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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湖州市南浔区政务服务中心(南林中路660号)1号楼2层H区228办公室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1000万件精密机械零部件项目 |
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花城村罗田坝88号吉成产业园2号楼1-4层 |
湖州广瑞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湖州广瑞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拟投资550万元,位于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花城村罗田坝88号吉成产业园2号楼,利用自有闲置工业厂房进行生产,项目占地面积约5.6亩,建筑面积约5632.88平方米。企业购卧式加工中心,数控立车和伸缩式喷漆房等设备,主要从事精密机械零部件的加工生产。本项目实施后,可形成年产1000万件精密机械零部件的生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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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油漆废气先经喷房内干式过滤盒收集处理后,再通过1套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管至湖州双林水质净化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3、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排放主要来自设备机械噪声,要求合理布局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结合实际正常营运期间噪声监测,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不排放;废旧包装和金属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再利用;含油金属屑滤干压块后出售再利用;空油桶、空清洗剂桶、漆渣、空油漆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导轨油、废切削液、空切削液桶、废抹布及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废过滤材料、清洗废液、槽渣、浮油和喷枪清洗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