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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家智方科技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忠县人民法院(采购人)委托对忠县人民法院拔山镇审判业务用房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418,080.00 元)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418,080.00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 采购目录: 其他家具用具 需求描述: 忠县人民法院拔山镇审判业务用房办公家具采购 |
¥418,080.00 | 1(批) | ¥418,080.00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3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本项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平台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纸质响应文件的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可邮寄),缺少任意一项均视为无效响应,响应文件提交规则详见“第二篇--第三点、竞采要求”。
五、商务条款
(一)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内交货并完成所有货物的安装及调试。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取总价包干。本次项目采用人民币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全部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合同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经双方共同清点并确认无误,且由采购方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照合同金额的 70%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款项。剩余的 30%在一年内支付。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相应发票。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采购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 1.50% 收取,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交易纠纷联系人:
王老师
交易纠纷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交易纠纷联系地址:
忠县新华支路2号
异议联系人:
王老师
异议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异议联系地址:
忠县新华支路2号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大家智方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媛媛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8026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忠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