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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SWZC260351 | 监测编号 | |
| 标的名称 | 济南市莱芜区凤城街道任花园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所属工业园19号厂房及3间办公室房产出租 | 转让底价 | 9.587万元 |
| 挂牌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挂牌截止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 中介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 | |
| 评估结果(万元) | 备案单位 | ||
| 地址 | 出租面积 | ||
| 出租用途 | 出租期限 | ||
| 免租期限 | 租金支付方式 | ||
| 详细信息 | 该标的坐落在济南市莱芜区磁莱铁路以东,梁坡以南,吕花园工业园以西,龙潭东大街以北。位于济南市莱芜区凤城街道办事处任花园工业园。厂房建筑面积1341平方米及3间办公室。出租期限: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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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挂牌公告期 | 7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7)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租金一次性支付,自《租赁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期限内签署《资产受让承诺书》(详见附件),《资产受让承诺书》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出租方无关。若给出租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意向承租方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标的转租、抵押、转让及改变用途;遵守合同内各项规定,如不遵行,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保证在其使用租赁标的或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签订《租赁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将交易价款(交易保证金不抵扣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产权中心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收到交易双方共同提交的交易价款划转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向出租方划出价款,并向受让方退还保证金。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交易机构审核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9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济南市莱芜区凤城街道办事处任花园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凤城街道办事处任花园新区1号楼2号院 | ||
| 法定代表人 | 温永庆 | 注册资本 | 0 | |
| 企业类型 | 其他 |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联系方式 | ||
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程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peym@sdcqjy.com | |
| 看货联系人 | 温永国 | 看货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 《资产受让承诺书》 | 查看附件材料 |
| 暂无图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