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公告当日不计)。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南太湖南苑西区B幢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吴兴区埭溪镇经开标准厂房项目 |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下沈路西侧、妆云路南侧 |
美妆(湖州)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美妆(湖州)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委托编制了《吴兴区埭溪镇经开标准厂房方案设计》,就吴兴区埭溪镇经开标准厂房项目进行初步设计。本项目计划为入驻园区的化妆品企业建设标准厂房,该项目的实施推动了当地园区产业的发展,促进了当地经济增长,改善了当地居民的生活条件。 |
信息公开说明材料已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在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公示栏公开 |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施工期废气采取加盖篷布、洒水抑尘、扬尘防治等措施;废水采取临时沉淀池、隔油池等措施;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工地四周设置围栏;加强维护和管理等措施;固废方面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外运处理危废处置;生态方面采取水土保持防护措施,对不可移动文物勘探,划定退让距离,保护范围周边设置围挡、防护栏等。 (2)运营期废气采取地下车库废气通风及排气井、餐饮业油烟通道排气等措施;废水采取雨污分流管网,化粪池、隔油池,污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等措施;噪声采取厂区加强绿化等措施;固废采取垃圾收集桶、推广垃圾袋装、公建用房垃圾分类回收、落实环卫人员等措施;土壤及地下水采取隔油池、化粪池防渗防漏系统等措施;生态方面采取草坪、绿化树木的管理与修整;制定并落实下沈窑址专项保护方案等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