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认定2026年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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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20
发布于
云南西双版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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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认定2026年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加快培育建设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实施方案》(云农机〔2023〕11号)、《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加快培育建设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农发〔2023〕46)文件要求,全力提升勐海县农机社会化服务和农业农业防灾救灾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乡村振兴。按照《西双版纳州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目标任务分解表》要求,2026年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3家区域农机服务中心,请辖区内符合遴选认定标准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申报,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将申报材料(附件3、4)报勐海县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推广站),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赵泽春,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1.区域农机服务中心遴选认定标准

2.区域农机服务中心遴选认定程序

3.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申报表

4.区域农机服务中心证明材料

勐海县农业农村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勐海县农业农村局区域农机服务中心遴选认定标准

一、遴选范围

鼓励引导本地有一定规模实力、服务优质、运营高效、群众认可、带动能力强,愿意从事农业应急救灾服务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等参与遴选。

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可以是一个主体单独申报,也可以是同一区域多个主体联营并联合申报。多个主体联合申报认定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须明确1个主体负责运营。

二、认定标准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和完全民事责任能力,在云南省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实际运营时间满2年以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农机作业服务内容。

2.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照齐全,有独立的资金往来银行账户,有健全的章程、财务管理、成员管理、机务管理、作业安全等规章制度,运行机制良好、经营关系相对稳定。

3.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诚实守信,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和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用户投诉。近两年未发生过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基础硬件

1.具有可满足经营、办公、机具存放和维修的固定场设施条件。有稳定的农机手和维修人员满足生产作业需求,配 有易损零配件,能够开展日常维修保养服务。

2.拥有耕整地机械、播栽(插)机械、收获机械、排灌机械、植保机械、烘干设备等“平战两用”的机械化生产和应急机具设备不少于25台(套),机具原值不低于50万元。农机 装备性能状态良好,满足农机化生产社会化服务需求。

3.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具上牌率、检验率、驾驶人员持证率达到100%。

(三)服务能力

1.常态化服务。具有规模经营能力,能够跨村、跨乡镇或跨县为群众提供耕整地、种植、植保、收获、秸秆处理、烘干等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机械化作业服务;能因地制宜通过代耕代种、土地托管、土地流转、土地入股、带地入社等方式, 提供农机作业服务和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有规范的社会化作业服务技术操作规范和收费标准。近两年年均社会化服务面积不少于2000亩。

2.应急救灾服务。发生灾害时,自愿服从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应急指挥调度,根据不同作物、不同环节、不同灾种应急救灾需要,及时开展干旱抢浇、农田积水抢排、强降水来临前抢收、倒伏作物机收、湿粮抢烘、灾后补种等本地农机救灾作业及跨区支援服务。

3.示范引领作用。能带头应用先进农机和农机化技术,能对周边农户给予技术指导和作业服务,具备承担农机化技术示范推广应用能力,农机作业智能化、信息化接受能力强。

附件2

勐海县农业农村局区域农机服务中心遴选认定程序

一、组织申报。勐海县辖区内农机服务组织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积极参与遴选认定,同时提供申报材料。*开通会员可解锁*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勐海县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推广站。(联系人:赵泽春,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县级初审。勐海县农业农村局对服务组织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开展实地核查,对服务组织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等情况征求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意见,形成初审意见,并向州农业农村部门择优推荐。

三、州级复审。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对县区报送的初审材料进行全面复核,开展现场核查,形成复审意见。

四 、公告公示。勐海县农业农村局对经复审无异议的认定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后,提交州农业农村局研究复审。对申报认定材料实行一中心一档,长期保管备查。

五、命名挂牌。勐海县农业农村局对遴选认定的区域农机服务中心进行命名并挂牌。名称统一制式为“勐海县XX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XX”为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名字,由被遴选认定的区域农机服务中心自行确定)。 牌匾要求:1.统一规格,第一排文字使用黑色华文行楷;第二排文字使用红色隶书;第三、四排文字使用黑色方正黑体;2.材质为金色不锈钢拉丝面板,尺寸不小于70×50cm, 保证醒目。

六 、签订协议。勐海县农业农村局与认定的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在农机防灾救灾方面的合作事项与权利职责。

七、省级抽查。西双版纳州州农业农村局于每年6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将辖区签订协议的区域农机服务中心认定名单、申报材料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备案,省农业农村厅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对认定的区域农机服务中心进行抽查,并形成全省名录向社会公开。

八 、动态管理。对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名录实行动态管理。认定后发生农机死亡事故、经调查核实出现不符合区域农机服务中心认定条件等情形的,撤销其区域农机服务中心资格。

附件3

云南省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申报表

填表人: 填报时间: 联系电话:

一、基本信息

申报主体

名称

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联系方式

市场监管局

注册登记时 间

申报主体类型

(可多选)

□农机专业合作社

□农机作业服务组织

□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

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

多个主体联营并联合申报

参与运营

主体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

2.

3.

……

二、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基本情况

区域农机服务中心拟用名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组成成员数(个)

持农机驾驶证人数

持农机维修工资格证人数

维修设备数(台套)

占地面积(m²)

其中:办公用房面积(m²)

其中:机库棚面积(m²)

其中:维修间面积(m²)

其中:其他场地 面积(m²)

三、资产情况

拥有农机原值(截至申报日前月末)

万元

拥有的机械化生产和应急机具设备数量 (截至申报日前月末)

台(套)

纳入牌证管理农机具

上牌率(%)

检验率(%)

持证率(%)

备注:一式三份,一份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存档,一份州(市)农业农村部门存档,一份 省农业农村厅农机主管部门备案(扫描刻盘报送)

附件4

云南省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申报证明材料

1. 申报表(含不少于1000字的近两年来申报体运营主要情 况和成效);

2.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

3.章程、财务管理、成员管理、机务管理、作业安全等相关 规章制度;

4.农机装备、设施情况(可参照下方表格格式);

5.近两年的农机作业服务情况证明(含合同、协议);

6.近两年财务报表;

7.相关荣誉证书或牌匾、经营场所、机库棚、维修场地、开 展作业服务等照片5-8张。

现有农机装备情况

四、机具配置情况

农机装备

名称

耕整地 机械

播栽(插) 机械

收获机械

排灌 机械

植保机械

烘干设备

其他

机械

数量

(台套)

自有土地面 积(亩)

承包土地面积

(亩)

主要经营

耕地类型

□旱田 □水田

主要种植作物

主要机械化 作业环节

□耕 口育秧□种 口植保 口收获 口农产品加工□其他

五、社会化服务能力

2022年

2023年

服务半径

□村域□乡域□县域□州域

□村域□乡域□县域□州域

年农机作业服务总面积(亩)

其中:机耕面积(亩)

机种(播、栽)面积(亩)

机械化植保面积(亩)

机收面积(亩)

烘干产量(吨)

连续两年经营收入(万元)

万元

万元

近两年来申报体运营主要情况和成效(1000字以内)(另附页)

一、基本情况。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包括模式创新、政策扶持、社会经济效益分析等

三、如何围绕农户产前、产中、产后需求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如何通过提供专业化、多元化服务促 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如何有效应对农机抗灾减灾应急作业。

申报主体承诺意见

近两年发生过严重违法违规或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行为。是口 否口 上述情况真实准确,据实提供。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申报主体代表签字: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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