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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石油交易所有限
编号:TLM260914A1036
各交易商企业:
大连石油交易所 *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网络交易平台竞价销售塔里木油田 混合轻烃。本次竞价交易安排如下:
1、交易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 至 10:15 期间内。
2、交易模式:竞价。
3、商品名称:混合轻烃。
4、商品数量:225吨。
5、特别声明:
诚信保证金按照公告(JY21090102)执行,交易服务费按照公告(JY21070101) 执行(本次交易采购方按照成交量3.6元/吨收取),请参与本次竞价的交易商 在竞价交易公告发布后竞价交易开始前缴纳相关款项到大连石油交易所账户 未按时缴款的交易商无权参与交易。
请有意参与竞价交易的交易商认真查阅交易公告及《关于委托大连石油交 易所竞价交易搭里木油田混合轻烃的函》的内容,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 交易时间段内登录大连石油交易所网络交易平台竞价业务板块参与交易。
联系人: 贾璧源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委托大连石油交易所竞价交易塔里木油田混合轻烃的函
大连石油交易所:
按照塔里木油田公司稳定轻烃市场化销售的总体安排, 遵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委托大连 石油交易所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网络交易平台专场竞价 交易混合轻烃。
买方:塔里木油田公司入网且在中石油原油销售分公司 备案的轻经客户
卖方:塔里木油田公司
具体交易事项如下:
1. 交易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 至 10:15 期间内。
2. 交易模式:竞价。
3. 商品名称:混合轻烃。
4. 商品数量:225吨。
5. 最小报单数量:225吨。
6. 最大报单数量:225吨。
7. 竞价底价:按照本期线上交易公布的竞价底价执行。
8. 采价期: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原油销售采 价期同步。
9. 竞价下单报价:10的整数倍,最低报价不低于10元。
10. 提货价:竞价底价+成交客户的最终竞价下单报价。
11. 提货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早 08:00 至 10月 15
日早 08:00。
12. 提货地点:塔里木油田公司泽普采油气管理区和田 分厂计量点。
13. 成交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有交易达成则视为有 效,贵所依据竞价结果与塔里木油田公司共同出具成交确认 书。无交易达成则视为流拍,取消本次计划安排。
14. 客户资质要求:参与竞价的买方必须是在塔里木油 田公司入网的企业,并在中石油原油销售分公司备案的轻烃 市场化销售企业。
15. 其他竞价约定:
(1)违约约定:履约保证金按照本批次买方交易成交 量乘以上一期该交易点最高成交价格的10%收取。线上交易 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买方将履约保证金汇入卖方指定的银 行账户并完成销售合同签订。若成交客户无故未如期缴纳保 证金,塔里木油田公司有权取消本次竞价成交资格及今后参 与塔里木油田公司轻烃竞价交易资格。
(2)交易约定:客户在提货周期内,允许采购量为交 易成交量的基础上上浮或下浮 10%。达到交易量的 90%时, 即确认完成交易,不产生违约责任。买方提货数量未达到线 上交易成交量 90%及以上视为违约,卖方有权全额扣除履约 保证金。买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给卖方造成损失的, 卖方有权追究买方赔偿责任。
(3)结算支付:买方在提货前预付足额货款至塔里木 油田公司财务账户,塔里木油田公司确认收到买方支付的货
款后付货。交付现场采用电子汽车衡进行称重计量,结算数 量以双方签订的《塔里木石油液体产品交接计量凭证》为准。
(4)交易服务费:此次竞价交易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 费均由成交客户承担。
(5)成交客户购买商品不能用于转售和用于成品油调 和,且必须提供车辆 GPS 账号。卖方有权对其进行监督, 旦发现转售或用于调和成品油行为,卖方有权立即停止供应, 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客户承担。
(6)免责约定:因地震、洪涝灾害等不可抗拒原因, 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联系人:贾林,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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