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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南太湖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湖州市红丰路1366号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1301办公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 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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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石渔涧模具有限公司新增年产260万件异形件机加工和45万件刀具扩建技改项目 |
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新区方家山路399号1幢 |
湖州石渔涧模具有限公司 |
利用现有厂房约2000平方米,购置加工中心、数控车床等生产设备415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新增年产260万件异形件机加工和45万件刀具的生产能力。预计实现销售收入5000万元,利税9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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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 |
① 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有淬火回火废气、残氨废气、防锈喷雾废气和喷砂废气等。淬火回火废气和残氨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防锈喷雾废气经一级过滤+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喷砂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企业废气在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后,各类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均能达到相应的标准。 ② 废水 本项目仅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入凤凰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③ 固废: 本项目实施后各项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排入自然环境,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④ 噪声: 隔声减振、厂房、门窗隔声+距离衰减、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加强员工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