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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公告当日不计)。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南太湖南苑西区B幢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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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凌艾电子有限公司工业CT应用项目 |
湖州市吴兴区高新区欣安路788号16#和17#厂房 |
湖州凌艾电子有限公司 |
公司拟于湖州市吴兴区高新区欣安路788号16#和17#厂房一层分别建设2台工业CT,共4台工业CT,均采用实时成像,无需洗片,不产生废胶片、废显(定)影液及洗片废液等危险废物,工业CT型号均为OMRON VT-X750,最大管电压均为130kV,最大管电流均为0.3mA,均为Ⅱ类射线装置,主射方向均为由下朝上,用于对自生产的车身电子控制器等产品进行无损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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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工业CT探伤铅房四侧屏蔽体、顶棚、底部均为4mm钢板+5mm铅板,工件门为4mm钢板+5mm铅板,电缆设于北侧屏蔽体,出口处敷设5mm铅防护罩。已对本项目工作场所进行分区管理,划分为监督区和控制区,控制区设置相应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工业CT设置门-机联锁装置、工作状态指示灯、声音提示装置、紧急停机按钮等辐射安全防护措施,本项目为辐射工作场所拟配备2台便携式X-γ剂量率仪、8支个人剂量计和4台个人剂量报警仪。在落实以上辐射安全措施后,本项目的辐射安全措施能够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 117-2022)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