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海技师学院南校区院内超市、水果店及奶茶店经营权拍卖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7-03
发布于
江苏宿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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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江苏省淮海技师学院南校区院内超市、水果店及奶茶店经营权拍卖

项目编号

E32*开通会员可解锁*01

公告日期

公告起始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告终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出租方

基本

情况

出租方名称:江苏省淮海技师学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开通会员可解锁*36C

所在地:宿迁经济开发区苏州路1号

出租批复文件:宿财资函〔2026〕18号

出租方承诺:本次拍卖的标的权属清晰,出租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且对本次的出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标的物

基本情况

标的号

拍卖标的

标的1

标的名称

江苏省淮海技师学院南校区院内超市经营权

租赁面积

约200平方米

起拍价

68.5万元

竞拍保证金

20万元

增价幅度

1000元或其整数倍

租赁用途

仅限超市经营(经营范围详见本公告特别事项说明中第三大项第7条)

标的2

标的名称

江苏省淮海技师学院南校区院内水果店经营权

租赁面积

约26平方米

起拍价

4.7万元

竞拍保证金

2万元

增价幅度

500元或其整数倍

租赁用途

仅限水果店经营

标的3

标的名称

江苏省淮海技师学院南校区院内奶茶店经营权

租赁面积

约33平方米

起拍价

6.2万元

竞拍保证金

2万元

增价幅度

500元或其整数倍

租赁用途

仅限奶茶店经营

租赁期限

上述标的租期均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日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备 注

①上述标的均无房屋产权证书,标的拍卖及交付均以其实物现状为准;

②竞价成交后,标的1的买受人须对超市门口绿化场地进行改造(改造内容为:①拆除3部分路牙石;②铺设3处约72平方米大理石路面),具体改造方式以出租方要求为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意向竞买人应在竞拍报名前向出租方咨询确认。

③标的1(超市)成交后,买受人可以在校内设置自动售货机,设置位置大致为:工业机器人大厅南侧、实训基地南楼西侧及1-5号教学楼三个门厅等五个位置,具体以出租方指定的现场位置为准。

④对不可预测的上级政策性的基地调整或突发性事件造成的学期时间变短等类似情况,视为不可抗力因素,出租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⑤ 本场拍卖会实行“一人一中”原则,同一竞买人(含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法定代表人相同的关联方)在整个拍卖过程中,仅享有一次成交资格。竞买人在任一标的竞价中成为买受人(以系统确认成交为准)后,该竞买人的竞买资格即告终止。如已成交竞买人仍对其他标的进行出价,该后续出价一律视为违约行为,出租方及拍卖人有权直接认定该后续出价无效,且该竞买人已缴纳的全部竞拍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若因该违约行为导致出租方产生其他损失(如再次拍卖的差价损失),违约方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标的物

评估

情况

评估机构

宿迁中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报告

宿中立评咨报字(2026)第250、251、252号

评估基准日

*开通会员可解锁*

评估价

(租赁价值)

标的1评估价:68.5万元;

标的2评估价:4.7万元;

标的3评估价:6.2万元。

特别

事项

说明

一、租金支付方式

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公示结束3日内将成交价款一次性转至拍卖机构账户(户名: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城西支行;账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4596),如有逾期,将视买受人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标的物重新组织拍租。其他公告内未说明事项按《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二、事项说明

1.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开通会员可解锁*)自行至现场踏勘标的,主动向出租方或拍卖人咨询标的相关情况,自行了解使用该标的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出租方及拍卖人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数据、视频、口头介绍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已告知的瑕疵),出租方、拍卖人及交易中心对此不构成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对出租方提供的资料或对标的有疑议时,应当在竞买报名前提出,否则视同竞买人已全部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竞拍标的相关的要求和条款。竞买人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为由,向拍卖人、出租方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等要求。

2.标的勘查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因标的发生的任何风险,在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前由出租方承担,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后由买受人承担。

4.标的的交付相关事宜由出租方负责。

三、其他

1.本次标的评估价、起拍价、竞价成交额均为不含税价,出租方、拍卖人均不提供成交额发票,出租方仅提供非税收入证明,拍卖佣金发票由拍卖人提供。

2.本公告涉及资金、价款均以人民币为单位。一旦成交,租金总额即以竞价成交价为准,不随市场相关价格波动而波动。

3.出租方不对校园进行封闭式管理,不对校内实际经营天数(由于放假等原因学生在校天数少于校历计划天数)等情况进行承诺,竞买人在竞拍前要对本项目潜在经营风险和经营安全管理责任有充分的评估并审慎竞拍,买受人应独立承担本项目经营期间所发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4.出租方与买受人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买受人不得在经营期间或合同到期后以“任何理由”向出租方提出减免相关费用或延长租赁合同时间等让利要求(本条款所述买受人提出的“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寒暑假学校提前放假、学校推迟(分批次)开学、国家法定节假日学生离校、周末或考试调休、学生在校实际教学时间与学校校历时间不符、在校学生人数与出租方承诺人数不一致、学校安排学生外出实习、毕业学生提前离校、营业时间或区域受到其它外界因素影响、学生进出校门管理、经营证照无法办理、经营严重亏损、经营成本上涨等情况)。

5.买受人应合法经营,自行负责申请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其他必须的健康、卫生、消防、治安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经营许可手续,所需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相关证件有关部门不予办理,造成无证经营,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遵循“谁成交谁承包,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买受人必须自主经营、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及租赁期间的安全事故责任。如发现买受人存在转包、代包、分包或委托他人经营管理及擅自停业等现象,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7.买受人在租赁期间须做到以下几点:

按标的租赁用途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

具备完善的采购、经营安全和服务质量等监管规章制度, 商品进货渠道合法,建立索证索票档案,做到货源能溯源,服务流程清晰明确;

所经营的商品价格不得高于标的所在地的周边市场或超市同类产品的价格;

自觉遵守国家食品卫生法及相关法律规定;

标的1(超市)仅限经营预包装食品、饮料、日用百货、文具用品等零售项目。禁止销售烟、酒、管制刀具、打火机、不良读物;禁止销售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或超出保质期的商品;禁止销售“三无”商品、自制商品、假冒伪劣商品等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及污染环境的商品;禁止制作、销售三餐主食及烘烤类、油炸类小吃;禁止现场自制加工食品、自制奶茶、自制饮品并销售(包括但不限于:如煮五香蛋、烤肉串、散装食品、甘蔗、热饮、冷饮、自制熟食品、制售饭菜、小笼包子、馒头、油条、豆奶、豆浆、奶茶、煮方便面等);禁止销售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和酒精饮料,不得对含糖饮料、调味面制品等零食进行广告宣传;

标的2(水果店)仅限销售:新鲜水果及现场分切包装的水果拼盘。严禁销售任何饮品(包括但不限于瓶装饮料、奶茶、果茶等)及其他食品、百货;

标的3(奶茶店)仅限销售现场调制饮品(以茶汤、鲜奶、酸奶、水果等为主要原料,现场调配、封口出杯)。严禁销售任何预包装瓶装饮料及其他食品、百货;

须配备符合学校监管要求的收银管理系统,确保所有经营流水可追溯、可核查,严禁账外经营。承租人应妥善保存进货票据及经营台账,并应购买者要求提供购物凭证。

8.经营用房内卫生、值班、管理、服务电话、管理制度应齐全公示上墙。设备安全使用方法、用水、用电安全警示提醒应醒目张贴。

9.在经营期间,买受人所需相关设备设施由其自行购置并安装,并须达到国家安全、卫生等标准。

10.买受人在经营期间应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管理、维护设备运行,自行自费承担相关设备保养、

维修、维护,做到自我管理,自负盈亏。

11.买受人在标的经营期间应自行聘用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失信记录的员工,该员工必须持有健康证,并按照卫生部门要求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各类证件须报出租方审核后留一份复印件备案。买受人自行聘用的员工与出租方无隶属关系,且买受人应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规办理用工手续,如所聘用员工发生人身伤害、伤亡、财产损失的均与出租方无关。

12.买受人必须严格遵守《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淮海技师学院的有关制度规定。接受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校方等管理部门对超市、水果店、奶茶店的消防、水电、卫生、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对检查部门提出整改要求,要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13.买受人在租赁期内,需要校方提供水、供电接入等资源服务,需提出申请。水表、电表、室外管网、电缆由校方安装到经营场所进户入口处。室内部分由买受人自行、自费负责解决,水、电费执行政府部门规定指导价格,按月抄表上交财务。

14.买受人在租赁期内的经营项目应按本公告内标的租赁用途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其他项目,经营对象仅限于校内师生,经营时间为非教学时间。

15.买受人在经营期内应服从出租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管理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因使用不当给出租方或其他相关人员造成损失的,由买受人承担。

16.出租方在经营期内应当承担该标的的日常管理职能,如发现买受人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制止,必要时,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17.买受人在对标的房屋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其主体承重结构,装修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承租结束后,买受人投入到标的房屋中的装修、装潢等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18.在租赁期内,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遇政府政策性拆迁或国家政策规定不得出租的,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买受人应无条件配合,租金按实际租赁天数计算,实行多退少补,买受人不得提出其他任何赔偿要求。

19.租赁合同终止或租赁合同期满时,标的房屋内不可移动的设备设施、装修等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其它可移动设备设施由买受人自行搬离。买受人应于租赁合同终止或租赁合同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费用,移交物品、经营场所及钥匙,搬离学校。逾期不搬的,买受人应按现租金的2倍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房屋占有使用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拒不搬离的,出租方有权采取自力救济的方式收回该标的(包括但不限于停水、停电、封锁房屋等),且出租方有权将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搬离的设备设施及物品等按无主物自行处置,买受人不得提出任何赔偿要求,因此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0.该标的以现状对外公开拍卖,在标的交付后,出租方不再增加、承担任何维修费用。

21.买受人在标的租赁期间,对所租赁的房屋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结构、设施、物品等)全部清楚知晓,在使用该房屋过程中应充分尽到注意义务,如发生自身或他人人身伤害事故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2.买受人应严格执行《租赁合同》、《淮海技师学院校内超市管理办法》等相关内容,如有违反,出租方可按照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23.其他租赁条件详见《租赁合同》、《淮海技师学院校内超市管理办法》等。

竞拍人应

具备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竞拍人应

承诺的事项

1.竞买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2.竞买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竞买人须承诺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4.竞买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方式登录“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5.竞买人须承诺竞价成功后,该标的租赁用途与公告内的要求相符;

6.竞买人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竞拍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7.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竞买人承诺的事项。

备查

文件

1.宿财资函〔2026〕18号 ;

2.宿中立评咨报字(2026)第250、251、252号;

3.其他相关的备查文件。

其他

说明

一、竞价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8时(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投标人登陆”→“产权交易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手册》。不接受现场等其他方式报名。

竞买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https://ggzy.xzspj.suqian.gov.cn/bszn/005008/20191029/39bd4dc7-2788-44aa-b2b1-e4e69f3ac6d4.html),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简称江苏省统一主体库,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1ogin?redirect=%2F)注册完善企业或个人信息(自然人也可选择苏服办登录)。因竞买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报名竞价的,相关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申请报名的竞买人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以企业报名的须提供: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内须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③竞拍申请和承诺函;④企业信用报告⑤竞拍保证金缴纳证明。

以其他组织报名的须提供:

①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②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③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内须附上委托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④竞拍申请和承诺函;⑤该组织信用报告;⑥竞拍保证金缴纳证明。

以自然人报名的须提供: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②竞拍申请和承诺函;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④竞拍保证金缴纳证明。

以上所述竞拍保证金缴纳证明(以下方式任选其一即可):

①银行出具的竞买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竞拍标的号或标的名称);

②数字人民币转账记录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竞拍标的号或标的名称)。

4.报名步骤:缴纳竞拍保证金、登陆平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意:竞拍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或须上传至竞价报名系统的材料未全部上传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买资格。

二、竞拍保证金缴纳与退付

1.保证金缴纳方式:

1.1竞买人通过转账(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缴纳竞拍保证金的,应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8时前将竞拍保证金从企业账户转入至以下竞拍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名: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城西支行;

账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4596。

1.2以数字人民币交纳保证金的:

使用企业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一次性转钱至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ID:*开通会员可解锁*0861),并备注为:XX项目名称之标的X-竞拍保证金(备注的项目名称应准确,与交易文件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将转账记录回单完整截图上传至报名附件中作为缴纳凭证。

注:①竞拍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本公告竞拍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时间为准,未在缴纳截止时间到达的或交纳金额不足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买资格。

②企业法人申请报名的,保证金须从企业账户打款(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竞拍保证金无效)。

③其他组织申请报名的,保证金须从该组织账户打款(以个人、其他公司或他人账户缴纳的竞拍保证金无效)。

④以自然人申请报名的,保证金须从自然人本人账户打款(以他人或其他账户缴纳的竞拍保证金无效)。

竞买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竞拍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一旦交纳竞拍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标的的情况,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2.退付方式:

2.1竞拍成功后,买受人的竞拍保证金扣除履约保证金(标的1:10万元、标的2:2万元、标的3:2万元)后,剩余部分充抵成交价款,不足部分在成交款规定的缴纳时间内缴齐(缴纳账户及缴纳完成时间以本公告第一大项(租金支付方式)所述内容为准)。

2.2买受人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

(1)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现金或支票;

(2)退还时间:租赁合同到期三个月内;

(3)退还条件:按租赁合同约定履约,无不良记录。

2.3买受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在租赁期内发生安全事故,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并处罚款的;

(2)从事违法经营的;

(3)由于买受人个人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

(4)租赁合同到期后,在规定时内不撤离经营场所的;

(5)向学校提出减免相关费用或延续经营时间等让利要求的;

(6)其它因买受人原因导致终止租赁合同的情况。

2.4未成交竞买人的竞拍保证金在确定买受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3.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拍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取消成交资格,记不良行为一次并报信用管理部门列入征信系统:

3.1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2竞买人非法获取出租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3.3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3.4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干扰、阻挠他人竞买的;

3.5竞买人成交后存在不按要求签署成交确认书、交清相关款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

3.6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拍卖活动正常进行的;

3.7竞买人以捏造的事实或无事实依据无故提出质疑、投诉的;

3.8竞买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拍卖机构、交易中心损失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该竞买人还需另行赔偿。

三、竞价及成交

本次转让采用网络竞价形式,竞买人应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及相关附件:《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竞买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等,提前登陆平台,按规则竞价。

1. 竞价开始时间:

标的号

竞价开始时间

自由竞价时间

延时竞价时间

标的1

*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点

20分钟

2分钟

标的2

*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3点

20分钟

2分钟

标的3

*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4点

20分钟

2分钟

2.竞价方式:增价式竞价。

3.成交方式:以最高价成交。

四、成交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买受人应于:①拍卖成交当日内至拍卖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②拍卖成交公示结束3日内一次性全额缴清成交价款(成交价款缴纳账户同竞拍保证金缴纳账户)及拍卖佣金(成交价的3.8%);②成交公示结束7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逾期视买受人悔拍,竞拍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拍卖人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拍卖公告未尽事宜以《竞拍须知》、《竞拍申请和承诺函》、《租赁合同》、《江苏省淮海技师学院超市管理办法》为准。

联系

方式

出租方:江苏省淮海技师学院

联系人:赵主任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路1号

拍卖机构: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府前小区42排10号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