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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博物馆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幕墙工程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黄金博物馆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幕墙工程(招标编号:CNGZB-2026-559)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 中金黄金股份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②投标人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③投标人须提供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
近五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起算,以完工/交工/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文件签发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建筑幕墙工程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项目经理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
(4)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3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5)信誉要求:
①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②最近三年内未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③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①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建筑工程幕墙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单位,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④联合体各成员都应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的第(1)中的①、②、③,第(4),(5)条的要求;
联合体其中一方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的第(2),(3)条的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