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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湖州市仁皇山片区开元路100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安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改(扩)建工程 |
安吉县递铺街道长弄口(原厂西南侧 |
安吉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上海建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新建主厂房,烟囱及综合水处理站、氨水站等各类附属用房;配置安装垃圾接受、储存与运输系统,垃圾焚烧及余热锅炉系统,热力系统、烟气净化系统,除渣系统,飞灰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电气系统,仪表与自动控制系统,给排水系统,工业废水处理系统,臭气处理系统,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改扩建原厂区渗沥液处理系统; 实施配套道路、绿化、管网等市政工程。项目建设规模为建设1台750吨/日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炉+1台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1台20兆瓦抽凝式汽轮发电机,形成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掺烧一般工业固废不超过80t/d)750吨的能力。项目建成后,原日处理55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线随即拆除,其中渗滤液处理站用于本次扩建工程渗滤液处理,不关停拆除,现状工程拆除不在本次环评范围内。 |
采取张贴公告、网站公示等方式进行。 |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内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施工期施工废水回用于施工生产或道路浇洒,营运期项目化水制备浓水、锅炉排污水、渗滤液处理系统浓液与部分循环水排水回用于生产,垃圾渗滤液、初期雨水、实验室废水以及各类冲洗废水等经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与经处理的洗烟废水、生活污水及未回用循环水排水、化学水处理系统反冲洗废水纳管排放至安吉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施工现场设围栏或部分围栏,采取洒水抑尘措施。项目营运期垃圾焚烧烟气经烟气净化系统处理后通过一座80m高烟囱高空排放;消石灰仓、活性炭仓、飞灰仓等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危废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置,其他一般固废收集后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