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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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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将所持有的(山东省医药集团日照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及72.052248万元债权/SZZR260015H)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现自行 提交申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按照法律法规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意见的义务,保障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7、我方承诺确定受让方后按照约定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相应违约责任;
8、我方承诺按照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交易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费用。
9、我方承诺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关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10、我方保证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协助受让方及时办理有关交割、变更手续。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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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山东省医药集团日照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日照街道海曲中路3号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 - 日照市 | |
| 法定代表人 | 阚兴超 | 成立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注册资本 | 300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玻璃仪器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办公设备耗材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办公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家具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17人 | |
| 内部审议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72.052248 | |
| 评估价(万元) | 344.98 |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 1 | 山东省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100 | 3000000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 2024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2,606.29 | 2,118.22 | 488.07 |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1,376.04 | 8.79 | 7.89 | ||
| 审计机构 | 山东信和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 |||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1,157.76 | 812.78 | 344.98 |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823.66 | -139.51 | -143.1 | ||
| 审计机构 | 山东信和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1,127.16 | 654.7 | 472.46 |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62.82 | -19.34 | -19.34 |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卓信(山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 核准(备案)机构 | 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 核准(备案)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评估基准日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 资产总计 | 1,157.75 | 1,157.76 | ||
| 负债总计 | 812.78 | 812.78 | ||
| 净资产 | 344.97 | 344.98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344.98 | |||
| 律师事务所 | 山东崇宪律师事务所 |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目前使用的ERP业务系统、财务核算系统,自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不再提供使用。 2.本次股权转让山东省医药集团日照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器械)管理层不参与受让。 3.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日照器械有一笔450万元的银行借款,借款期限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为在中国银行办理的信用贷款,未设置抵质押。 4.本项目挂牌金额417.04万元,其中股权挂牌金额344.987752万元,债权挂牌金额72.052248万元,其中,山东省医药集团日照医药有限公司享有债权金额57.961743万元、转让方享有债权金额14.090505万元,山东省医药集团日照医药有限公司委托转让方一并收回以上债权。若形成竞价,溢价部分为股权金额溢价。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卓信评报字〔2026〕第1013号《资产评估报告》、信和审字〔2026〕8号《审计报告》。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山东省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济南市解放路11号 | ||
| 法定代表人 | 刘栋梁 | 注册资本 | 31396.000000万(元)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 ||
| 监管机构属地 | 山东省 |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 批准单位名称 | 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关于同意公开转让山东省医药集团日照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批复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382.534248万元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产权后承继标的企业原有的所有债权债务、或有负债及法院诉讼,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确定为项目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产权转让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经标的企业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妥善安置职工,保持职工队伍稳定。 5.本次交易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以标的企业现状接收公司全部产权,不以任何原因向转让方提出赔偿或追索。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接受转让方披露的《产权交易合同》及转让方要求,除交易双方基本信息、转让价格、转让方式、联系信息在确定受让方后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外,其余条款不作任何调整。意向受让方违反披露信息内容或未按期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受让方保证金,对转让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追偿。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产权交易合同版本约定内容。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85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信息公告期及联系方式
| 信息公告期 | 信息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个周期 |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 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赵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peym@sdcqjy.com | ||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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