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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湖州市仁皇山片区开元路100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2000吨改性有机硅产品系列和年产500吨N-乙基胡椒胺技改项目 |
安吉天子湖现代工业园浙江捷达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 |
浙江捷达科技有限公司 |
利用企业现有土地和厂房,①利用已建甲类车间一,削减600吨四氢呋喃-3-甲胺产品生产规模,在原有设备基础上新增部分设备,实施N-乙基胡椒胺技改项目;②利用甲类车间二闲置区域,淘汰1000吨马来酸二乙酯产品并削减1500吨碳12~24烷产品生产规模,利旧并新增设备设施,实施改性有机硅产品系列项目;③对原甲类车间三、甲类车间四实施调整,进行技改,将甲类车间四的甲醇制氢装置移至甲类车间三,合并成一个甲醇裂解制氢车间,用于本次技改项目N-乙基胡椒胺加氢工段。本次技改项目投产后,形成年产2000吨包括甲基丙烯酸酯侧链双封端硅油、甲基丙烯酸酯单封端硅油、甲基丙烯酰氧丙基三(三甲基硅氧烷基)硅烷和甲基三(三甲基硅氧基)硅烷在内的改性有机硅产品系列和年产500吨N-乙基胡椒胺的生产能力。 |
采取张贴公告、网站公示等方式进行。 |
建设单位承诺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
废气:依托现有的一座10000m³/h综合废气处理装置RTO(DA001)。N-乙基胡椒胺项目产生的含氢气的甲醇废气依托甲类车间一现有的两级水吸收+ 一级酸吸收废气处理装置(DA002),其余废气在甲类车间一先经冷凝(-15℃冷冻水)预处理后再接入RTO处理后高空排放。同时甲类车间二新建一套冷凝+碱喷淋废气预处理治理装置,用于处理硅氧烷类废气,硅氧烷类废气经预处理后再接入RTO处理后高空排放。依托现有的燃气导热油炉,导热油炉配备低氮燃烧器。 废水:依托现有一套处理能力为30m³/d高浓废水预处理系统,一套150m³/d的生化处理系统的污水处理站,采用催化氧化和生化处理工艺。高浓度的工艺废水进入废水预处理系统处理后,与其它低浓度的废水混合后进入生化系统处理后纳管排放。 固废:依托现有1个75m2危险废物暂存库、1个20m2一般固废暂存库。建立全厂统一的固废分类收集、统一堆放场地制度。各类废物收集后暂存在暂存场地内,不得露天放置,放置场所做好地面的硬化防腐,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噪声:在设备选型上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平面布置。采取一定的隔声降噪措施,对风机、搅拌设备、泵类设隔声罩,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设消声器,大型高噪声设备加装防振垫片,加强生产管理,及时维护,加强操作规范,以减小噪声。加强绿化,有利于进一步降低噪声源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