位同意方 可使用。材料质量、规格与要求不符的,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代表将拒绝使用意力 承包人应无条件负责而将或后于 承包人应无条件负责更换或返工,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工期延误损失。 (5)工程安全枣项及技术
(5) 工程安全事项及违约责任
①承包人应对施工安全负责,在施工过程中无职工和居民重大伤亡事故,无 重大行车交通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无火灾事故,无触电伤人事故,无 民投诉治安惠件 民投诉治安事件。
②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各项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专人 负责安全 专职负责安全。
③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配备专职用电管理员,全面负责施工用电的 管理。
④承包人应服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交通 管理、环境保护等的管理规定,承包人应该专职人员企会指安、流管治理、计划生育、交通 权对此进行监督、检查 权对此进行监督、检查。
⑤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密切注意气象预报,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暴风雨、 、雷电、冰冻等造成下积相机 洪水、雷电、冰冻等造成工程损害,成交换位,这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暴风雨、 然灾害为由提出索赔率或 然灾害为由提出索赔要求。
⑥承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认真做好产品保护。因失窃或失火造成的损失 承包方负责,凡由此两提及业之主义 均由承包方负责,凡由此而损及业主利益时,面铁矿。因先窃或失火造成的。 第一、《海军的工单位在施工期间,业主将向中标施工单位索赔。
⑦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若发生与本工程相关的安全事故,一切法律和经 济责任均由成交单位承担,发包人概不负责。
(6)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前,免费向发包人提 交伍套竣工图纸和竣工资料。如因资料不符合大应在工程竣工前,免费向发包人提 料整理费,由承包人承担 料整理费,由承包人承担。
(7)发包人根据国家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经审计审定的工程结算,与 人办理最终价款结算手续 承包人办理最终价款结算手续。
(8) 施工液包单位应严格按已确认的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方案组织施工, 并无条件的接受发包人及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对施工技术方案组织施工 (9)在施工过程中,了中国共同地理单位对施工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9)在施工过程中,乙方须严格执行工作应对施工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19)在施工过程中,乙方须严格执行相关防尘措施,达到防尘要求并接受 建议单位的检查。本工程综合考虑防尘费用,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 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杭州市打赢得高度高质量发展,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美丽杭州建 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杭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 暨大气污染防治 划的通知》(杭美建【2020】2月入中国 划的通知》(杭美建【2020】3 号)文件和桐庐县建设工地"控尘十条",达到 建设方要求的防尘措施 建设方要求的防尘措施。
(10)承包人应将建设工程运输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证照齐全的运输 在签订运输承包合同的同时,深入 单位,在签订运输承包合同的同时,还应签订交通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证照齐全的运输 人对进出建设工地的运输在阿波尔比亚 人对进出建设工地的运输车辆进行检查,严禁证照不齐,波施不全的车辆变 工现场,对渣土运输不密闭。目牌运用不齐,设施不全的车辆驶入施 工现场,对渣土运输不密闭、号牌污损难挡、车身不清的车辆禁止驶离施工现场。 承包人要督促运输车辆应按照公安全市政府 承包人要督促运输车辆应按照公安交警部门指定的范围、华务不清的车辆禁止驶离施工程 (11)在施工、流土从用达和
(11)在施工、渣土处置过程中,施工的后进的范围、路线和时间行驶。 1000工作。 相关部门的工作。
(12)开挖中如遇砂石料,除回填及原地利用外,不得盗采、外运。
(13)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方造成水利设施及道路的损毁、污染,必须由施 工方无条件修复、清洁。
(14)施工过程中不得占用基本农田、耕地及耕地后备等资源,不得损坏周 边生态环境。如因承包人造成上述损坏,由承包人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出此造成 的一切损失。
(15) 注:双方签订合同后违约处罚
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或发包方原因引起导致本项目无法进场开 险从 工的除外。
承包方接到发包方书面通知要求开工而未进场施工的将抄送相关行业部门 进行通报扣资信分,扣除履约保证金,给发包方造成总统的总主的将必达和关行业部门 的,还应当对权法部分不过了 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发包人的损失 承担赔偿责任。
若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审批同意及监管部门备案,未办理开工报告,擅自进场 施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情节严重的将纳进行主张古说日,擅自进 (16)相根拉表示的
(16)根据杭建工 (2023) 169 号文规定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工程结算时,施工 单位需提供建筑垃圾去向及实际消纳方量情况; 建设单位应对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证: 消纳场地接纳回执联、工程竣工结算清单中建筑垃圾工程量三者进行比对: 如实际消纳方量大于(或等于)工程竣工结算清单中建筑垃圾工程量三省进行比对: 竣工结算清单工程量进行机制的行业 竣工结算清单工程量进行结算: 如实际消纳方量小于工程或地区工程量 90%的,应接 工程量 90%的,施工总体用保护 工程量 90%的,施工单位应提供情况说明并附以佐证材料,无法提供佐证材料的: 应根据消纳场地接纳回执联工程量进行竣工结算。
(17)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 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 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各种 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条款。如果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 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也不存在且 也不会签订任何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如果存在或签订背离 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 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
发包人(全称):桐庐县莪山畲族乡人民政府
承包人(全称):杭州盛平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经协商一致就我山畲族乡黄泥岗山塘整治工程_(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 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 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 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 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 下: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5 5 年;
3. 装修工程为 2 年;
4.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2 个采暖期、供冷期;
6. 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
7. 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以上未注明的工程质量保修年限,按 2000年 1 月 10 日国务院第 25 次常务 会议通过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 格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 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
格之日期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7 天内 保修。承包人不在他应如何 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员当比赛到保修通知之日起了 2002年发生坚持中国的优势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的成功。这也人可以要托他人修理。 我也修。 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 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 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管理的机构 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2014年质量保修家成后,在线上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因 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 害赔偿责任 害赔偿责任。
工程质量保修求或发电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 件,其有效期限公路资物金 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 : 阿阿卢县黄山畲族乡 承包人(公章) 杭州盛平水 利水电建设 人民政府 地址:桐庐县莪山鑫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桐庐县县城 石马路 384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浙江桐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开源支行 账号: 账号: 2*开通会员可解锁*52 邮政编码:311512 邮政编码:311500
为在 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的建设单位掘产县、山 童族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与施工单位杭州盛平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 司_(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职责
(一)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 安全要求。
(二)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 评比。
(三) 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 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四)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五)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 全隐患。
乙方职责
(一)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住建部颁发的有关工程施工 安全技术规程的安全生产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二)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 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 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 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 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 总结和评比。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 人 > 到生产工人 (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 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 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
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 工人员的1%~3%配各安全局、中双 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机构,应按施 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在权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 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获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 止事故发生。
(四)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 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业 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五)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 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程培训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 进行安全技术考核,会格考主流上出现了 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 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驾驶、爆破等特殊工种的人员,需轻过专 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才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的出现特种作业 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六)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买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 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治与 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乙方不得将在何种类 的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价值和使用方法; 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 的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人,或允许、容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一、(七)操作人员上世,必须出
(七)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 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 。 (八)所有施工机周设备和完成比,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八)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 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的工作业的支持立的处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 。 用。
(九)所有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 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新权奋、新 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十)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 故应急救援预案: 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华大学文施中的生产安全事 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对于中国民共开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 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因为原《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 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第三条 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并视事故轻重扣除一 例的安全保证金 定比例的安全保证金。
本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 现收后失效 竣工验收后失效。
发包人: 桐庐县绿山省规乡人民网府(盖单位章) 承包人,杭州盛华子家科及电波设有 (二) (二) (二) (二) 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 *开通会员可解锁*2 日 2025 年 8月29 日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完成,保证建设资金 的安全和有效使用载山畲族乡黄泥岗山塘整治工程_的观察治工程_的项目法人_桐庐县表山鑫 族乡人民政府_(以下称甲方)与承包商_杭州盛平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_(以下 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住建部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_我山畲族乡黄泥岗山塘整治工程_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 雪。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 (除法律认 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 建设管理规定 建设管理规定。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监督制度和处罚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 1 示牌,公布举报电话。
(五)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 (和义务 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 外区从四兴元 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礼券、有价证券和物品, 不得到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不得有意刁难、拖欠承包商工程款,不得违反规定批拨工程建设费 。 用等。
(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 讯工具、交通工具和交出 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四)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操办婚丧嫁 安排配偶子女的工作以下 娶、安排配偶子女的工作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
(五)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下属单位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 供应、工程分包、地区分 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六)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 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温度 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乙方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礼券、有价 、礼品、 证券、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 9任何费用 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违反规定,批拨、追加工程建设费用等。 (四)
(四)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领导。 (五)之方不得以任何理由
(五)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 等。 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 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法律 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政策。依据有关规定。 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
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 给予党纪、政纪、组织处理或停止承接业务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有关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 不得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竞标的处罚。
第五条 双方约定
本合同由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 抽查,提出属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处理意见。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同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完 结时止。
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 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生效。
| 甲方单位:桐庐县裁山畲族乡人民政府(盖章) 乙方单位:杭州 法定代表人: | 公司 >> |
|---|---|
| 地址:桐庐县莪山畲族乡人民政府 | 法定代表人: |
|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地址:桐庐县县城石马路 384 号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 2025 年 8 月 7 月 | 2025年 8月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