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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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公告当日不计)。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南太湖南苑西区B幢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湖州中正链传动有限公司年产100万件精密非标传动链条项目

浙江省湖州市埭溪镇上强工业功能区凉亭路12号的2#车间、3#车间

湖州中正链传动有限公司

本项目拟租用浙江杰翔链业有限公司2#、3#车间8585平方米,购置冲床、装配生产线、激光切割机、高频机等设备,形成每产100万件精密非标传动链条生产能力,项目投产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利税500万元。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

冲制废气:加强车间管理,经车间换气无组织排放;

金属粉尘:经自身重力沉降在设备附近,并由人工及时清扫处理;

上油废气:收集后经一套通过一套高压静电除油装置(TA001)15m排气筒(DA001)排放;

焊接废气:收集后经一套烟尘净化装置(TA002)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热封废气:加强车间管理,经车间换气无组织排放;

木工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TA003)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进浙江远航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不排放。

(3)噪声

对主要噪声源设置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生产时关闭车间隔声门窗。

(4)固废

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排放;

生产固废:边角料、金属屑、次品,收集的木工粉尘、废布袋、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废气瓶收集后厂家回收;含油金属屑、废油、废油桶、废抹布及手套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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