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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庆炼化聚丙烯酰胺产品竞价交易的公告
编号:DL260806A5036
各交易商企业 :
大连石油交易所 *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网络交易平台竞价销售大庆炼化公司 聚丙烯酰胺产品。本次竞价交易安排如下:
1、交易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至 09:15 期间内。
2、交易模式:竞价。
3、商品名称:聚丙烯酰胺阴离子型 A09 < 1200万。
4、商品数量:34 吨。
5、特别声明 :
诚信保证金按照公告( JY21090102 )执行 ,交易服务费按照公告( JY21070101 ) 执行(本次交易采购方按照成交额的 0.096%收取),请参与本次竞价的交易商在 竞价交易公告发布后竞价交易开始前缴纳相关款项到大连石油交易所账户,未 按时缴款的交易商无权参与交易。
请有意参与竞价交易的交易商认真查阅交易公告及《聚丙烯酰胺产品竞价 交易委托函》的内容,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交易时间段内登录大连石油 交易所网络交易平台竞价业务板块参与交易。
联系人: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特此通知。
附件:聚丙烯酰胺产品竞价交易委托函
附件:
大连石油交易所:
中国石油天然气假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营销调运部代表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以下简称大庆炼化公 司)委托贵所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网络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聚丙烯酰 胺产品。
具体交易事项如下:
1.交易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00至9:15。
2.交易模式:竟价。
3.商品名称:聚丙烯酰胺阴离子型 A09 < 1200万。
4.质量标准:Q/SY QLZX0007-2024。
5.商品数量:34吨。
6.最小报单数量:1吨。
7.报单量增幅:1吨的整数倍。
8,最大报单数量:34吨。
9.竞价底价:7350元/吨(含税)。
10.竞价下单报价:银价不低于竞价底价(含税),竞价下单报 价增幅为10元的整数倍。
11. 提货单价(含税):成交客户的最终下单报价。
12. 提货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13: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16:00 (具体以《竞价交易成交确认书》约定时间为准),愿则上按照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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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确定提货日期,发生冲突时以中标价格、中标数量等为顺序确定 提货次序。
13. 提货方式:买方自提。
14. 提货地点:大庆练化公司指定装车场。
15. 成交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有交易达成则视为有效,贵所 依据竞价结果与大庆炼化公司共同出具《竞价交易成交确认书》。无 交易达成则视为流拍,取消本次计划安排。
16. 客户资质要求:参与竞价的买方必须是大庆燕化公司入网客 户,大庆炼化公司可以为新客户提前办理入网手续。
17. 其他竞价约定。
17.1 中标确认约定:
竞拍成交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由贵所向大庆炼化公司出具《竞 价成交确认书》,双方盖章生效后由大庆炼化公司下发给成交客户。 成交客户需向卖方缴纳5万元顺约保证金,视为正式成交。如成交客 户未按时(3个工作日)缴纳履约保证金,则视为放弃竞价,大庆滤化 公司将终止与其后续的业务关系。交易终止后,费所将暂时保管买方 的交易诚信保证金,待买卖双方就导致本次交易中止的事项及后续解 决路径达成一致,或双方存有争议但经相关法律文书确认各自责任分 配并理清责任承担主体后,届时贵所将根据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或法 律文书确认的事项对交易诚信保证金予以妥善安排。
17.2 交易约定:
买方按照约定数量提货,剩余提货数量低于成交量 5%,可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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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约定数量,否则视为买方提货数量未达到约定数量(不可抗力因 素除外),卖方有权全额扣除买方缴纳的股约保证金。
卖方困生产波动原因,不能按期足额交付货物,在征得买方同意 的情况下,可以延期交付货物,否则视为买卖双方均完成约定数量。
17.3 结算支付:
买方在提货前预付足额贷款至大庆炼化公司财务账户,大庆炼化 公司确认收到买方支付的货款后付货。交付现场采用移蓝进行计量, 结算数量以实方计量数量为准。
17.4 交易服务费:
此次竞价交易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均由成交客户承担。
17.5 违约约定:
如买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未付款组织提货,即视为造约,卖方有 权全顾扣除买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17.6 免责约定:
因地震、洪涝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 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联系人: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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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中国石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大庆耀优分公司营销调运部 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