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农业发展(武汉)有限责任公司各农场园区警示标识牌及配套安装项目(陕西方向)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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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6-14
发布于
湖北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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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农业发展(武汉) 各农场园区警示标识牌及配套安装项目(陕西方向)比质比价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融通农业发展(武汉) 各农场园区警示标识牌及配套安装项目陕西方向(编号:gkbz2*开通会员可解锁*)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融通农业发展(武汉)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标的物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陕西方向 陕西方向 1

项目服务期为: 合同签订日起15个自然日 。

服务地点位于: 陕西省渭南市、延安市南泥湾等甲方指定地点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见采购文件 。

其他: 无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不含港澳台)。 2)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承诺)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承诺) 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提供相关承诺) 5)供应商近3年内承担过至少1个安全标识标牌项目(如交通警示标识、景区安全标识、工地安全标识等),提供合同复印件或验收报告或客户评价。 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均不得在“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网站 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信用”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网页截图,如未提供,由采购人在评审现场进行复核查询) 7)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提供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如未提供,由采购人在评审现场进行复核查询) 8)供应商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提供相关承诺) 9)供应商未被列入融通集团、农发公司商业活动黑名单、暂不合作名单,提供相关承诺,本项由采购人在评审现场提供相关通知文件进行现场复核。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响应。(提供相关承诺) 11)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格,我公司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对供应商弄虚作假的行为,依据融通资产管理集团 相关管理办法处理。(提供相关承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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