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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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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会泽县通宝路744号5楼
邮编:654200
项目名称 |
会泽县以礼河会泽段治理工程 |
建设地点 |
会泽县待补镇、会泽县钟屏街道 |
建设单位 |
会泽县水务局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卓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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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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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会泽县以礼河会泽段治理工程 (2)建设单位:会泽县水务局 (3)建设地点:项目待补段位于曲靖市会泽县待补镇、城区段位于曲靖市会泽县钟屏街道 (4)建设性质:新建 (5)占地面积:总占地面积为11.38hm2(其中永久占地1.73m2、临时占地9.65hm2)。 (6)防洪标准: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和《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确定以礼河待补段治理工程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城区段治理工程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工程等别为IV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 (7)治理范围:工程治理河道总长23.15km,其中:待补段治理长度18.70km,干流治理长度18.47km,支流汇口治理长度0.23km;干流左岸堤线长18.52km,左岸治理长度14.54km,治理率78.49%;干流右岸堤线长18.77km,右岸治理长度9.02km,治理率48.08%。城区段治理长度4.45km。干流左岸堤线长4.39km,左岸治理长度0.73km,治理率16.60%;右岸堤线长4.51km,右岸治理长度1.02km,治理率26.25%。 (8)工程任务:本项目待补段主要保护沿河两岸农田面积0.4万亩,保护人口0.56万人;城区段主要保护沿河两岸农田面积3.98万亩,保护人口16.1万人。 (9)项目总投资:本项目工程总投资6133.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9.4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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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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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陆生生态保护措施 1)植物保护措施 ①开工前,对施工范围要进行严格审查,做好施工测量放线,禁止超计划占地,禁止破坏占地外的植物,从源头上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②针对施工道路,尽量收缩边坡,优化线形,尽可能的少占地,减少对地表植被、耕地的破坏和占用。 ③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好表层土壤,施工结束后用于施工迹地的恢复。对于植物物种的选取,应以乡土树种为主,并且注意乔灌草的合理搭配。植被恢复主要从生态修复的角度出发,着重考虑植被的水土保持、涵养水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 ④施工结束后必须严格按项目植被恢复设计要求完成植被恢复工作,及时做好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 ⑤工程施工期间,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保护宣传教育,以公告、发放宣传册等形式,教育施工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的施工区域进行施工,禁止擅自扩大施工场地,减少不必要的植被破坏。 2)陆生动物保护措施 ①设置保护生态环境的醒目宣传牌标,对施工人员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②加强对施工场区的管理,在施工场区内及主要路口设置警示牌,禁止进行捕鸟、破坏陆生动物生境等活动。 ③做好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的教育,严禁在施工区及其猎捕和食用野生动物。 (2)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 ①堤防工程区 堤防工程区施工前期对可剥离表土的区域进行了表土剥离,工程完工后主体设计对堤防工程区进行植被恢复,植被恢复前对需恢复植被区域进行土地整治,施工过程中新增临时拦挡和遮盖措施。 ②临时道路工程区 主体工程考虑了施工前期的表土剥离措施和施工期道路内侧临时排水沟,施工结束后主体工程设计进行土地整治后恢复耕地,水保新增施工过程中临时道路和排水沟,在施工结束后采用撒播种草植被恢复。 ③临时表土堆场区 临时表土堆场位于施工生产区内部,主体工程考虑了施工前期的表土剥离和施工结束后占用荒地区域耕地恢复措施,水保新增临时堆土期间的拦挡、排水及遮盖措施。 ④施工生产区 主体工程考虑对施工生产区进行表土剥离,对临时占用的荒地进行耕地恢复,水保新增施工生产区场地临时排水、临时沉砂池和遮盖措施。 (3)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①加强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施工前后应加强沿线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设立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科普性宣传牌,包括生态保护的科普知识、相关法规、项目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及意义等。此外,为了加强沿线生态环境的保护及实施力度,建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协商制订相应环境保护奖惩制度,明确环保职责,提高施工主体的环保主人翁责任感。 ②制定施工人员生态保护行为守则,要求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禁止施工人员在施工河段进行捕鱼、电鱼和其它有碍生态环境保护的活动。 ③施工期间,以公告、板报和会议等形式,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参建单位、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在各施工区域、施工生产区内设置野生动植物保护警示牌,教育、警示施工人员遵守相关的生态保护规定,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及珍稀保护动物。 ④施工人员进场前,进行生态保护教育,严禁偷捕鱼类的行为。并采取适当的奖惩制度,奖励保护鱼类的积极人员,惩罚捕鱼、电鱼的人员。 (4)土地利用影响保护措施 项目占地总面积为11.38hm2,永久占地1.73hm2,临时占地9.65hm2,临时性占地补偿费直接进行经济补偿,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复垦达到《云南省土地复垦规程》标准后交由农户继续使用,项目施工期产生的临时表土全部用于项目区绿化、复耕,土石方全部回用于工程区回填和利用,不会对区域用地造成较大影响。 (5)毛家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措施 ①加强施工期废水处理措施,施工机械设备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采用吸粪车抽运用作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基坑废水经基坑废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 ②施工期加强施工期扬尘的防治,定时洒水降尘,防止扬尘污染周围环境。施工现场临时堆放的表土及其他易起尘物料应使用防尘网进行覆盖。 ③加强施工期固废处理措施,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堆放场所处置,施工期产生的临时表土全部用于项目区绿化、复耕,土石方全部回用于工程区回填和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附近的垃圾收集点。 ④施工期间加强施工管理,禁止污水直接排入水体,减少水体污染。禁止施工人员进行非法捕捞、电鱼、毒鱼、炸鱼等损害鱼类的行为。禁止固体废物、施工废水进入水体。 ⑤施工期结束后,对施工期间造成的植被破坏,按照水土保持措施提出的生态恢复措施,使其逐步得到恢复。 (6)滚水坝施工期间环境保护措施 ①取水坝拆除重建施工应选择在枯水期进行,以减轻对水生生物的不利影响。 ②施工围堰过程中产生的基坑涌水,应修建沉淀池对其进行沉淀处理后抽出排放,减少泥沙排放对下游河流水质的影响。 1、废气控制措施 (1)加强施工期扬尘的防治,定时洒水降尘,防止扬尘污染周围环境。 (2)施工现场临时堆放的表土及其他易起尘物料应使用防尘网进行覆 盖、洒水降尘、袋装等措施,减少由于风力引起的扬尘。 (3)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加盖帆布,采取密封运输。 (4)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废气的排放。 (5)易产生扬尘的钻孔、铣刨、切割、开挖、现场搅拌等施工作业时采取喷淋、喷雾等湿法降尘措施;遇到干旱和大风天气时增加洒水降尘次数等。 (6)本环评要求在临近敏感目标(金家湾村、大河边村、清水碾村和红石岩村)一侧施工时,在靠近保护目标一侧场界设置不低于2.5m的临时围挡。 3、废水控制措施 (1)注意施工期节约用水,减少施工废水的产生,土石方基础、围堰施工避开雨季,暴雨期间停止施工。 (2)为避免挖方弃土长期堆置,增加水土流失,应统一规划,合理安排挖填方的工作量和工作进度,尽可能减少雨季期间的堆置量。 (3)施工机械设备在施工生产区施工机械停放区统一进行冲洗,在每个施工机械停放区设1个6m3三级水沉淀池(共8个6m3沉淀池)用于处理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废水,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4)基坑排水主要是排除围堰内的基坑内积水,基坑排水水质简单,其主要污染物为SS。项目施工期分段施工,施工期间的基坑废水排入未进行施工的下一基坑,项目在治理段治理终点处设置一个容积为120m3的基坑废水沉淀池,基坑废水经基坑废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 (5)本工程共设置8个施工生产区,每个施工生产区各设置1个4m3的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采用吸粪车抽运用作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4、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为减小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环评建议施工方采取以下措施: ①采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②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利用建筑物、绿化带等减小噪声的影响。 ③项目在进行物料运输时,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避免在夜间及交通拥挤时段进行,减缓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④本环评要求在临近敏感目标(金牛村、菜园村、大石棚村、咩啧村、咩则村、黄家村、汤德村、金家湾村、大河边村、清水碾村和红石岩村)一侧施工时,在靠近保护目标一侧场界设置不低于2.5m的临时围挡作为隔声降噪措施,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到文明施工。 ⑤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在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6:00禁止作业。 由于本工程为线性工程,各保护目标仅在其附近施工点施工期间会受到施工噪声影响,每个工程点的施工时间较短,随着施工点的移动其噪声对周围保护目标的影响将随着消失。 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对声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5、固废控制措施 (1)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堆放场所处置。 (2)施工期产生的临时表土全部用于项目区绿化、复耕,土石方全部回用于工程区回填和利用。 (3)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附近的垃圾收集点,最终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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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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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泽县以礼河会泽段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项目建设满足“三线一单”的管理要求,项目选址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和声环境质量现状均可达到相应的质量标准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在采取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处置,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从环境影响的角度分析,项目的环境影响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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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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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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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信息全文公开的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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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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