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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超声波螺栓测量仪采购项目
询价书
采购单位: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
○二六年五月
目录
第一章
询价书
第二章
技术规格书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章
附件
第一章
询价书
我司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采购总装车间超声波螺栓测量仪,
主要用于总装车间特种螺栓紧固伸长量的测量,具备高精度、轻量化、强环境适应性等
特点。现就此进行询价采购,请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就指定品牌型号进行报价。
一、询价说明
1.项目名称:超声波螺栓测量仪采购项目
技术需求详见第二章技术规格书
二、
供应商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开具正规增值税发票。
2.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3. 是所投品牌超声波螺栓测量仪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合法授权代理商或制造商(需提
供有效授权证明)。
4. 具备完善的销售、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体系。
5. 有成功为类似规模或要求客户提供同类型设备的经验(请提供 2-3 个典型案例和
业绩,业绩需要合同复印件以及对应发票)。
三、交货及验收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2 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终验收合格。
2.付款方式:预付款 30%,验收合格 60%,质保金 10%。(银行承兑)
3.验收方式:验收方式按最终签订的技术协议为准。
4.售后服务:质保期不小于 12 个月。
四、
报价要求
1. 报价文件需包含:
o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o
制造商授权书复印件(如为代理商,加盖公章)。
o
详细的分项报价单(必须使用附件报价表格模板)
o
设备技术规格书
/产品彩页。
o
售后服务承诺书(包含响应时间、维修周期、备件供应等)。
2. 报价货币:人民币(
¥)。
3. 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截止日起不少于
90 天。
4. 所有报价文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备注:一份报价明细表仅针对一款机型,多个机型应提供多份单独的报价。
五、
评价原则
我方将选择总价最低的方案,同时将对以下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性价比:
设备价格、配置完整性、后期使用成本(耗材、校准、维护)的综合
考量。
售后服务能力:
服务承诺的完善性、响应速度、本地化支持能力、备件供应保
障。
供应商资质与经验:
供应商实力、相关项目经验、业绩以及信誉。
技术方案与增值服务:
提供的解决方案是否更优,是否有额外有价值的服务。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6 月 9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予
以拒收。
2.地址:杭州市临平区康信路 608 号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处
3.收件人:黄挺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七、对本次采购咨询,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商务代表
名 称: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康信路 608 号
联 系 人:卜大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2.技术答疑
名 称: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康信路 608 号
联 系 人:沈晨炎/ *开通会员可解锁*
3.采购监督
名 称: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施志华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处
2026 年 5 月 28 日
第二章 超声波螺栓测量仪技术规格书
1. 概述
1.1、本次采购设备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供货方应根据本技术规格书所提出的技术规
格和服务要求,综合考虑设备的适应性,选择具有最佳性能价格比的产品。希望供货方
以精良的设备、优良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充分显示你们的竞争实力。
1.2 本次采购设备应满足采购方各类需求以及验收要求,供货方需负责现场安装及安装
阶段所需材料及工具。
1.3 本次采购为交钥匙工程。
1.4 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数 量
主要技术规格
交货期
交 货 地点
1
超声波测量仪
1 台
2
随机附件及备品
备件
1 套/
台
见本章随机附件及备品备件清单
3
技术资料
2 套/
台
1 套中文纸质版,1套电子版
4
供货方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货物
合同生效后
2 个月内完
成设备供
货、安装调试完毕、并
通过终验
收。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临平区康信路 608
号)
2. 设备工作条件
2.1、现场工作环境:
最高气温 45℃
最低气温 0℃
年平均气温 17.3℃
环境平均相对湿度 65%
2.2、设备安装地点: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区康信路608
号)
3、设备的应用与总体要求及结构形式:
3.1、本项目设备主要用于总装车间特种螺栓紧固伸长量及轴力的测量。
3.2 本项目要求设备为超声波便携式移动测试设备。所有超声波系统及其备品备件,
除规定的技术参数和要求外,其余均遵循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 GB/T 12604.1-2020、
GB/T 38952-2020、GB/T 43232-2023、行业标准(DL)、以及 GB 3100-1993《国际单位
制及其应用》
。
3.3、本项目所有新制设备及相关配套硬件、软件、服务等均为一次性永久授权使用,
所有相关软件提供相应安装文件等备份。
3.4、本改目所有新制的仪器仪表等计量类设备,应按照国家相应规定,出具检定证书
或出厂合格证书等相关合格证明。
4、设备制造技术要求:
4.1、设备必须是制造商自行设计、生产、装配,调试合格的设备;设备必须是完整的、
全新且未经使用的设备;
4.2、设备须有可靠的安全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标准、环境保护标准、工业卫
生标准或采购方可以接受的国际 ISO 标准和符合 GB 4793 安全要求标准;所有电气设
备(设计、制造、安装)符合 GB 4793-2024、GB/T 18268-2010 标准。(本项目涉及标准
皆为最新标准)
4.3、设备所有的零部件和各种仪表的计量单位应全部采用国际标准单位。
4.4、供货方应保证所供货物为中国公布的非淘汰货物(或设备),并为中国有关当局指
定或规定的环保型和节能型货物;
4.5、供货方应满足采购方提出的各项技术规格和要求,必要时应当免费提供技术承诺
或担保;
4.6、供货方应保证所供货物的完整性和成套性,能保证货物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4.7、供货方应对采购方采购的货物所涉及的技术、产能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4.8、供货方所供的设备如涉及知识产权以及专利技术等,应保证采购方不因此受到任
何第三方的侵权指控以及实际损失;
4.9、主要参数:
4.9.1 使用温度:
存储温度:-45℃ - 60℃;
工作温度:-25℃ - 50℃;
工作湿度:不高于90%;
防腐性能:在环境等级为C4(ISO 12944-2)及以上环境中可持续工作720小时;
★①4.9.2 设备主机与显示设备采用一体式设计,超声波系统的外接设备充分且必要,
线缆连接简单明确;线缆接口具有明显对应的颜色指示或一一对应且互斥的接口
功能,提供明确的接口位置;超声波系统具有明确的电源指示和测量指示;
4.9.3 系统具备自主产生指定脉冲和脉冲激励的功能;
4.9.4 系统具备测量螺栓长度的功能;
4.9.5 系统具备测量螺栓预紧力的功能;
4.9.6 系统具备测量温度的功能;
★②4.9.7 波形显示:系统提供测试波形的图形显示,并通过显示的波形制定测量参数,
测试波形的显示具备放缩和局部放大功能;(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
★③4.9.8 波形对比:系统具备对初始化测试波形的存储功能,并能够实现测试波形和
初始化波形的图形比对,测试波形和初始化波形应当用不同的颜色予以区分,并
可以同步进行缩放和局部放大;(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④4.9.9 系统具备测量标校参数自动确定的功能,通过确定几组测量数据和对应实际
数据的输入,超声波系统自动计算,确定并存储标校参数。
4.9.10 数据存储:系统能够实现对测试参数、初始化波形、材料参数、标定参数和测
量结果的存储和分组管理。
4.9.11 AD:直接读取力传感器数据,实现自动标定,并标定到螺栓屈服阶段,识别螺
栓过载超拧。符合GB/T 43232-2023标准,提供相关CNAS检测报告或省级校准证
书;(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9.12 DA:实时力输出,无需解算,方便第三方接入,支持扭矩、角度、预紧力曲线
绘制;(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9.13 系统需在一体化的基础上能实现自供电;
4.9.14 传输:测量信息能在平板上实时显示、处理。工业平板pad性能不低于:10英寸,
内存硬盘8G+256G,防护IP54;
4.9.15 脉冲发生(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脉冲频点≥2MHz,支持多频点切换;
★⑤4.9.16 长度测量(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测量范围:≥10~2000mm;
测量分辨率:优于0.01mm;
测量精度要求: 伸长量(预紧力)≤±3%;4.9.17 预紧力测量(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测量螺栓规格范围:M5-M125;
测量精度:高于额定30%预紧力时≤±3%;
4.9.18 温度测量(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测量范围:-40℃~60℃; 测量精度:≤±0.5℃;
4.9.19 超声测量通道,支持双通道通路及扩展性能;(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9.20 测量采样率:单通道模式≥2000Hz(最高),多通道模式同步实时1HZ采样;4.9.21 电压控制,数字控制≥100-400V激励可调;4.9.22 ≥0-80dB增益可调,脉冲宽度可调;4.9.23 采样及信号处理,≥200M高速采样,数字信号处理,实现回波智能捕获、识别、
跟踪等技术;
4.9.24 信号线缆采用双屏蔽实芯聚乙烯绝缘同轴电缆,长度支持定制,双屏蔽,抗电
磁干扰符合 GB/T 17626.3,可在强电磁环境下起到屏蔽防护作用,确保测量结果不被干扰;
4.9.25 支 持 碳 钢 、 镍 基 合 金 、 钛 合 金 等 不 同 材 质 螺 栓 测 量 , 铬 钼 钢 的 测 量
(20Cr1MoVTiB\NiCr20aTiAl\21CrMoVA\35CrMoA\NiCr20TiAl\35#\45#\A3)
4.9.26 支持多通道同步测量:
≥2路超声通道:采集超声信号;≥1路温度采集通道:与超声信号同步采集;温度补偿可选启用;支持USB与其他设备实时数据传输;
4.9.27 系统软件支持PC版操作系统,一次性永久授权,含后续升级;支持中文操作界
面及帮助文件;提供测量数据的储存及分析:可视化比较加载和卸载的波形变化,直接展示测量的轴力、温度、回波声时、伸长量、声时差,支持自定义材料参数设定材料参数(声弹系数和声速);
4.9.28 测量精度误差,伸长量的3%:万能试验机精度验证,同一批次螺栓,标定A螺栓,
对B、C、D螺栓分别进行测量精度验证,测量精度误差,伸长量的3%以内合格。
4.10、主要配置清单:
序号
名称
品牌地
品牌
1
便携式超声波测量仪主机
2
电源适配器
3
测量系统软件
4
纵波探头 配套
5
信号线 配套
6
压电陶瓷晶片 配套
4.11、设备随机附件及备品备件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备注
品牌/厂家
数量
单位
1
纵波探头
单波≤Φ18mm,
2MHZ 或 2.5MHZ 磁吸式探
头
≥
3
个
2
纵波探头
单波≤Φ10mm,
2.5MHZ 或 5MHZ 磁吸式探
头
≥
3
个
3
纵波探头
单波,
磁吸式探针探头
≥
2
个
4
信号线缆
双屏蔽
≥
3
根
5
温度探头
Pt1000
≥
1
个
6
适配 12v 充电电
源
1
个
7
压电陶瓷晶片
≥
100
片
8
耦合剂
3
支
9
横波耦合剂
3
支
10
晶片胶水
3
支
11
转运箱
1
个
5、技术资料(中文版纸质1份,电子版1份)
5.1、设备使用手册、维修手册、故障报警手册(如有)
。
5.2、设备装配图(主要部件)
、零部件明细表(如有)
。
5.3、设备随机附件清单、附件装配图(如有)
。
5.4、外购部件的使用维修说明书(如有外购部件的制造厂名称、地址、定货号注明)
。
5.5、制造厂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等文件应随设备提供。
6、安装与调试
6.1、设备安装在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区康信路 608 号),
安装、调试、验收所需工具、量具和辅助人员皆由供货方配备。
6.2、设备开箱施工工作由供货方负责,设备安装所需的相关附件由供货方提供。
6.3、供货方负责在采购方工厂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周期不超过 5 个日历日。
因供货方原因而延误交付期的,应受到相应处罚。
6.4、安装调试期间,供货方负责在采购方现场对相关人员进行免费技术培训;培训内
容包含:操作、编程、维修等内容。
7、验收
7.1、设备的验收应按技术协议规定的要求进行,按照《计量法实施细则》以具备
“CMA/CNAS”相关检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首次检测相关事
宜由采购方承担,若首次第三方检测未通过,后续检测相关事宜由供货方承担。
7.2、供货方向采购方交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技术资料等,
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终验收合格,供货方完成清理现场、交齐验收资料。
7.3、设备的最终验收工作在甲方用户现场进行。
7.4、设备外观检查:外观是否美观,设备防护盖是否紧固、线束是否损伤、探头是否
损伤等。
7.5、设备配置检查:供货范围以及设备是否符合要求、满足正常使用。
7.6、实际测量精度检查:使用万能拉伸试验机(精度≥0.5 级)进行螺栓拉伸测试,
万能试验机测一个数,超声测一个数。同一批次螺栓取 4~5 颗,标定 A 螺栓,对 B、C、
D、E 螺栓分别进行测量误差验证,测量 B、C、D、E 螺栓轴力,伸长量误差≤3%为合格;
重复测量标定 A 螺栓,伸长量误差≤1%为合格。
7.7、技术资料验收:查看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7.8、随机备件的接收:双方按照设备制造厂家提供的有效备件清单进行清点、接收,
确定无误。
7.9、以上所有项目检查测试完成以后,采购方签发《设备验收移交单》完成验收。
8、技术服务要求
8.1、供货方派遣工程师赴采购方现场(杭州市临平区康信路 608 号)进行设备安装调
试,期间所有费用(往返交通费用、食宿等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8.2、设备(包含随机附件及部件加装)质保期自终验收合格、采购方签署《设备验收
移交单》后生效,设备整机质保期为
12 个月。服务应及时有效,在接到用户故障通
知后,要求 2 小时内响应,浙江省内 48 小时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
8.3、质保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供货方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如有硬
件损坏应及时免费更换。
8.4、质保期内发生重复出现的故障,该故障内容的保质期从最后一次修复日重新算起。
8.5、供货方在质保期结束后,还应提供广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9、包装要求
设备应该使用崭新且牢固的木箱包装,应适合长距离海运或陆地运输,同时应有防
潮、防锈、防震动等措施。
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号
设 备 购 销 合 同
甲方(询价人):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标人):
签订地点:浙江 杭州
签订日期:202 年 月 日
设 备 购 销 合 同 主 要 条 款
甲方(询价人):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标人):
根据
年 月 日螺栓超声波测量仪项目结果和询价文件的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
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组成合同文件及其优先顺序(按顺序号的先后)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
下:
(1)合同补充协议书;
(2)合同主要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澄清纪要和承诺;
(5)投标文件及附件(含询标纪要)
;
(6)询价文件补充文件;
(7)询价文件;
(8)图纸、资料;
(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10)其它。
甲乙双方有关项目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合同标的及分项价格
序
号
标的物
型号规格
单
位
数
量
增值税
税率
不含税单价
含税金额
1
2
…
合同标的包括乙方根据上表所述的所有标的物,还包括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职责和义务所必
须的服务和辅助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设计、制造、交付、安装和调试,以及根据本合同对
甲方人员的培训和指导。
第三条 合同金额
3.1 本合同总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其中不含税金额为
( )元(人民币大写: ),增值税税率为(13)%,税额为( )元(人民币大
写: )
。
3.2 合同执行期间内,如遇国家法定增值税税率调整,双方同意以不含税价格为基准相应调整
增值税税额,并以此调整合同单价、总价金额。即:新的合同总价
不含税价单价×(更新后的国
家税率)×数量。
3.3 本合同价格构成对乙方充分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工作及其他所有职责和义务的对价,包括而
不限于所有成本和费用、间接费用、利润、税费、关税和其他费用。双方约定乙方已在价格中考虑
了所有可能情况。
3.4 本合同价格(不含增值税)在本合同期内固定不变,不受任何增加浮动影响(甲方提出合
同变更要求情形的除外)
。
第四条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本合同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按下列第(1)项执行:
(1) 按照技术协议约定及投标文件承诺的内容供货;
(2) 按合同附件:《备品备件清单》
、
《专用工具清单》要求供货;
(3) 其他 (详细列举需要供货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的品名、型号规格、数量等要求)
。
第五条 付款方式
5.1 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
5.2 本合同生效后,并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金额为本合同总
价 30 %的预付款。
5.2.1 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总价的 30%预付款收据。
5.2.2 如设备需在甲方现场安装调试的,还需提供甲方安技保卫处签发的《施工项目开工安全
审核表》
。
5.3 项目完工后,并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金额为本合同总价
60%的终验收款。
5.3.1 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技术资料等,完成设备
的安装调试、终验收合格,乙方完成清理现场、交齐验收资料,且提供甲乙双方签字的《终验收合
格报告》或者《验收移交单》
。
5.3.2 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税法以及地方税收规定要求,金额为合同总价 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3.3 如设备需在甲方现场安装调试的,还需提供甲方安技保卫处签发的《施工项目竣工安全
审核表》
。
5.4 质量保证期满后,并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并经甲方确认无误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
无息支付合同总价的 10%。
5.4.1 甲方签发“没有发生质量问题,或者发生了质量问题但已经得到解决”报告。
5.4.2 乙方已经支付了根据合同约定,需向甲方支付的各种违约赔偿款。
5.4.3 乙方向甲方提供 10%的收据。
5.5 甲方的付款行为不代表甲方全部接受了乙方提供的设备和服务,乙方应充分履行本合同规
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果甲方发现前一笔款项的付款条件并未得到充分满足,甲方通知乙方纠正,并
有权暂停后续付款,直至乙方纠正工作完成。
第六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6.1 甲方权利和义务
6.1.3 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不能胜任工作或玩忽职守的人员。
6.2 乙方权利和义务
6.2.1 乙方应根据本项目的具体要求、特点和性质,选送合格的人员担任工作。特殊工种人员
(包括且不限于焊工、电工、安全员等)必须持证上岗。
6.2.2 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选用货物和材料,并接受甲方的检验。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材
料是全新的、未被使用过的。
6.2.3 在最终验收交付之前,乙方负责货物的保管、清洁和整理工作。乙方安装所需材料、工
具、配件等由乙方负责保管。
6.2.4 乙方应注意保护施工现场邻近建筑物、交通和附近居民的安全,防止因施工不当使附近
居民的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失。若因乙方在运输、搬运、安装调试等过程中,造成任何设备和设施损
坏,乙方须负责免费修理或给予赔偿。
6.2.5 合同货物从安装开始直至终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此期间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
担。
6.2.6 乙方成品交付,不允许现场制造和装配,特殊情况需经甲方书面同意。
6.2.7 施工结束后,乙方负责清理和安全处置由于乙方施工所产生的各类包装材料、工业废弃
物和生活垃圾。
第七条 质量要求
乙方按照甲方的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应符合甲方技术文件(技术协议、
图纸、工艺)、询价文件、投标文件、澄清纪要和承诺及最新的国家、行业、企业相关标准等要求。
当各个文件规定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本合同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应遵循现行最
新版本的标准。
第八条 交付、地点及运送方式
8.1 工期
8.1.1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个月内乙方应完成本合同项下全部设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
技术资料及质量文件)的交付。
8.1.2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培训完毕,并通过终验收。
8.2 交付地点、交付方式,按下列第(1、5)项执行:
(1) 杭州市临平区康信路 608 号,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车间内。
(2) 杭州市东新路 1188 号,杭州汽轮动力大厦。
(3) 其他: 。
(4) 乙方负责将货物送至合同指定地点并负责货物的卸货(本合同第
条约定的情形除外),
小型卸货辅助设备由乙方自备。
(5)
乙方应将到货签收凭证原件及时转交甲方。
8.3 运送方式
8.3.1 乙方负责运输,运送方式自定,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设备(或部件)的运输、装卸
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
8.3.2 其他要求: 。
8.4 起吊,按下列第( 1 )项执行:
(
)需起吊部分货物的卸货由甲方负责,起吊使用的机械设备(行车、手动电动葫芦、叉车
等)、机具(吊索具等)由甲方提供,乙方不得参与任何起吊作业(包括而不限于操作机械设备、起
吊指挥、司索等)
。
(
)本合同卸货、安装、调试等过程中起吊工作由乙方负责,卸货机械、工具及辅助设备由乙
方自备。卸货、安装、调试等过程中如需使用吊车、叉车等特种设备的,需提前向甲方提交相关设
备及其作业人员资质的相关证书(安全员、起吊工作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经甲方书
面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作业。如需甲方提供协助的,由乙方向甲方安技保卫处、合同签约部门提出
书面申请,经甲方安技保卫处、合同签约部门共同书面审批同意后,由甲方提供相应协助。
第九条 备件和专用工具
9.1 乙方应提供作为本合同一部分的安装、调试或启动所需的,技术文件、询价文件、投标文
件等规定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相关费用应视为包括在价格中。
9.2 甲方以变更订单或单独订单的方式采购备件时,乙方应按照投标过程中承诺的价格提供备
件。乙方投标中承诺价格的持续有效期为:按乙方承诺的持续有效期或本合同生效日期起 4 年内持
续有效,两者以后到期者为准。
9.3 设备寿命期内,若乙方欲停止或不能制造某些备品备件,乙方有义务提前通知甲方,以便
甲方有足够时间从乙方处对所需的备品备件做最后一批订货,并且乙方有义务免费提供制造这些备
品备件的图纸、样板、工具、模具及技术说明等,使甲方能够为合同设备制造所需的备品备件,且
甲方制造这些备品备件不构成对知识产权、工业设计权及技术秘密的侵权。
第十条 产品的防护、包装、运输
10.1 乙方交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国家标准中关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及货物承运部门的
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包装应根据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
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的保护措施,对设备进行妥善的油漆,以适应多次吊装、卸货以及长期露
天堆放的需要,从而防止雨雪、受潮、生锈、腐蚀、受震以及机械和化学引起的损坏,以保证货物
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
10.2 包装应保证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振、防冲击的措施。若包装无法防止运
输、装卸过程中垂直、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设备损坏,乙方要在设备的设计结构上予以解决。
10.3 包装箱外面应注明数量、产品名称、编号、起吊位置、警示标志、外形尺寸、毛重等。
10.4 随设备一起装箱的零部件、备品备件等散件应采用合适的包装方式。这些箱盒应适合于储
存,储存年限应在包装上予以说明。
10.5 设备的包装费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第十一条 技术资料及质量文件
技术资料和质量文件的交付按下列第(1、2、3)项执行
(1) 按照技术文件要求提供技术资料及质量文件。
(2) 随机资料一套,随设备一起装箱、交付,资料范围包括而不限于:设备合格证书、设备
说明书、装箱单、易损件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等,一整套完整的经批准的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等资料。随包装箱携带的文件、资料应防潮密封,并放置在包装箱内明显处。
(3) 单独邮寄资料(2)套,资料范围包括而不限于:设备合格证书、设备说明书、装箱单、
易损件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等,一整套完整的经批准的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等资料。
第十二条 验收
12.1 出厂验收【□适用/■不适用】
12.1.1 设备在乙方工厂自检合格后,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到乙方工厂进行出厂预验收,
双方代表签字认可后设备方可发运,但出厂验收不能作为对设备的最终检验。
12.1.2 出厂验收内容按下列第(1)项执行:
(1) 按照技术协议要求进行出厂验收;
(2) 其他 。
12.2 开箱检查【■适用/□不适用】
12.2.1 甲方应在设备开箱检查前 3 日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委派技术人员到现场配合开箱检
查,若乙方未按时赴现场,甲方有权自行进行开箱,并做好记录,乙方认可该记录的有效性。
12.2.2 开箱检查的唯一目的是识别设备和对数量进行一般核实,不应被解释为决定性的或对任
何设备的验收,甲方可以拒绝任何有明显/可视缺陷的设备并将其退还给乙方。
12.2.3 如开箱检查发现设备、备品备件、随机技术资料和质量文件等短缺,或有外观缺陷的,
乙方应立即补齐或自费修复,因此造成的费用、损失及交付逾期违约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2.3 第三方验收【■适用/□不适用】
12.3.1 设备安装调试经乙方自检合格后,甲方将邀请第三方检验机构对设备进行验收。
12.3.2 第三方验收的内容,按下列第(1)项执行:
(1) 按照技术协议要求进行第三方验收;
(2) 其他 。
12.3.3 首次第三方验收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一次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该及时补救缺陷,直到
验收合格及第三方签发验收证书为止,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12.4 终验收
12.4.1 设备安装调试经乙方自检合格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共同进行终验收。终验收
合格后,甲方签发《终验收合格报告》
。
12.4.2 终验收的主要内容,按下列第(1)项执行:
(1) 按照技术文件要求进行终验收;
(2) 其他 。
12.5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自行或聘请第三方,在发出合理的事先书面通知的前提下,随
时对设备或工作的任何部门进行任何检查、检验及测试。乙方应无条件响应甲方进行此类活动的要
求,包括而不限于进入任何工作场所的机会。甲方应该自行承担进行任何检查、检验及测试的费用,
但下列任何情况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成本及费用,包括不限于甲方的任何人员或甲方聘请的第
三方的任何人员所发生的差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12.5.1 当发生设备或工作中存在不符合项,必须进行额外检查时;
12.5.2 乙方在甲方预定的检查或验收日期前 5 天内推迟或取消任何检查时;
12.5.3 因乙方原因,在预定的日期进行或完成检查或验收变得不可行,需要进一步的检查或验
收的(包括聘请第三方进行检查或验收的)
。
12.6 终验收后,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对材料的质量有疑问时,有权要求复验。如复验合格,其复
验费用由提出复验方负责。如复验不合格,复验费用以及由此而带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2.7 甲方的任何监督、检查、检验、选择均并不解除乙方对所有设备及其材料应负的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3.1 本合同质量保证期为终验收合格后(按照乙方投标承诺的质量保证期期限填写,但不少于
12 个月)个月。
13.2 质量保证期内,设备出现质量问题,需要修理、更换的,所修理、更换部分设备的质量保
证期自修理、更换完成并交付甲方之日开始重新计算。质量保证期内,设备如果发生故障连续停用
7 个日历日以上的,整台设备的质量保证期自排除故障恢复使用之日开始重新计算。同一故障发生
两次(含两次)以上,整台设备的质量保证期自最后一次排除故障恢复使用之日开始重新计算。
13.3 质量保证期内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要求
13.3.1 非甲方原因,设备、工作或其任何部分失效、破损、不适用或出现故障,乙方须即时完
成补救工作并承担与补救工作相关的所有成本及费用,包括而不限于拆除、重新安装调试、购买新
部件、运费、人工费及任何额外费用。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后,电话可解决的 2 小时内给
予准确答复;甲方认为需要现场解决的,乙方人员应在 48 小时内到达指定现场,8 小时内完成补救
工作并确保可恢复使用。待问题解决后,得到甲方书面认可,乙方人员方可签字后离开。
13.3.2 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故障或损坏,不得使用甲方的备品备件。如甲方同意使用,乙方应在
30 个日历内补足,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3.3.3 质量保证期内的故障和损坏,如乙方逾期未响应或派员到达甲方指定现场维修的,甲方
有权自行维修或委托第三方维修,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追偿。
13.4 质量保证期外的售后服务承诺
13.4.1 在质量保证期满后,乙方承诺继续以不高于投标文件的价格和不低于投标文件的条件提
供服务,仅收取材料成本费和技术服务成本费。
13.4.2 乙方应在接到反映的问题后,电话可解决的 2 小时内给予准确答复;甲方认为需要现场
解决的,乙方人员应在 48 小时内到达指定现场,8 小时内恢复使用,适当收取费用。
13.5 在任何问题和故障解决之后,乙方应将故障现象及原因、处理过程和方法、完成处理及恢
复正常的时间和日期等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
13.6 乙方的售后服务须满足询价文件中甲方对售后服务的各项要求,乙方在投标文件中对售后
服务有更高标准的承诺的,应适用该更高标准。
13.7 从质量保证期结束之日起,甲方有权以不高于乙方投标时的设备技术服务报价逐年购买设
备技术服务至甲方需要的时间,一旦购买乙方必须提供。
13.8 对于设备存在的缺陷(安装、调试、质量保证期内无法发现的但属于设备材料、制造工艺、
设计结构等缺陷的)
,在设备使用寿命期内,乙方均应负责免费消除。
13.9 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设备缺陷或造成的情形威胁到生命、财产或环境的安全,甲方有权
立即采取步骤补救缺陷,或聘请第三方补救该缺陷。如果按照本条款对任何缺陷进行补救的,乙方
应向甲方支付因缺陷纠正工作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十四条 维护和保养
14.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养周期及要求见合同技术协议)
。
14.2 在设备质量保证期结束前,由专业工程师和甲方代表对全部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任何
问题由乙方负责修理。在修理之后,乙方将问题内容、原因、补救措施、完成修理及恢复正常的时
间和日期等书面报告给甲方。
14.3 在设备质量保证期结束时,乙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质量保证期的维护和维修记录、设备
的检测报告。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5.1 交付逾期违约。非甲方原因未按期完成交付或/和逾期通过最终验收的:逾期时间( 30 )
天内,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0.2)%的违约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不免除其合同义务。
逾期超过( 30 )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和要求乙方双倍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
15.2 质量违约。如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零配件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不符合合
同规定的,或质量、性能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无条件要求重作、更换材料/零配件,相关费
用均由乙方承担。发生上述情况时,甲方可以给予乙方一定的期限予以纠正,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
发出的通知后七(7)天内,或在甲方书面认可的宽限期内仍未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设备、材料或零
配件的,甲方有权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合同部分解除的,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15.3 包装违约。因包装原因造成货物(包装)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及时免费
予以修理或更换。由此导致逾期的,视为逾期交付违约,乙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违约责任。
15.4 质量服务违约
15.4.1 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维修通知后(48 小时+8 小时)内排除故障并使
设备完全恢复正常使用,若乙方无法在上述时间内完成的,每延后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
总价 2‰的违约金。
15.4.2 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质量保证期内和质量保证期满后各项服务的,每发生一次,
由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 3000 元。质量保证期满后,若乙方拒绝甲方以不高于乙方投标时的技
术服务报价逐年购买技术服务要求的,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 30000 元。
15.5 违规转委托/分包违约【□适用/■不适用】
(1)甲方【□同意 ■不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设备制造、维修工作转委托/分包给第三方
实施。
(2)如甲方选择同意分包的,同意分包的工作范围为: 。乙方与第三
方订立分包合同前,应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进行转委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
款项,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如按合同约定不允许分包,乙方违规分包;
或合同虽允许分包,但乙方分包范围超过合同许可范围的,按前述约定执行。
15.6 合同解除。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时,乙方同意甲方可以部分或全部
退还迄今已制造的货物,同时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向乙方单独或一并主张以下权利:
15.6.1 乙方立即退还合同解除部分对应的所有款项,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
银行利息向甲方赔偿利息损失。
15.6.2 除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第 15.1 至 15.5 条约定支付违约金外,乙方还应向甲方另行支付合
同解除部分对应总价 30%的违约金。
15.6.3 甲方有权向其他供应商采购同类设备,如采购价格超过本合同约定价格,则乙方应承担
甲方多支出的一切金额(包括合同差价、甲方为此支出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等)
。
15.7 其他约定
15.7.1 乙方支付违约金不能免除乙方完成本合同的义务,也不得免除其按照本合同可能承担的
任何其他职责、义务、责任和法律责任。若在任何时候甲方遭受的实际损失超过合同规定的违约金
时,甲方有权基于实际损失继续要求赔偿。
15.7.2 因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工期延误、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按本
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任何一笔未支付或未退还的合同款项(包
括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追偿。
第十六条 暂停
16.1 甲方可随时以任何理由,书面通知乙方暂停进一步履行工作或部分中止工作。
16.2 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乙方应立即暂停部分或全部工作,并就目前的工作进度书面报告甲
方。暂停期间,乙方应该保管、保护受影响部分的工作及设备,使其不受任何变质、损失或损坏,
直至工作恢复。
16.3 除非暂停归因于乙方的违约行为,甲方的暂停应构成变更请求,乙方有权提出交期和报价
变更。
第十七条 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
17.1 乙方应对其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培训,并对其所有人员的职业健康和安全
负责。
17.2 乙方应保证其生产、安装、调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地方、行业以及甲方有关质量
(Q)、健康(H)、安全(S)和环境(E)的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遵守合同及相关技术文件有关 QHSE 相关
要求,在安装、调试、使用等过程中符合甲方的 HSE 要求。
17.3 乙方所委派相关人员到甲方现场进行服务时,乙方应为其委派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
品和设备,进入项目现场前接受甲方的项目现场 HSE 教育和培训,进入项目现场后遵守项目现场
HSE 管理规定,接受项目现场 HSE 监督和检查,并为其进入现场的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
如果因其自身施工等原因造成人员伤害等事故,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并全部承担业主和甲
方因此而产生的连带责任及损失。
17.4 乙方因违反 QHSE 有关规定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7.5 乙方及其分包商(如有)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有关规定,
做好废气、废水的排放,减轻机械设备的噪音污染,合理处置废弃物,控制粉尘排放。必须加强对员
工的培训工作,增强员工的质量、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意识。
17.6 合同执行阶段,乙方应完全接受甲方对安全环保监管。甲方有权检査乙方关于健康、安全
及环境实施计划和措施的执行情况,并作为乙方考核的一个主要指标,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其整
改,乙方应在 3 个日历日内完成整改。未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
同总价的 10%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7.7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遵守当地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各项标准的规定以及合同的要求,
采取合理措施保护现场环境。乙方应承担因其原因引起的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并应保证甲
方免于乙方违反上述环境保护义务而遭受任何损失。因上述环境污染引起纠纷而导致暂停施工的,
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 知识产权
18.1 乙方承认并同意拥有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乙方义务所必须的所有知识产权,不会侵犯任何第
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18.2 如有任何第三方就侵犯知识产权提起诉讼、提出索赔的,所有责任和一切费用乙方承担,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因保全而发生的所有费用、甲方被第三方索赔的金额、甲
方因被第三方索赔而产生的间接损失。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条款
19.1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该方受不可抗力影响
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延误期间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
19.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3 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 15
日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尽一切合理
努力排除和减轻不可抗力事件对合同履行造成的影响。
19.3 不可抗力事件指本合同签订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
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塌方、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非因甲方或乙
方原因发生的火灾、爆炸,以及战争、民乱、罢工、社会动荡。
第二十条 送达
双方当事人保证在本合同中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均真实有效。任何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文
件,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短信】【微信】【电子邮箱】【纸质邮寄】【其他: 】方式送达
对方。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 10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
变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送达不能的,对方当事人按照约定的通讯地址进行送达的,视为有
效送达。
甲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微信: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传真:
乙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微信: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传真:
第二十一条 纠纷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
肆 份,甲方执 叁 份,乙方执 贰 份,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附件
1、施工项目开工安全审核表
2、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
3、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环保交底书
4、施工项目竣工安全审核表
5、廉洁管理协议
6、技术协议
单位名称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康信路
号
幢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叶 钟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半山支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税
号
税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备注:各投标人应对询价文件《合同主要条款》中的条款全部响应,任何微小的偏离都应当在
商务条款偏离表中注明。
附件
: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施工项目开工安全审核表
外来施工单位:
施工项目名称:
一.开工安全审核与办理情况:
该施工单位已填写《外来施工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签订《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环保管理协议
书》,确认《安全交底书》。已校验单位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员资格证,办理危险作业(高处
危险作业﹑动火作业、临时线、地下开挖和有限空间(若有))审批手续,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备
案,办理作业人员临时出入证。我处已对该项目施工作业的安全、消防、防盗和环保等内容已对施
工单位进行了入厂教育,并提出针对性的安全等防范措施。要求施工单位会同合同签订部门一起与
项目施工现场所在部门进行一次安全协调,并督促施工单位有资质的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起到专职
安全员的责任,教育作业人员遵守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各项安全、消防、治保
规定,按具体施工项目安全要求,把各类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通过安全检查,及时阻止“三违”
,
整改事故隐患,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备查。此项目特别要强调的内容有:
二.施工项目开工意见(打√):
同意开工 □
经办人:
安技保卫处(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
: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
甲方: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施工单位)
负责人联系电话:
施工项目:
业务部门: 联系人
电话: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冶理”的方针,规范外来施工单位人员在本公司的工作、
施工、操作行为,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本公司财产、员工的生命安全和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
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结合本企业的特点,制订该协议书,明确各自的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协
议书的管理涵盖了安全生产、治安防范、消防安全和环保综合内容,作为外来施工单位进入本公司
须知的基本条件和必需承担的责任所签具的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
1、甲方应对乙方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即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施工负责人、
工程技术人员及工人的相关资质符合工程施工要求。对乙方施工全员进行培训教育后,方可签订该
协议;
2、甲方在工程开工前,相关业务部门应负责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技术交底
并经双方交底人员签字,安保部门应负责对乙方负责人进行全面安全交底,并经双方交底人员签字;
3、甲方负责对乙方制定的安全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对审查合格的安全施工方案监督实施;甲
方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甲方落实施工区域的安全监管职责。
4、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的违章行为作出处罚,并责成乙方人员限期整改,对于严重性违章、屡
教不改及其他不安全因素等,甲方有权停止施工作业并且禁止施工人员进入厂区。
5、甲方有权暂停不听指挥、调配、健康状况不佳等乙方人员在现场施工。
6、切实履行施工合同中规定的由甲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和劳动保护等方面事宜。
二、乙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
1、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以及项目单位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
安全生产法规、行业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2、乙方须承担和落实施工过程和施工涉及区域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乙方应建立健全适应工
程施工的安全工作体系,制定以安全生产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承担本施工单位工作范围内的全
部安全责任。
3、施工前,乙方必须将外来施工相关资料提交至甲方安保部门进行外来施工审核,审核通过
后方可施工。施工时,乙方应按劳动保护规定为参加施工的人员配备足够合格的防护用品和安全工
器具;选派来甲方工作的人员必须年满
周岁,必须按规定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体格检查并达到参
加施工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外来流动人口必要
时需提交验暂住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4、乙方在开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环境因素识别并做好相应预防措施,因施工过程中产生的
环境污染问题应由乙方负责;
5、施工期间乙方若出现人员变动,乙方必须向甲方重新提供变动人员的相关审核资料,若乙
方私自变更人员,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停工整改;
6、乙方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现场监督,并报甲方备
案,作为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与甲方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7、乙方人员不得在未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擅自使用甲方任何的设备设施,乙方在擅自使用甲
方设备设施所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担;
8、乙方人员出入应办理外来人员临时通行证
车辆临时通行证,货物进出应办妥手续,接受检
查,夜间需要连续工作的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办好相关手续。
9、保持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教育和告知施工人员,遵章守纪的义务和作业中有可能存在的
不安全因素及防范措施;
10、施工人员原则上不能住宿甲方公司内,确因材料管理等原因,必须值班留宿的,应提出申
请,经甲方同意并办妥相关手续。因违规、违章、违纪和管理不善而造成甲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时应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1、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生产技术部门及有关技术人员的监督指导,对甲方安全检查提出的安
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施工中一旦发生人身事故或其他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乙
方有权拒绝甲方有关人员的违章指挥;
12、乙方在施工作结束后必须对产生的废弃物须进行妥善处理,不得滞留在甲方场地,不得随
意弃置、排放。
13、乙方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不得违规排放废气、废水、
废渣和产生噪音。
14、乙方需按照各级政府和甲方的要求做好各项防疫措施,并服从甲方的查验和管理。
三、其他
、甲方对乙方的管理中,可采用指导、口头整改通知、书面整改通知与经济制裁或建议取消项
目作业权,取消在本公司作业权等处理方式。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方面工作联系应及时组织落实,
认真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采用口头申诉、书面申诉的方式按级提出
安技保卫处领导、业务部门
领导、公司主管领导
如确属甲方原因,甲方应立即撤销,在未得到相应领导答复前,乙方必须按甲
方联系内容执行。
2、乙方若无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或乙方有违反党纪国法等行为,而不能立即纠正时,甲方有权
单方面终止施工合同。
3、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人员违章行为等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经济损失,
由乙方负全部责任;若因甲方违约或责任造成乙方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负相应责任。
4、甲方必要时所使用的乙方零星辅助民工,要求乙方的辅助民工应听从甲方现场负责人、带
工人员的统一指挥、安排。开工前甲方现场负责人、带工人员必须对每项工作有明确的安全、技术、
组织等措施的交底和具体要求。乙方的零星辅助民工不听从甲方现场工作负责人、带工人员的指挥、
安排,未按要求工作等,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和辅助民工自负。
5、如发生劳动安全纠纷,可提请劳动安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该责任书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业务部门联系人签字: (公章)
甲方安全生产管理人签字: (公章)
乙方安全生产管理人签字: (公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
外 来 施 工 单 位 安 全 环 保 交 底 书
交底单位: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
被交底单位: (简称)乙方
工程作业项目名称:
工程作业项目时间:
交底内容:
1、安全交底必须在施工开始前进行,任何项目在没有交底前不准进行;
2、乙方须熟悉掌握并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甲方公司的制度、规范,要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
的重要意义;
3、乙方要加强开工前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使其了解一般安全知识,初步具备自身安全防护和急救的
本领;
4、乙方在开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环境因素识别并做好相应预防措施;
5、乙方要针对施工的进度及季节性、区域性的不同随时对安全工作重点进行调整;
6、乙方对于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照“先培训,后上岗”
的原则进行专业技术培训,领取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
方可分配到相适应的特殊工种岗位上工作;
7、乙方在进行特种作业前必须将相关资质、资料提供给甲方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施行。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在进行安全自检自查的同时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指导,检查交底后的执行落实情况,发现有不
安全因素,乙方应马上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隐患;
9、乙方须做好对员工的防火教育工作,提高全员安全防火意识,提高消防知识和实际消防工作能力;
10、乙方要为员工配备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并及时对失效品进行更换,保证其有效性;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确需移动、更改、连接甲方设施或使用甲方设备时要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
行,若因私自动用,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己全部承担。
12、乙方施工作业若涉及加班的,必须向项目主管部门、施工所在区域安全管理员以及项目监管部
门沟通,加强现场监督管理。
其他事项:
、严禁违反《安全生产法》、《劳动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职业病防治法》。
、严禁酒后作业,作业时必须穿戴相关防护用品。
、及时做好施工现场的防尘﹑防噪及作业现场的警示标牌设置和现场整理保洁工作
、施工作业的废弃物须分类处理。建筑废弃物和有害物应及时清运出厂,不得向公司生活垃圾场倾
倒或随地堆放。废油﹑废水及时收集处理,不得向下水道或随地倾倒。油漆桶﹑油回丝﹑灯管﹑电
池﹑硅酸铝等危险固废及废油﹑废水,我公司职能部门必须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明确原则上在施工
作业结束后由施工单位环保处理。
、施工车辆需凭外来人员出入证或在门岗进行临时进行报备后方可进入厂区,在厂区内行驶、停放
需要遵守股份公司厂区道路交通管理制度,行驶时要将车速降到每小时
公里以内,确保安全,服
从现场人员指挥。
、特种作业:()、特种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持证上岗()、特种作业
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严禁饮酒上岗作业。(
)、要经常对特种设备进行
检查和维护,及时清除杂物。(
)特种作业时要根据有关安全要求,设置合理可靠的安全措施。()、
特种作业现场必须要有专人监护。(
)特种作业人员自己应在特种作业前、按运行规定进行安全检
查,防止设备带故障运行。
、用电作业:()、操作人员(电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书后方可持
证上岗。(
)、电工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以及电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防止操作时失误而引起
事故。(
)、电工在作业过程中,禁止带电操作。()、使用的电气设备,其金属外壳应按安全规程
进行保护性接地或保护接零。对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的设施要经常检查,保证连接牢固,线路正常。
在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的导线上不得有任何断开的地方,潮湿环境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使
用电气设备和各种电动工具,当人离开工作现场或暂停用时,必须先拔出插头,关闭电源。(
)、作
业人员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时禁止私接乱拉电器线路、安装电器具。
、高空作业:()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体检合格,方可进行高处作业。对患有精神病、
癫痫病、高血压、视力和听力严重障碍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登高架设作业(如架
子工、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工等)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核
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方准上岗作业。(
)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在开工前进行安全教育,
并经考试合格。(
)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要求戴好安全帽、扎好安全带,衣着符合高处作业
要求,穿软底鞋,不穿带钉易滑鞋,并要认真做到
“十不准”:一不准违章作业;二不准工作前和工作
时间内喝酒;三不准在不安全的位置上休息;四不准随意往下面扔东西;五严重睡眠不足不准进行
高处作业;六不准打赌斗气;七不准乱动机械、消防及危险用品用具;八不准违反规定要求使用安
全用品、用具;九不准在高处作业区域追逐打闹;十不准随意拆卸、损坏安全用品、用具及设施。
(
)高处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工具应装袋精心保管,较大的工具应放好、放牢,施工区域的物料要
放在安全不影响通行的地方,必要时要捆好。(
)施工人员要坚持每天下班前清扫制度,做到工完
料净场地清。(
)吊装施工危险区域,应设围栏和警告标志,禁止行人通过和在起吊物件下逗留。
)夜间高处作业必须配备充足的照明。 ()高空作业必要时地面需要配置专门人员看管。
外来施工单位进行涉及到使用或产生危险化学品的作业时,必须做好相应防护措施,妥善安置现
场的危险化学品,在使用受管控的危险化学品时需持有合法使用证明。作业结束后将产生的废液、
废渣等带走自行处置。在处置过程中不得发生环境污染。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业务部门联系人(签字):
交底人:(施工所在区域安全管理员签字): (监管人签字): 被交底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施工项目竣工安全审核表
外来施工单位:
施工项目名称:
一.项目执行安全扣罚情况:
是否扣罚
安全扣罚内容
无扣罚(打√)
有扣罚(元)
1
发生安全事故
2
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
3
其他违章
4
合计
建议项目竣工支款的扣罚(元): 二.项目安全执行业绩(打√): □优良 □一般 □差 经办人: 审核人:
安技保卫处(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
:
廉洁管理协议
甲方: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为规范双方业务往来,建立诚实守信的业务合作关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双方
业务往来中的廉洁管理事宜,特订立本廉洁管理事项,以兹共同信守。本《廉洁管理协议》
不受双方具体业务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无效的影响,始终有效。
第一条 基本原则
1.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及甲方公司的各
项关于廉洁守法及禁止商业贿赂的规定,坚持杜绝商业贿赂及其他不正当之商业行
为,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
2.
在采购管理、合同洽谈签订、合同履行等各个环节中,甲乙双方都应遵守法律法规及
本协议的内容和要求。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法律法规或违反本协议行为的,
均应及时要求对方纠正,并有权向对方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举报。
3.
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认定的商业秘
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者外)
,乙方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与甲方有关联性交易人员
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不得损害甲方公司利益。
4.
甲乙双方均不得从事任何有可能影响公正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或工作职责的行为。
第二条 本协议适用的范围
1.
甲乙双方各自的任职的员工及所有工作人员,均应当受到本协议的约束。
2.
一方应接受对方及对方全体员工的检举、监督。任何一方均有义务向有关合作单位声
明反贿精神。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有权视情况召开廉洁工作专题会议,对乙方在项目合作过程中廉洁执行情况进行
监督,听取乙方廉洁管理执行情况汇报,研究改进工作、进一步加强廉洁管理建设。
2.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高消费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索要或接受回扣、报
酬、佣金、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类似不当款项;不得在乙
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支付的费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
或高档办公用品等。
3.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
及其他亲属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
发现乙方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有违法违规或违反本协议约定行为的,及时要求乙方采取
措施制止该不廉洁行为;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
机关举报。
5.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对廉洁协议的执行情况,决定是否给予乙方参与甲方后续项目合作
的权利或者工程项目的投标评分等。
第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1.
了解甲方有关廉洁管理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同意遵守执行。
2.
有责任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廉洁教育,按时出席甲方召开的廉洁工作专题会议,向甲方
汇报廉洁管理的执行情况。
3.
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4.
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高消费宴请、娱乐等活动,不得给予甲方人员
任何回扣、报酬、佣金、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类似不当款
项(如乙方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宴请甲方人员或向甲方人员赠送各种财物的,应事先征
得甲方单位主管领导的同意)
。
5.
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交通工具、装修、家电和高档办公用品
等。
6.
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属的婚丧嫁娶、工作安排、升学、
旅游及出国出境等提供方便或其他的不廉洁行为。
7.
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甲方人员有不廉洁行为的,应及时采取措施,积极有效地
制止其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并及时告知甲方单位主管领导。
8.
乙方无条件协助甲方及甲方相关部门及其他授权部门领导的反贿赂、反职务侵占的调
查和质询。
9.
乙方与甲方合作的业务流程应当做到公开化、透明化、接受甲方监督。
10. 乙方任何人员向甲方人员行贿(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拉拢甲方人员)的,或甲方人员向
乙方索贿(或提出不正当要求)
,乙方满足其要求且未向甲方举报的,或乙方有其它违
反本协议的行为的,一经查实,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根据双方业务合同约定应付的任何
款项,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双方业务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同时有权单方中止或
解除双方签订的所有业务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
方应予以赔偿。
11. 甲方接受乙方实名或匿名举报,保证为举报者的信息保密,常设举报联系方式:
12. 举报联系电话:
13. 举报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东新路
号汽轮动力大厦 楼
甲方(盖章):
日期:
乙方(盖章):
日期:
第四章
附件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签署不需提供此书)
致: :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
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采购单位,项目名称)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
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
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名:
职
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名: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公章: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附件二
报价明细表
询价项目:超声波螺栓测量仪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或
厂家
数量
计量单位
不含税单价(含安装费等其他所
有费用)
税费
综合单价
合价
备注
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税率: 。
其 中 本 表 中 所 有 货 物 安 装 费 已 经 计 入 投 标 总 价 , 安 装 、 调 试 费 合 计 为 ( 人 民 币 大 写 )
元,(小写) 。
质量保证期
自终验收合格甲方签发《终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质保
期
个月。
交货地点
询价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
……
注:
、本表按询价产品和报价内容扩展使用,应按技术规格书货物清单进行分项报价,若未详细分
项报价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要求。
、付款方式需明确是否满足询价文件要求。
、安装费包含货物的安装、调试、运行和验收费用(包括试运行所需的材料和检测费用)。
、综合单价不含税单价税费;合价综合单价数量。
、增值税税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在合同履行期间,遇国家税率调整的,增值税金额按国家
税率相应调整,并调整合同总价。本合同约定的不含税价金额不因国家税率调整而调整。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附件三
业 绩 表
询价项目:超声波螺栓测量仪
用户名
地址、联系电话
使用时间
型号及数量
注:以上所填业绩要求为 投标同类型超声波螺栓测量仪的成功销售业绩(业绩须提
供能反映设备名称、型号、数量、签订日期及合同双方签字页的合同复印件,同时提供验
收合格报告复印件以及发票复印件。同一份合同包含多台设备的,计为 1 项业绩),未提
供证明材料的业绩不予认可。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四
售后服务承诺书
附件五
投标技术偏离表
序号 技术规格要求☆
是否偏离
正偏离
/负偏
离
投标文件中
所属页码
1
★4.9.2 设备主机与显示设备采用
一体式设计,超声波系统的
外接设备充分且必要,线缆
连接简单明确;线缆接口具
有明显对应的颜色指示或一
一对应且互斥的接口功能,
提供明确的接口位置;超声
波系统具有明确的电源指示
和测量指示;
8
2
★4.9.7 波形显示:系统提供测试
波形的图形显示,并通过显
示的波形制定测量参数,测
试波形的显示具备放缩和局
部放大功能;(请在投标文
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8
3
4.9.8 波形对比:系统具备对初始
化测试波形的存储功能,
并能够实现测试波形和初
始化波形的图形比对,测
试波形和初始化波形应当
用不同的颜色予以区分,
并可以同步进行缩放和局
部放大;(请在投标文件
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8
4
4.9.9 系统具备测量标校参数自动
确定的功能,通过确定几
组测量数据和对应实际数
据的输入,超声波系统自
动计算,确定并存储标校
参数。
8
5
4.9.16 长度测量(请在投标文件中
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测量范围:≥10~2000mm;
测量分辨率:优于0.01mm;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