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民政局关于民生大莞家系统运维服务项目(二次采购)的竞价采购公告
竞价
发布时间:
2025-11-12
发布于
广东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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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民生大莞家”系统维护,优化“民生大莞家”品牌建设,我局参照政府采购网上竞价采购模式对民生大莞家系统运维服务项目进行竞价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机构参加本项目的竞价。

   一、采购项目信息

   (一)采购项目名称:民生大莞家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3,000.00

   (三)采购数量:1项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概况

   *开通会员可解锁*,东莞市“民生大莞家”信息管理系统正式上线使用,系统包括12345政府服务热线门户“民生大莞家”专栏,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及微信公众号“民生大莞家”专栏、“i莞家”APP及微信公众号“民生大莞家”专栏、业务流转管理子系统、内部项目信息管理子系统、数据整合分析子系统(东莞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中“民生大莞家”模块)等,面向全市各级各部门提供民生诉求收集、审批、流转、处理、公示、反馈等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的跟踪办理服务功能;面向市民群众、社会组织、企业提供诉求项目申报、项目查询、项目认领等全面、便捷的民生诉求服务。

   (二)服务内容

   运维供应商需对12345政府服务热线门户“民生大莞家”专栏、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及微信公众号“民生大莞家”专栏、“i莞家”APP及微信公众号“民生大莞家”专栏、业务流转管理子系统、内部项目信息管理子系统、数据整合分析子系统(东莞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中“民生大莞家”模块)等子系统功能、内容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保障信息安全,保障相关业务工作顺利开展,并在维护期内对系统BUG进行修正及对部分功能进行合理性的修改。主要包括:

   1.功能性维护服务。一是纠错性维护,针对系统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可能暴露出系统功能内隐藏的错误进行诊断和修正。二是适应性维护,为了使系统适应环境的变化而进行维护工作,适时对系统功能进行调整,使之适应应用对象的变化,满足用户的需求。

   2.日常维护。包括但不限于:

   (1)故障排除。在维护期内,按不同的维护类型,提供现场技术支持、电话技术支持服务、诊断问题及解决方案,并协助处理突发性的灾难修复。

   (2)咨询服务。提供7×24小时的电话咨询、电话技术支持服务,内容包括平台的操作使用、疑问解答等。

   (3)远程维护。提供远端诊断、远端维护,供应商需在1个小时内做出响应。

   (4)运行状态监控。包括日志管理、统计分析、数据备份、应用备份等。

   (5)紧急服务。在服务期内,系统出现了崩溃或重大故障而导致不能正常响应外部请求事故时,紧急提供技术工程师现场支持。紧急服务时间为维护期内7×24小时服务。

   (6)定期服务。包括定期检查(每季度需安排一名技术人员对系统进行运行状况检查,为系统的维护提供预警信息)、根据问题解决情况提供跟踪表(根据维护的内容形成《问题跟踪表》,并制定解决方案,以合理解决跟踪表中出现的问题。问题解决完后,要形成具体文档提供给负责人统一备份)、提供维护报告(对系统的运行状况、访问量情况、系统出错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每季度提交系统维护报告)。

   3.数据接口维护。保障与东莞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i莞家”等对接接口的正常运行。

   4.查询统计服务。协助采购人对系统运行期间各类业务数据进行查询、统计,输出指定内容、指定格式统计报表。

   5.系统模块优化调整。根据采购人提出的应用软件升级需求,由现场工程师与采购单位业务部门进行沟通,了解业务部门对应用软件的升级需求。经采购单位相关部门确认后,按双方商定的开发进度进行开发和实施。

   6.安全运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漏洞修复(识别和响应安全漏洞,制定和实施修复措施,持续监控系统安全状态,并记录修复过程以满足合规性和审计要求)、攻防演练(配合使用单位进行网络安全攻防演练,检验和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及团队成员应急响应速度)、性能监控(监控系统性能,确保其运行效率和响应时间)。

   (三)项目有关要求

   1.保密要求。运维供应商需对平台所有信息予以保密。未经采购方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其他组织或个人泄露、转让、许可使用、交换、赠予或与其他组织或个人共同使用或不正当使用。

   2.服务工作不能对现有业务的正常运行产生显著影响(包括系统性能明显下降、服务中断等)。运维供应商应采取预防与应急响应并重的措施。定期对被维护的系统及相关环境进行预防性检查,防患于未然。对可能的突发故障事先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出现紧急情况时,将业务系统的中断减至最低,确保业务系统服务的连续性。

   (四)费用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元,此费用包括响应供应商应在费用*开通会员可解锁*元为上限的基础下进行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注: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包含人工、设备、材料(含辅材)、交通、管理、税费及利润等所有相关费用]

   三、竞价人的资格要求

   (一)鉴于“民生大莞家”业务流转管理子系统、内部项目信息管理子系统、数据整合分析子系统是在东莞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中设置的模块。竞价人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对东莞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整体业务流程与功能模块较为熟悉。

   (二)竞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价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其他竞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竞价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四)竞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竞价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已成功报名本项目的竞价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六)特殊要求:无。

   四、报价截止时间、地点及事宜

   (一)提交的相关资料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密封并加盖骑缝公章。供应商对报价响应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非营利组织的有关登记证件(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附件1),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不得更改的价格,多次报价为无效报价;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若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竞价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参加竞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中标后需提供原件核对);

   5.本机构简介(包括股东情况)、用户需求书响应声明函(附件3);

   6.至少提供一项机构承接的信息平台建设、维护或运营类业绩介绍(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7.对东莞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整体业务流程与功能模块的介绍材料。

   8.承接本项目的工作实施方案。

   (二)报价提交方式和注意事项

   1.报价截止日期为:本公告之日起五日内送达报价文件。

   2.报价文件递交方式:可通过现场或快递的方式送达。(备注:采用快递的方式送达的,快递费用由竞价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到付。由于快递原因未能按时送达的,视为竞价人放弃本项目的竞价,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3.邮寄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4楼407室,收件人:陈小姐,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竞价规则及采购结果确认

   本次采购按照满足竞价项目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的排序:

   (一)报价最低的,排序第一;

   (二)报价后最低报价有多家供应商,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参加竞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满足竞价需求的品牌不足3个的,原则上再延期3个工作日接收报名,延期后仍不足三家的,由我局确定是否继续实施采购或由我局从报名合格的供应商中选取一家。

   (四)采购人认为竞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竞价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竞价人的报价文件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采购人有权择优选择其他竞价人作为本项目成交人。

   报价时间截止后,我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成交信息确认采购结果。

   确认采购结果后,我单位将通过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公开发布采购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合同订立

   按照竞价成交通知书确定的价格、数量、服务期等事项,在10个工作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纸质合同。

   七、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八、验收标准

   我单位将审查项目有关服务指标是否达到了合同的要求,对项目的成果作出评价,并进行验收。

   九、资金支付

   资金支付方式为签订合同后,支付50%作为项目启动资金,完成验收后支付50%。在收到成交单位开具的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费用。

   十、联系事项

   发起人:东莞市民政局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4楼407室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编:523000

附件:

1.附件1 报价文件格式.docx

2.附件2 民生大莞家系统运维服务项目需求书.docx

3.附件3 用户需求书响应声明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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