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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恒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北海港铁山港 20 万吨级航道工程(啄罗作业区至石头埠
作业区段)海砂计量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BHZB2026-C1-0002-GXHM
采 购 人:北海市路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恒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 1 月 26 日
1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
供应商须知正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
第三章 采购需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
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7
一、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7
二、评审标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1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3
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7
二、报价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2
第六章 合同文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1
2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恒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北海港铁山港 20 万吨级航道工程(啄罗作业区
至石头埠作业区段)海砂计量设备采购(BHZB2026-C1-0002-GXHM)竞争性磋商
公告
项目概况
北海港铁山港 20 万吨级航道工程(啄罗作业区至石头埠作业区段)海砂计量设备采购项
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海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s://bhygcg.bbwcq.com/#/index)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 年 2 月 6 日 15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HZB2026-C1-0002-GXHM
项目名称:北海港铁山港 20 万吨级航道工程(啄罗作业区至石头埠作业区段)海砂计量
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00 元
采购需求:北海港铁山港 20 万吨级航道工程(啄罗作业区至石头埠作业区段)海砂计量
设备采购 1 项,采购主要内容为:手持三维激光扫描仪、无人机套件、机载三维激光扫描仪、
点云数据后处理软件、笔记本电脑、船用信号放大器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7 个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能够提供本项目货物及售后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 年 1 月 26 日至 2026 年 2 月 2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
下午 15:00 至 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海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s://bhygcg.bbwcq.com/#/index)
。
方式:请登录北海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可在
北海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后再行报名。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
致电:*开通会员可解锁*、5715031。提示:供应商只有在“北海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完成注册
3
并获取(购买)并下载了招标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售价:采购文件费人民币 300 元,平台服务费人民币 200 元(平台服务费费用由北海阳
光采购服务平台根据《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收取)
,缴后不退。
缴费方式:
①招标文件工本费缴纳方式:供应商请登录“北海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点击“我的项目-
投标阶段-招标文件”在“文件服务费支付状态”列表中点击“去支付”
,根据系统提示进行
操作。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通过“电子钱包”线上支付,如果钱包账户中无可用余额,需
要充值对应余额方可支付。
②平台服务费缴纳方式请参考招标文件工本费缴纳方式。
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注册、使用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 年 2 月 6 日 15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恒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海市海城区北海大道 177 号南洋新都 1 幢一单元
1001 号开标室。
)
五、开启
时间:2026 年 2 月 6 日 15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恒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海市海城区北海大道 177 号南洋新都 1 幢一单元
1001 号开标室。
)
注:参加开标会所需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 份。
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 份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1 份;
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 1 份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1 份、授权委托书原件 1 份,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网上公告媒体查询地址: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北海阳光
采购服务平台(https://bhygcg.bbwcq.com/#/index)、广西恒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s:
//www.xsjny.com/web/gxhmxm/#/web/home)。
2.磋商保证金人民币 5000.00 元。
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
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北海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指定账户
并且到账;采用保函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北海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传
4
相关证明附件。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
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异议(质疑)
,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海市路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北海市北海大道国际金融大厦C座4楼
联系方式:钟工;*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恒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海市海城区北海大道 177 号南洋新都 1 幢一单元 1001 号
联系方式:林德华;*开通会员可解锁*
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内
容
3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5.1
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6.2
☑不允许分包
12.1.1
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
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
;(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
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2025 年 8 月至 2026 年 1 月内连续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
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
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
件)
,若无税收产生,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无欠税证明)
;
(必须提供,否则响
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5 年 8 月至 2026 年 1 月
内连续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
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
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供应商提供 2024 或 2025 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能反映财务状况的报表;
(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
;
(必须提供,否则响
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6.资格声明函(格式后附)
;
(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7.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
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6
2.资格声明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签章处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
效响应处理。
3.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
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材料复印件应清晰可见,因材料模糊导致评审专家
无法核对的,评审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核查,未按规定提供原件核
查的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2.1.2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
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
;
(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
无效响应处理)
2.竞标报价表(格式后附)
;
(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
后附)
;
(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
后附)
;
(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5.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
(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后附)
;(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
处理)
7.项目实施方案;
(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8.技术需求偏离表(格式后附)
;(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
处理)
9.货物配置清单;
(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0.对应采购需求、商务条款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注: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委托代理人签
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以上材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
12.2
响应文件电子版。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递交响应文件电子版。
1.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全部内容一致。
2.响应文件电子版形式:可编辑的 word 文档格式 1 份和已签字盖章的响
应文件正本的扫描件(PDF 格式)1 份。
7
3.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响应文件电子版光盘(或者 U 盘)与纸质
版响应文件一并装入响应文件袋中。
15.2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满足本次竞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
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如有)的价格;包含竞标服务、货物、工程
的成本、运输(含保险)
、安装(如有)
、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税
费等所有费用。
16.2
1. 竞标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60 日。
17.1
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
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磋商保证金的金额: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相关要求:
1.磋商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交纳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
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供应商应将银行转账底单的复印件作为
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
应处理。
1.磋商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交纳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
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供应商应将银行转账底单的复印件作为
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
应处理。
2.磋商保证金采用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交纳方式的,供应商应将金融、
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复印件作为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报价商务技
术文件中,否则竞标无效。供应商必须于递交竞标文件时将金融、担保机构
出具的保函原件提交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向供应商出具回执,并妥善保管。
3.磋商保证金指定帐户: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备注:
1.磋商保证金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或者不按规定交纳方
式交纳的,或者未足额交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视为无效磋商保证
金。
2.供应商采用现钞方式或者从个人账户(自然人竞标除外)转出的磋商保证
金,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3.保函有效期低于竞标有效期的,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4.采用金融、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视为无效磋商
8
保证金。
18.2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20.1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供应商必须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首次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
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4.1
磋商小组的人数:
3
人。
26.2
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
技术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21 项。
磋商的顺序:
☑随机排序。
参与磋商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必须向磋商小组出示本
人有效证件原件[有效证件可以是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明)
、机动车驾驶证、
社会保障卡或者护照的其中一项],若参与磋商的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
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否则磋商小组将拒绝其参与磋商。
28.1
履约保证金:不需要提交。
29.1
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
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
件等其他资格证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
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
30.2
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
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恒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北海市海城区北海大道 177 号南洋新都 1 幢一单元 1001 号。
业务时间:上午 9 时 00 分到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到 18 时 00 分,
业务时间以外、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31.1
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按照《采购代理合同》要求向采购代理机
构支付。
2. 采购代理费收取银行账户
9
开户名称:广西恒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
银行账号:8*开通会员可解锁*02
32.1
解释: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
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
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
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
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
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
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32.2
1.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
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
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投标专用章、业务专
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
公章。
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
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
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
3.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
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
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
4.自然人竞标的,磋商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
5.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
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10
供应商须知正文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
办法》
《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本项
目本级和上级部门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1.2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北海市路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西恒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5“竞标”是指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或者邀请函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
提交响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
2.6“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包含资格证明、报价商务技术等所
有内容的文件。
2.7“实质性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
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2.8“正偏离”
,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
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
2.9“负偏离”
,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
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
2.10“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
2.1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
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12“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
2.13“评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并经修正(如有)
。
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11
4.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获取磋商文件、勘查现场、
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竞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
5.联合体竞标
5.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6.转包与分包
6.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6.2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
7.特别说明
7.1 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
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 。
7.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
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7.3 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采购人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
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
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7.4 在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
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
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7.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12
7.6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
改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
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
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7.7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
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
;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
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
;
(2)提供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
(3)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4)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
(5)其他情形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二、磋商文件
8.磋商文件的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需求;
(4)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5)响应文件格式;
(6)合同文本。
9.供应商的询问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人作
13
出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尽可能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
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
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
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个工作日的,
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
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
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2.响应文件的组成
12.1 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
12.1.1 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
12.1.2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
12.2 响应文件电子版:详见须知前附表
13.计量单位
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
14.竞标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
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
15.响应报价要求和构成
15.1 响应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磋商报价表”格式填写。
15.2 响应报价的价格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15.3 响应报价要求
15.3.1 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5.3.2 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
14
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15.3.3 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16.竞标有效期
16.1 竞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
供应商、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
16.2 竞标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
16.3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竞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
17.磋商保证金
17.1 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
17.2 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未成交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
保证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17.3 磋商保证金不计息。
17.4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者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8.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
18.1 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
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
由供应商承担。
18.2 响应文件应按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分别编制,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
务技术文件按顺序装订成一册。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响
应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提供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将按无效响
应处理。由于响应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者其他情况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
担。
18.3 响应文件的正本应打印或者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响应文件正本除本“供应商须知”
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为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当副本和正
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5
18.4 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公章并签字(具体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或响应文
件格式规定为准)
,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骑缝盖公章不视为在规定位置盖章。
18.5 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
然人身份证)及公章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8.6 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响应文件因涂改、行间插字或者
删除导致字迹潦草或者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响应文件正、副本全部装入一个或者多个包封袋/箱(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可另行
单独递交)中并加以密封,封口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委托代理人
签字,以示密封(密封要求达到不泄露供应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为合格)
。
19.2 响应文件外层包装封面上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首次响应文
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
20.响应文件的提交
20.1 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
20.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20.3 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
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0.4 递交方式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21.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
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
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2. 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
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家时,应当由供应商法定代
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领回响应文件,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
概不退回。
23. 截止时间后的撤回
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撤回响应文件的,
将根据本须知正文 17.4 的规定不予退还其磋商保证金。
16
四、评审及磋商
24.磋商小组成立
24.1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具体人数见“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
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
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
的采购工程,经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磋商小组由 5 人以上单数组成。
24.2 评审专家应当从相关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
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
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
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 1 名法律专家。
2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
首次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
26.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26.1 本项目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26.2 磋商小组按照“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
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7.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
27.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
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
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
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7.2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
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
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
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
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磋商文件一并保存。
27.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
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
17
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7.4 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
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
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
28.履约保证金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9.签订合同
29.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
具体内容详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
29.2 签订合同时间: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9.3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
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合同项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0. 询问、质疑
30.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
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30.2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
附表”
。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如下: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0.3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
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30.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
: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8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0.5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
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
况处理:
(一)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
者修改磋商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
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
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
情况书面报告采购人。
31.其他内容
31.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31.2 代理服务费收费计算标准:
费率
金额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100 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500 万元
1.1%
0.8%
0.7%
500~1000 万元
0.8%
0.45%
0.55%
1000~5000 万元
0.5%
0.25%
0.35%
5000 万元~1 亿元
0.25%
0.1%
0.2%
1~5 亿元
0.05%
0.05%
0.05%
5~10 亿元
0.035%
0.035%
0.035%
10~50 亿元
0.008%
0.008%
0.008%
50~100 亿元
0.006%
0.006%
0.006%
100 亿以上
0.004%
0.004%
0.004%
19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的收费基准价格;
(2)采购代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服务采购代理业务成交金额或者暂定价为 150 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 ×l.5 %= 1.5 万元
( 150 - 100 )万元 ×0.8%= 0.4 万元
合计收费= 1.5 + 0.4= 1.9 万元
3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2.1 本磋商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32.2 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20
第三章 采购需求
1. “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
足按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条款。
一、技术要求
序
号
标的名
称
数量(套)
参数要求
1
手持三
维激光
扫描仪
1
1.系统一体化集成设计,激光器、相机、RTK 模组、电池等一体化集成,无需额外的线缆连接;
2.精度水平:绝对精度≤3cm;相对精度≤1cm;
★
3.防护等级:≥IP64;(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4.整机重量(含相机、电池和底座):≤2.5KG;5.最大测距:≥120m;
★
6.最大点频:≥64 万点/秒;
7.视场角:水平方向 280°,垂直方向 360°;8.存储空间:512 SSD;
★
9.相机个数:彩色相机≥3 个,视觉相机≥2 个;(提供照片示意证
明,相机无需外接)
10.多功能拓展与选配模式:支持拓展使用背负支架、省力套件、伸缩杆等进行作业;
★
11.建图方式:支持 SLAM、RTK-SLAM、PPK-SLAM、MLF-SLAM
等多种建图方式,可在沙滩、戈壁滩、水域等无明显特征的空旷场
景下正常作业;
12.操作便捷性:支持手机 APP 操控及物理按钮一键操作双模式 ,支持安卓和
IOS 双系统;
13.续航:单块电池≥120min ;14.配套系统操控软件一套,操控软件满足:
14.1 实时显示 GNSS 卫星颗数、RTK 状态及精度、坐标值、剩余
内存、采集时间、设备
SN 号等;
14.2 可显示实时点云、实时轨迹,支持点云视角跟随浏览、旋转
平移浏览,支持进行高程切片浏览;
★
14.3 具备工程管理逻辑,方便数据整理;(注:需提供软件相关
21
界面截图)
14.4 支持 KML 文件导入;
15.配套点云预处理软件两套,预处理软件满足:
15.1 配套软件为自主研发国产软件;(注:响应时需提供相关软件
中文截图)
15.2 支持常用的平面、高程坐标系和七参数转换,可进行点云数
据自定义坐标系转换;
15.3 支持标准场景(通用、林业、室内、矿洞、隧道、街道、无
人机、车载、空旷等)模板参数直接解算的激光点云
SLAM 处理模
式;支持自定义模式可配置模板参数;
(注:需提供软件相关界面截
图)
★
15.4 支持多测站点云数据拼接功能,具备 ICP 配准、同名点对
配准、
GCP 点云配准等多种点云配准功能;(注:需提供软件相关界
面截图)
15.5 支持体积量测功能,可一键导出体积测量报告;15.6 支持轨迹编辑功能,可对轨迹进行分割,分段输出点云;
(注:
需提供软件相关界面截图)
15.7 支持控制点导入,可进行点云数据的绝对坐标转换和高精度
平差;
15.8 支持轨迹漫游、相机漫游等多种点云查看方式。支持高程显
示、强度显示、颜色显示、回波显示、时间显示、树
ID 显示等多种
点云显示模式;
★
16.需提供制造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2
无人机
套件
1
1.尺寸:
(展开,含脚架)不超过
980mm×760 mm×480 mm;
(折叠,
含脚架及云台)不超过
490 mm×490mm×480 mm(长×宽×高);
2.对称电机轴距:≤1100mm;3.最大起飞重量:≥15kg;4.最大载重:≥6kg;5.最大可承受风速:≥12m/s;6.防护等级:IP55 ;7.RTK 位置精度在 RTK 固定解时: 1 cm+1 ppm(水平)、1.5 cm +1 ppm(垂直);
22
★
8.感知系统类型:全向双目视觉系统(环视为彩色鱼眼);水平环
扫激光雷达,上激光雷达及下三维红外测距传感器;六向毫米波雷
达;
9.最大航向角速度:航向轴:100°/s;10.最大水平飞行速度(海平面附近无风):25m/s;11.最大上升速度:≥10m/s;12.最大下降速度(垂直):≥8 m/s;13.最大飞行时间:≥59min;14.含无人机主机 1 套,电池 4 块、遥控器 1 套、电池箱一个、与设备主体相等价值额度的机身险
1 年、100 万保额第三者责任险一年。
3
机载三
维激光
扫描仪
1
1.最大激光测距(90%反射率目标):≥300m;2.激光线束:≥32 线;
★
3.点频率:≥192 万点/秒;
4.扫描视场角: 360°×270°;5.高程精度:≤5cm;6.回波次数:≥3 次;
★
7.重量:≤1.5kg;
8.航向精度:≤0.038°;9.姿态精度:≤0.008°;10.IMU 数据采样频率:≥200HZ;11.搭配可见光相机像素:≥2600W;12.支持可插拔 TF 卡存储,存储大小≥256G;13.支持双存储位置,内部 SSD 存储大小≥512G;14.支持 GPS、GLONASS、Galileo、BeiDou 等;
★
15.支持多平台搭载,可支持手持模式在地面采集数据,结合后处
理
SLAM 算法生成绝对精度的三维点云数据;
(提供设备搭载在手持
套件状态下的工作图片证明)
16.含一年时间内与设备主体相等价值额度的机载激光保险。17.配套点云预处理软件两套:
★
17.1 软件内置云迹基站下载模式,无需额外架设基站;(需提供
软件功能截图)
23
17.2 配套软件为自主研发国产软件,中文界面;17.3 软件支持自动航带裁切功能,可去除无用航线数据;17.4 软件支持一键生成真彩色点云;17.5 支持参数记忆和导出导入,向导式操作流程;17.6 软件内置后差分处理模块,无需借助第三方软件,即可生成
高精度轨迹数据;
17.7 支持解算范围选择,可进行距离过滤、角度过滤、GPS 时间
拆分、范围过滤、激光线过滤等,剔除不需要的数据;
17.8 支持一键导出差分轨迹质量报告,包含:卫星质量图、卫星
数量图、浮动
_固定解图、PDOP 图、高程图、速度图等;
18.配套 1 年期虚拟基站账号服务;★
19.需提供制造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4
点云数
据后处
理软件
1
★
1.国产软件,提供软件中文界面截图(提供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
书加盖制造商公章)
;
★
2.为确保数据的兼容性与处理效果,点云数据后处理软件需与手持
激光扫描仪和机载三维激光扫描仪为同一品牌;
(需提供制造商提供
的声明函)
3.支持点云坐标系转换,点云数据的二维、三维和剖面显示;
★
4.支持通过模型构造器快速设置工作流,可一键执行工作流中的各
项任务。工作流程执行情况能可视化显示;
(注:需提供软件相关界
面截图)
;
★
5.支持航空机载点云数据多航带自动拼接,对激光点云条带进行条
带平差,消除条带间误差;
(注:需提供软件相关界面截图)
6.具有矢量编辑功能,可基于点云对房屋、道路、水域、农田等地物进行矢量化;
7.支持点云数据滤波与手动分类的编辑功能;(注:需提供软件相关界面截图)
8.具有离散点云的插值处理功能,通过构建不规则三角网,支持生成DSM 和 DEM 成果数据,并支持等高线的快速生产;(注:需提供软件相关界面截图)
★
9.采用机器学习相关算法,具备基于训练样本的自动分类功能;
(注:需提供软件相关界面截图)
24
10.包含机载林业、地形等模块,可对林业、地形领域的激光雷达点云数据进行处理分析,分别生成单木分割、
DEM/DSM/等高线、坡
度、坡向等;
(注:需提供软件相关界面截图)
11.包含地质分析模块,具有查询统计倾角走向及生成报告,计算流量、流向、填洼,用于提取山脊山谷线等功能;
12.支持林业流程化分析,提供流程化的操作引导,辅助用户完成整个分析流程,生成分析报告。可支持间伐分析、立木材积分析等;
13.支持进行排水线分析、水淹分析、可视域分析、天空开阔度分析、年日照量分析等多种分析功能;
★
14.支持基于 SAM 大模型,从可见光影像、多光谱、高光谱中提
取地物的轮廓矢量,对任意地物类别的点云进行半自动分类;
(注:
需提供软件相关界面截图)
15.支持将激光点云点云数据与影像空三工程进行对齐,提升点云与影像的匹配精度;
16.支持单位转换,可对点云、栅格、矢量、表格、模型、轨迹、影像工程进行单位转换,支持在米、英尺、美制英尺间进行转换;
(注:
需提供软件相关界面截图)
★
17.支持基于自动提取料堆脚趾线,批量计算多区域方量并生成成
果报告;
(注:需提供软件相关界面截图)
★
18.支持光谱角分类,支持使用内置的光谱库或导入光谱库的方法,
也可以使用
ROI 区域的平均波谱,并可把分类的掩膜映射到点云;
(注:需提供软件相关界面截图)
19.支持对点云赋值光谱属性。(注:需提供软件相关界面截图)
5
笔记本
电脑
1
1.CPU:高于 Ultra9 275HX,或同档次;2.内存:不少于 64GB;3.显卡:高于 RTX5090,或同档次;4.硬盘:不少于 2TB;5.屏幕:不少于 16 英寸;6.配套 2 块内存容量不少于 8TB 的机械硬盘;
6
船用信
号放大
器
1
1.配置:可实现一拖六;2.线缆长度:50m 以上;3.网络支持:4G/5G;
25
4.显示屏颜色:黑白屏。
▲二、商务要求
质保期
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
,质保期除特别注明外,最短不得少于 1 年。
质保期内负责上门服务、维修、更换配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质量要求
1.供应商于响应文件中对所本项目货物的技术参数要求作出真实、有效的响应和承
诺。所提供的货物必须为原装正品的、全新的符合有关质量标准的产品;必须按照
响应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供货,如出现以次充好等违约现象或所供货
物的品种、型号、数量、规格或质量不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执行并全部
退货,由此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由供应商负责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供应商应承诺竞标货物均为具备合法渠道的全新正品并附有产品合格证和中文使
用说明书,若采购方验收时对所供货物有疑问的,可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针对该货
物的合法渠道供货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则视为非合法渠道的产品,采购人有权不
予验收并要求成交商重新从合法渠道供货,由此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由成交供应
商负责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供应商应承诺承诺对竞标货物所涉及的专利、知识产权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保
护采购人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技术和软件授权引起的法律
裁决、诉讼和赔偿费用均由供应商负责。
4.货物送到交付地点时,必须无破损,否则视为不合格产品,不予以签收,由此产
生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5.安装过程中由供应商造成的货物的损坏,须在交付时间内完成全新的产品交付(如
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的维修情况下)
,由此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由供应商负责承担
全部赔偿责任。
交付时间
及地点
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7 个日内。
2.交付地点:大陆境内甲方指定(供应商免费送货上门)。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完成设备验收手续后,乙方可向甲方发起请款,在 20 个工作日内,甲方
电汇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100%给乙方。
售后服务
要求
1.成交供应商在质保期内负责上门服务、维修、更换配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质
保期外按市场折扣价收取维修或更换费用。
(不包括人为恶意破坏和不可抗力造成的
损坏)
26
2.处理故障响应时间:成交供应商接到故障通知后在 1 小时内响应,一般故障在 8
小时内现场解决,重大故障若现场不能解决,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修复运转;若
因其他原因导致仍需延长修复时间,应根据甲方需求提供对应备用机,保障甲方现
场使用。
3.技术培训:负责采购人单位操作人员的免费培训,在安装调试过程应让采购单位
操作人员参与,并进行现场培训,直至操作人员熟练操作。
报价要求
磋商报价为磋商供应商在采购人指定地点交付竞标产品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总和;
包括货物、随配附件、备品备件、货物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售后服务、税金等其他
成本费用及利润。
三、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
1.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给第三方。擅自将采购合同转包或部分分包给第三者,将
终止合同,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2.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终止、撤销、变更的,须报采购人批准。
3.为了确保采购质量和维护公平的竞争,经营者不得以排挤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
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服务)
。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的恶意低价的竞争。
▲4.核心产品:本标项核心产品为第 1 项“手持三维激光扫描仪”
。
27
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一、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
1.资格审查
1.1 响应文件开启后,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
(1)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
cgp.gov.cn)。
(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
存。
(3)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
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1.2 资格审查标准为本磋商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
1.3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
文件资料的;
(3)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
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
1.4 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 3 家的,采购人可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
决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符合性审查
2.1 由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
性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2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
28
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以书面形式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
按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
原则由磋商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
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若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
附身份证明。
2.4 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
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5 商务技术报价评审
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1)商务技术评审
1)提供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
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3)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
4)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 “必须提供”或
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
应商须知前附表”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 “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
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无效。
5)商务条款中标“▲”的条款发生负偏离的或者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规定项数的或者标明实质性的要求发生负偏离;
6)未对竞标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竞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7)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8)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
组认定无效;
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10)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 7.5 条情形;
11)技术需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
29
12)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
13)技术方案不明确,磋商文件未允许但响应文件中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备选(替代)
竞标方案;
14)响应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
编号不一致的;
15)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
1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报价评审
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1) 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报价表”
;
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
3)供应商未就所竞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
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
件报价的(磋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
;
4)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
;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
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
;
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
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
;
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
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
。
6)响应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
2.6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
小组应当将资格和符合性不通过的情况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从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相
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供应商参加磋商。
2.7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 3 家的,采购人可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
况决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磋商程序
3.1 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确定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
后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
无效响应处理。
30
3.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
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
采购人代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3.3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磋商小组及时以书面形
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4 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
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若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
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
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的,视同退出磋商。
3.5 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
息。
3.6 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3.7 磋商过程中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在开启前补充、修改。
3.8 对磋商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供
应商不足 3 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 最后报价
4.1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要求
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
4.2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方案
或者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
商的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
4.3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4.4 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
出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5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同退出磋商。
4.6 磋商小组收齐最后报价后统一开启,磋商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
程度的审查。
4.7 响应文件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 2.4 条的规定修正。
4.8 修正后的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1)供应商不确认的;
(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规定的采
31
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
;
(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
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
。
4.9 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
4.10 供应商出现最后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或者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时,磋商小组应当告
知有关供应商。
4.11 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
5.比较与评价
5.1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5.2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
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5.3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
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项目评审过程
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2)各供应商的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
5.4 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
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
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5.5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
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
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
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二、评审标准
6.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磋商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商务等方
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序
号
评审因素
评标标准
分值
1
价格分
1.本项目供应商的评审报价=最后报价。
2.以进入综合评分环节的最低的最后报价为基准价,基准
满分 30
分
32
价得分为 30 分。
3.价格分计算公式:报价得分
=(基准价/某供应商最后报
价)×30 分
2
技术分
评标标准
满分 65 分
2.1
安装调试
方案
一档(3 分):有提供安装调试方案,但缺少运输安装或
调试测试方案或应对措施或人员安排;
二档(6 分):安装调试方案符合所投产品性质要求,有
提供运输安装、调试测试方案,对调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
问题有制定相应措施,有人员安排;
三档(10 分):安装调试方案符合所投产品性质要求,对
运输安装、调试测试有具体明确的安排,对调试过程中可
能出现的问题有制定相应措施,可有效解决调试问题,人
员安排详细合理;
注: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方案得 0 分。
满分 10 分
2.2
培训方案
一档(3 分)
:有产品使用培训方案,但缺少培训形式或培
训时间及地点安排或培训课程资料;
二档(6 分)
:有产品使用培训方案,有多种培训形式,有
培训时间及地点安排,提供培训课程资料;
三档(10 分)
:有产品使用培训方案,方案内容符合项目
需要,培训形式丰富,培训时间及地点安排合理,培训课
程资料贴切合理,针对性强。
注: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方案得 0 分。
满分 10 分
2.3
售后服务
方案
一档(5 分)
:方案不完整,缺少备品备件说明或维护保养
计划及措施或售后服务不够便捷;
二档(10 分)
:方案基本完整,有备品备件说明和维护保
养计划及措施,能满足基本售后服务要求;
三档(15 分)
:方案完整详实,根据需求提出详细具体的
备品备件说明和维护保养计划及措施,售后服务便捷,有
具体的售后服务承诺,方案内容整体针对性强,满足售后
服务要求。
注: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方案得 0 分。
满分 15 分
33
2.4
产品质量
保障
一档(3 分)
:有产品参数说明、性能介绍,但未提供产品技
术水平证明材料;
二档(6 分)
:有产品参数说明、性能介绍和产品技术水平证
明材料,可证明产品质量;
三档(9 分)
:产品参数说明、性能介绍完整详细,有提供产
品技术水平证明材料(如彩页、认证、检测报告、厂家官网
截图等,下同)
,可充分证明产品质量可靠性高;
注:未提供产品参数说明、性能介绍,得 0 分。
满分 9 分
2.5
技术响应
程度
根据第三章 采购需求的“一、技术要求”中打★条款共计
21 条每有一个条款偏离扣 1 分。
注:以提供的技术需求偏离表为准,若技术要求中有要求
提供证明材料的,需提供符合要求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负
偏离。
满分 21 分
3
商务分
评审因素
满分 5 分
3.1
业绩
供应商 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同
类项目业绩(激光扫描仪类或无人机类)
,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满分 5 分。
注: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要求清晰
反映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日期等信息)
,否则不予计分。
满 5 分
总得分=1+2+3
7.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
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 4.3 条情形的,可以推荐 2 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
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
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技术得分相同的
按照服务需求偏离分由高到低排序)
。评审得分、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
、技术得分、服
务需求偏离分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随机抽取推荐。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 )
34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
年
月
日
35
(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响
应
文
件 (封面)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36
响应证明文件目录
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
。
37
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1.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38
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
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
序号
直接控股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1
2
3
……
注:
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
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
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
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
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
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
。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
供应商(盖公章)
:
年
月
日
39
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
序号
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1
2
3
……
注:
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
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
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
。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
供应商(盖公章)
:
年
月
日
40
资格声明函
致:
: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供应商,经营地址
。
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的竞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
应商及其竞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
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如有)
;
(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
(4)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竞标有效期。
4.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
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并按本项目响应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资格证明文
件组成”完整提供证明材料。
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
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6.我方就对本次响应文件进行注明如下:
(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
□我方本次响应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
□我方本次响应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
;
7.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邮政编号:
电话/传真:
电子函件:
开户银行:
账号:
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
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特此承诺。
41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
供应商(盖公章)
:
年
月
日
42
二、报价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1.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
报
价
商
务
技
术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43
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
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竞标的情形: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
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竞标报价,或者在竞争性磋商项目中事先约定轮
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
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
律责任的辩解。
供应商(盖公章)
:
年
月
日
44
磋商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注:
1.供应商的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否则其响应
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
盖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
供应商(盖公章)
:
年
月
日
序
号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技术参数及
性能配置要
求
单价
(元/套)
备注
1
2
合计金额(元)
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45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盖公章)
:
年
月
日
注:1.自然人竞标的无需提供。
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
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
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
46
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时)
致:
(采购人名称)
:
我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
,现
授权 (姓名) 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竞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
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
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签字)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盖公章)
:
年
月
日
注:1. 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
上亲笔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
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
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
3. 法人、其他组织竞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
,自然人竞标时“我方”是指“本人”
。
47
商务条款偏离表
(注:按采购需求具体条款修改)
注:
1. 说明: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条款逐条作出明确响应,并作出
偏离说明。
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
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
供应商(盖公章)
:
年
月
日
项目
磋商文件条款要求
供应商的响应
偏离说明
48
技术需求偏离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序号
名称
磋商文件技术需求
竞标响应
偏离说明
1
2
3
4
5
…
注:
1. 说明: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需求逐条作出明确响应,并作出
偏离说明。
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
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
供应商(盖公章)
:
年
月
日
49
其他文书、文件格式
质疑函(格式)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质疑事项:
□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采购过程
□成交结果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说明:
50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
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5.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
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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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合同文本
北海港铁山港 20 万吨级航道工程(啄罗作业区至石
头埠作业区段)海砂计量设备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人)
:北海市路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供应商):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广西北海
52
甲方(采购人): 北海市路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供应商):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本着诚实
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一致同意就购销下列产品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清单
序号
品名
型号
含税单价
(元)
数量(套) 含税小计实付金额
(元)
增值税
率
1
手持三维激
光扫描仪
1
2
无人机套件
1
3
机载三维激
光扫描仪
1
4
点云数据后
处理软件
1
5
笔记本电脑
1
6
船用信号放
大器
1
实付款合计金额
人民币:
元 (大写:
)
备注
二、合同金额
1.合同总额:含税人民币
元,
( 大写:
)
,其中不含税总额为:
人民币
元,
(大写:
)
。
2.如遇政府调整增值税税率时,尚未完成结算及纳税义务的跨期合同,未完
成结算部分的合同价款按以下公式重新确定:未结算部分调整后的含税价格=未
53
结算部分的不含税价格×(1+政府调整后的税率)
;未结算部分的不含税价格=未
结算部分调整前的含税价格÷(1+政府调整前双方明确的增值税税率)
。
3.上述计算公式中,“未结算部分调整前的含税价格”为首次签订本合同时
双方约定的的含税价格。
三、产品交货要求
1.硬件交付
(1)交付方式:乙方送货上门。
(2)收货地点:大陆境内甲方指定。
(3)产品的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 7 个日内。
2.软件使用权交付
(1)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软件金额后,乙方发送单独售卖的软件激活
码,随硬件售卖的预处理软件需在甲方签署硬件设备验收单后,由乙方发送预处理
软件激活码给甲方。
(2)甲方取得乙方交付的软件版本和激活码后需出具加盖公章版产品验收单,
甲方拥有本合同内软件的使用权,使用期限:长期。
3.质量要求
(1)供应商于响应文件中对所本项目货物的技术参数要求作出真实、有效的
响应和承诺。所提供的货物必须为原装正品的、全新的符合有关质量标准的产品;
必须按照响应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供货,如出现以次充好等违约现象
或所供货物的品种、型号、数量、规格或质量不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执
行并全部退货,由此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由供应商负责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4
2.供应商应承诺竞标货物均为具备合法渠道的全新正品并附有产品合格证和
中文使用说明书,若采购方验收时对所供货物有疑问的,可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针
对该货物的合法渠道供货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则视为非合法渠道的产品,采购人
有权不予验收并要求成交商重新从合法渠道供货,由此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由成
交供应商负责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供应商应承诺承诺对竞标货物所涉及的专利、知识产权承担法律责任,并负
责保护采购人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技术和软件授权引起的
法律裁决、诉讼和赔偿费用均由供应商负责。
4.货物送到交付地点时,必须无破损,否则视为不合格产品,不予以签收,由
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5.安装过程中由供应商造成的货物的损坏,须在交付时间内完成全新的产品交
付(如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的维修情况下)
,由此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由供应商
负责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完成设备验收手续后,乙方可向甲方发起请款,在 20 个工作日
内,甲方电汇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100%给乙方。
2.付款注意事项
(
1)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和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在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甲方应采用电汇方式支付所有款项至乙方指定的银
行账户。
(
2)甲方明确承诺不使用汇票或其他非电汇方式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款
项。若甲方违反此约定,擅自采用汇票或其他非电汇方式支付款项,或与乙方就
55
支付方式协商不成后拒绝任何方式的付款,则视为甲方违约。
(
3)在甲方未按本条款规定采用电汇方式支付款项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拒
绝收款,并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项下的相关义务,直至甲方电汇支付完毕所有应
付款项为止。在此期间,因甲方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甲
方承担。
3.付款信息
开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五、双方责任
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付款,并协助乙方完成验收工作。
2.甲方收到货物后,按照乙方的要求使用设备和保管设备。
3.甲方收到设备 1 个工作日内,需对设备进行开箱清点并组织验收,如发现
合同设备的品质、规格和数量与本合同的规定不符,需在 3 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
异议;如甲方未在 3 个工作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且未及时开具验收单,则默认
甲方验收通过。
4.乙方负责按照合同约定内容供货,并配合甲方调试。
5.乙方应当在设备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于运输距离、防震、防碰撞和防破损
装卸要求的包装(包装上注明货物品种及数量,有相应附件和工具的与设备一起
发送),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输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确保设备完好无损并承担运输
过程与此相关的运费。
56
6.乙方应开具足额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至甲方。
六、产品验收方法
1.设备到达后,由甲方组织进行验收:货物运达甲方指定地点,甲方签收快
递/甲方完成货物自提并签署提货单后,本合同内货物的所有权及风险全部由乙
方转移至甲方。
2.验收中,如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发现产品的型号、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
乙方应负责在 5 个工作日内进行解决。
3.甲方签订设备的验收单后,乙方将硬件预处理软件的激活码移交甲方使用。
七、产品保修期
1.硬件设备自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质保期 1 年,售后服务由乙方提供,
保修期及服务期限起始时间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2.售后服务
①乙方在质保期内负责上门服务、维修、更换配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质
保期外按市场折扣价(双方协商
折)收取维修或更换费用。(不包括人为恶
意破坏和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
②处理故障响应时间:乙方接到故障通知后在 1 小时内响应,一般故障在 8
小时内现场解决,重大故障若现场不能解决,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修复运转;
若因其他原因导致仍需延长修复时间,应根据甲方需求提供对应备用机,保障甲
方现场使用。
③技术培训:乙方负责甲方单位操作人员的免费培训,在安装调试过程应让
采购单位操作人员参与,并进行现场培训,直至操作人员熟练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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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乙方向甲方提供软件小版本免费升级服务(如:V2.1 升级至 V2.2)
,并向
甲方提供软件用户操作手册;软件大版本升级双方另行约定。
⑤售后服务只为甲方提供,非甲方人员或未取得甲方授权人员的售后咨询,
乙方可以拒绝提供售后服务。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如果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交付购买标的,每超过一个自然日需要支付
1‰ 的违约金,从剩余货款中抵扣给甲方。上限为合同总金额的 10%。
2.甲方如果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未支付货款,每超过一个自然日需要支
付 1‰ 的违约金,随货款一并支付给乙方。上限为合同总金额的 5%。
3.在质保期内,如非人为原因出现设备故障且乙方无法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
修复运转的,须在此后的 2 个工作日内提供新设备以满足甲方工作需求,每超过
一个自然日乙方需向甲方支付 1‰ 的违约金。上限为合同总金额的 5%。
4.在质保期内,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由于
甲方操作人员失误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5.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电汇支付的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更正支付方式,
并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和损失。
九、禁止商业贿赂和保守商业秘密、知识产权
1.双方承诺在业务往来过程中,不向交易相对方人员赠送现金、物品或以其
他形式给予相对方人员利益。
2.双方负有谨慎保护对方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的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允许,
任何一方不得披露、自用及许可他人使用。
58
十、争议解决
1.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
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合同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质量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无效或者被撤销均不影响其效力。
十一、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
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
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
(包括但不限于花费合理金额后仍无法履行)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
于水灾、火灾、旱灾、风灾、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
暴乱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以及政府部门的作为及不作为)影响而未能履行其
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
予终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
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以手
递或快递递送或电子邮件发送的方式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
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
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
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
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
59
项义务。
十二、合同的生效、期限和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合同章后生效。
2.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终止: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或双方达成终止合同,或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致
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本合同根据法律、法规的
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所做出的判决、裁定或决定而终止。
3.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任何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已产生的权利、义务或责任。
十三、附则
1.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磋商文件;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记录;
成交通知书),包括双方对未尽事宜以补充合同或技术文件形式的表述,是本合
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扫描件也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扫描件、
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任何一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并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
款的有效力及可强制执行性。
甲方(盖章)
:北海市路港建设投资开发
有限公司
甲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60
统一信用代码:9*开通会员可解锁*46430W
统一信用代码:
单位地址:北海市北海大道国际金融大
厦 C 座 4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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