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邮区中心院区盘驳业务外包二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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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5-07
发布于
辽宁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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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邮区中心院区盘驳业务外包二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

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

沈阳邮区中心院区盘驳业务外包二次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

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

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沈阳邮区中心院区盘驳业务外包二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0722-26FE1545ZB3

三、项目概述:1.本项目采购沈阳邮区中心生产场地间进出口邮件的

盘驳运输服务,项目服务期12个月,中标两个供应商,一主一备;

2.项目预算40万元,业务外包费用由沈阳邮区中心承担,按实际服务

频次及运行质量考核等情况据实结算。

四、招标内容:生产场地间进出口邮件的盘驳运输服务。使用范围:

沈阳邮区中心。

包号

采购内容

主力车型服务单价

限价

预算金额

服务期限

01

沈阳邮区中心生产场地间进出口

邮件的盘驳运输服务

75 元/趟

40 万

12 个月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

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设最高单价限价,投标人对主力车型服务单价进行

报价(元/趟),其他车型结算单价按照“主力车型单价×折算系数”

确定(保留整数位,不进位)

,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75元/趟,否则报

价无效。各车型折算系数如下:

盘驳邮路车型

8.4 米

9.6 米

13.5 米

折算系数

0.85

1

1.33

(3)沈阳邮区中心生产场地间进出口邮件的盘驳运输服务实际

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

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

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二)投标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

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六)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

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

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七)投标人须提供 2023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至今 1 个累计结算人民币 10 万元以上的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

输业绩;

(八)投标人须承诺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并设置专职项目负责

人,负责日常运输车辆调度及运行管理;

(九)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在项目服务所在

城市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

(十)投标人须提供自有运输车辆 5 台,使用年限在 5 年以内;

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车辆手续齐全,具备符合邮件运输的

防火、防盗、防腐、防潮等配备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车辆符合以下条

件之一(以下均视为自有车辆)

(1)投标人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

车辆属于投标人或投标人分公司所有,即提供登记在投标人及其分公

司名下的车辆);

(2)投标人的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

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所属关系,且

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

(3)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法人所拥有的

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

关企业所有)

同时,须提供每台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且车辆

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车辆年限未达标,视为无效

自有运输车辆。核标时如发现存在伪造车辆信息的企业,直接剔除其

投标资格。

(十一)投标人以及提供车辆的投标人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法人和非自有车辆的所有人

均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并提供有效复印件;

(十二)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车辆应为符合国家规定相关技术标

准的厢式货车,车况和性能要保持良好。车辆具备符合邮件运输防火、

防盗、防腐、防潮等设备配备要求;车辆驾驶员依法取得与所驾车型

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并提供承诺书;

(十三)投标人须提供 5 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

(保单的车辆信息须与提供的 5 台车辆信息一致)和不低于 100 万元

的第三者商业责任险保单(保单的车辆信息须与提供的 5 台车辆信息

一致)、5 名驾驶人员的驾乘人员险保单、综合意外伤害险保单或雇

主责任险保单(三项保险保额合计不低于 80 万元/人)、赔付额不得

低于 300 万元单车货物保险保单;

(十四)投标人须承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选派员工承担用人单

位的责任和义务,与选派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须

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前完成投保,并向甲方提供劳动合同及保险缴费证

明;

(十五)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按照合同金额的 5%缴纳履约保证

金,并按要求缴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十六)投标人须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在中国邮

政储蓄银行开立对公银行账户,并指定该账户为双方履行本合同进行

业务款项结算的指定账户;

(十七)投标人须承诺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对公账户,开立代

发工资业务,用于支付外包作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投标人可在本合同

签订后一个月内开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对公账户,并通过该对公账户

代发服务人员工资(由邮政企业引荐办理邮银协同对公开户与代发工

资业务)

(十八)本项目与第一、第二中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当第一中标

人不能履行合同时,由第二中标人接续履行合同。第二中标人合同有

效期为自合同约定之日起 12 个月;合同期内,第一中标人与招标人

合同履约停止后,第二中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方能开始并严格按照合

同约定和招标人要求履行合同。第一中标人在本合同订立之日前 7 日,

第二中标人自接到履约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约定缴纳履约保证

金。投标人须承诺认可上述原则;

(十九)投标人须承诺:如发生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政府主管

部门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上级单位政策变化等不可归责

于当事人原因的情形,双方可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影响到本合同执

行的,招标人有权通知投标人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投标人承担违约责

任;

(二十)供应商知悉并认可关于履约保证金缴纳、采购供应商黑

名单处罚措施表、第一第二中标人中标及中标后使用原则、项目过程

评估及评估结果应用、保险及理赔、履约考核等内容。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

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

.cn)办理CA证书等。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

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

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

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 电子采购分册- 投标

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709-1099,CA客服电话:400-788-8550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

参加投标的项目—购买招标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

—(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

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通过“中国

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包报名,报名

需要上传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

证(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包300元,

投标人应将获取招标文件时的报名资料和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

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招

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流程: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完

成 “ 报 名 → 填 写 相 关 信 息 ” 步 骤 后 , 在 电 科 招 采 平 台

(https://www.cfet.com.cn/)找到相应的项目进行登记并缴费。在

电科招采平台缴交招标文件费用及“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

完成支付审核后再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

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采购文件”的操作。

电科招采平台操作方式:

(1)用户注册:如为首次登录“电科招采平台

(https://www.cfet.com.cn/)

,供应商需进行用户注册,点击用户

注册,按照页面信息依次填写信息后提交审核,审核结果会在1个工

作日内以短信形式通知,如果审核驳回,可通过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

码和密码进行登录,查看驳回原因,修改后,可重新提交。如供应商

已完成过注册可跳过此步骤。

(2)报名、支付标书费: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从用户登录入口进入

平台,点击页面上方导航栏的采购执行-我的项目-我要参与,搜索项

目名称或项目编号,点击立即参与-购买文件,即可自行在线支付标

书款(支持个人微信、支付宝支付);如选择线下购买,需完成支付

后,上传支付证明。

(3)下载发票:线上购买后,即可在财务管理-订单开票中下载发票;

若选择线下购买标书,获取发票需在财务管理-订单开票中点击开票

申请,财务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发票。

上述环节如有问题,请与电科招采平台联系: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注 : 投 标 人 须 在 “ 中 国 邮 政 电 子 采 购 与 供 应 平 台 ”( 网 址 :

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

“电科招采”平台只用于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查询投标保证金账号、

中标服务费以及数电发票领取等事宜;项目报名、电子招标文件的下

载、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以及解密等相关事宜请务必在要求的

截止时间前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进行操作。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2026 年 05 月 28 日上午 10:30:00(北京时

间)前,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 CA 证书,进行线上电

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将加密后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至“中

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本项目采用集中解密方式,到开标时

间后,开标人员点击【批量集中解密】按钮,系统自动解密各投标人

投标文件,无需投标人自行【手动解密】等操作。

(二)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投标人须于 2026 年 05

月 28 日上午 08:30:00-10:30:00(北京时间)派代表当面将纸质版

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沈阳国际软件园 A12 号楼二

楼。

(三)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

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

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

(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

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1)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

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

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投标文件。(2)纸质版投标文件指:纸质版投

标文件应为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打印版或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正本投

标文件需加盖公章(鲜章))(3)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与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保

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八、开标

(一)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

(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开标,递交投标文件的设

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投标人使用同一

台电脑递交投标文件。

(二)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30:00(北京时间)

(三)开标地点:本项目开标地点为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沈阳

国际软件园 A12号楼二楼。

(四)查看、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邮政投标管家》

进行开标结果的查看。并使用《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 CA 证

书进行开标结果的确认及签章。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实施,

并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和东北新闻网发布招标公告。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沈阳国际软件园 A12 号楼二楼

邮 编:110167

项目联系人:宋彬、高冬冬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zgyddb@163.com

户 名: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 号:供应商登录“电科招采平台获取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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