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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公告当日不计)。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南太湖南苑西区B幢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湖州中正链传动有限公司年产100万件精密非标传动链条项目 |
浙江省湖州市埭溪镇上强工业功能区凉亭路12号的2#车间、3#车间 |
湖州中正链传动有限公司 |
本项目拟租用浙江杰翔链业有限公司2#、3#车间8585平方米,购置冲床、装配生产线、激光切割机、高频机等设备,形成每产100万件精密非标传动链条生产能力,项目投产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利税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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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 冲制废气:加强车间管理,经车间换气无组织排放; 金属粉尘:经自身重力沉降在设备附近,并由人工及时清扫处理; 上油废气:收集后经一套通过一套高压静电除油装置(TA001)15m排气筒(DA001)排放; 焊接废气:收集后经一套烟尘净化装置(TA002)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热封废气:加强车间管理,经车间换气无组织排放; 木工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TA003)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进浙江远航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不排放。 (3)噪声 对主要噪声源设置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生产时关闭车间隔声门窗。 (4)固废 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排放; 生产固废:边角料、金属屑、次品,收集的木工粉尘、废布袋、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废气瓶收集后厂家回收;含油金属屑、废油、废油桶、废抹布及手套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