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征求《甘州区养殖环境净化和生物安全防护(病死牛羊无害化处理)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7-29
发布于
甘肃张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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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畜牧业发展资金项目省级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牧发〔2026〕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甘州区养殖环境净化和生物安全防护(病死牛羊无害化处理)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依据相关规定,广泛公开征求对该方案的意见建议,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及各行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代表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对该方案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来信请寄: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农林科教中心农业农村局328室(收)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1197443761@qq.com

征求意见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至8月4日

附件:《甘州区养殖环境净化和生物安全防护(病死牛羊无害化处理)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甘州区农业农村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甘州区养殖环境净化和生物安全防护(病死牛羊无害化处理)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项目承担单位:甘州区畜牧兽医工作站

日常监管单位:甘州区农业农村局

市州监管单位:张掖市畜牧兽医局

省级主管部门: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编制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甘州区养殖环境净化和生物安全防护(病死牛羊无害化处理)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规范辖区病死牛羊无害化处置工作,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传播,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2026年畜牧业发展资金项目省级实施方案》(甘农牧发〔2026〕3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实施养殖场净化和生物安全防护能力提升(病死牛羊无害化处理)项目,进一步以资金补助为抓手,构建“谁养殖、谁负责,谁处理、补给谁”原则,健全“乡镇收集、区域集中处理、全程监管、据实补助”的病死牛羊无害化处理体系,全面规范病死牛羊处置流程。2026年实现全区病死牛羊集中规范处置率100%,处置台账建档率100%,专项资金合规使用率100%,有效防范重大动物疫病和公共卫生风险。

二、实施内容

(一)实施区域

全区范围内合法合规自行处理病死牛羊的养殖场(户)和病死牛羊集中处理的无害化处理企业。

(二)实施内容

安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37万元,按照处理1头病死牛补助不低于304元,处理1只病死羊补助不低于6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处理牛不少于0.63万头、羊不少于2.42万只。

(三)实施主体

严格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确定补助对象:

1.严格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自主规范完成病死牛羊无害化处理的养殖场(户);

2.集中处理辖区内病死牛羊的无害化处理企业。

(四)补助范围

辖区养殖环节正常死亡的牛、羊,包含病亡、意外死亡、自然淘汰的牛羊无害化处理予以补助。

(五)不予补助情形

1.私自掩埋、随意丢弃、倒卖、私宰病死牛羊,未按规范流程处置的;

2.禁养区内违规养殖、环保不达标、无防疫条件、被立案处罚的养殖主体;

3.无现场核查记录、无影像资料、无处置台账、资料不全无法溯源的;

4.虚报、瞒报、伪造病死牛羊数量,重复申报、套取补贴的;

5.不属于养殖环节的不予纳入本项目补助。

三、实施时间

项目实施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实施进度

(一)编制审核方案(*开通会员可解锁*前)。甘州区畜牧兽医工作站根据省级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我区项目实施方案,报张掖市畜牧兽医局审核、批复和备案。

(二)宣传启动阶段(*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印发实施方案、全覆盖宣传病死牛羊无害化处置政策、补助标准、申报流程。

(三)实施阶段(*开通会员可解锁*—12月下旬)。全面开展日常申报、核查、转运、处置工作,按月汇总台账、按月审核,常态化监管,及时整改问题。核实上报*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以来已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牛羊数据。

(四)自查验收阶段(*开通会员可解锁*底)。区、乡两级开展项目自查,核查资料完整性、处置规范性、资金合规性,整改台账漏洞、流程不规范等问题,完成全年项目验收、数据汇总、绩效自评,全套资料整理归档,验收结果报市级备案。

四、项目管理

实行畜主申报、乡镇核查、据实处置、区级审核、公示兑付、全程留痕闭环管理。

(一)自主规范完成病死牛羊无害化处理的养殖场(户)补助办理流程及要求

1.畜主报告。养殖场(户)在养殖过程中发生牛羊病死的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报告。

2.核实确认。乡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接到畜主报告后,应立即派人现场核实种类、数量并清点登记,填写《甘肃省养殖场净化和生物安全防护能力提升(病死牛羊无害化处理)补助申请表》和《甘州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登记单》,同时将病死畜禽信息上传甘肃省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信息平台。

3.规范处理。乡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根据《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监督指导养殖场(户)采取适宜的无害化处理方式规范处理病死牛羊,同时留存病死牛羊处理现场、装车、处置全过程带时间水印影像及现场核查等资料。

4.统计建档。各乡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统计2025年以来养殖场(户)自主规范完成病死牛羊无害化处理的数据及资料,形成一户一档、一月一结台账,包括养殖场(户)身份信息、病死牛羊处理现场、装车、处置全过程带时间水印影像资料、补助申请表、处理病死牛羊的养殖场(户)花名册等。

5.审核公示。各乡镇每月向区畜牧兽医工作站上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台账资料,区畜牧兽医工作站每月5日前对报送的上月无害化处理台账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形成审核汇总表,统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6.复核拨付。公示无异议后,区农业农村局对区畜牧兽医工作站上报的汇总表及补贴金额进行全面复核,复核无误的上报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再次进行审核,审核无误的根据病死牛羊无害化处理补助标准进行补助,按程序拨付资金。

(二)集中处理病死牛羊的无害化处理企业补助办理流程及要求

1.畜主报告。养殖场(户)在养殖过程中发生牛羊病死的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报告。

2.核实确认。乡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接到畜主报告后,应立即派人现场核实种类、数量并清点登记,填写《甘肃省养殖场净化和生物安全防护能力提升(病死牛羊无害化处理)补助申请表》和《甘州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登记单》,同时将病死牛羊信息上传甘肃省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信息平台,并监督畜主将病死牛羊及时运送至无害化处理企业。

3.接收处理。病死牛羊运送至无害化处理企业后,无害化处理企业依据《甘州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登记单》对病死种类、数量确认后接收,向畜主(拉运人)出具《甘州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回执单》。无害化处理企业按照农业农村部《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进行处理,同时将收集处理信息上传甘肃省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信息平台。

4.规范登记。乡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建立一户一档、一月一结台账,包括养殖场(户)身份信息、病死牛羊装车带时间水印影像资料、补助申请表、处理病死牛羊的养殖场(户)花名册、处理回执单等。

5.审核公示。无害化处理企业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每月向区畜牧兽医工作站上报病死牛羊无害化处理登记单和台账,区畜牧兽医工作站每月5日前对报送的上月处理登记单和台账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形成审核汇总表,统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6.复核拨付。公示无异议后,区农业农村局对区畜牧兽医工作站上报的汇总表及补贴金额进行全面复核,复核无误的上报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再次进行审核,审核无误的根据病死牛羊无害化处理补助标准进行补助,按程序拨付资金。

五、风险防控

(一)疫病传播风险:病死牛羊第一时间消杀、转运处置,严禁滞留、堆放,杜绝病原扩散;

(二)资料溯源风险:严格落实每次处置“人、事、物、图、账”五对应,杜绝资料缺失、无法溯源问题;

(三)资金安全风险:全程公开公示,阳光操作,杜绝优亲厚友、截留挪用、虚假申报;

(四)舆情风险:常态化排查私自丢弃、乱埋病死牛羊问题,及时处置隐患,防范舆情事件;

(五)履职风险:明确乡镇、村级、业务干部岗位职责,杜绝履职不到位、监管缺位。

六、绩效目标

(一)社会效益。全面规范病死牛羊处置行为,彻底杜绝病死畜流入市场、餐桌,保障辖区肉品质量安全;健全基层动物防疫体系,有效防范人畜共患病和重大动物疫情,筑牢公共卫生安全防线。

(二)生态效益。杜绝病死牛羊随意丢弃、浅层掩埋造成的土壤、水源、空气污染,推动养殖废弃物规范化处置,助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畜牧业绿色健康发展。

(三)产业效益。通过政策补助调动养殖场(户)主动开展无害化处理的积极性,规范养殖行业秩序,提升全区牛羊养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护航畜牧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由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乡镇、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推进落实该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畜牧兽医工作站,负责方案落地、日常调度、资料审核、进度统计、问题整改等日常工作。

(二)制度保障。严格执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申报制度、现场核查制度、影像留存制度、公示制度、专款专用制度,做到流程标准化、资料规范化、监管常态化。

(三)技术保障。组建以官方兽医为骨干的技术专班,负责基层业务指导、防疫消杀指导、台账规范培训,及时处置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四)资金监管保障。实行专项台账管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全程留痕。相关部门全程监督,定期开展资金专项核查。对虚报冒领、伪造资料、套取补贴的主体,全额追回补助资金,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甘州区养殖场净化和生物安全防护能力提升(病死牛羊无害化处理)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2.甘肃省养殖场净化和生物安全防护能力提升(病死牛羊无害化处理)补助申请表

      3.2026年养殖场净化和生物安全防护能力提升项目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4.甘肃省养殖场净化和生物安全防护能力提升项目(病死牛羊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公示表

附件1

甘州区养殖场净化和生物安全防护能力提升(病死牛羊无害化处理)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王 东  甘州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代俊周 甘州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李海军 甘州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铁军 甘州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

        韦志翔 甘州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区畜牧兽医工作站站长

       佘宗翰 甘州区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股股长  

        蒋万智 甘州区财政局农业农村股股长

       张 翔  甘州区小满镇人大主席

        管小东 甘州区党寨镇人大主席

        米荣康 甘州区碱滩镇人大主席

        张永博 甘州区沙井镇副镇长

        李 超  甘州区大满镇副镇长

        王 鑫  甘州区甘浚镇副镇长

        景 亮  甘州区乌江镇副镇长

        来 鹏  甘州区三闸镇副镇长

        王 博  甘州区上秦镇副镇长

        田 钰  甘州区安阳乡副乡长

        韩世超 甘州区靖安乡副乡长

        马 磊  甘州区龙渠乡副乡长

        王亮亮 甘州区平山湖蒙古族乡副乡长

        蔡  顺 甘州区长安镇武装部长

        高志锋 甘州区明永镇武装部长

        李元泽 甘州区花寨乡武装部长

附件2

甘肃省养殖场净化和生物安全防护能力提升项目(病死牛羊无害化处理)补助申请表

申报日期:年月日

项目

甘肃省养殖场净化和生物安全防护能力提升项目

养殖场(户)名称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详细住址

乡(镇)村组

畜禽类别

□牛  □羊

死亡数量

牛头;羊只

对应耳标号

死亡时间

年月日

死亡原因

□普通疫病/体弱死亡

□非屠宰、非正常死亡

无害化处理方式

□集中收运至无害化处理中心

□监管下规范深埋

无害化处理企业名称

是否投保政策性保险

□是 □否,保险理赔金额:

养殖户申请领补金额

¥元

拨付无害化处理企业金额

¥元

本次合计补助金额

¥元

本人申请说明

本人以上填报信息真实无误,已按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规范完成处置,影像资料、移交单据齐全,现申请对应财政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承诺不重复申领补助。申请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审核意见

1.乡镇畜牧兽医站初审:经核验,处置流程合规,资料真实完整,同意上报。

盖章:                        负责人签字: 

2.县(市、区)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复审:资料完整,处置流程合规,审核通过。

盖章:                        负责人签字: 

3.县(市、区)财政局复核:审核无误,同意拨付补助资金。

盖章:                       负责人签字: 

附件清单(一并装订)

1.身份证复印件;

2.病死牛羊现场、装车、处置全过程带时间水印影像资料;

3.病死畜禽移交确认单、无害化处理企业处置回执单;

4.保险理赔单据(已投保户)。

附件3

2026年甘州区养殖场净化和生物安全防护能力提升项目绩效表

资金名称

农业产业发展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省级财政部门

甘肃省财政厅

省级主管部门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资金情况(万元)

年度金额

337

其中:中央补助

337

地方资金

0

年度目标

  2026年甘州区病死牛无害化处理拟补助0.63万头,病死羊无害化处理拟补助2.42万只。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生产工艺及效能改进试验示范,推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典型技术模式。提升生物安全与养殖环境净化水平,有效防控动物疫病、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与生态环境安全,推动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

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病死牛无害化处理数量(万头)

≥0.63

病死羊无害化处理数量(万只)

≥2.42

总结形成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典型技术模式(项)

≥1

推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典型技术模式

≥1

质量指标

病死牛羊无害化处理率(%)

100

病死牛羊集中无害化处理率(%)

≥95

时效指标

养殖环境净化和生物安全防护能力提升项目养殖环境净化和生物安全防护能力提升项目资金执行完成率(%)

10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病死牛处理补助标准(元/头)

304

病死羊处理补助标准(元/只)

6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享受病死牛羊无害化处理补贴养殖主体处理成本

有效降低

社会效益指标

动物疫病传播风险

有效降低

生态效益指标

病死牛羊无害化处理降低养殖环境污染风险

显著降低

可持续影响指标

长效管理制度建设

完善

信息管理完备性

完善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养殖环境净化和生物安全防护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主体满意度(%)

≥90

附件4

甘肃省养殖场净化和生物安全防护能力提升项目

(病死牛羊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公示表

公示单位:                                                    公示时间:年月日

序号

养殖场(户)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地址

病死牛数量

(头)

病死羊数量

(只)

无害化处理方式

补助金额

备注

合 计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审核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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