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采购人)对石柱法院审判法庭停车场建设项目(项目)采用 最低价成交法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180,000.00 元)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180,000.00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 采购目录: 其他专业施工 需求描述: 建设电瓶车停车场及洗车区,整个区域需要建设相应的排水沟;电瓶车停车场区域需要建设雨棚,并安装配电箱、充电桩,建设配电箱到主体大楼配电房的电缆;洗车区需要建设洗车设备的基础配置,如水、电管网及接口。 |
¥180,000.00 | 1(项) | ¥180,000.00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5) 特殊资格条件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投标人具有建设资质或装修装饰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详见招标文件
五、商务条款
(一)工程工期:
20天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材料费、施工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三)付款方式 :
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合同中明确的付款方式。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按报价时间优先地确定为中标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法”采购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四)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交易纠纷联系人:
董老师
交易纠纷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交易纠纷联系地址:
石柱法院综合办公室
异议联系人:
付老师
异议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异议联系地址:
石柱法院督察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需求方
单位名称: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
马泽余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