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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对江津区油溪镇LED灯路灯节能改造项目(项目)采用 最低价成交法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156,000.00 元)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156,000.00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 采购目录: 其他电力系统安装 需求描述: 完成油溪镇原260套钠灯灯具改造成150W的LED灯具,并保证更换后的路灯正常照明。 |
¥600.00 | 260(盏) | ¥156,000.00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2)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2: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供应商须在平台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供应商。
五、商务条款
(一)工程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包含LED灯具头材料,拆除旧路灯灯具、安装、运输、安全文明施工费、措施费、规费、高温补贴、成品保护、清洁费等,并符合国家电力行业及供电局有关部门标准和运行要求验收标准。所有费用以及合同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应由供应商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一般风险及相应的费用。
(三)付款方式 :
根据合同要求完成改造工作并通过合格验收后,提交相关资料甲方支付乙方95%本项目费用,三年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余5%本项目费用。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依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法”采购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四)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杨建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诸葛雄飞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