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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隆项目管理(重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受重庆市九龙坡区走马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委托对走马镇灯塔村2025年山坪塘维修整治工程(项目)采用 最低价成交法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286,156.46 元)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286,156.46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 采购目录: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需求描述: 详见竟采文件 |
¥286,156.46 | 1(项) | ¥286,156.46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竟采文件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详见竟采文件
五、商务条款
(一)工程工期:
30日历天
(二)报价要求:
1.本次竞采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
2.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3.供应商应按《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2021年版)清单执行。定额采用《重庆市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21年版)、《重庆市中小型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2011 年版)《重庆市水利工程机械台时费定额》( 2021 年版)《重庆市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21年版)《重庆市中小型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2008 年版)配套执行。供应商的竞采报价应是完成本工程合同段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报价。
4.供应商报价时需对工程量清单单价进行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由评审小组作无效响应处。
4.1供应商的报价中对于采购人给出的安全文明生产费暂定金额不能进行改动,须按照采购人给出的金额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4.2竞采报价范围:各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总价及现场情况进行自主报价。含完成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措施费、安全文明生产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5.价格调整
5.1 在本合同实施期间,单价按竣工结算原则执行且不可调整,总价可调整。
5.2 增值税计税方法由采购人依据国家税法规定选择:一般计税法。
6.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应于在规定的时间前通知采购人核查,除非采购人以修改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7.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暂定金额结算时按竣工结算原则执行。
8.最高限价
本采购项目设置的最高限价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大写:贰拾捌万陆仟壹佰伍拾陆元肆角陆分),供应商的响应总报价不得超过响应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审小组作无效响应处理。
9. 安全文明生产费
9.1 本工程安全文明费由生产费采购人根据按《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2021年版)渝水建〔2021〕7 号文件计取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安全文明生产费暂定金额为:¥6979.43元(大写:陆仟玖佰柒拾玖元肆角叁分)。
《报价函》中的安全文明生产费金额未按照采购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视为对采购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由评审小组作无效响应处理。
本工程所需材料(含设备)价格由供应商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材料价格《重庆建设工程价格信息》第七期息价格不含税价格;人工价格按照重庆建设工程造价总站《重庆工程造价信息》第七期信息价执行。
10.本采购项目建筑安装材料价格风险按照《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装材料价格风险管控的指导意见》(渝建〔2018〕61号)执行。
11.本工程所采用技术、工艺和产品等必须执行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2019年版)(渝建发〔2019〕25号)的规定。
12.异常低价警戒线要求:最高限价的85%。供应商投标总报价或者部分单项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说明不得降低或者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不得影响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结算等正常履约。
13.供应商投标总报价或者部分单项报价低于网上竞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供应商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或者提供的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由评审小组作否决投标处理。
(三)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且成交供应商进场正常施工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预付款,通过验收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100%。质保金为合同金额的3%,成交供应商在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责任缺陷期满后由乙方提出申请,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退回,责任缺陷期伍年。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若存在2家及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的,则按以下原则补充评审及排序:由采购人抽签确定排序。。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法”采购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 1.00% 收取,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交易纠纷联系人:
文老师
交易纠纷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交易纠纷联系地址:
重庆市九龙坡区走马镇灯塔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异议联系人:
陈老师
异议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异议联系地址:
重庆高新区含谷镇高龙大道(延长段)377号8栋4层4-1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中隆项目管理(重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陈程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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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九龙坡区走马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文老师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