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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邮区中心
区内邮路驾驶业务外包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A*开通会员可解锁*5-043
招 标 单 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2025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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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6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21
第四章 合同格式及条款 ............................................................... 27
第五章 项目需求书 ................................................................... 7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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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邮区中心区内邮路驾驶业务外包项目
(招标编号:A*开通会员可解锁*5-043)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邮区中心区内邮路驾驶业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天津邮政邮区中心66条区内邮路以及2025-2026年根据邮区中心退休情况需增补的15条区县
邮路往返跑行驾驶服务外包,全年365天不间断跑行,发车地点为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699号邮区中心、天津市
东丽区华丰路与津赤公路交口京东2期物流园。服务内容包括服务方驾驶邮政方车辆依照约定将邮政方指定的邮
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安全运输到指定地点,并做好与邮政方的发运单位、接收单位邮件的装车、点数等交接工作。
项目服务期2年,2年总预算837.383万元。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邮区中心区内邮路驾驶业务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邮区中心区内邮路驾驶业务外包项目)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为本项目提供所需服务的能力,可提供专业独立的服务人员及管理队伍,提供盖章承诺函;
3.具有至少一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含)至今签订或开始履行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开始履行时间为
准)载货汽车驾驶服务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中须能体现提供驾驶服务的车辆为载货汽车,如未体
现须同时提供相应盖章证明材料)、合同期内至少一张有效结算发票复印件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
查验平台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网站发票查验结果截屏加盖公章;
4.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须提供 2022 年度至今任意连续两个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
企业内部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企业内部年度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公章;
5.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
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6.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并加盖公章;如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2024和2025年度连续两年的,每年任意一
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参保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加盖公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或标
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代理公司查询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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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的股东及出资信息为准);
8.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
投标截止日招标代理公司的查询结果为准);
9.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
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
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
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得转包、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自*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00分
获取方式:
(1)具体流程为: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上传报
名资料文件(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被授权人缴纳的
*开通会员可解锁*份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审核→线
下支付标书费→上传缴费凭证→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
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
联 系 客 服 电 话 400-788-8550 ( 周 一 ~ 周 五 9:00-17:00 ) 。 注 : 在 中 国 邮 政 电 子 采 购 与 供 应 平 台 ( 网 址 :
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本(采用线下支付并上传缴费凭证
的方式交纳),售后不退。
(2)将文件费200元/本,电汇至以下账户。代理公司电汇账号信息:
户 名: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0171181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东楼支行
备注: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可简写)及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
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汇时由公司账户汇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0 月 24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
文件;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梅江中心大厦 26 层开标室(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10 月 24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梅江中心大厦 26 层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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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
1.最高限价(含税)
外包邮路(频次)
各频次单条邮路往返跑行驾驶服务含税最高限价(元/路频)
市内一频(往返)
100.00
市内三频(往返)
95.00
市内四频(往返)
140.00
区县二频(往返)
223.00
区县邮路(往返)
2.计划服务期:2 年,计划自 2025 年 11 月 1 日-2027 年 10 月 31 日止(具体以合同实际签订日期为准)。
3.公告发布媒介: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 台 (www.cebpubservice.com) 、 中 国 采 购 与 招 标 网 ( www.chinabidding.cn ) 、 中 国 邮 政 官 方 网 站
(www.chinapost.com.cn)、G7 数字运力官网平台(https://yunli.g7.com.cn/#/search/index)、中国物流
招标网(http://www.clb.org.cn/bids/notice)。
4.投标文件的递交
( 1 ) 投 标 人 应 在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前 通 过 “ 中 国 邮 政 电 子 采 购 与 供 应 平 台 ” ( 网 址 :
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投标文件“签
到”流程。
(2)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的电子版
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 CA 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
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现场使用 CA 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解密。递交投标(应答)
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
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 地址、CPU 信息/CPUID 信息同时
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4)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应相同(如不一致时,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且投标人应按
招标人要求及时提供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
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
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注意事项:开标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并务必携带 CA 证书、电脑(自行解决上网问题)进行现场电子版投标文
件解密或由受权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同时由专人负责电脑远程电子版文件解密。届时请投标人授权代表提前
30 分 钟 等 候 在 开 标 电 脑 前 准 备 参 加 开 标 解 密 。 本 项 目 在 “ 中 国 邮 政 电 子 采 购 与 供 应 平 台 ” ( 网 址 :
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开标。线上解密开始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解密时间 30 分钟,解密截
止时间之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将被否决。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
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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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梅江中心大厦 26 层
联 系 人: 刘春瑶、周静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开通会员可解锁*@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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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梅江中心大厦 26 层联系人:刘春瑶、周静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1.1.4
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邮区中心区内邮路驾驶业务外包项目
1.1.5
服务地点
详见项目需求书
1.2.1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
1.3.2
服务期
详见招标公告第七条
1.4.1
投标人资质和资格条件
见否决性条款资格后审部分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
1.5
招标文件的领取
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本
1.6.1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
1.7.1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
1.7.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或补遗文件或澄清文件 2 日内,可以向招标人提出问题
1.7.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方式
详见招标公告第五条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自收到之日起 24 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自收到之日起 24 小时内
3.2.5
★投标最高限价(含税)
详见项目需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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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投标有效期
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120 日历日
3.4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16 万元整。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采用电汇形式,必须保证在开标前将足额保证金汇到投标保证金收款子账户,逾期无效。3.供应商须以单位名义,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按照电汇方式汇至投标保证金收款子账户,否则响应将被否决(其他方式均不接受)。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4.投标保证金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供应商须同时提供退款银行详细信息(格式及内容见:退款银行信息表格式)。投标保证金收款子账户获取方式:户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账号:1229*开通会员可解锁*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营业部备注:电汇时由公司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5)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6)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7)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3.5.4
投标文件的份数
纸质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1 份
3.5.5
装订要求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3.5 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的装订应采用胶装,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3.5.6
是否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是,具体要求:按照 “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编制。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注:纸质文件和平台电子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密封:纸质投标文件的包封为单层包封,其中包含投标文件全套正本、副本,投标时应包封完好。2)标记:包封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注明“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字样。包封上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密封要求包封、盖章的,代理机构将实际情况拍照留存,并交由评标委员会决议。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第五条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是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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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是否缴纳履约担保
□ 否☑ 是,合同约定本项目设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为 2 年,收取比例为合同(两年)预估总价的 5%,自合同订立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缴纳。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10.1.1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不得修改删减,中标后双方应按招标文件中的合同内容签订;10.1.2 合同条款下划线空格内容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一致内容填写;10.1.3 合同条款下划线已填写的内容,投标人可在招标答疑期间提出异议,如无异议,视为认同,签订合同时不得修改;10.1.4 中标后,双方签订合同时不得对招标范围、技术要求、付款方式、价格、质量等实质性条款进行调整,不得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影响。
10.2
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有关规定:10.2.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招标程序及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方式:以书面文件方式。书面文件具体格式及提交要求见10.2.2、10.2.3,投标人未按要求提出异议的,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有权不予接收或回复。10.2.2 书面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人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提出异议的项目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异议的日期。10.2.3 书面文件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提交。10.2.4 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时限要求:10.2.4.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10.2.4.2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10.2.4.3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10.2.5 其他要求:10.2.5.1 投标人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异议须一次性提出;10.2.5.2 投标人所提异议须有事实依据,不得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10.2.5.3 投标人提出的有关评标情况(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过程及具体评分),招标人不予回复;10.2.5.4 投标人要求招标人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
递交纸质文件的同时,需要递交以下原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法定代表人不参加,由授权人参加的须提供: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 2024 和 2025 年度每年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2.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时须提供: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注:以上提供资料须与投标文件中内容一致。
特别提示:1.采购供应商参加邮政企业组织的采购活动或正在履行邮政企业采购协议,如发生《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中的相关负面行为,将根据不同负面行为对采购供应商进行相应程度的处罚。2.采购供应商的工作人员或其授权的相关人员在参加邮政企业采购活动或履行采购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行为,均视为采购供应商的行为。注:1.《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详见“附件: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2.采购供应商是指有意向或正在参加邮政企业组织的采购活动,或正在履行邮政企业采购协议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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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否决性条款
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与单列的否决性条款不一致的,以单列的否决性条款为准。
一、开标阶段
1.1 投标文件(电子和纸质)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1.2 投标单位在解密开始时间之后 30 分钟内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
二、特征码检查评审阶段
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
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 地址、
CPU 信息/CPUID 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三、资格后审阶段
下列实质性资格审查条件不具备之一者,评审结果视为不合格,将不能通过资格后审。
序号
审查内容
合格条件
1.
营业执照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服务能力承诺
具有为本项目提供所需服务的能力,可提供专业独立的服务人员及管理队伍,提供盖章承诺函。
3.
项目业绩
具有至少一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含)至今签订或开始履行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开始履行时间为准)载货汽车驾驶服务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中须能体现提供驾驶服务的车辆为载货汽车,如未体现须同时提供相应盖章证明材料)、合同期内至少一张有效结算发票复印件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网站发票查验结果截屏加盖公章。
4.
财务报表
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须提供 2022 年度至今任意连续两个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内部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企业内部年度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公章。
5.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及授权委托书
如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 2024 和 2025 年度连续两年的,每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参保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加盖公章。
6.
重大违法记录
书面声明
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
信用信息
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投标截止日代理公司的查询结果为准)。
8.
股东及出资信息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 或 标 段 的 同 一 招 标 项 目 投 标 ( 以 代 理 公 司 查 询 的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查 询 系 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中公布的股东及出资信息为准)。
9.
非黑名单供应商声明
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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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关系声明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11.
投标保证金
由招标代理单位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或电汇截屏加盖公章。
注:投标人必须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上述资料(信用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除外,信用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由代理公司网上查询)。以上各项中有一项不合格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四、初步评审阶段
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作否决投标处理:
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或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书的;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内容的,或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
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6.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
7.投标人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8.投标报价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最高限价的;
9.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且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认定以低于成
本报价竞标的;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服务周期(供货期/计划工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1.不满足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中“★”条款要求的;
12.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3.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内容的;
1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
情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
第三十九条 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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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第四十一条 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第四十二条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
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以上情形不能评审现场判定的,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资料为准,暂不寻求外部证据;如后期发现事实发生以上情
形,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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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部相关制度办法,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服务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招标项目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计划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合格的投标人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详见否决性条款资格后审部分。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
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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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文书为准);
(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招标文件的领取
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领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 现场踏勘和答疑
1.6.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
勘项目现场。
1.6.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6.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6.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
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7 投标预备会
1.7.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
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7.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和
负责人邮箱,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7.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
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和邮箱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1.8 投标费用
1.8.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
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9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
担法律责任。
1.10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11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格式及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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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需求书;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6 款、第 1.7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
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和邮
箱,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通过“中国邮政电子
采购与供应平台”和邮箱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
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上传至“中国邮
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和邮箱),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
台”和邮箱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
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上传至“中国
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和邮箱),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廉洁诚信承诺书
无关联企业投标声明
(一)报价部分
1.投标书
2.投标报价一览表
………..
(二)资格审查部分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三)商务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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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项目业绩
(四)技术部分
1.技术和商务偏差表
2.技术应答方案
(五)对合同条款的响应一览表
(六)其它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
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的投标报价格式填写本项目的投标报价。
3.2.2 本项目投标报价方式为固定单价及预估总价报价,本项目合同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投标单位只允许
有一个报价,招标单位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3.2.3 本项目投标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应承担的人工费、保险、税费、因断路施工造成车辆绕行产生
的费用以及其他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等为完成本项目内容的全部费用,并已考虑淡旺季、节假日等因素。在
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税金按相应增值税税率计取(税率结算时随国家政策调整而调整),投
标人在计算报价时需适当考虑风险系数,中标后价格风险由投标人负担。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采购要求、
实施现场和周围环境等情况为借口提出额外补偿的要求。
3.2.4 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缴纳。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缴纳,以合同年预估金额按计价格 2002【1980】号文下浮 63%元收取。
2.招标代理费以人民币支付。
3.招标代理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形式支付。
4.招标代理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5.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必须交纳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如果不按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抵扣服务费,不足部分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进一步追索权利。
3.2.5 本项目设定投标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投标最高限价的按
废标处理。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在 5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
与供应平台”和邮箱)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败,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保证金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递交。
3.4.3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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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 对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3.4.5 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之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担保。招标人与中
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 5 日内,向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担保。
3.4.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
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5)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6)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7)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3.4.7 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
(1)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见前附表。
(2)投标保证金账户:见前附表。
3.5 投标文件的编制
3.5.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若投标文件组成包括技术标的,技术标的目录格式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评审项目的目录格式进行编制。
3.5.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项目需求书、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
做出响应。
3.5.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5.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
本”的字样。
3.5.5 装订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纸质文件均应一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文件中不得含
有病毒、宏和其他异常执行程序,应保证正常读取,不能包含要求外的任何其他文件。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如果招标文件没有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密封并加写标注,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
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2.2 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纸质文件与“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文件如有不同,均以上传的电子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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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4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5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
的电子应答文件,以上各种情况均为无效应答,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但应以书面形式(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和邮箱)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5.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
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 款规定进行编制、
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开标时,请投
标人派授权代表并务必携带 CA 证书、电脑进行现场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或由受权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同时
由专人负责电脑远程电子版文件解密。届时请投标人授权代表提前 30 分钟等候在开标电脑前准备参加开标解密。
本项目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开标,并同时提交纸版投
标文件。
递交纸质文件的同时,需要递交以下原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法定代表人不参加,由授权人参加的须提供: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 2024 和 2025 年度每年
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2、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时须提供: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注:以上提供资料须与投标文件中内容一致。
5.1.2 解密截止时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始计时 30 分钟之内)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投标人的
投标资格将被否决,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5.2 开标程序
5.2.1 项目进行电子开标时建议投标人提前 30 分钟等候在开标电脑前,登录“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等候开
标会启动,开标会启动前先进行项目的签到工作,等待解密开始时间到后进行投标文件的开标解密。在此过程
中投标人需保证电脑网络通畅,网络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解决和负责。(详见“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
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
5.2.2 解密须知:
A、 一键解密时,投标人只需一次解密即可批量解密所有标段;
B、 解密过程中 CA 数字证书需一直插入解密电脑,请勿移动;
C、 解密时如您的 CA 损坏,请进入开标保障模式;
D、 投标人加密上传与开标解密,所使用的 CA 证书应为同一把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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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 宣布开标会议开始,请投标人线上对标书进行解密。
(2) 宣读开标会场纪律。
(3) 介绍参加开标会议的各方单位。
(4) 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完成线上解密后,“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公布开标一览表,代理公司
打印后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行签字确认。
(5) 宣布开标会议结束,中标结果将在原招标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公示。
若开标时宣读的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应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有关人员当场核查确认后,重新
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代理单位工作人员宣读的结果。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
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评标办法。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6)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7)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8)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
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将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进行公示,时间不得
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
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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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后,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向中标
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进行中标结果公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5%。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
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
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
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
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
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重新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
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
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
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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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
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招标单位监督部门投
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补充条款详见前附表须知
11. 接受和否决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11.1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否决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本次招标项目终止或
否决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为的理由。
11.2 如招标人发现中标人在报价、提供资料时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经核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同时招标人保留追究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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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总则
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部相关制度办法、国家七部委〔2001(12 号)〕联合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
方法暂行规定》等规定,结合本项目特点,特制定本项目的评标办法。
二、评标依据
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以及本评标办法。
三、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5 名组成。
四、评标人员应遵守的原则和纪律
4.1 评标原则
4.1.1 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4.1.2 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4.1.3 评标将采用综合评分法,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标标准及办法进行。
4.1.4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通过评审打分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
4.1.5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4.1.6 评标委员会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
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4.2 评标纪律
4.2.1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2.2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透露与评
标有关的任何情况;
4.2.3 封闭评标期间,评委不得独自与外界接触,个人的通讯工具均应交由招标代理人员集中保管。
4.2.4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因存在回避、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或擅离职守离开评标区的,
应当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替换的评标专家重新评审。
4.2.5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招标人提出处理意见,并作书面记录。评
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4.2.6 评标过程实行封闭评标,除评标委员会成员、招标代理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评标
区。招标人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工作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4.2.7 若进入技术标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对技术标独自评审,并作出书面意见。
4.2.8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
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
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
4.2.9 若评标委员会出现争议时,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每位评委应当对自己所做的结论承担责任。
五、评标方法
5.1 本项目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
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详见本章第十条中标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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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的确定。
5.2 初审阶段采取评委合议,意见不一致时少数服从多数的的评标方式,详细评审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分数按四舍五入原则计至小数点后两位。
5.3 本次评标是以招标文件为依据,按公正、科学、客观、平等竞争的要求,推荐质量最优、报价合理、经
验丰富、信誉良好、售后服务好以及综合实力强的中标人。
六、评标程序
6.1 由招标单位代表宣布评标纪律,明确评标工作计划;
6.2 由招标人代表介绍本项目招标概况,其主要内容:
(1)招标的目的;
(2)招标项目的范围和基本情况;
(3)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的规定;
(4)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应考虑的相关因素。
6.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依据本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进行评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
人不进入下一轮评审。
6.4 按照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
6.5 详细评审
6.6 汇总评审结果,编写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七、资格审查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节否决性条款第二条。
八、初步评审
8.1 初步评审,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和《招标投标法》等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标
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鉴定,对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确认。审查其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
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8.2 所谓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就是其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
著差异或保留。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质量标准、项目需求技术指标等实质性影响。
8.3 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如果投标文
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将予以拒绝,并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
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8.4 经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初步评审后,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或属
无效标的或属重大偏差的,应做否决投标处理。
8.5 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述
原则进行修正,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1)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报价一览表中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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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
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8.6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
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否决投标处理。
8.7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
成本的,应当进行评审,需要时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
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处理。
8.8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按否决投标处理。
8.9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
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
的有效性。
8.10 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
可以对细微偏差做不利于该投标的量化,其量化标准为每出现一次评标委员会将扣减 0.5 分。
8.1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不清、对同类问题表
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算术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必要时,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
评价和比较,召开澄清质询会,在澄清质询会上对投标人进行质询,先以口头形式询问并解答,随后在规定的时
间内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做出正式答复,澄清和确认的问题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澄清问题
的答复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不应寻求、提出或允许更改投标价格或投标文件的
实质性内容。
8.12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过初步评审后,应当对实质上响应或实质上不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以及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情况做出详细书面评审记录。
8.13 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废标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节否决性条款第三条。
九、详细评审及评审细则
9.1 评标委员会对初步审查合格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所有经过初步评审后,实质上响应招标
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详细评审应当出具书面评审、评价意见。
9.2 分值构成
序 号
评 审 项 目
满 分
1
商 务 部 分 评 分
3
2
技 术 部 分 评 分
2 2
3
价 格 部 分 评 分
7 5
合 计
1 0 0
评审内容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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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商务部分评分表(满分 3 分)
序号
评分细项
分值
评审标准及说明
1
项目业绩
3
具有自 2022 年 1 月 1 日(含)至今签订或开始履行的(业绩认定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开始履行
时间为准)载货汽车驾驶服务业绩,天津邮政公司各下属单位(含速递物流天津分公司)的业绩合同只
按一个业绩计算。每提供以下 A+B 证明材料为 1 个完整业绩得 1 分,最多得 3 分。
A.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括服务内容(合同中须能体现提供驾驶服务的车辆为载货汽车,如未
体现须同时提供相应盖章证明材料)、合同期限、合同金额、双方盖章页。
B.上述单一业绩合同期 12 个月内不少于 200 万元的有效结算发票复印件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
税发票查验平台网站发票查验结果截屏并加盖公章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
注:证明材料须齐全完整,资料不全、模糊不清或未提供均不得分。合同原件开标现场携带备查。
附表二:技术部分评分表(满分 22 分)
序号
评分细项
分值
评审标准及说明
1
技术和商务
偏差及合同
响应情况
5
根据投标人对“技术和商务偏差表”及“对合同条款的响应一览表”的应答:无负偏离得 5 分,有负
偏离每条扣 0.5 分,扣完为止。星号(★)条款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按废标处理。
2
服务方案
3
针对本项目拟定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工作计划、临时人员调(增)配预案及到岗时限、意
外(紧急)情况处理预案、人员稳定措施、服务质量保障方案、安全管理方案、劳务纠纷处理方案等。
方案内容详细完整,针对性、可行性强:2.5-3 分。
方案内容较详细,针对性、可行性较强:1.5-2 分。
方案内容简单,针对性、可行性一般或较差:0-1 分。
3
人员配
备方案
8
针对本项目服务人员配备方案。项目经理、服务团队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管理人员及驾驶员数量、
岗位设置、性别年龄、工作年限及工作经历、车辆驾驶资格等)。
1.每提供 1 名符合要求的驾驶员驾驶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 2025 年 5 月份至今投标人为
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得 0.25 分,最高得 7.5 分。
注:证明材料模糊不清或不全或未提供或无效均不计算得分。
2.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以及 2025 年 5 月份至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得 0.5 分。
注:证明材料模糊不清或不全或未提供或无效均不计算得分。
备注:上述人员应为中标后实际为本项服务人员,如有人员调整不得低于项目需求书人员要求。
4
内部管
理制度
2
为保证服务质量而制订的各项管理规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员工管理、绩效考核管理、工作规
范要求、安全管理等。
每提供上述一项内部管理制度加 0.5 分,最高得 2 分。
5
服务承诺
2
针对本项目拟定的服务质量保证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配备、专业服务能力、安全保证、服务质量
保障等内容,提供盖章承诺函得 2 分。
注:承诺函内容不全或未以承诺函形式响应或未提供或无效均不得分。
6
服务机构
2
能够在天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服务机构,具备快速响应服务能力及应急能力,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的,得 2 分。
1.在天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已设有办事处或驻津服务网点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房屋所有人应为投标
人)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房租租赁合同(房屋承租人应为投标人)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证明材料模糊不清或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房屋所有人/房屋承租人非投标人均不得分。
2.在天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未设有办事处或驻津服务网点,可承诺自收到中标/成交通知书(以通知书
落款日期为准)之日起 1 个月内完成办事处或驻津服务网点设立,提供盖章承诺函。
注:未以承诺函形式响应或未提供或无效承诺函均不得分。
注:以上有选择区间的分值项以 0.5 分作为基准递增或递减;技术部分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内各位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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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小数)。
附表三:价格部分评分表(满分 75 分)
序号
评审分项
分值
评审标准及说明
1
价格得分
75
价格部分评分(保留 2 位小数)=(评标基准价/各投标报价)×75。
评标基准价为经评审的最低 2 年投标报价。外包合同最终以各频次邮路单趟往返驾驶服务外包含税单
价签订。
9.3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投标报价时应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校核,确定评审报价;评标委员会可对认为
可能低于企业成本价的投标单位进行报价质询,如证实投标报价确实低于企业成本价的投标将视为废标;本项目
设置拟采购产品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其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十、中标单位的确定
10.1 评标委员会应按商务、技术(各评委的评分的平均值)和价格部分总分(保留 2 位小数)由高至低推
荐 1-3 名中标候选人,若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按价格部分得分的高低进行排序,并按排序先后确定中标候选人;
若评标总得分及价格部分得分均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的高低进行排序,并按排序先后确定中标候选人;若评
标总得分及价格部分、技术部分得分均相同的,则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投票表决决定排名
先后顺序。不保证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中标。
10.2 招标人应当确定综合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综合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备选供应商。排
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
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由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备选供应商)承
接,不再依次确定其他中标人/备选供应商;如排名第一和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均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
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
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10.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
定中标人,并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3 日。
10.4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生产、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十一、评标报告
11.1 各评委向评标委员会宣读本人评审意见,评标委员会根据“中标单位的确定”推荐有效中标候选人并
记录在评标报告中。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招标人提出处理意见,并作书面
记录。
11.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开标记录;
(四)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五)废标情况说明;
(六)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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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八)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九)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十二、重新招标
首次公开招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2.1 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
12.2 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少于 3 家时;
12.3 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少于 3 家时。
十三、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3.1 经 2 次公开招标均未能成立,招标人(现场)有权调整采购方式,若调整为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谈判,
最终只确定 1 名成交人,不再确定备选供应商。
13.1 经 2 次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后,将投标人的投标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家,评标
委员会可继续进行评审。经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采购
终止;经评标委员会判定具有竞争性的,则继续进行评审,确定 1 名中标人,不再确定备选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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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格式及条款
(以合同实际签订内容为准)
邮政车辆驾驶外包服务合同
(适用于邮政车辆驾驶服务外包项目,2025 年版)
合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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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送达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送达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双方按照平等互利、诚实守信
的原则,自愿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外包服务项目
(一)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将邮件运输工作外包给乙方,乙方严格按照甲方运输时限、通信质量、作业规范、
邮运纪律、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管控规定,负责驾驶甲方的车辆将邮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安全地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
(二)具体执行的邮路运行计划、计划开通的邮路始发终到时间、里程等信息以甲方(系统)发送的通知(派
车单)为准。
(三)本《业务外包服务合同》的签署不代表甲方授权乙方经营、委托乙方经营快递业务,乙方不得违法违
规以甲方名义或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快递业务和/或对外签订相关合同,不得超出本合同范围私自收费、变相收
费。
第二条 运输方式和车辆管理要求
(一)甲方委托乙方驾驶的车辆只能运输甲方邮件或甲方指定的物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
用车辆。
(二)乙方接到甲方指令后,须指派驾驶员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接取车辆,并从甲方领
取该车的钥匙、行驶证、通行证等全部证件,核对无误后在取车单上签字确认;完成驾驶任务后,乙方驾驶员将
所驾驶车辆停靠到甲方指定地点,向甲方交还车辆全部证件,双方核对无误后签字认可。乙方驾驶员在使用过程
中造成证件丢失、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补办相关证件的费用,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在接取车辆时,应对车辆技术状况和烟感报警器、卫星定位设备等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车辆
及设备设施存在故障的应与甲方书面确认,由甲方负责维修或更换。在车辆交接后,乙方应正确使用车辆,做好
车辆出车前、运行中和收车后的三检工作。乙方应确认车辆发车前卫星定位等设备的正常运行。卫星定位等设备
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修,因乙方报修不及时造成影响和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乙方应
爱护使用设备,因乙方操作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甲方车辆或相关设备受损的,送交甲方指定的维修企业或由甲方
维修至正常使用状态,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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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乙方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应按照甲方规定的路线行驶,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使用车辆从事邮件运输
以外的其他活动。运输途中因故(高速公路封闭、交通管制或其他等情况)绕行时,乙方应在该情况发生时 1 个
小时内电话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指令运行。
(五)乙方应当保持车辆整洁,号牌、保险标志、检验标志悬挂、张贴于规定位置,不得利用甲方车辆从事
违反法律、法规和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活动,不得将运邮车辆转租、转借、质押或进行其他处置,也不得在甲方
提供的车辆车体喷涂广告和具有广告性质的图片、文字,不得更改、涂改现有涂装。
(六)乙方应将作业车辆停放到指定地点。如在作业过程中、作业完毕后未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发生车辆
被偷盗、抢劫、或者其他毁损情况,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含车辆、邮件等全部损失)由乙方先行向甲方进行赔
偿。
(七)甲方应依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购买不得低于
/万元的第三者商业责任险;乙方应为驾驶人员购买累计不低于 180 万元/人的驾乘人员险、综合意外伤害
险、雇主责任险,为承运邮件投保赔付额不得低于
万元单车货物保险(一干邮路不得低于 200 万元/车,二
干邮路 9.6 米以上车型不得低于 150 万元/车,9.6 米及以下车型不得低于 100 万元/车),并将货物保险保单原
件交甲方验视,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后交甲方备案。
第三条 服务规范和标准
(一)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限、路线、频次完成车辆驾驶运输任务,不得擅自改变行驶路线和送达次序,
因故不能按时运抵、需要变更运行线路以及在运输途中发生其他意外情况,乙方应当自该情况发生之时起 1 小时
内如实告知甲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办理交接、签单、归档等手续,并无条件接
受甲方对以上事项的调整安排。
(二)甲方制定服务规范和标准作为合同附件(详见附件 1),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安全及时规范地为甲方
及甲方客户提供服务,并及时向甲方反馈相关信息。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随时补充或更新相关服务规范
和标准,并以书面形式提供给乙方,乙方应当以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形式确认收到,并按照更新后的规范和标
准要求保质保量交付工作成果,并和甲方其他相关业务环节衔接好、配合好。
(三)乙方须按照本合同约定对邮件的数量、质量进行核对,并按派车单准确交接,确保邮件安全。
第四条 外包驾驶服务费用结算
(一)驾驶外包服务费总价
驾驶外包服务费总价为乙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系统取数或甲方记录的、
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量计算的,应支付给乙方的合同价款(含税价),本合同约定的外包单价为固定价格,在本
合同有效期内固定不变,价格已包含但不限于乙方应承担的人工费、保险、税费、因断路施工造成车辆绕行产
生的费用以及其他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等,并已考虑淡旺季、节假日等因素。除此以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
及其服务人员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外包服务费中不含车辆油耗、尿素以及车辆维护、正常维修等支出内容,上述
支出项目费用由甲方承担。
合同纳税义务发生时若国家税率发生调整,则合同不含税价款不变,税款和合同含税价款根据国家税率变动
相应调整。
(二)计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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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应按照下表列明的车型单价,依据乙方实际行驶里程及邮路趟次,按月汇总据实结算。乙方驾驶员提供
临时邮路驾驶外包服务时,执行与正班邮路相同的外包单价。乙方如在合同履行中发生违约、用户理赔及考核扣
款,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应付乙方外包服务费中直接扣除。
1.□按车型进行分类,以元/公里为单价进行计价:
序号
路向
车型
吨位
油耗定额(升/百公里)
往返里程(公里)
单价(元/公里)
1
/
分体厢式车
8 吨
/
/
/
2
/
分体厢式车
...吨
/
/
/
...
/
甩挂车
/
/
/
2.□按邮路趟次进行分类,以元/趟为单价进行计价:
序号
路向
车型
吨位
油耗定额
(升/百公里)
往返里程(公里)
单价(元/趟)
1
市内一频
——
——
——
——
2
市内三频
——
——
——
——
3
市内四频
——
——
——
——
4
区县二频
——
——
——
——
(1)甲方将根据上级通知或实际运行情况,定期调整车辆的的汽车燃料费、尿素等定额标准,并书面通知
乙方,乙方须严格按照定额标准执行,确保车辆实际油耗使用不超过定额标准,当实际使用超出定额标准时,超
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2)当运行串行或环形邮路,根据甲方核定里程结算,同时每增加 1 个交接站点且到达与发出计划时间间
隔在 4 小时及以上的增加/元/站序(最高不超 300 元)。
(3)若在合同有效期内出现未详细约定价格的运输线路,甲方将按照就近原则,选取相同省份或临近省份
的最近邮路作参照,按车型单价乘以新增邮路实际里程进行结算。
(4)若在合同有效期期内因邮政生产需要,装卸站点位置发生变化,或沿途封路建设、绕行线路等情形,
经甲方书面批准后可按实际行驶增减里程临时调整结算里程。
(三)外包服务费用支付:
以自然月为结算周期,即:每月 1 日至当月月末日。甲方于每月 15 日前将上月乙方外包驾驶趟次或里程的
对账单及考核、赔偿扣款情况(如有)交与乙方核对,乙方核对无误后,由甲方给乙方出具《结算确认单》(附
件 4),乙方确认后,根据《结算确认单》记载的费用金额开具税率为 6%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满一个月,
按当月实际完成驾驶工作量计算。
甲方收到乙方确认过的《结算确认单》及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将相应邮路
运费付至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内(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银行保函或保证金缴纳凭证后,方可支付第一笔外包服
务费)。
若出现以下异常情况,乙方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乙方提供虚假、作废等无效增值税发票;
(2)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
(3)因乙方原因造成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认证抵扣。
(四)甲方开票信息及乙方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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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的开票信息:
开户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购方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纳税人识别号:
地
址:
电
话:
2.乙方的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联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的通信地址、通信方式和联系人、上述账户信息等发生变化的,应提前 10 日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变
更约定账户信息时应签订补充协议,否则甲方不向任何其他账户付款;双方仅变更开户银行名称的除外。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将定期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运输安全等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价。如发现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
整改。考评不合格、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直接扣减应支付给乙方的外包服务费用直至解除本合同。
甲方及上级部门、关联企业有权将本项目的评价结果应用于后续同类项目的招标评审。
(二)甲方负责安排乙方车辆驾驶作业计划,包括但不限于调整邮路的装卸地点、运行时间、单程往返等内
容。
(三)甲方负责对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现因乙方操作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车辆及相关设备受损,有
权要求乙方及时修复,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有权要求对乙方外包驾驶车辆的线路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变更或撤销),并及时向乙方下达
邮路计划变更通知单,乙方须按变更后的邮路作业计划继续承担外包驾驶(无法满足道路通行能力要求的除外)。
甲方因业务需要撤销本合同项下邮路或转为自办驾驶,乙方应按甲方书面通知的日期停止并撤消部分外包驾驶工
作,已发生的邮路运费据实结算,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甲方负责邮件的装卸,对车辆安全检查无误、厢门施封后,乙方驾驶员才能发车,以确保运输邮件的
安全。
(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服务人员的相关信息并进行备案登记(详见附件 3)。甲方可根据政策法规、
工作需要等,对乙方提出从事本外包服务项目的人员胜任能力要求,有权对乙方提出更换不胜任驾驶员的要求。
(七)甲方不承担车辆绕道或违章驾驶等所发生的任何事故损失及其他经济和法律责任。
(八)甲方应当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业务量和考核情况向乙方支付外包驾驶费用。
(九)根据外包服务项目的需求,甲方可接受乙方委托提供与本合同项下服务项目有关的业务和技能培训。
(十)基于履行本合同的需要,甲方可向乙方提供完成外包驾驶工作必要的工作场地、设备设施、物料用品、
业务单式以及其他必要的协助,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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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在本合同中身份为:(勾选必须三选一)
□
采购项目第一成交人(主供应商)。
□
采购项目第二成交人(备选供应商)。合同期内,在本招标采购项目第一
成交人【
】与甲方签订的《
》合同解除后,乙方可
作为本项目第二成交人,接到甲方通知方能开始履行本合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其他合作方。
(二)乙方是否属于中小企业:☐是☐否
若是,甲方依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配合乙方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乙方应保证在合同期内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等与本合同项目有关的资质,没有不良
社会信用记录。乙方保证须具备提供全年 365 天×24 小时服务的能力;如承运有道路通行能力要求的邮路,乙
方须具备该范围道路 24 小时通行能力。
(四)乙方应当建立日常服务质量监督检查机制,制定旺季服务保障制度,依照双方约定的外包服务规范和
标准提供本合同项下的外包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和业务指导。对于甲方反馈的问题,能即时
整改的,乙方应当在甲方反馈后 24 小时内保质保量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告知甲方;确实不能即时整改
的,乙方应当在 24 小时内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并书面告知甲方,在承诺整改期内整改到位。
(五)乙方不得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区域,接受他人委托开展与本合同相同的业务活动。
(六)乙方按照甲方派车单指定的时间、地点到达发车地点,按规定的线路和时限完成甲方指定的车辆驾驶
外包服务。乙方驾驶员负责确认甲方人员所做车封处理是否完好,并确保运输途中车封完好无损。乙方在驾驶运
输车辆过程中,有监护邮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运输途中因故(故障、事故或其他等情况)不能按时运达指定地
点,乙方应于 30 分钟内通知甲方,并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车辆及车内邮件安全,人不能远离车辆,保证车
辆、邮件始终处于目视所及范围内。如需更换驾驶员,乙方应立即安排替换人员,随同乙方救援车辆前往事故地
点,确保完成当班驾驶外包服务,同时做好批注工作,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在使用甲方提供的车辆及设备时应爱护使用车辆、做好车辆检查、定期进行车辆保养,在甲方指
定加油站加注燃油,使用甲方指定尿素,确保车辆机械设备性能良好、运转正常。发生故障或车辆保养时,应及
时书面通知甲方,在甲方指定的汽车维修厂家进行检修、保养。
(八)乙方自行承担因交通事故、安全运营、债权债务等事项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若因此使甲
方涉诉或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致使甲方对外承担赔偿责任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受到的全部损失。
(九)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按照实际完成的工作业务量和考核情况获得相应的外包服务费。
(十)乙方不可撤销地承诺放弃对车辆和邮件的留置权,无论车辆和邮件损毁与否,无论甲方或甲方客户是
否违约,乙方对车辆和邮件无任何占有权和处置权。
(十一)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在双方结清费用同时,将甲方提供的处理场地、设备设施、物料用品、
业务单式等(如有)交还甲方,并且不得以甲方或甲方合作商的名义继续从事本合同项下的业务。合同解除或终
止后,因乙方从事本合同项下的外包项目而引发的法律纠纷,乙方应积极处理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十二)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参加甲方组织的相关班例会、周例会、月例会等沟通会,根据实际作业情况对
问题提出改善方案及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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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乙方指定
为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电话、邮箱):
,
身份证号为:
。乙方认可并接受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本项目任何书面文件。乙方项目
负责人更换的,乙方应提前 15 日书面通知甲方。
第七条 对乙方驾驶员的管理
(一)乙方应确保选派的驾驶员健康状况良好(原则上年龄范围 21-55 周岁),具备所驾驶车辆的法定资格,
驾龄三年及以上,且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并安全行驶 6 万公里以上。
(二)乙方驾驶员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
1.刑事案件在逃人员,或有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及绑架、抢劫、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以
及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罪犯罪记录的;
2.有吸食毒品或赌博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记录的;
3.患有精神疾病或影响邮运安全的传染病者;
4.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交通事故后逃逸等交通违法记录的;
5.因交通违法行为被吊销或暂扣驾驶证的。
(三)驾驶人员如有变动,乙方应当提前 5 日书面告知甲方。如发现乙方驾驶员损害甲方利益或者不胜任外
包服务的,乙方应在发现之日起或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予以更换,并妥善处理后续事宜。
(四)乙方应当通过必要的内部管控制度和管理措施,保证乙方驾驶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约
定的与本合同项目有关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标准规范,不得疲劳驾驶、带病驾车。
(五)乙方确保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选派驾驶员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应与选派驾驶员签订书面劳动
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法用工情况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若乙方不能提供,甲方
有权对乙方进行考核。若因乙方或者乙方服务人员造成甲方、第三方或乙方服务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一切法
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安全生产管理
(一)甲方将乙方外包服务纳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生产进行统一协调
管理、检查和监督。乙方应当遵守通信与信息安全、生产安全等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建立安全保障实时应对机
制,强化信息监测收集和安全防范措施。双方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协调机制,乙方应遵守甲方对共同作业界面的安
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
(二)乙方承诺自身具备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的资格/条件,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和技术规范、标准。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寄递安全、通信与信息安全等有关
安全管理体系,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检查与事故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教育
培训、安全生产信息报告等制度,强化驾驶员的健康管理以及安全生产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教育。
(三)乙方应当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生重大安全和服务阻断等突发事件后,乙方应当及时开展应急处
置工作,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车辆和邮件安全,同时立即报告甲方。
(四)乙方依照政府主管部门规定配备和维护各类安全设备。乙方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管理
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乙方应当保护甲方、甲方用户和邮件的信息安全和通信秘密,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确保所接触或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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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用户个人信息或使用邮政服务信息不被窃取、泄露。
(六)乙方如发现驾驶车辆装载的邮件中有疑似禁止寄递物品的,应当立即停止运输,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及时向甲方报告。
(七)乙方及其服务人员不得隐匿、毁弃、偷盗、冒领、倒卖、非法扣留、非法开拆邮件,禁止在作业过程
中抛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损毁邮件。
(八)乙方应当依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安全防控措施,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
用品,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指南、规范。
(九)甲方应当向乙方告知本服务项目存在的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并对乙方履行安全生产管理义务提供必
要的协助。
第九条 转让和分包
(一)除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转让、分包或者类似的任何形式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本
合同项下的义务。
(二)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的,应当给付甲方本合同近三个月外包服务费总价 20%的违约金;乙方履行本合
同外包服务时间不足三个月的,违约金为乙方已履行完月份外包服务费总价的 20%。同时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
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由于乙方违
反本条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违约金不足补偿甲方损失的,甲方保留继续追偿的权利。
第十条 保密
(一)乙方承诺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及其附件、管理规定、考核标准、管理方法、财
务信息、客户信息等承担保密义务。乙方或乙方服务人员如发生违反本保密义务规定的任何情形,乙方应就发生
的泄露事件每次承担 _5_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为
维护甲方合法权益而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等。
(二)合作结束后,乙方于项目完成后 10 个自然日内将所保管、保存、保有的甲方涉密信息资料、数据全
部交还或按照甲方要求方式销毁。
(三)本保密条款长期有效且不因本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而失效,乙方将长期持续履行本合同的保密义务,
直至涉密信息被合法公开之日止。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乙方违约;乙方应当立即纠正违约行为,同时违约行为每发生 1 次(或持
续 24 小时),按照【附件 2】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乙方违反时限要求的;
2.乙方违反服务能力保障要求的;
3.乙方违反安全运行要求的;
4.乙方违反作业质量要求的;
5.违反本合同约定使用或未按时归还甲方设备设施、物料用品的;
6.未按甲方要求保持卫星定位设备全程开机、安装邮政生产系统,由于乙方原因无出入围栏(或运行轨迹)
等相关信息,或生产操作不规范、擅自改变行驶路线和送达次序的;
7.擅自在运邮车体上喷涂广告、违规使用中国邮政、邮政速递、EMS 相关标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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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合同到期或终止后,或乙方不应使用甲方运邮车辆期间,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将甲方提供的运邮车辆在
指定地点移交给甲方的;
9.其他一般违约情形详见附件 2。
(二)乙方或乙方服务人员发生下列情形或引发后果之一的,构成乙方严重违约;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
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完成外包工作,造成邮车严重延误(6 小时及以上)或邮件批量积压(/件及以上
的);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质量完成外包服务工作的,达到 3 次及以上;
3.因乙方或其服务人员的原因,造成甲方被用户有责申诉达到 3 次及以上的;
4.因乙方或其服务人员的原因,造成甲方被新闻媒体曝光的;
5.因乙方或其服务人员的原因,造成甲方被监管部门处罚的;
6.乙方服务人员私拆、隐匿、毁弃、盗窃邮件,泄露、出售用户服务信息,侵吞、挪用甲方业务资金,冒用
甲方工作人员的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诈骗客户资金或者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
7.乙方利用甲方车辆运递违法物品或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或者乙方擅自使用甲方车辆运输甲方邮件以外
的物品、人员的;
8.乙方或其服务人员的原因,造成人身、财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施损坏或者邮件丢失、损毁或者资
金损失等)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9.乙方或其服务人员盗窃、挪用、倒卖甲方车辆相关物资(如油料、尿素等)、设备、零配件及其他归属甲
方资产的;
10.乙方服务人员发生影响恶劣事件(如停工、怠工、扣留邮车或邮件等),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损害甲方
声誉的;
11.乙方违约,甲方提出整改要求但乙方拒绝整改的;
12.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
13.乙方擅自使用中国邮政、邮政速递、EMS 相关标志及相关文字和图案,拒不整改的;
14.其他严重违约情形详见附件 2。
(三)在乙方完全适当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前提下,甲方延迟支付本合同项目外包服务费的,依照订立合同时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迟 60 日以上未支付本合同项目外包服务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
同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但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除外。
(四)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单方面终止合同或发生严重违约行为的,除转让和分包按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处
理外,其他单方面终止合同或严重违约的行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外包服务费总价 20%的违约金,并赔
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甲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相关
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将乙方违约情况上报甲方上级单位,按中国邮政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等相关
办法处理。
(五)乙方在使用甲方车辆驾驶过程中造成甲方车辆、邮件丢失、损毁、延误等情况,由甲方按照邮政相关
规定进行赔偿和处理。乙方应在甲方先行承担赔偿责任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将甲方赔偿用户的全部金额支付甲
方,如乙方未如期支付的,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履约保证金或外包服务费中扣除,并保留继续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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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权利。
(六)因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提供相应服务,甲方可指定第三方替代履行,由此额外增加的费用由
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外包服务费中直接扣除或由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
(七)乙方存在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规范和质量标准完成外包服务工作等违约行为,除应按本协议约定及
考核标准承担违约责任外,若因此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被监管处罚等,乙方应予以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
于业务收入损失、第三方损失以及因此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执行费等合理费用。不足
部分,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外包服务费中直接扣除或由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一)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导致运输不能继续进
行的地震、塌方、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战争、社会动乱或动荡,法律、行政法规的变化,
因国家或地方政府组织的大型活动、会议等。
(二)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 3
日内通知本合同的相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 15 日内向相对方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如不可抗
力影响乙方提供的路向范围超过 50%或单量超过日均单量 50%且持续超过 60 日,双方均可以提前书面通知对方解
除本合同。
(三)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均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
要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若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损失或者造成损失扩大的,不可抗力不能成为免责事由。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三条 履约保证金(保函)
(一)主供应商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备选供应商、其他供应商自接到履约通知之日起 15 个
工作日内,采用以下第_____种方式提供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保证。
1.向甲方一次性缴付人民币_____万元(不高于年预估合同总价的 10%,不低于年预估合同总价的 5%)履约
保证金;
甲方的账户信息:(如提交银行保函则不必填写)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联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甲方指定的银行开立履约保证账户,出具额度为_____万元(不高于年预估合同总价的 10%,不低于年
预估合同总价的 5%)履约保函。
(二)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依照本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以直接扣留部分/全部保
证金或者向银行发出书面指令从保证金账户中扣划资金以抵付因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为此支付的
合理费用,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三)发生上述情形后,保证金或者保证金账户金额不足的,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 7 日内补
足,如乙方未及时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外包服务费中扣留相应金额直至乙方补足合同约定的
保证金;违反前述约定的,每逾期 1 日,乙方按照保证金总额 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的,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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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四)本合同有效期满终止或解除(非因乙方过错)后,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情形下,双方不
再续签合同的,结清各项款项、费用后,甲方将剩余保证金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或者书面通知银行同意撤销
保证金账户。
第十四条 合同期限
(一)合同履行期限为以下第______种,双方在合同履行期内开展业务:
1.本合同签订之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合同到期前
个月,经双方协商无异议,可续签
个月(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最多可续签 1
次。
(三)双方确认并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实际需求安排乙方运输,但不承诺一定发生实际运输需求,
不保证成交数量和金额。
第十五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一)甲方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除甲方到期前撤回解除通知外,本合同自甲方发出
解除通知之日起满 30 日自动解除。
除本合同有约定外,乙方需提前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协议,
终止协议签订前乙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履行。
(二)发生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政府主管部门或甲方上级单位政策变化(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被列入黑名单)
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原因的情形,双方可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影响到本合同执行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
同并且免于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乙方发生本合同第十一条违约责任第(二)款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甲方即有权直接书面通知乙方,
提前解除合同。
(四)合同终止前,合同双方都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终止不能使任何一方免于偿还终
止前的债务。
(五)合同终止后,双方应当做好交接工作,乙方返还甲方提供的工作场所、设备设施、用品用具、业务单
式,并且不得以甲方或甲方合作商的名义继续从事本合同项下的业务。
第十六条 反商业贿赂
(一)双方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国家主管部门关于禁止商业贿赂的有关规
定,杜绝商业贿赂和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任何一方不得为对方相关人员提供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利益。在本合
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签订虚假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协议和订单)、虚开发票或其他财务凭证、协助虚列
成本费用套取资金、进行商业贿赂或类似违法违规不当行为。一经发现此类行为,甲方有权:(1)解除部分或
全部合同(包括合同项下订单),甲方对乙方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2)将乙方纳
入甲方合作“黑名单”统一管理,视其不当行为对邮政企业权益的损害程度,对乙方实施全面业务合作禁入措施,
在一定年限内或者永久不得参与甲方及其各级机构的经济业务往来。
(二)乙方充分理解并承诺、同意,乙方不属于“邮政企业员工经办企业”,否则本合同除赔偿条款外自始
无效。“邮政企业员工经办企业”是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1)与邮政企业无投资关系;(2)邮政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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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人员及其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领导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邮政企业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或以个人身份
(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企业所属工会或员工集
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第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起诉;在裁决生效前,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十八条 附则
(一)本合同的附件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承诺书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各项文件解释优先
顺序如下:
1.本合同及附件。本合同附件如与合同正文约定不一致时,以合同正文为准。乙方响应文件内容与本合同约
定不一致时,若乙方响应承诺优于本合同约定的,以乙方响应文件内容为准;若乙方响应承诺劣于本合同约定的,
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2.响应文件及承诺书;
3.采购文件。
(二)如果本合同中存在无效、失效或不能履行的条款,则该无效、失效或不能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
它条款的有效和履行。
(三)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盖章生效,一式陆份,甲方伍份,乙方壹份,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服务规范和标准(外包驾驶环节)
2.考核标准(外包驾驶环节)
3.人员花名册
4.结算确认单
5.车辆燃油使用管理办法(外包驾驶环节)
6.车辆维护管理办法(外包驾驶环节)
7.安全管理协议
8.邮路运行计划
(以下无正文)
乙方声明,乙方作为理性市场主体,已就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下同)的所有条款,包括免除与限制
责任条款与甲方进行了充分的协商,甲方给予了合理的提示与解释说明。乙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合同的全
部条款,并自愿接受其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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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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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服务规范和标准(外包驾驶环节)
一、外包驾驶业务外包服务标准(主要管控要求)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运输时限、通信质量、作业规范、邮运纪律、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管控规定,在规定的时
限内安全将甲方车辆驾驶到指定地点,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不得出现私拆、隐匿、毁弃或盗窃邮件或
泄露、出售用户服务信息等“负面行为清单”禁止的行为。
二、外包驾驶业务外包操作规范
严格执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和甲方关于运输业务的相关规定,严禁违规操作。
(一)基本要求
1.乙方必须满足邮件运输服务标准,具备按时完成车辆驾驶任务的人员储备,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2.乙方必须具备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的资格/条件,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规
范、标准。
3.乙方须按照本合同规定及交接规定对车辆进行核对,并按甲方指令准确交接,确保甲方车辆和邮件安全。
遇装卸站点发运面交邮件时,乙方驾驶人员应与装卸站点指定人员按规定办理面交,并确保面交邮件与路单相符,
签收的面交路单及时归档。
4.乙方须严格执行车辆出班前、途中、归班后的维护、检查和清洁的“三检”工作制度,保持车容车貌整洁
和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5.乙方驾驶员在执行运输任务时应按要求使用司机帮 APP,具体要求如下:
(1)驾驶员应使用司机帮 APP 进行接收运输任务、结束运输任务、异常情况上报等操作。
(2)驾驶员应使用司机帮 APP 进行出车、收车检查,并录入相关检查信息。
(3)驾驶员应使用司机帮 APP 录入临时运输任务。
6.乙方驾驶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随意变更路线,如遇不可控因素需更改行车路线时,需先向
甲方报告,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改。
7.乙方须严格按照油耗定额标准执行,确保车辆实际油耗使用不超过定额标准,当实际使用超出定额标准时,
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项下外包服务项目,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
输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9.乙方项下外包服务项目,必须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及管理规范、各类操作手册及操作规范等,甲方发布更
新版本的,收到甲方电子邮件发送的更新版本后执行。
(二)人员要求
1.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本项目外包人员配备:市内 1 频 21 条邮路须驾驶员 24 人(含管理及备额 3 人);市
内 3 频 19 条邮路须驾驶员 19 人;市内 4 频 19 条邮路须驾驶员 19 人;区县 2 频 7 条邮路须驾驶员 7 人。本项目
按不同邮路属性要求配备服务团队,且须保证项目每频有符合要求的管理及备额人员在作业现场驻扎,以备临时
调度和替休。服务方应根据邮路实际跑行情况,储备充足的应急后备力量,综合调配各频次驾驶人员,使人员充
分复用,确保驾驶安全的同时保证邮路逐日正班准点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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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应确保选派的驾驶员健康状况良好(原则上年龄范围 21-55 周岁),具备所驾驶车辆的法定资格,驾
龄三年及以上,且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并安全行驶 6 万公里以上。
3.乙方选派的驾驶员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
(1)刑事案件在逃人员,或有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及绑架、抢劫、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
以及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罪犯罪记录的;
(2)有吸食毒品或赌博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记录的;
(3)患有精神疾病或影响邮运安全的传染病者;
(4)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交通事故后逃逸等交通违法记录的;
(5)因交通违法行为被吊销或暂扣驾驶证的。
(三)安全要求
1.乙方必须遵守通信与信息安全、生产安全等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建立安全保障实时应对机制,强化信息
监测收集和安全防范措施。双方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协调机制,乙方应遵守甲方对共同作业界面的安全生产统一协
调管理。
2.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寄递安全、通信与信息安全等有关安全管理体系,
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检查与事故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
全生产信息报告等制度,强化驾驶员的健康管理以及安全生产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教育。
3.乙方必须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生重大安全和服务阻断等突发事件后,乙方应当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
作,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车辆和邮件安全,同时立即报告甲方。
4.乙方必须依照政府主管部门规定配备和维护各类安全设备。乙方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
构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从业人员超过 100 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 100 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乙方必须保护甲方、甲方用户和邮件的信息安全和通信秘密,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确保所接触或掌握的用
户个人信息或使用邮政服务信息不被窃取、泄露。
6.乙方如发现驾驶车辆装载的邮件中有疑似禁止寄递物品的,应当立即停止运输,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及时
向甲方报告。
7.乙方及其服务人员不得隐匿、毁弃、盗窃、冒领、倒卖、非法扣留、非法开拆邮件,禁止在作业过程中抛
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损毁邮件。
8.乙方必须依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安全防控措施,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指南、规范。
9.乙方人员在驾驶过程中要遵守交通法规,防止发生交通事故。因驾驶不当或疲劳驾驶造成的交通事故或存
在驾驶责任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10.乙方人员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防止出现人为故障事故。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意
外伤害或工伤事故时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四)管理要求
1.乙方选派的驾驶员应当具有与完成本合同项目相适应的技能和资质,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或企业有需要的
特有职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驾驶员名册,如有变动应当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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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5 日以书面告知。
2.乙方必须通过必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措施保证乙方驾驶员遵守甲乙双方约定的与本合同项目有关的
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标准规范。乙方驾驶人员不得疲劳驾驶、带病驾车。
3.乙方必须对驾驶员进行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教育、培训。
4.乙方驾驶员在工作过程中如有损害甲方利益行为或者出现与从事本合同项目工作不相适应的情形,甲方可
以提前 5 日书面通知乙方进行调整、更换;但严重违反与本合同项目有关的规章制度以及严重失职、营私舞弊、
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甲方可以即时通知乙方调整、更换。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应当即时予以调整、更
换,并妥善处理后续事宜。
5.乙方必须确保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选派服务人员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依据《劳动合同法》等法律
法规,依法进行用工管理,与乙方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依法为其
缴纳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为季节性用工投保工伤保险,购买人身意外险等保险。若因乙方用工问题或者因
乙方人员安全事故、违法违纪等原因引发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
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若因乙方或乙方服务人员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
责任和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甲方、第三方受到的损失。乙方应具有良好的资金垫付能力,垫付能力应达
到每月 200 万元。
6.乙方按照甲方派车单指定的时间、地点到达作业现场,完成甲方指定的外包驾驶任务,按规定的邮路和时
限运行。乙方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必须履行监护邮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运输途中因故(故障、事故或其他等情
况)不能按时运达指定地点,应于 30 分钟内通知甲方。同时,要及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做好甲方要求的记录
及沟通工作,保证运输车辆和邮件的安全。
7.乙方要根据甲方需求提前做好“双 11”、“双 12”、春节等旺季的人员准备工作。乙方须在旺季来临前
一个月做好预案准备,提前 15 天做好人员准备的落地工作,确保生产旺季平稳有序。
(五)异常管理要求
1.严格按照甲方相关要求,及时处置解决各类突发异常情况。
2.发生以下情况,视为一般异常情况:
(1)因恶劣天气、道路拥堵、交通管制、防疫检查等异常情况,造成车辆晚点不超过 12 小时的;
(2)因车辆突发故障,造成晚点不超过 12 小时的;
(3)发生一般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无邮件损毁、晚点不超过 12 小时的;
(4)外包驾驶人员不配合卸车、挪车,造成车辆待卸时间不超过 2 小时的。
3.对于一般异常情况,要采取以下措施:
(1)要实时监控车辆运行情况,负责第一时间协调解决各类一般异常情况,并及时将异常情况告知甲方;
(2)要密切监控天气情况、道路交通状况、各地防疫要求等信息,及时汇报甲方并执行甲方作出的临时调
整行驶线路等措施。
(3)对于车辆晚点情况,要逐条查明晚点原因,及时提供车辆定位信息、天气异常信息、现场照片等证明
材料;
(4)不得发生拒卸情况。
4.发生以下情况,视为重大异常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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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台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无法继续执行任务的;
(2)因各类突发异常事故,造成外包驾驶人员或第三方人员死亡或严重受伤的;
(3)被交管部门扣留造成车辆晚点超 12 小时或无法继续执行运输任务的;
(4)长时间无法联系在途外包驾驶人员且无卫星定位信息的;
(5)发生失火、失窃,造成邮件损失的;
(6)造成学生档案、高考录取通知书、邮资票品等贵重(面交)邮件丢失、损毁的;
(7)外包驾驶人员因经济纠纷等原因,擅自扣留邮件的。
5.对于重大异常情况,要采取以下措施:
(1)第一时间将异常情况上报甲方,并及时根据甲方指令完成核实等工作;
(2)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要第一时间上报甲方,会同甲方组织开展人员、邮件、车辆的救援救治,要配
合当地交管部门做好事故处置和责任认定工作;
(3)对于外包运输任务无法继续执行的,要另派驾驶员;
(4)外包驾驶人员擅自扣留邮件的,要第一时间解决。
(六)其他服务要求
1.乙方应在承担外包驾驶业务的始发站点安排业务能力强,服务意识佳的驻点人员配合甲方进行现场办公,
做好外包驾驶管理工作。在终到站点乙方应服从甲方地面局管理。
2.乙方应使用诚信可靠的驾驶员执行外包驾驶任务,当自有驾驶员不足要使用社会资源的,要严格核查驾驶
员是否有遗留经济纠纷未解决的情况,严禁使用发生过因经济纠纷拒卸车的驾驶员执行邮运任务。
3.乙方应向甲方申请注册中国邮政车辆运行管控平台账号,规范注册驾驶员信息,上传驾驶员驾驶证、身份
证等信息,日常执行运输任务必须全部严格按照平台要求规范操作。
三、驾驶业务外包主要负面行为清单
严禁延迟、积压邮件;严禁私拆、隐匿、毁弃或盗窃邮件;严禁泄露、出售用户服务信息;严禁侵吞、挪用
甲方业务资金,冒用甲方工作人员的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诈骗客户资金或者从事其他非法活动行为;严禁利
用甲方车辆运递违法物品或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严禁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让外包驾驶权。
四、区内驾驶员工作流程
(一)出局与邮件处理中心的交接流程:
1、每次出局前必须执行车辆的三检工作并做好出车前的准备工作,认真核对司机帮 APP 中的任务。
2、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对本邮路装车垛口上的车辆,所预装的邮件进行检查是否为本邮路的邮件。
3、在规定的装车垛口处,对处理中心装发本邮路的轻件、(除小包、重件以外的邮件)负责车上点数和入
堆,并与处理中心装车人员进行对数。
4、在规定的装车垛口处,与处理中心装车人员共同装面交和贵重邮件,负责车上点数和入堆,并与处理中
心装车人员进行对数。
5、轻件、面交、贵重邮件装车完毕后,负责与预装人员核对数目,并凭司机帮 APP 中的任务条码到处理中
心进行封车、打印路单。如数目完好出局时间正常,在总单上双页批注出局点并签收;遇数目与总单数目不符时,
双方应当及时复数,处理中心人员负责复数数数,驾驶员监数,如复数数目与总单数目相符,由驾驶员重新码回
车内。并在总单上双页批注数目、出局点、晚点原因、其它特殊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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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装车、对数、签收完毕后,驾驶员将本邮路车辆提至装车垛口前 1 米处,检查垛口下是否有遗漏、掉落
的邮件,如有遗漏、掉落的邮件及时与处理中心人员核实是否为本邮路预装掉落的邮件,并及时处理。以上作业
完成后在处理中心封车人员的监看下,关闭车门进行封车作业,有中门的须对中门进行封车作业,封车完毕驾驶
员提车后把相对应的下次车辆靠口,不得出现人为空口的问题。
7、按照司机帮的操作流程进行出车作业操作、检查路单是否完备并及时出局。
8、回局与中心局处理中心的交接流程:
9、各邮路车辆回局首先到处理中心进行回局登记,并凭司机帮 APP 中的任务条码由处理中心人员及时接收
信息。
10、回局登记完毕后,将车辆调到处理中心规定的相应的卸车垛口,按照堆位进行卸车数数,处理中心卸车
人员点数、签收。
11、遇数目不符,双方及时复数,必须当场完成交接手续。
12、邮路车辆在邮路行驶途中的流程:
13、行驶途中,必须安全驾驶,遵守各项交通法规。
14、遇交通事故、车辆故障时应及时做好防护,保证人身安全、车辆安全、邮件安全。
15、遇交通事故、车辆故障、路堵等特殊情况时,驾驶员应第一时间通知当班值班队长,做好报备工作,坚
决服从当班值班队长的随时指令。
16、与各投递局、揽投部的交接流程:
17、到达投递局、揽投部后,驾驶员须将车调到各局指定卸车区域。
18、通知投递局、揽投部接车人员车辆到位。
19、持交接路单与投递局、揽投部的标志性物照相,将照片发送车队跟单时限监控群,并发送邮路和到达时
间点,并在总单上双页批注到达投递局、揽投部时间。
20、凭司机帮 APP 中的任务条码,要求投递局、揽投部接车人员第一时间解车、扫描接收信息,遇拒不及时
接收信息的马上向邮件运输中心调度报备,并在相关工作群内报备。
21、驾驶员眼同与投递局、揽投部接车人员对邮车厢解封,并在投递局、揽投部监控下进行监数。(卸车人
员卸车时应保证所卸邮件的堆码能够满足复数条件)双方对车封无异议,接车方须在总单上批注“车封完好”字
样。
22、接车人员上车卸车并高声唱数,驾驶员车门监控下监数。遇数目不符时,驾驶员应与接卸人员眼同复数,
并将数目结果批注总单。即便复数后数目与总单相符,驾驶员也应批注“接车人员监数 X,我车人员监数 x,双方
复数后 x”字样。
23、投递局、揽投部人员在卸车中发现水湿、破损邮件时应一并计入卸车数中,并将其单独码堆,放置在监
数驾驶员的视线内,待卸车工作完毕后,驾驶员和接卸人员共同记录问题邮件号码并批注总单。
24、接卸工作完毕后,接车人员批注“数目”、“车封完好”、“油污水湿邮件号码”等特殊情况的批注,
并在总单上签收。驾驶员须批注“进投递局、揽投部的时间点”、“出投递局、揽投部的时间点”、“数目”、
等特殊情况的批注。
25、遇上级部门临时安排带回邮件和投递所退空袋必须当场完成交接签收手续,不得拒收。
(二)与营业网点的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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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在营业网点规定的交接处,按照跑行计划并提供有效的司机帮 APP 任务条码与网点装车人员共同办理交
接,营业网点人员装车,驾驶车上监数、负责(面交、特快)入堆,并与装车人员进行对数。贵重邮件和面交邮
件要单独办理交接。
27、邮件装车完毕后,如数目完好出局时间正常,在总单上双页批注出局点并签收;遇数目与总单数目不符
时,双方应当及时复数,营业网点人员负责数数,驾驶员人员监数,如复数数目与总单数目相符,由驾驶员重新
码回车内。并在总单上双页批注数目、出局点、晚点原因、其它特殊情况等。
28、以上作业完成后在营业网点封车人员的监看下,关闭车门并眼同营业网点封车人员进行封车作业,有中
门的须对中门进行封车作业。
(三)相关要求
29、坚决执行运输中心值班调度的指挥调度和上级部门安排的临时任务。
30、对工作中出现的临时情况,要及时按照规定进行报备,不得人为延误。
31、认真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口罩,遵守各交接地点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32、 严格执行司机帮相关的一切规定。
33、本规定未涉及的内容,以邮区中心相关规定为准。
司机帮 APP 操作流程
按照集团公司推广应用司机帮 APP 的通知要求,为确保司机帮 APP 上线后驾驶员正确使用各项功能,确保使
用率达到 100%,规定驾驶员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操作司机帮 APP 软件:
一、出车检查:
34、打开手机司机帮 APP 软件,两种进入方式密码登陆和验证码登陆。
35、登陆后点击”我的任务“,并仔细核对”出班任务“,然后点击任务明细。注意:出车检查必须在封车
前完成,双驾的由主驾操作。
36、点击”出车检查“,按照页面提示首先是扫牌提示,用手机拍摄车辆牌照。注意:拍摄时手机尽量与牌
照平行,保证拍摄的准确性。
37、填写车辆里程数。注意:一定要对照车辆里程表填写准确。
38、填写车辆油量为预估值,50%或 100%。
39、车辆外观、发动机、制动、车轮轮胎、照明信号指示装置及仪表,按照车辆的三检要求如实填写,不正
常的点击不正常,如实填写、拍照。
40、上述项目完成后点击提交,页面会提示“出车检查成功”。
41、出车检查完成后任务会出现在当前任务界面,若出车里程填写错误,可点击出车里程后的“修改”进行
修改。
42、车辆封车后直接出班。
二、收车检查
1、执行的邮运任务到达目的地后,点击进入司机帮 APP 软件,点击当前任务,点击收车检查。
2、填写里程、油料,下车进行扫牌,并对车辆的外观、发动机、制动、车轮轮胎、照明信号指示装置及仪
表,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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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产生的费用依据填写,并点击提交。
4、收车检查完成后,任务在当前任务界面里消失,可在“我的任务”的历史中查看操作记录。
三、异常情况
1、扫拍时提示车牌号不一致,不能进行收车检查解决方法:驾驶员拍照时手机与拍照保持平行,重新拍照。
2、出车检查完成后发现出车公里数填写不准确的解决方法:点击当前任务,点击出车里程后的修改进行修
改。
3、收车公里时填写不准确的修改方法:点击我的任务,点击右上角”历史“选择任务,点击任务明细,点
击收车处的数据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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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考核标准(外包驾驶环节)
序号
类别
考核内容
指标解释
考核标准(示例)
备注
1
时限
运行晚点
乙方驾驶员驾驶的车辆运行时长超计划时长的
发生每车次考核单趟运费的 10
%(不低于邮路单趟运费的 10%)或每车次考
核 200
元(不低于 200 元)
1、乙方在当月
内违反本标准
中同一条达两
次以上的(含
两次),将按
照当月考核金
额总和乘以 3
倍的金额进行
考核。
2、乙方因违反
本标准中涉及
的条款,在接
受本标准的考
核后,还应承
担因邮件延误
等原因造成的
赔偿及上级单
位对甲方的各
项考核费用。
2
发车晚点
乙方驾驶员驾驶的车辆在甲方封车信息操作后 30 分钟(含)未出围栏的
发生每车次考核单趟运费的 10
%(不低于邮路单趟运费的 10%)或每车次考
核__200__元(不低于 200 元)
3
未按要求交接
乙方擅自调整交接频次、交接站点的
发生每车次考核单趟运费的 10
%(不低于邮路单趟运费的 10%)或每车次考
核__200__元(不低于 200 元)
4
服务能
力保障
人员保障不到位
乙方驾驶员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装卸站点的
超过 1 小时未到位的,每人次考核__500__元(不低于 500 元);超过 2 小时未
到位的,每人次考核 1000 元(不低于 1000 元);超过 3 小时以上未到位的,
每人次考核__2000__元(不低于 2000 元)
5
安全运
行
未执行出班检查
乙方驾驶员未按规定执行出班检查的,包括车辆“三检”
发生每台次考核___500____元(不低于 500 元)
6
未执行车门封施完好和锁门制度
乙方驾驶员驾驶的车辆出现封车后车门未上锁、驶离站台未及时关闭车门等情况
发生每台次考核
500
元(不低于 500 元)
7
偏离路线
乙方在执行邮运任务时,未按规定线路行驶、绕行并未按要求及时报备的
发生每台次考核单趟运费的
10
%(不低于邮路单趟运费的 10%)
8
异常未上报或上报不规范
乙方提供服务的车辆运行过程中,遇有异常情况(如高速公路封闭、雨雪天气限
速行驶、车辆肇事、堵车等),未上报或未按照要求上报。
发生每台次考核
500
元(不低于 500 元)
9
发生交通事故
车辆在途发生交通事故,经交通部门判定属于乙方主要或次要责任,造成邮件损
毁、丢失或人员事故的
发生一次考核 20000 元,并承担后续全部赔偿责任
10
违规使用邮政车辆
乙方驾驶员违规使用邮政车辆从事邮政运输以外活动的
发生一次考核 50000 元,终止合同执行
11
私自违章拉运货物
乙方驾驶员在执行车辆驾驶任务中,私自违章拉运货物,混装其他非邮政货物的
发生一次考核
2000
元(不低于 2000 元/台次);混装违禁物品的,终止
合同执行
12
擅自私拆、隐匿、盗窃、毁弃邮
件
乙方服务人员私拆、隐匿、盗窃、毁弃邮件的
发生一次考核
20000 (不低于 20000 元),并立即终止合同;触及法律的
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13
非法牟利
乙方盗窃、挪用、倒卖甲方车辆相关物资(如油料、尿素等)、设备、零配件及
其他归属甲方资产的
发生一次考核
20000 (不低于 20000 元),追回甲方相关损失,并立即终
止合同;触及法律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14
未按合同组织培训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组织相关培训
发生一次考核 2000 元
15
私自载客
乙方驾驶员在执行驾驶任务中,私自载客的
发生一次考核 2000 元
16
不按规定地点停放车辆
乙方未按甲方规定地点停放车辆的
发生一次考核 2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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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作业
质量
不听从指挥调度
乙方服务人员不听从邮政指挥调度的
发生一次考核 200 元
18
未执行调度指令或未根据生产需
要做出临时调整
乙方未执行调度指令或未根据生产需要临时调整干线运输交接地点、路线、频次、
时间以及车型的
发生一次考核
1000
元(不低于 1000 元)
19
未规范执行生产操作要求
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规范使用司机帮等操作系统,如系统未操作出车或收车检查等
发生一次考核
200
元(不低于 200 元)
20
违抗指挥调度中心的指令
车辆装卸完毕后,乙方驾驶员不服从邮政指挥调度现场管理,未及时挪车,长时
间占用垛口的
发生一次考核
2000
元(不低于 2000 元)
21
拒卸拒载等严重影响生产秩序行
为
乙方的驾驶员因经济纠纷等原因拒卸或拒载邮件、恶意堵占垛口、长时间失联、
随意停靠等严重影响生产秩序情况的
发生一次考核
20000
元(不低于 20000 元)
22
阻碍检查拒绝配合
乙方服务人员阻碍甲方及甲方上级单位检查,并拒绝办理相关手续的
发生一次考核 2000 元
23
未按要求参加学习活动
乙方未按要求参加甲方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学习、培训)等活动
发生一次考核 2000 元
24
其他
用工规范管理
乙方应与其负责本合同项目的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及时发放
薪酬,落实用人主体责任。
1.甲方发现乙方未按规定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及时续签劳动合同的,考核
2000 元/人/次。
2.甲方发现乙方薪酬不合规、薪酬未及时或未足额发放的,考核 5000 元/次,发
生 3 次及以上,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要求支付
违约金
万元。
3.乙方已签全日制劳动合同服务人员,超过 3 个月以上未缴纳社会保险的,考核
2000 元/人/次。
劳动合同问题考核 2000 元/人/次;
薪酬发放问题考核 5000 元/次,赔偿违约金
万元;
社会保险问题考核 2000 元/人/次
25
一般违约责任
除合同正文及附件对违约金标准另有约定外,乙方发生违约行为的,根据行为类
别
____200__元/次
26
____10__元/件
27
___2000___元/天
28
严重违约责任
____1000__元/次
29
___50___元/件
30
____10000__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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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人员花名册
外包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学历
身份证号
工作场所
进驻邮政企业工作日期
离开邮政企业工作日期
(备注:本表由外包机构据实填报并加盖公章,报邮政企业基层单位备案,用于外包机构人员进出现场的核实。)
声明:本表登记人员系由我单位派至(邮政企业)工作场地,登记人员与(邮政企业)之间无劳动关系亦无
劳务派遣关系,本单位保证登记人员不会基于劳动关系或劳务派遣关系向邮政企业提出任何主张。
负责人:
审核人:
外包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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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
结算确认单
结算依据合同名称
结算依据合同
各方编号
甲方:
乙方:
对应结算周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序号
服务内容
业务量
单价
金额(元)
1
2
...
...
...
...
小计①
序号
扣款事项内容
考核/赔偿标准
金额(元)
1
考核、支付赔偿、支付违约金等
2
...
...
...
...
小计②
实际应支付金额(①减②)
双方盖章确认
甲方确认(公章):
时间:
乙方确认(公章):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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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年**月份(邮路名称)驾驶员外包邮路运输质量考核表
被考核单位
考核
时间
20**年**月
考核事项
考核金额
1
2
3
4
5
6
7
8
9
10
考核金额合计
0.00
被考核单位经办人:
被考核单位相关负责人:
被考核单位公章:
日期:
考核单位经办人:
考核单位部门主任:
考核单位公章:
日期:
考核单位主管领导:
考核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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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5:
车辆燃油使用管理办法(外包驾驶环节)
为确保外包承运车辆运输的正常进行,进一步做好成本管控,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外包承运车辆。
二、外包车辆使用燃油的管理
1.外包承运车辆使用燃油的管理、结算由天津市邮区中心运输管控中心(以下简称:邮件运输中心)负责。
2.外包承运车辆使用燃油应遵守邮件运输中心相关燃油规定。
三、加油方式
1.实行定点加油方式。加油点确定为“中国航油集团天津石油有限公司 ”。车辆加油须到邮区中心定点的
油站。
2.定点加油实行主副卡。主卡为邮件运输中心付款卡,副卡为每车一卡。
3.邮件运输中心依据车辆的跑行线路里程、油耗标准和实时油价核算出每个副卡的额定油费,作为副卡打款
的依据。每月初及中旬,邮件运输中心将当月油款付给加油站打入主卡,再由加油站打入各副卡。
4.由邮件运输中心负责办理全国通用的“中石化加油卡”用于外包车辆备用加油卡。加油卡实行主副卡。主
卡为邮件运输中心付款卡,副卡为每车一卡。邮件运输中心依据副卡使用情况(记录)作为副卡打款的依据。
5.当跑行线路路堵、绕道等原因致使燃油消耗过多,定点加油量不能完成跑行任务时才可使用“中石化加油
卡”。
6.使用“中石化加油卡”时必须提前联系邮件运输中心,经邮件运输中心同意方可使用。邮件运输中心根据
实际情况指导加油数量,原则上每次加油量不得超过 100 升。
7.使用“中石化加油卡”必须认真填写“中石化加油卡”使用记录表(见附件:“中石化加油卡”使用记录
表),包括使用时间、原因、加油地点、邮件运输中心同意人等。
“中石化加油卡”使用记录表
卡号:
序号
加油时间
加油地点
加油金额
加油量(升)
单价(元)
请示时间
同意人
加油原因详情
1
2
3
4
5
6
7
8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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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6:
车辆维护管理办法(外包驾驶环节)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天津市邮区中心外包承运车辆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邮运生产安全、畅通,提
高邮运车辆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外包承运车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证车辆安全运行的基本办法。
第三条:外包承运车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企业的各项车辆管理制度,按时参加月检、巡检。并接受监督检查
和考核。
第四条:外包承运车辆的正常维修、维护保养由天津市邮区中心邮件运输中心(以下简称:邮件运输中心)
负责。车辆碰刮和驾驶员责任造成的的损失由外包承运车辆人员负责。当责任分歧时,以维修厂鉴定为准。
第二章 车辆维护和保养规定
第五条:车辆维护应坚持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保持车容整洁,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消除隐患,防
止车辆的早期损坏。
第六条:车辆的维护保养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维护的主要作业范围如下:
1、日常维护:是日常性作业,由外包承运车辆人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和安全视检。
2、一级维护:由外包承运车辆人员协助专业维护人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
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作等安全机件。
3、二级维护:由专业维修人员或对应品牌的 4S 店负责执行。外包承运车辆人员必须按照邮件运输中心编制
的维护计划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转向节、转向摇臂、制动蹄片、悬架等经过
一定时间的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检查调整发动机工作状况和排气
污染控制装置等。
第七条:车辆二级维护前,应进行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结合二级维
护项目一并进行。
第八条:车辆维护必须严格按照车辆技术规定的行车时间或间隔里程进行,不得自行变更。日常维护由承运
管理人负责执行,日常维护每日出车前、途中、收车后进行。
第九条:邮件运输中心应按照规定的车辆维护周期和车辆技术状况会同车辆使用部门按月编制维护计划并监
督落实。同时负责督促车辆使用部门根据气候变化适时做好车辆季节性维护。季节性维护作业可结合定期维护进
行。
第十条:二级保养车辆完成后由邮件运输中心组织进行验收,通知外包承运车辆人员提车并共同验收。
第三章 车辆的检测和诊断
第十一条:车辆的检测和诊断由外包承运车辆人员负责,车辆的检测和诊断是检查车辆维修质量、鉴定车辆
技术性能、减少车辆故障,保证行车安全,延长车辆使用寿命,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隐患,是实现车辆视情修理
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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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车辆检测和诊断是在车辆不解体的情况下,确定其工作和技术状况,以查明故障或隐患的部位和
原因。检测诊断的主要内容包括:
1、安全性:制动、侧滑、转向、灯光信号等。
2、可靠性:异响、磨损、变形、裂纹等。
3、动力性:车速、加速能力、底盘输出功率、发动机功率、扭矩和供给系、点火系状况。
4、经济性:燃油消耗。
5、环境保护:噪声、污染物排放状况等。
第四章 车辆维修与修竣验收
第十三条:车辆维修是保障车辆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应贯彻视情维修的原则,并按国家规定的维修技术标
准执行,确保维修质量。
第十四条:车辆维修按作业范围可分为车辆大修、总成大修、车辆小修和零件修理。
第十五条;车辆维修由邮件运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车辆大修、总成大修车辆完成后由邮件运输中心组织验
收。
第十六条:为了加强车辆维护费用管理,凡是需要到指定维修部门以外维修的车辆必须由邮件运输中心审
批同意后,方可维修。修复后由邮件运输中心与外包承运车辆人员共同验收。
第五章 车辆报修
第十七条:采取随报随修的办法,由外包承运车辆负责将报修单和报修车辆送到邮件运输中心,报修单必须
有外包承运车辆的车辆管理员或值班队长批注意见、签字,否则不予维修。
第十八条:对于邮件运输中心同意维修的车辆由外包承运车辆人员负责将报修车辆送到待修区。
第十九条:车辆维护部门在接收报修车辆后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车辆进行会诊,确定维修项目及评估后要
及时的与邮件运输中心协商、认定,在征得邮件运输中心同意后实施维修。
第二十条:报修单要注明报修车辆下一班的使用时间,保证邮运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二十一条:报修车辆修复后(包括一、二级维护竣工车辆)车辆维护部门要及时通知外包承运车辆单位,
并在报修车辆峻工单上批注通知时间。
第二十二条:车辆维护部门要将修复峻工车辆停放在修复区内,由外包承运车辆人员路试合格后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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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安 全 管 理 协 议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石纯斌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花园路 4 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基于双方订立的外包服务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双方按照平等互利、诚实守信
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 1 条 安全体系
1.1 甲方应当将外包服务纳入本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履行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
1.2 乙方承诺自身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有关法律、国家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安全
生产的资格/条件,应当根据所提供的外包服务类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寄递安全、通信与信息安
全、公共卫生安全、生态安全、资金安全等有关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涵盖企业内部所有组织、岗位、环节和
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3 乙方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
员,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从业人员超过 100 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从业人员在 100 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 2 条 安全义务
2.1 根据所提供的外包服务类型,乙方应当履行以下安全义务:
(1)乙方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寄递安全、通信与信息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
态安全、资金安全等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不得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乙方及其员工不得隐匿、毁弃、冒领、倒卖、盗卖、非法扣留、非法开拆邮件。乙方及其员工不得在
作业过程中抛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邮件损毁。
(3)乙方应当严格遵守收寄验视制度,依照规定对收寄的物品进行登记,对收取的邮件加盖/使用收寄验视
章、安检戳记/章或安检标识;在收寄过程中发现禁止寄递物品的,应当拒绝收寄;发现已收寄的邮件中有疑似
禁止寄递物品的,应当立即停止分拣、运输、投递,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乙方应当依照国家规定与协议用户订立
安全协议,并将协议用户名单和安全协议报送于甲方以及依照规定报送于政府主管部门。
(4)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实名收寄制度,要求寄件人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寄件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
要求提交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并应当依照规定进行查验和登记,
乙方应依照国家规定将实名收寄信息进行收集、录入并报送于甲方以及依照规定报送于政府主管部门。
(5)乙方应当依照规定安排具有专门技术和技能的员工对邮件进行安全检查,并加盖/使用收寄验视章、安
检戳记/章或安检标识;乙方负责邮件安检的从业人员应当进行背景审查,安检作业时安检人员不得从事与安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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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关的活动;乙方应当将安检环节嵌入作业流程,对受设备布局、路由规划、流程工序等因素影响的安检作业进
行优化调整,实现装卸、安检、分拣、运输无缝衔接;对政府主管部门规定应检必检的邮件,必须全面过机安检;
对协议用户邮件实行抽样等特定方式过机安检的,应当依照规定建立安检档案,明确被检邮件信息。
(6)乙方应当保护用户的信息安全和通信秘密,建立用户信息管理制度,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确保所掌握
的用户使用邮政服务信息不被窃取、泄露。未经法律明确授权或者用户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用户使用邮政服务
信息提供给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信息泄露情形的,应及时报告甲方和政府主管部门;乙方
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有关法律规定、监管要求和强制性标准,保障提供外包服务的网络安
全和数据安全。
(7)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规范、标准。乙方应当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安全
生产检查与事故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信息报告等制度,强化员工安全生产知识与技能的培训、
教育,使其具备与本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处置技能。乙方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
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8)乙方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所使用的车辆符合安全标准和
正常运行要求,已经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商业保险,驾驶人具有驾驶资格、从业资格,并
已经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车辆的操作规范和安全要求的岗前培训与常态化培训。
(9)乙方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有关消防管理规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消
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
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严格履行其他有关消防安全的义务。
(10)乙方应当依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安全防控措施,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
用品,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指南、规范。
(11)乙方应当建立严格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保障外包服务所涉及的资金安全,不发生贪污、挪用和侵占
案件。
(12)应当严格执行生态安全的有关法律规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对提供外包服务过程中可能引起的
固体废物、大气(扬尘)、噪声、水污染采取具体可行的防范措施;乙方提供的邮件包装物应当符合国家关于绿
色环保要求;邮件塑料包装袋、普通胶带中的铅、汞、镉、铬总量以及邮件塑料包装袋中的苯类溶剂残留应当符
合国家规定;不得使用有毒物质、发泡聚苯乙烯等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有危害的物质作为填充材料;遵守国家
有关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规定,不得使用重金属、溶剂残留等特定物质超标的劣
质包装袋;乙方应当书面告知寄件人提供的封装用品和胶带应当符合国家规定。
2.2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外包服务项目存在的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应当向乙方书面告知。
第 3 条 安全保障
3.1甲方对乙方履行安全管理义务可以提供必要的协助,按照双方约定承担外部支撑工作。
3.2乙方应当保障安全生产所必需资金投入,依法向员工提供符合相关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依法为员工办
理工伤保险,并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和安全生产事故损害赔偿责任。
3.3乙方应当依照政府主管部门规定配备和维护各类安全设备,保障消防、监控、网络安全设备等正常运行,
处理场所封闭管理,符合《寄递企业安全防范要求》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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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乙方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发生重大安全和服务阻断等突发事件后,乙方应当及
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人员、邮件安全,同时报告甲方和政府主管部门。
3.5乙方应当自行购买本协议项下的服务相关的包括但不限于处理场所、设备设施、邮件和人员保险在内的
足额保险并且承担相应成本,无论乙方是否购买保险,乙方在外包服务过程中发生导致自身、甲方或第三方人身
伤害、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 4 条 安全检查
4.1 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寄递安全、通信与信息安全、公共卫生安全、
生态安全、资金安全等有关安全管理的义务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有权要求乙方立即纠正,并以书
面形式反馈整改情况。
4.2 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
问题,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和甲方,乙方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
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
第 5 条 安全责任
5.1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安全管理义务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
安全事故造成甲方、第三方财产损失或者人身损害的,或者对甲方造成其他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乙方应赔偿甲
方经济损失,包括甲方相关业务收入损失、因赔偿客户造成的损失、甲方设备(如有)维修或更换费用、以及因
处理事故产生的合理费用,并根据情节轻重、影响范围和程度以及责任大小,由乙方向甲方另行缴纳相当于当月
的外包服务费用(或当月乙方预期收入)1 至 3 倍金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继续
赔偿,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外包服务合同;甲方因此先行承担了经济责任的,乙方应当给予无条件的全额赔偿。
5.2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安全管理义务的,未依法配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人员、未建立或者落实安全生产
责任制、未对乙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依照规定配置安全设备设施以及有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寄递安全、通信与信息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态安全、资金安全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影响
范围和程度以及责任大小,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0.5 至 2 万元,且/或者依照附件所列的安全考核细则承担相
应的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外包服务合同。
5.3 本协议约定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范围包括甲方受到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商誉损失等,包括但
不限于赔偿金、律师费、诉讼费、证据或财产保全费、执行费、罚款以及与之相关的鉴定费、调查费、评估费、
拍卖费、差旅费等费用。
5.4 乙方需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甲方可从外包服务费用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向甲方另行支付。
5.5 甲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安全管理义务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 6 条 附则
6.1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
效。
6.2 如果本协议中存在无效、失效或不能履行的条款,则该无效、失效或不能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他
条款的有效和履行。
6.3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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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本协议
年
月
日订立于甲方住所地。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时,已就全部条款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讨论;各方对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
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 托 代 理 人:
委 托 代 理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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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8:
天津市邮政公司市内汽车邮路运行计划
天津中心-红星 1(津市 1)3130038224
天津中心-天泰 2(津市 1)3330032434
天津中心-王庄 4(津市 1)3130032253
天津中心-华苑 5(津市 1)3330032437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邮区中心
30000071
6:30
0
2.75
吨
邮区中心
30000071
6:20
0
2.75
吨
邮区中心
30000071
6:30
0
5 吨
邮区中心
30000071
6:30
0
5 吨
红星路投
30024004
7:10/40
20
天泰路投
30023102
7:30/8:00
22
王庄投
30013403
7:30/8:00
31
华苑投
30030026
7:30/8:00
32
邮区中心
30000071
9:00
20
邮区中心
30000071
9:10
22
邮区中心
30000071
9:15
31
邮区中心
30000071
9:00
32
共计
40
44
62
64
关联邮路:红星-天津中心 1(津市 1)3330000097
关联邮路:天泰-天津中心 2(津市 1)3330000098
关联邮路:王庄-天津中心 4(津市 1)3330000100
关联邮路:华苑-天津中心 5(津市 1)3330000101
天津中心-体北 6(津市 1)3130039417
天津中心-尖山 7(津市 1)3130033859
天津中心-芥园 8(津市 1)3130039537
体院北报刊专趟 3630000112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邮区中心
30000071
6:00
0
5 吨
邮区中心
30000071
6:20
0
2.75
吨
邮区中心
30000071
6:30
0
2.75
吨
邮区中心
9:10
0
1 吨
体院北投
30006003
7:00/7:40
29
尖山投
30021004
7:00/30
24
芥园道投
30012105
7:30/8:00
25
体院北投
10:00/20
20
邮区中心
30000071
8:40
29
邮区中心
30000071
8:30
24
邮区中心
30000071
9:00
25
58
48
50
邮区中心
11:10
20
关联邮路:体北-天津中心 6(津市 1)3330000102
关联邮路:尖山-天津中心 7(津市 1)3330000103
关联邮路:芥园-天津中心 8(津市 1)3330000105
共计
40
天津中心-西站 9(津市 1)3130033142
天津中心-梅江 10(津市 1)3130032297
天津中心-王串 11(津市 1)3130033951
天津中心-大直 12(津市 1)3130037550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邮区中心
30000071
6:10
0
2.75
吨
邮区中心
30000071
6:30
0
2.75
吨
邮区中心
30000071
6:15
0
2.75
吨
邮区中心
30000071
6:20
0
2.75
吨
丁字沽投
30013003
7:00/15
29
梅江投
(绥江道)
30020009
7:20/50
28
王串场投
30015006
7:00/7:40
20
大直沽投
30017003
7:10/40
22
西站揽
30012110
7:30/8:00
3
邮区中心
30000071
9:00
29
邮区中心
30000071
9:00
28
邮区中心
30000071
8:40
20
邮区中心
30000071
8:40
22
61
56
40
44
关联邮路:西站-天津中心 9(津市 1)3330000106
关联邮路:梅江-天津中心 10(津市 1)3330000107
关联邮路:王串-天津中心 11(津市 1)3330000108
关联邮路:大直-天津中心 12(津市 1)333000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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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心-延安 13(津市 1)3330032441
天津中心-一号桥 14(津市 1)3130037614
天津中心-黄河 15(津市 1)3130036303
天津中心-红旗 16(津市 1)3330032444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邮区中心
30000071
6:30
0
5 吨
邮区中心
30000071
6:30
0
2.75
吨
邮区中心
30000071
6:30
0
2.75
吨
邮区中心
30000071
6:30
0
2.75
吨
延安路揽
30011204
7:30/8:00
31
一号桥投
30010012
7:10/40
22
黄河道投
30011003
7:30/8:00
29
红旗路投
30019004
7:30/8:00
28
邮区中心
30000071
9:00
31
邮区中心
30000071
8:30
22
邮区中心
30000071
9:00
29
邮区中心
30000071
9:00
28
62
44
58
56
关联邮路:延安-天津中心 13(津市 1)3330000110
关联邮路:一号桥-天津中心 14(津市 1)3330009371
关联邮路:黄河-天津中心 15(津市 1)3330000112
关联邮路:红旗-天津中心 16(津市 1)3330000113
天津中心-中山 17(津市 1)3130032707
天津中心-东楼 18(津市 1)3130031591
天津中心-八里台 19(津市 1)3330032446
天津中心-李七 20(津市 1)3330032447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邮区中心
30000071
6:10
0
2.75
吨
邮区中心
30000071
6:15
0
2.75
吨
邮区中心
30000071
6:15
0
2.75
吨
邮区中心
30000071
6:20
0
2.75
吨
中山路投
30014002
7:00/30
22
东楼投
30020004
7:00/30
23
八里台投
30007003
7:00/30
24
李七庄投
30030024
7:10/7:50
28
邮区中心
30000071
8:40
22
邮区中心
30000071
8:40
23
邮区中心
30000071
8:40
24
邮区中心
30000071
8:40
28
共计
44
46
48
56
关联邮路:中山-天津中心 17(津市 1)3330000114
关联邮路:东楼-天津中心 18(津市 1)3330000115
关联邮路:八里台-天津中心 19(津市 1)3330000116
关联邮路:李七-天津中心 20(津市 1)3330000117
天津中心-枫林 21(津市 1)3330032313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邮区中心
30000071
6:10
0
5 吨
枫林路投
30022207
7:00/7:50
28
邮区中心
30000071
8:40
28
56
关联邮路:枫林-天津中心 21(津市 1)333000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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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心-江都 1(津市 3)3130030013
天津中心-王庄 3(津市 3)3130030022
天津中心-机械厂 4(津市 3)3130030028
天津中心-华苑 5(津市 3)3130030035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程
车型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邮区中心
30000071
12:20
0
2.75
吨
邮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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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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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邮区中心
30000071
12:20
0
2.75
吨
邮区中心
30000071
12:10
0
2.75
吨
江都路揽
30024004
13:10/40
18
王庄投
30013403
13:10/40
31
机械厂投
30010013
13:10/40
22
华苑投
30030026
13:10/40
32
靖江路
0
王庄速递
30013005
机械厂揽
30001015
13:45/55
1
王顶堤投
30038417
13:50/14:0
0
1
红星路营
30024001
13:55/14:
10
4
佳安里营
30013401
13:55/14:05
4
河东大宗
30000040
华苑营
30038401
14:10/20
1
红星路投
30024004
红桥大宗
30010023
中心投递
30003700
14:10/20
4
南开大宗
30010018
河北大宗
30040020
北仓营
30040001
14:20/30
3
河北商企
30020056
邮区中心
30000071
14:50
20
邮区中心
30000071
15:10
35
邮区中心
30000071
15:00
19
邮区中心
30000071
15:15
33
共计
42
共计
73
共计
46
共计
67
关联上行邮路:红星-天津中心 1(津市 3)3130030016
关联上行邮路:王庄-天津中心 3(津市 3)3130030024
关联上行邮路:机械厂-天津中心 4(津市 3)3130030031
关联上行邮路:华苑-天津中心 5(津市 3)3130030036
天津中心-李七 6(津市 3)3130030039
天津中心-八里台 7(津市 3)3130030042
天津中心-和平 8(津市 3)3130030047
天津中心-东楼 9(津市 3)3130030051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程
车型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邮区中心
30000071
12:10
0
2.75
吨
邮区中心
30000071
12:10
0
2.75
吨
邮区中心
30000071
12:10
0
2.75
吨
邮区中心
30000071
12:15
0
2.75
吨
李七庄投
30030024
13:00/35
28
八里台投
30007003
13:00/35
24
和平路揽
30002104
13:00/30
23
东楼投
30020004
13:05/40
23
南泥湾路
揽
30019008
同安道营
30007001
13:40/50
3
三马路
30010001
13:45/55
3
东楼营
30020001
13:50/14:0
0
3
体育中心
揽
30038106
13:50/14:
00
6
和平大宗
30000004
南开大宗
30010018
河西大宗
30020018
贵州路揽
30005109
14:05/15
3
鞍山道
30002002
14:15/25
3
和平商企
30000081
和平路揽
30002104
和平大宗
30000004
邮区中心
30000071
14:50
32
邮区中心
30000071
14:55
23
邮区中心
30000071
15:15
23
邮区中心
30000071
14:50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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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
66
共计
53
共计
52
共计
49
关联上行邮路:李七-天津中心 6(津市 3)3130030040
关联上行邮路:八里台-天津中心 7(津市 3)3130030044
关联上行邮路:和平-天津中心 8(津市 3)3130030049
关联上行邮路:东楼-天津中心 9(津市 3)3130030053
天津中心-枫林 10(津市 3)3130030054
天津中心-卫国 11(津市 3)3130030056
天津中心-大直 12(津市 3)3130030058
天津中心-黄河 13(津市 3)3130030075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程
车型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邮区中心
30000071
12:20
0
两台
2.75
吨
邮区中心
30000071
12:15
0
2.75
吨
邮区中心
30000071
12:15
0
2.75
吨
邮区中心
30000071
12:10
0
2.75
吨
枫林路投
30022207
13:10/45
28
卫国道揽
30015106
13:00/30
18
大直沽投
30017003
13:05/40
22
黄河道投
30011003
13:05/40
29
枫林路营
30022201
天山路投
30016205
13:45/55
4
大直沽营
30017001
黄河道营
30011001
河西大宗
30020018
天山路营
30016201
14:00/14:05
1
河东大宗
30000040
南开营销
30010011
河西直投
30020076
14:05/20
12
鲁山道投
30020062
14:15/25
4
河东商企
30000083
芥园道营
30012101
13:50/14:0
0
4
成林道投
30010050
14:35/45
1
真理道揽
30010067
芥园道投
30012105
邮区中心
30000071
11:40
唐家口揽
30010069
红桥大宗
30010023
枫林路投
30022207
12:30/13:
10
天山路营
(自送)
30016201
红桥商企
30020014
一号桥投
30010012
13:55/05
6
张贵庄
30003001
14:15/25
4
邮区中心
30000071
14:35
28
邮区中心
30000071
15:15
14
邮区中心
30000071
15:05
6
邮区中心
30000071
14:50
25
共计
68
共计
42
共计
38
共计
58
关联上行邮路:枫林-天津中心 10(津市 3)3130030055
关联上行邮路:卫国-天津中心 11(津市 3)3130030057
关联上行邮路:大直-天津中心 12(津市 3)3130030059
关联上行邮路:黄河-天津中心 13(津市 3)3130030076
天津中心-体北 14(津市 3)3130030077
天津中心-民园 15(津市 3)3130030080
天津中心-北江 16(津市 3)3130030083
天津中心-狮林 17(津市 3)3130030085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程
车型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邮区中心
30000071
12:10
0
2.75
吨
邮区中心
30000071
12:10
0
2.75
吨
邮区中心
30000071
12:10
0
2.75
吨
邮区中心
30000071
12:10
0
2.75
吨
体院北投
30006003
13:00/40
29
民园投
30005004
13:00/35
21
北江路(洞
庭路揽)
30022002
13:00/35
27
狮子林投
30000016
13:00/35
21
体院北营
30006001
民园营
30005001
13:45/55
1
梅江投(绥
江道)
30020009
14:00/10
5
狮子林营
30014301
13:40/50
2
河西大宗
30020018
解放北路
30004001
梅江揽投
30022104
河北大宗
30040020
越秀路揽
30020110
13:50/14:
00
3
和平大宗
30000004
天大揽
30007203
14:10/20
8
./tmp/733f904e-56e9-48e3-96a5-34e0edf8e245-html.html63
邮区中心
30000071
14:50
24
邮区中心
30000071
14:45
21
邮区中心
30000071
15:00
28
邮区中心
30000071
15:10
27
56
共计
43
共计
60
共计
58
关联上行邮路:体北-天津中心 14(津市 3)3130030078
关联上行邮路:民园-天津中心 15(津市 3)3130030082
关联上行邮路:北江-天津中心 16(津市 3)3130030084
关联上行邮路:狮林-天津中心 17(津市 3)3130030087
天津中心-延安 18(津市 3)3130030088
天津中心-西站 19(津市 3)3130030091
天津中心-天泰 20(津市 3)3130030093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程
车型
邮区中心
30000071
12:10
0
2.75
吨
邮区中心
30000071
12:10
0
2.75
吨
邮区中心
30000071
12:15
0
2.75
吨
延安路揽
30011204
13:10/45
31
丁字沽投
30013003
13:15/30
29
天泰路投
30023102
13:00/35
22
红旗路投
30019004
14:00/05
4
西站揽
30012110
13:40/14:00
2
天泰路营
科贸街
30019101
14:15/25
2
天津航站
30000168
王串场营
30015001
13:55/14:
05
7
南开大宗
30010018
红桥商企
30020014
河北大宗
30040020
丁字沽营
30013001
14::10/20
2
王串场投
30015006
14:15/25
1
红桥大宗
30010023
邮区中心
30000071
15:15
28
邮区中心
30000071
15:15
29
邮区中心
30000071
15:05
20
共计
65
共计
62
50
关联上行邮路:延安-天津中心 18(津市 3)3130030090
关联上行邮路:西站-天津中心 19(津市 3)313003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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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心-红星 1(津市 4)3130030106
天津中心-王串 20(津市 4)3130030162
天津中心-王庄 3(津市 4)31300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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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邮区中心
30000071
15:30
0
2.75
吨
邮区中心
30000071
15:40
0
2.75
吨
邮区中心
30000071
15:45
0
2.75
吨
邮区中心
30000071
15:25
0
2.75
吨
红星路投
30024004
16:20/40
20
天泰路投
30023102
16:30/50
22
王庄投
30013403
16:45/17:00
31
机械厂投
30010013
16:10/30
22
江都路揽
30024010
16:50/17:1
0
4
王串场投
30015006
17:10/30
7
四新道
30013106
17:20/40
6
中心投递
30003700
16:45/17:0
5
4
金钟
30027501
17:25/30
7
王串场营
30015001
17:45/18:05
1
佳安里营
30013401
18:00/10
4
解放北路
30004001
17:50/18:2
0
3
东丽大宗
30030047
河北大宗
30040020
红桥大宗
30010023
和平大宗
30000004
红星路营
30024001
17:45/55
7
王串场投
30015006
18:10/30
1
王庄投
30013403
18:30/19:10
3
民园营
3000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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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路投
30024004
18:00/20
1
天泰路投
30023102
18:50/19:15
7
红桥奥园
30010073
民园投
30005004
河北商企
30020056
王庄速递
30013005
中心投递
30003700
18:35/19:0
5
3
江都路揽
30024010
18:40/19:0
0
5
机械厂投
30010013
19:20/40
4
机械厂揽
30001015
河东大宗
30000040
邮区中心
30000071
19:50
20
邮区中心
30000071
20:15
22
邮区中心
30000071
20:20
30
邮区中心
30000071
20:30
22
共计
64
共计
60
共计
74
共计
58
关联上行邮路:红星-天津中心 1(津市 4)313003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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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上行邮路:王庄-天津中心 3(津市 4)313003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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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心-华苑 5(津市 4)3130030120
天津中心-体育 6(津市 4)3130030123
天津中心-和平 7(津市 4)3130030127
天津中心-延安 8(津市 4)3130030130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中心局
30000071
15:30
0
2.75
吨
中心局
30000071
15:25
0
2.75
吨
邮区中心
30000071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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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
吨
邮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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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
0
2.75
吨
华苑投
30030026
16:30/45
32
体育中心
揽
30038106
16:25/45
32
和平路揽
30002104
16:35/55
23
延安路揽
30011204
16:30/17:0
0
31
华苑营
30038401
17:00/18:1
0
1
李七庄投
30030024
16:55/18:10
2
民园投
30005004
17:15/35
4
武清区崔
黄口北辛
庄村
30170021
18:30/20:4
0
65
南开大宗
30010018
体育中心
揽
30038106
18:20/19:00
2
津南区葛
沽镇领港
物流园
30020018
18:30/19:30
44
政务中心
30001017
18:15/30
1
南泥湾路
揽
30019008
19:15/25
4
华苑投
30030026
18:35/19:2
0
1
一分商企
30000017
王顶堤投
30038417
邮区中心
30000071
20:20
32
邮区中心
30000071
20:25
32
邮区中心
30000071
20:40
47
邮区中心
30000071
22:00
57
共计
67
共计
72
共计
11
8
共计
153
关联上行邮路:华苑-天津中心 5(津市 4)3130030121
关联上行邮路:体育-天津中心 6(津市 4)313003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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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上行邮路:北辛庄-天津中心 8(津市 4)3130030131
天津中心-成林 9(津市 4)3130030133
天津中心-梅江 10(津市 4)3130030136
天津中心-天山 11(津市 4)3130030139
天津中心-大直 12(津市 4)3130030144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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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区中心
30000071
15:20
0
2.75
吨
邮区中心
30000071
15:30
0
2.75
吨
邮区中心
30000071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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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
吨
邮区中心
30000071
15:30
0
2.75
吨
成林道
30010050
16:00/20
14
梅江投
(绥江道)
30020009
16:25/45
28
天山路投
30016205
16:25/45
18
大直沽投
30017003
16:20/40
22
鲁山道投
30020062
16:25/45
1
枫林路投
30022207
17:00/20
4
卫国道揽
30015106
16:55/18:50
3
一号桥投
30010012
16:50/17:2
0
6
狮子林营
30014301
17:30/18:0
5
13
枫林路营
30022201
17:30/18:10
1
天山路营
30016201
19:00/20
3
大直沽营
30017001
17:50/18:5
0
6
河北大宗
30040020
枫林路投
30022207
天山路投
30016205
大直沽投
30017003
鲁山道投
30020062
18:45/19:0
0
13
河西大宗
30020018
河东商企
(大直沽)
30000083
19:35/50
7
大直沽揽
30017006
成林道
30010050
19:10/20
1
梅江投
(绥江道)
30020009
18:25/45
5
唐家口揽
30010069
河东大宗
30000040
梅江揽投
30022104
河东大宗
30000040
真理道揽
30010067
河西直投
30020076
19:05/25
6
唐家口揽
30010069
北江路
(洞庭路
揽)
30022002
天山路营
(自送)
30016201
一号桥投
30010012
19:00/10
6
邮区中心
30000071
20:00
14
邮区中心
30000071
20:30
28
邮区中心
30000071
20:35
22
邮区中心
30000071
19:55
22
共计
56
共计
72
共计
53
共计
62
关联上行邮路:成林-天津中心 9(津市 4)3130030134
关联上行邮路:枫林-天津中心 10(津市 4)3130030137
关联上行邮路:天山-天津中心 11(津市 4)3130030141
关联上行邮路:大直-天津中心 12(津市 4)3130030145
天津中心-黄河 13(津市 4)3130030146
天津中心-越秀 14(津市 4)3130030148
天津中心-贵州路 15(津市 4)3130030150
天津中心-北江 16(津市 4)3130030152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邮区中心
30000071
15:30
0
2.75
吨
邮区中心
30000071
15:30
0
2.75
吨
邮区中心
30000071
15:20
0
2.75
吨
邮区中心
30000071
15:35
0
2.75
吨
黄河道投
30011003
16:30/50
29
越秀路揽
30020110
16:20/40
24
贵州路揽
30005109
16:20/40
23
北江路(洞
庭路揽)
30022002
16:25/45
27
天大揽
30007203
17:00/20
4
体院北投
30006003
16:55/17:15
3
八里台投
30007003
16:50/17:10
3
河西直投
30020076
17:05/20
17
芥园道营
30012101
18:00/20
4
体院北营
30006001
17:40/19:00
1
同安道营
30007001
17:25/35
3
津南区葛
沽镇领港
物流园
30020018
18:10/19:1
0
26
芥园道投
30012105
体院北投
30006003
八里台投
30007003
17:45/55
3
红桥大宗
30010023
河西大宗
30020018
东楼投
30020004
18:15/25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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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商企
30020014
越秀路揽
30020110
19:10/35
3
贵州路揽
30005109
18:45/19:30
5
黄河道投
30011003
18:35/55
4
黄河道营
30011001
南开大宗
30010018
延安路揽
30011204
19:10/30
4
邮区中心
30000071
20:30
31
邮区中心
30000071
20:35
24
邮区中心
30000071
20:30
23
邮区中心
30000071
20:15
47
共计
76
共计
55
共计
65
共计
117
关联上行邮路:黄河-天津中心 13(津市 4)3130030147
关联上行邮路:越秀-天津中心 14(津市 4)3130030149
关联上行邮路:贵州路-天津中心 15(津市 4)3130030151
关联上行邮路:领港-天津中心 16(津市 4)3130030153
天津中心-狮林 17(津市 4)3130030154
天津中心-东楼 18(津市 4)3130030156
天津中心-西站 19(津市 4)3130030159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邮区中心
30000071
15:30
0
2.75
吨
邮区中心
30000071
15:40
0
2.75
吨
中心局
30000071
15:35
0
2.75
吨
狮子林投
30000016
16:20/40
21
东楼投
30020004
16:30/45
23
丁字沽投
30013003
16:25/35
29
芥园道投
30012105
17:00/20
5
红旗路投
30019004
17:10/30
7
西站揽
30012110
16:45/17:20
2
三马路营
30010001
17:45/55
4
科贸街营
30019101
17:40/45
1
西青道
30012201
17:30/40
2
南开大宗
30010018
南开大宗
30010018
丁字沽营
30013001
18:05/40
5
鞍山道营
30002002
18:05/19:0
0
3
红旗路投
30019004
17:55/18::1
5
4
丁字沽投
30013003
和平商企
30000081
天大揽
30007203
18:35/19:20
3
红桥大宗
30010023
和平路揽
30002104
西站揽
30012110
19:00/45
4
和平大宗
30000004
红桥商企
30020014
狮子林投
30000016
19:25/45
5
邮区中心
30000071
20:35
21
邮区中心
30000071
20:20
27
邮区中心
30000071
20:40
27
共计
59
共计
65
共计
69
关联上行邮路:狮林-天津中心 17(津市 4)3130030155
关联上行邮路:红旗-天津中心 18(津市 4)3130030157
关联上行邮路:西站-天津中心 19(津市 4)313003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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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心-青光(津市 2)3130030069
天津中心-西华苑(津市 2)3130030096
天津中心-咸水(津市 2)3130034905
天津中心-静开(津市 2)3130030124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中心局
30000071
12:20
0
5 吨
邮区中心
30000071
12:10
0
5 吨
邮区中心
30000071
12:20
0
5 吨
邮区中心
30000071
12:10
0
5 吨
青光揽
30040062
13:10/19:
10
25
西青投递
(杨柳青
投)
30032500
13:30/50
52
咸水沽揽
30033400
13:20/40
44
静海开发
30160011
13:50/14:
10
60
北辰科技
园
30040902
19:30/40
14
西华苑揽
30038014
14:30/19:05
18
小站营
30035301
14:20/17:20
20
30160606
14:30/18:
20
16
北辰同城
2
30040068
精武镇营
30038201
小站投
30030125
17:25/18:00
大邱庄营
30160601
秀川路局
30030154
19:25/45
7
咸水沽揽
30033400
18:40/19:00
20
静海开发
30160011
18:50/19:
30
16
西青同城
(海泰所)
30030132
津南同城
30030134
静海大宗
30160027
海泰揽投
30038416
津南大宗
30030053
独流(拼多
多)
30160201
西青大宗
30030059
碧轩园所
30038410
30030068
邮区中心
30000071
20:30
25
邮区中心
30000071
21:15
43
邮区中心
30000071
20:00
44
邮区中心
30000071
21:00
60
64
120
共计
84
共计
15
2
关联上行邮路:青光-天津中心(津市 2)3130030167
关联上行邮路:杨柳-天津中心(津市 2)3130030097
关联上行邮路:咸水-天津中心(津市 2)3130038683
关联上行邮路:静开-天津中心(津市 2)3130030140
天津中心-宏兴(津市 2)3130030118
天津中心-汊沽(津市 2)3330035315
天津中心-西区(津市 2)3330038922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局名
机构代码
到/开时间
里
程
车型
邮区中心
30000071
12:30
0
5 吨
邮区中心
30000071
12:30
0
8 吨
邮区中心
30000071
12:00
0
5 吨
30180004
14:00/15
85
城关投
30171201
14:30/17:10
74
军粮城投
30030122
13:00/20
32
宏兴道投
30170038
15:00/15
25
城关营
西区
30046204
13:50/14:10
13
北辰区新
颜道 2 号
(苏宁云
仓)
30170018
16:30/19:
10
35
汊沽港投
30170037
18:00/30
38
军粮城营
30030101
14:45/17:10
19
黄花店营
30170801
西区
30046204
17:45/19:10
19
./tmp/733f904e-56e9-48e3-96a5-34e0edf8e245-html.html68
津永路揽
30170041
军粮城投
30030122
19:40/50
13
兴旺路
30170021
军粮城揽
30030105
邮区中心
30000071
20:20
38
邮区中心
30000071
20:00
54
邮区中心
30000071
20:50
32
共计
98
共计
166
共计
128
关联上行邮路:崔黄口-天津中心(津市 2)3130030143
关联上行邮路:汊沽-天津中心(津市 2)3330035318
关联上行邮路:西区-天津中心(津市 2)3330038923
./tmp/733f904e-56e9-48e3-96a5-34e0edf8e245-html.html69
第五章 项目需求书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邮区中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采购 1 家主供应商、1 家备选供应商(根
据有效投标情况确定是否有备选供应商),承接邮区中心区内 66 条邮路往返跑行驾驶,以及 2025-2026 年根据
退休情况需增补的 15 条区县邮路往返跑行驾驶。服务内容包括服务方驾驶邮政方车辆依照约定将邮政方指定的
邮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安全运输到指定地点,并做好与邮政方的发运单位、接收单位邮件的装车、点数等交接工作。
合同期 2 年,费用预计约为 837.383 万元(按照最高限价[(21×100+19×95+19×140+7×223+15×223)×365
×2]计算(总预算中含 2025-2026 年自有人员退休后需增加外包的 15 条区县邮路)。
一、 运行线路及发运情况
邮路计划详见合同附件。
邮政方有权根据生产实际需求调整跑行邮路及工作时间等,如增加、减少邮路,调整邮路、计划里程、往返
方式、装车地点等。
二、运输方式和车辆管理要求
(一)邮政方委托服务方驾驶的车辆只能运输邮政方邮件或邮政方指定的物品;未经邮政方同意,服务方不
得擅自使用车辆。
(二)服务方接到邮政方指令后,须指派驾驶员按照邮政方规定的时间,到达邮政方指定地点接取车辆,并
从邮政方领取该车的钥匙、行驶证、通行证、保险单等全部证件,核对无误后在取车单上签字确认;完成当次驾
驶任务后,将所驾驶车辆停靠到邮政方指定地点,向邮政方交还车辆全部证件,服务方驾驶员双方核对无误后签
字认可。服务方驾驶员在使用过程中造成证件丢失、损坏的,服务方应负责补办相关证件的费用,并承担因此造
成的经济损失。
(三)服务方在接取车辆时,应对车辆技术状况和烟感报警器、卫星定位设备等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车
辆及设备设施存在故障的应与邮政方书面确认,由邮政方负责维修或更换。在车辆交接后,服务方应正确使用车
辆,做好车辆出车前、运行中和收车后的三检工作。服务方应确认车辆发车前卫星定位设备和行车记录仪的正常
运行。卫星定位设备或行车记录仪设备发生故障,服务方应及时向邮政方报修,因服务方报修不及时造成影响和
损失的,由服务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服务方应爱护使用设备,因服务方操作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邮政方车辆
或相关设备受损的,送交邮政方指定的维修企业或由邮政方维修至正常使用状态,维修费用由服务方承担。
(四)服务方应将作业车辆停放到指定地点。如在作业过程中、作业完毕后未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发生车
辆被偷盗、抢劫、或者其他毁损情况,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含车辆、邮件等全部损失)由服务方先行向邮政方
进行赔偿。
★(五)服务方应为驾驶人员购买累计保额不低于 100 万元/人的驾乘人员险、综合意外伤害险、雇主责任险。
三、工作时间与地点
工作时间为全年 365 天不间断跑行(邮政方可根据实际生产需要调整工作时间)
发车地点为: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 699 号邮区中心、天津市东丽区华丰路与津赤公路交口京东 2 期物流园
(如发生变化,以邮政方通知为准)。
四、服务规范和标准
(一)服务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限、路线、频次完成车辆驾驶运输任务,不得擅自改变行驶路线和送达次序,
./tmp/733f904e-56e9-48e3-96a5-34e0edf8e245-html.html70
因故不能按时运抵、需要变更运行线路以及在运输途中发生其他意外情况,服务方应当自该情况发生之时起 1 小
时内如实告知邮政方,征得邮政方同意后方可变更。服务方应依约与邮政方办理交接、签单、归档等手续,并无
条件接受邮政方对以上事项的调整安排。
(二)邮政方制定服务规范和标准作为合同附件,服务方应当严格遵守;邮政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随时
补充或更新相关服务规范和标准,并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服务方。服务方应当按照更新后的规范和标准要求保质保
量交付工作成果。
(三)服务方须按照约定对车封进行核对,并按派车单准确交接,确保邮件安全。
(四)服务方每次出局前进行车辆的三检工作和出车前的准备工作,核对司机帮APP中的任务。
(五)服务方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对本邮路装车垛口上的车辆,所预装的邮件进行检查,核对是否为本
邮路的邮件。
(六)在邮区中心规定的本邮路装车垛口处,与处理中心装车人员共同装面交和贵重邮件,负责车上点数和
入堆;对处理中心装发本邮路的轻件、(除小包、重件以外的邮件)负责车上点数和入堆,并与处理中心装车人
员进行对数。
(七)按照司机帮的操作流程进行出车作业操作、检查路单是否完备并及时出局。
(八)各邮路车辆回局首先到处理中心进行回局登记,并凭司机帮APP中的任务条码要求处理中心及时接收
信息。
(九)持交接路单与投递局、揽投部的标志性物照相,将照片发送车队跟单时限监控群,并发送邮路和到达
时间点,并在总单上双页批注到达投递局、揽投部时间。
(十)严格按照驾驶员工作流程执行,做好出局与邮件处理中心的交接、回局与中心局处理中心的交接、与
各投递局、揽投部的交接、与营业网点的交接等相关要求,本规范书未述的工作要求及生产作业需求,按照邮政
方生产作业规定、要求执行。
(十一)邮政方有权对由于生产作业流程发生变化而对驾驶外包业务的工作内容进行调整。
★(十二)服务方在驾驶运输车辆过程中,有监护邮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运输途中因故(故障、事故或其他
等情况)不能按时运达指定地点,服务方应于 30 分钟内通知邮政方,并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车辆及车内邮
件安全,人不能远离车辆,保证车辆、邮件始终处于目视所及范围内。如需更换驾驶员,服务方应立即安排替换
人员,随同服务方救援(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服务方承担)车辆前往事故地点,确保完成当班驾驶外包服务,
同时做好派车单批注工作。
(十三)乙方应具备快速响应服务能力及应急能力,合同履行期间在天津市范围内设有办事处或经营场所。
五、对服务方人员的要求
★(一)本项目逐日发班,服务方人员应配备:市内 1 频 21 条邮路配备驾驶员 24 人(含管理及备额 3 人);
市内 3 频 19 条邮路配备驾驶员 19 人;市内 4 频 19 条邮路配备驾驶员 19 人;区县 2 频 7 条邮路配备驾驶员 7 人。
本项目按不同邮路属性要求配备服务团队,且须保证项目每频有符合要求的管理及备额人员在作业现场驻扎,以
备临时调度和替休。服务方应根据邮路实际跑行情况,储备充足的应急后备力量,综合调配各频次驾驶人员,使
人员充分复用,确保驾驶安全的同时保证邮路逐日正班准点运行。
(二)服务方应确保选派的驾驶员健康状况良好,年龄 21-55 周岁,具有B2 及以上驾驶证,驾龄三年以上,
且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并安全行驶 6 万公里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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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服务方应当通过必要的内部管控制度和管理措施,保证服务方驾驶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甲乙双
方约定的与本合同项目有关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标准规范,不得疲劳驾驶,带病驾车。
★(四)服务方确保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选派员工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应与选派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
同、缴纳社会保险。若因服务方或者服务方人员造成邮政方、第三方或服务方员工人身、财产损害的,一切法律
责任由服务方承担。
(五)合同签订前,服务方须向邮政方提供为本项目服务全部人员的服务人员情况表及B2 及以上资格车辆
驾驶证复印件,如未能按时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项目要求,邮政方有权拒绝签订合同。
六、安全生产管理
(一)服务方人员在驾驶过程中要保全承运邮件的安全,遇异常状况要按照邮政方的规定进行处理。
(二)服务方人员在驾驶过程中要遵守交通法规,防止发生交通事故。因驾驶不当或疲劳驾驶造成的交通事
故或存在驾驶责任事故,责任由服务方承担。
★(三)服务方人员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邮政方有关规章制度,防止出现人为故障事故。服务方人员在工作期
间发生意外伤害或工伤事故时由服务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七、违约责任
★(一)服务方在履约过程中单方面终止合同或发生严重违约行为的,其他单方面终止合同或严重违约的行为,
服务方应向邮政方支付本合同外包服务费总价 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邮政方造成的损失。邮政方有权将服
务方违约情况上报邮政方上级单位,按中国邮政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等相关办法处理。
(二)服务方在承担邮政方车辆驾驶过程中造成邮政方车辆、邮件丢失、损毁、延误等情况,由邮政方按照
邮政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和处理。服务方应在邮政方先行承担赔偿责任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将邮政方赔偿用户的
全部金额支付邮政方,如服务方未如期支付的,邮政方有权直接从服务方履约保证金或外包服务费中扣除,并保
留继续追究服务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因服务方未按邮政方要求提供相应服务,邮政方可指定第三方替代履行,由此额外增加的费用由服务
方承担,邮政方有权从应付服务方外包服务费中直接扣除或由服务方另行向邮政方支付。
(四)服务方未按邮政方要求的服务规范和质量标准完成外包服务工作的,或导致邮政方承担损失赔偿责
任、被监管处罚等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因此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罚款等,均由服务方赔偿给邮政方。前款赔
偿金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收入损失、第三方损失以及因处理事故产生的合理费用、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
费等。不足部分,邮政方有权从应付服务方外包服务费中直接扣除或由服务方另行向邮政方支付。
(五)服务方需承担相应指标的扣罚。
八、服务费用支付及履约保证金
(一)每月对账按月结算,每月 15 日前双方进行对账,邮政方收到服务方确认过的《费用结算明细表》及
符合邮政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将相应邮路服务费付至服务方账户内。如不满一个月,
按当月实际完成驾驶工作量计算。
(二)单月结算金额=各频次邮路单价×每月各频次实际跑行邮路数目-服务质量扣罚金额
(三)服务方驾驶员提供加班车、临时邮路驾驶外包服务时,执行与正班车相同的外包单价。如遇特殊情况,
突发业务变化,以邮政方通知为准,并按照实际出车趟数进行结算。
(四)履约保证金:自合同订立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服务方向邮政方一次性缴付合同预估总价(2 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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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作为服务方履行合同项下义务的保证。合同期满后,在服务方完全履行合同各项义务的情形下,双方不再续
签合同的,结清各项款项、费用后,邮政方将剩余保证金退还给服务方(不计利息)。
(五)本项目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为签约主体签订合同。
九、最高限价
(一)本项目设置各频次单条邮路往返跑行驾驶外包服务费最高限价(含税)。
(二)供应商须对跑行线路外包服务费进行报价。
(三)项目实施期间如遇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 ,则不含税价格保持不变 ,增值税税款、含税价格进行相应调
整。
外包邮路(频次)
邮路数量(路)
各频次单条邮路往返跑行驾驶外包服务费含税单价(元/路频)
备注
市内一频(往返)
21
100.00
现外包邮路
市内三频(往返)
19
95.00
市内四频(往返)
19
140.00
区县二频(往返)
7
223.00
区县邮路(往返)
15
后期增补邮路
十、项目服务期
本项目服务期 2 年,自 2025 年 11 月 1 日-2027 年 10 月 31 日止(具体以合同实际签订日期为准)。
十一、外包商资质及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十二、应答要求
(一)针对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团队组成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服务团队组成(包括但不限于现场
管理人员、服务人员数量、岗位设置、年龄结构、工作年限、工作经历及车辆驾驶资格证等。)
(二)提供针对本项目拟定的运行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工作计划、临时人员调配预案及时限、意外
(紧急)情况处理措施、人员稳定保证措施、服务质量保证方案、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等。
(三)提供为保证服务质量而制订的各项管理规章,包括但不限于:服务队伍管理、人员绩效扣罚办法、工
作规范要求、安全管理制度等。
(四)提供针对本项目拟定的服务质量保证承诺函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配备、专业服务能力、安全保证
及服务质量保证。
(五)具有同类项目业绩。
十三、备选供应商启用条件
1、根据采购结果,邮区中心负责与中标供应商及备选供应商签订服务外包合同,并收取第一中标供应商履
约保证金。
2、合同期内,当中标供商出现因包括但不限于自身能力不足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由邮区中心负责与中
标供应商解约,收集中标供应商不能履行合同和纳入采购供应商黑名单的相关材料并提出拟处理意见,将上述相
关情况及材料上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寄递运管部审核。同时与备选供应商办理接续履行合同等相关事宜。
3、备选供应商应自接到邮政方书面通知方能开始并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邮政方要求履行本合同。备选供
应商自合同启用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邮政方一次性缴付履行期内预估合同总额的 5%作为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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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邮区中心
区内邮路驾驶业务外包项目
招标编号:A*开通会员可解锁*5-043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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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目录
(自行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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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诚信投标声明
(一)供应商廉洁诚信承诺书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为保障采购工作公平、公正开展,推进廉洁诚信建设,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活动,保护
国家、企业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在参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邮区中心区内邮路驾驶业务
外包项目时,自愿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廉洁、诚信的原则,恪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规范,不从事并抵制不廉洁、
不诚信行为。
二、严格杜绝以下行为:
(一)向采购方或采购方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等馈赠或提供任何形式的财物、好
处。包括但不限于:赠送任何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无偿服务、宴请或其他好处,报销
应由采购方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为采购方工作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等;
(二)单人约见采购方工作人员或到采购方工作人员非办公场所商谈业务;
(三)向采购方或采购方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电话询问评审情况或施加任何影响,通过任何单位或个人向采购
方或采购方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打招呼,施加压力;
(四)诋毁采购方、采购方代理机构、其他候选供应商的名誉,传播与采购工作有关的言论与信息;
(五)与采购方、采购方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公正性;
(六)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相同;或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相同的情形;又或者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之间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叉任职等关系;
(七)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八)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九)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
律文书为准);
(十)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十一)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采购方的合法权益;与采购方串通投标,损害企业利益或他
人的合法权益;
(十二)以其他任何方式扰乱采购方、采购方代理机构的采购工作。
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采购方有权视情节取消我方候选供应商资格、宣布中
标或谈判结果无效、终止合同执行,或禁止再次参加采购方组织的采购活动等。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承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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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关联企业投标声明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我司未与有关联关系的单位同时参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邮区中心区内邮路驾驶业务外包
项目投标。
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
./tmp/733f904e-56e9-48e3-96a5-34e0edf8e245-html.html77
二、报价部分
(一)投标书
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根 据 贵 方 中 国 邮 政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天 津 市 分 公 司 邮 区 中 心 区 内 邮 路 驾 驶 业 务 外 包 项 目 ( 招 标 编 号 :
A*开通会员可解锁*5-043)招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
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下述文件:
1.按投标须知中有关“投标文件的组成”规定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1 份);
2.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 160000 元;
3.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与书面投标文件相一致的电子文件 1 份(上传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提供的含税投标报价详见“投标报价一览表”。
2.服务期:2 年,计划自 2025 年 11 月 1 日-2027 年 10 月 31 日止(最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中的要求。
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6.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
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7.我方的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为 120 个日历日。
8.我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意贵方将投标保证金没收:(1)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2)投标
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4)中标人无正当理
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5)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6)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
履约保证金;(7)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9.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10.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tmp/733f904e-56e9-48e3-96a5-34e0edf8e245-html.html78
(二)投标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邮区中心区内邮路驾驶业务外包项目
招标编号:A*开通会员可解锁*5-043
单位:人民币/元
外包邮路(频次)
含税最高限价
(元/路频)
各频次单条邮路往返跑行驾驶服务投标报价(元/路频)
邮路数量
(路)
服务期(天)
2 年驾驶服务含税投标报价
(元)
不含税价格
增值税金额
含税价格
市内一频(往返)
100.00
21
730
市内三频(往返)
95.00
19
市内四频(往返)
140.00
19
区县二频(往返)
223.00
7
区县邮路(往返)
15
2 年驾驶服务含税投标报价合计
增值税税率:
%
注:投标报价保留 2 位小数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tmp/733f904e-56e9-48e3-96a5-34e0edf8e245-html.html79
(三)报价依据
针对本项目各项报价的成本构成及其价格依据
./tmp/733f904e-56e9-48e3-96a5-34e0edf8e245-html.html80
(四)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
我公司参加了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邮区中心区内邮路驾驶业务外包项目投标,现要求退还投
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
元 );保证金利息金额为人民币----元
(¥----元)。
请予办理。
1、退还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
账
号:
开户银行:
联 系 人:
2、退还保证金利息:银行出具的保证金同期存款利息结算凭证(加盖银行有效印鉴)
单位:(盖章)
扫描 jpg 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tmp/733f904e-56e9-48e3-96a5-34e0edf8e245-html.html81
(五)中标(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致: (招标/采购代理)
我公司若在贵公司组织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邮区中心区内邮路驾驶业务外包项目(招标/
项目编号:A*开通会员可解锁*5-043)中中标(成交),我公司保证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按招标/采购
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现金或贵公司认可的形式,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该交纳的中标(成交)服务费用。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章)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承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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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部分
包括: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为本项目提供所需服务的能力,可提供专业独立的服务人员及管理队伍,提供盖章承诺函;
3.具有至少一项自*开通会员可解锁*(含)至今签订或开始履行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开始履行时间为准)
载货汽车驾驶服务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中须能体现提供驾驶服务的车辆为载货汽车,如未体现
须同时提供相应盖章证明材料)、合同期内至少一张有效结算发票复印件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
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网站发票查验结果截屏加盖公章;
4.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至今任意连续两个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
企业内部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企业内部年度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公章;
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
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6.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并加盖公章;如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2024和2025年度连续两年的,每年任意
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参保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加盖公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或标
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代理公司查询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中公布的股东及出资信息为准);
8.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
投标截止日招标代理公司的查询结果为准);
9.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
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
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
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11.由招标代理单位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或电汇截屏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得转包、分包。
注:以上未提供的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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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邮区中心区内邮路驾驶业务外包项目
招标编号:A*开通会员可解锁*5-043
企业名称
成立日期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注册资金
企业类型
批准登记机关
登记、注册执照类型
法定代表人
营业期限
经营范围
注册地址
开户银行
纳税人识别号
银行账号
电话
传真
邮箱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后附企业简介,格式自拟。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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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发展历程、组织架构、经营范围、主营产品(服务)、经营理念、客户业绩、企业优势、
社会荣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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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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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有为本项目提供所需服务的能力,可提供专业独立的服务人员及管理队伍,提供盖章承诺函。
服务能力承诺函
我司
(投标人名称)
具有为本项目提供所需服务的能力,可提供专业独立的服务人员及管理队伍。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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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至少一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含)至今签订或开始履行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开始履行时间为准)
载货汽车驾驶服务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中须能体现提供驾驶服务的车辆为载货汽车,如未体现
须同时提供相应盖章证明材料)、合同期内至少一张有效结算发票复印件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
查验平台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网站发票查验结果截屏加盖公章。(以上证明材
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邮区中心区内邮路驾驶业务外包项目
招标编号:A*开通会员可解锁*5-043
序号
用户名称
项目内容
项目实施地点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开始日期--结束日期
合同金额
........
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结算发票及发票查验截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开标时携带合同原件以备查验。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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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须提供 2022 年度至今任意连续两个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
内部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企业内部年度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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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我司
(投标人名称)
承诺在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
故)。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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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并加盖公章;如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
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2024和2025年度连续两年的,每年任意一
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参保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点:
法定代表
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
定代表人。前往参加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邮区中心区内邮路驾驶业务外包项目(招标编号:
A*开通会员可解锁*5-043)的投标活动及签订合同事宜,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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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
(投标人名称)
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被
授权委托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表人,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邮区中心区内邮路驾
驶业务外包项目(招标编号:A*开通会员可解锁*5-043)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后附被授权人身份证、社保缴纳证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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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 2024 和 2025 年度每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参保单位须与投标
人名称一致,(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须提供手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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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被 “ 信 用 中 国 ” ( www.creditchina.gov.cn )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 的 供 应 商 , 被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
投标截止日招标代理公司的查询结果为准)。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
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代理公司查询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中公
布的股东及出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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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
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采购供应商承诺函
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我单位承诺:若我单位出现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纳入黑名单的情
形,采购人有权按照采购人及其上级单位有关黑名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负面行为的性质以及对邮政企业
利益的损害程度等因素,在相应的期限、范围和品目,对我单位采取采购禁入措施(包含全面永久的禁入措施)。
在采购人公布黑名单文件规定的地域和时间范围内,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单位中标或成交资格,有权不与我单位
签订合同(列入黑名单企业自动丧失中标/成交资格及签约资格),采购人及相关单位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如我单位成为被采取永久禁入措施的黑名单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对我单位或我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所
注册设立的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采取永久禁入措施。
我单位对此无异议,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名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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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
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
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关系声明
我司
(投标人名称)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况: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
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
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名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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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招标代理单位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或电汇凭证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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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商务部分
(一)项目业绩
具有自 2022 年 1 月 1 日(含)至今签订或开始履行的(业绩认定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开始履行时间
为准)载货汽车驾驶服务业绩,天津邮政公司各下属单位(含速递物流天津分公司)的业绩合同只按一个业绩计
算。每提供以下 A+B 证明材料为 1 个完整业绩。
A.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括服务内容(合同中须能体现提供驾驶服务的车辆为载货汽车,如未体现
须同时提供相应盖章证明材料)、合同期限、合同金额、双方盖章页。
B.上述单一业绩合同期 12 个月内不少于 200 万元的有效结算发票复印件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
票查验平台网站发票查验结果截屏并加盖公章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
注:证明材料须齐全完整,资料不全、模糊不清或未提供均不得分。合同原件开标现场携带备查。
附表:
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邮区中心区内邮路驾驶业务外包项目
招标编号:A*开通会员可解锁*5-043
序号
用户名称
项目内容
项目实施地点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开始日期--结束日期
合同金额
........
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结算发票及发票查验截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开标时携带合同原件以备查验。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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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票开具承诺
我公司承诺:
如中标,我公司将按照招标人的要求,为本项目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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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技术部分
1、技术和商务偏差表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邮区中心区内邮路驾驶业务外包项目
招标编号:A*开通会员可解锁*5-043
序号
技术和商务条款
完全响应
正偏离
负偏离
偏离简述
注:
1.投标单位应在“技术和商务偏差表”中按顺序逐条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各项要求进行实质性应答,注明“正偏离”或
“负偏离”在相应的方框中打“√”。
2.偏离是指应答的条件高于或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为正偏离,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为负偏离;星号条款
(★)不得出现负偏离,否则按废标处理。选择有偏离的,应在偏离简述中写明偏离内容。
3.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中标人若未在投标文件“技术和商务偏差表”中列出偏离项目说明,即使其在投标文件的
其他地方说明与招标文件要求有所不同或回避不答,甚至在评标时对该项目已作了偏离扣分处理,亦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中所
要求的最佳值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定标后及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取消其中标资
格。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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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需求书逐条应答
重要提示:针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书》内容,依据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实逐条进行应答,项目需求书
中每个条目都必须应答,不允许删改,所有条款按“满足”或“不满足”应答。同时,对于那些可以用量化形式
表述的条款,投标人必须明确回答,否则投标人应以功能描述回答(说明实现方式),并指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
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简单复制招标文件内容,或全部响应仅以“符合、满足”应答,未提供量化表述和功
能描述的,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邮区中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采购 1 家主供应商、1 家备选供应商(根
据有效投标情况确定是否有备选供应商),承接邮区中心区内 66 条邮路往返跑行驾驶,以及 2025-2026 年根据
退休情况需增补的 15 条区县邮路往返跑行驾驶。服务内容包括服务方驾驶邮政方车辆依照约定将邮政方指定的
邮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安全运输到指定地点,并做好与邮政方的发运单位、接收单位邮件的装车、点数等交接工作。
合同期 2 年,费用预计约为 837.383 万元(按照最高限价[(21×100+19×95+19×140+7×223+15×223)×365
×2]计算(总预算中含 2025-2026 年自有人员退休后需增加外包的 15 条区县邮路)。
应答:
一、 运行线路及发运情况
邮路计划详见合同附件。
邮政方有权根据生产实际需求调整跑行邮路及工作时间等,如增加、减少邮路,调整邮路、计划里程、往返
方式、装车地点等。
应答:
二、运输方式和车辆管理要求
(一)邮政方委托服务方驾驶的车辆只能运输邮政方邮件或邮政方指定的物品;未经邮政方同意,服务方不
得擅自使用车辆。
应答:
(二)服务方接到邮政方指令后,须指派驾驶员按照邮政方规定的时间,到达邮政方指定地点接取车辆,并
从邮政方领取该车的钥匙、行驶证、通行证、保险单等全部证件,核对无误后在取车单上签字确认;完成当次驾
驶任务后,将所驾驶车辆停靠到邮政方指定地点,向邮政方交还车辆全部证件,服务方驾驶员双方核对无误后签
字认可。服务方驾驶员在使用过程中造成证件丢失、损坏的,服务方应负责补办相关证件的费用,并承担因此造
成的经济损失。
应答:
(三)服务方在接取车辆时,应对车辆技术状况和烟感报警器、卫星定位设备等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车
辆及设备设施存在故障的应与邮政方书面确认,由邮政方负责维修或更换。在车辆交接后,服务方应正确使用车
辆,做好车辆出车前、运行中和收车后的三检工作。服务方应确认车辆发车前卫星定位设备和行车记录仪的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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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卫星定位设备或行车记录仪设备发生故障,服务方应及时向邮政方报修,因服务方报修不及时造成影响和
损失的,由服务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服务方应爱护使用设备,因服务方操作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邮政方车辆
或相关设备受损的,送交邮政方指定的维修企业或由邮政方维修至正常使用状态,维修费用由服务方承担。
应答:
(四)服务方应将作业车辆停放到指定地点。如在作业过程中、作业完毕后未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发生车
辆被偷盗、抢劫、或者其他毁损情况,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含车辆、邮件等全部损失)由服务方先行向邮政方
进行赔偿。
应答:
★(五)服务方应为驾驶人员购买累计保额不低于 100 万元/人的驾乘人员险、综合意外伤害险、雇主责任险。
应答:
三、工作时间与地点
工作时间为全年 365 天不间断跑行(邮政方可根据实际生产需要调整工作时间)
发车地点为: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 699 号邮区中心、天津市东丽区华丰路与津赤公路交口京东 2 期物流园
(如发生变化,以邮政方通知为准)。
应答:
四、服务规范和标准
(一)服务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限、路线、频次完成车辆驾驶运输任务,不得擅自改变行驶路线和送达次序,
因故不能按时运抵、需要变更运行线路以及在运输途中发生其他意外情况,服务方应当自该情况发生之时起 1 小
时内如实告知邮政方,征得邮政方同意后方可变更。服务方应依约与邮政方办理交接、签单、归档等手续,并无
条件接受邮政方对以上事项的调整安排。
应答:
(二)邮政方制定服务规范和标准作为合同附件,服务方应当严格遵守;邮政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随时
补充或更新相关服务规范和标准,并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服务方。服务方应当按照更新后的规范和标准要求保质保
量交付工作成果。
应答:
(三)服务方须按照约定对车封进行核对,并按派车单准确交接,确保邮件安全。
应答:
(四)服务方每次出局前进行车辆的三检工作和出车前的准备工作,核对司机帮APP中的任务。
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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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务方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对本邮路装车垛口上的车辆,所预装的邮件进行检查,核对是否为本
邮路的邮件。
应答:
(六)在邮区中心规定的本邮路装车垛口处,与处理中心装车人员共同装面交和贵重邮件,负责车上点数和
入堆;对处理中心装发本邮路的轻件、(除小包、重件以外的邮件)负责车上点数和入堆,并与处理中心装车人
员进行对数。
应答:
(七)按照司机帮的操作流程进行出车作业操作、检查路单是否完备并及时出局。
应答:
(八)各邮路车辆回局首先到处理中心进行回局登记,并凭司机帮APP中的任务条码要求处理中心及时接收
信息。
应答:
(九)持交接路单与投递局、揽投部的标志性物照相,将照片发送车队跟单时限监控群,并发送邮路和到达
时间点,并在总单上双页批注到达投递局、揽投部时间。
应答:
(十)严格按照驾驶员工作流程执行,做好出局与邮件处理中心的交接、回局与中心局处理中心的交接、与
各投递局、揽投部的交接、与营业网点的交接等相关要求,本规范书未述的工作要求及生产作业需求,按照邮政
方生产作业规定、要求执行。
应答:
(十一)邮政方有权对由于生产作业流程发生变化而对驾驶外包业务的工作内容进行调整。
应答:
★(十二)服务方在驾驶运输车辆过程中,有监护邮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运输途中因故(故障、事故或其他
等情况)不能按时运达指定地点,服务方应于 30 分钟内通知邮政方,并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车辆及车内邮
件安全,人不能远离车辆,保证车辆、邮件始终处于目视所及范围内。如需更换驾驶员,服务方应立即安排替换
人员,随同服务方救援(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服务方承担)车辆前往事故地点,确保完成当班驾驶外包服务,
同时做好派车单批注工作。
应答:
(十三)乙方应具备快速响应服务能力及应急能力,合同履行期间在天津市范围内设有办事处或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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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答:
五、对服务方人员的要求
★(一)本项目逐日发班,服务方人员应配备:市内 1 频 21 条邮路配备驾驶员 24 人(含管理及备额 3 人);
市内 3 频 19 条邮路配备驾驶员 19 人;市内 4 频 19 条邮路配备驾驶员 19 人;区县 2 频 7 条邮路配备驾驶员 7 人。
本项目按不同邮路属性要求配备服务团队,且须保证项目每频有符合要求的管理及备额人员在作业现场驻扎,以
备临时调度和替休。服务方应根据邮路实际跑行情况,储备充足的应急后备力量,综合调配各频次驾驶人员,使
人员充分复用,确保驾驶安全的同时保证邮路逐日正班准点运行。
应答:
(二)服务方应确保选派的驾驶员健康状况良好,年龄 21-55 周岁,具有B2 及以上驾驶证,驾龄三年以上,
且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并安全行驶 6 万公里以上。
应答:
(三)服务方应当通过必要的内部管控制度和管理措施,保证服务方驾驶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甲乙双
方约定的与本合同项目有关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标准规范,不得疲劳驾驶,带病驾车。
应答:
★(四)服务方确保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选派员工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应与选派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
同、缴纳社会保险。若因服务方或者服务方人员造成邮政方、第三方或服务方员工人身、财产损害的,一切法律
责任由服务方承担。
应答:
(五)合同签订前,服务方须向邮政方提供为本项目服务全部人员的服务人员情况表及B2 及以上资格车辆
驾驶证复印件,如未能按时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项目要求,邮政方有权拒绝签订合同。
应答:
六、安全生产管理
(一)服务方人员在驾驶过程中要保全承运邮件的安全,遇异常状况要按照邮政方的规定进行处理。
应答:
(二)服务方人员在驾驶过程中要遵守交通法规,防止发生交通事故。因驾驶不当或疲劳驾驶造成的交通事
故或存在驾驶责任事故,责任由服务方承担。
应答:
★(三)服务方人员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邮政方有关规章制度,防止出现人为故障事故。服务方人员在工作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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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发生意外伤害或工伤事故时由服务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应答:
七、违约责任
★(一)服务方在履约过程中单方面终止合同或发生严重违约行为的,其他单方面终止合同或严重违约的行
为,服务方应向邮政方支付本合同外包服务费总价 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邮政方造成的损失。邮政方有权
将服务方违约情况上报邮政方上级单位,按中国邮政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等相关办法处理。
应答:
(二)服务方在承担邮政方车辆驾驶过程中造成邮政方车辆、邮件丢失、损毁、延误等情况,由邮政方按照
邮政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和处理。服务方应在邮政方先行承担赔偿责任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将邮政方赔偿用户的
全部金额支付邮政方,如服务方未如期支付的,邮政方有权直接从服务方履约保证金或外包服务费中扣除,并保
留继续追究服务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应答:
★(三)因服务方未按邮政方要求提供相应服务,邮政方可指定第三方替代履行,由此额外增加的费用由服
务方承担,邮政方有权从应付服务方外包服务费中直接扣除或由服务方另行向邮政方支付。
应答:
(四)服务方未按邮政方要求的服务规范和质量标准完成外包服务工作的,或导致邮政方承担损失赔偿责
任、被监管处罚等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因此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罚款等,均由服务方赔偿给邮政方。前款赔
偿金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收入损失、第三方损失以及因处理事故产生的合理费用、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
费等。不足部分,邮政方有权从应付服务方外包服务费中直接扣除或由服务方另行向邮政方支付。
应答:
(五)服务方需承担相应指标的扣罚。
应答:
八、服务费用支付及履约保证金
(一)每月对账按月结算,每月 15 日前双方进行对账,邮政方收到服务方确认过的《费用结算明细表》及
符合邮政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将相应邮路服务费付至服务方账户内。如不满一个月,
按当月实际完成驾驶工作量计算。
应答:
(二)单月结算金额=各频次邮路单价×每月各频次实际跑行邮路数目-服务质量扣罚金额
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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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服务方驾驶员提供加班车、临时邮路驾驶外包服务时,执行与正班车相同的外包单价。如遇特殊情况,
突发业务变化,以邮政方通知为准,并按照实际出车趟数进行结算。
应答:
(四)履约保证金:自合同订立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服务方向邮政方一次性缴付合同预估总价(2 年)的
5%,作为服务方履行合同项下义务的保证。合同期满后,在服务方完全履行合同各项义务的情形下,双方不再续
签合同的,结清各项款项、费用后,邮政方将剩余保证金退还给服务方(不计利息)。
应答:
(五)本项目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为签约主体签订合同。
应答:
九、最高限价
(一)本项目设置各频次单条邮路往返跑行驾驶外包服务费最高限价(含税)。
(二)供应商须对跑行线路外包服务费进行报价。
(三)项目实施期间如遇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 ,则不含税价格保持不变 ,增值税税款、含税价格进行相应调
整。
应答:
外包邮路(频次)
邮路数量
(路)
各频次单条邮路往返跑行驾驶外包服务费含税单价
(元/路频)
备注
应答
市内一频(往返)
21
100.00
现外包邮路
市内三频(往返)
19
95.00
市内四频(往返)
19
140.00
区县二频(往返)
7
223.00
区县邮路(往返)
15
后期增补邮路
十、项目服务期
本项目服务期 2 年,自 2025 年 11 月 1 日-2027 年 10 月 31 日止(具体以合同实际签订日期为准)。
应答:
十一、外包商资质及要求
/
十二、应答要求
(一)针对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团队组成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服务团队组成(包括但不限于现场
管理人员、服务人员数量、岗位设置、年龄结构、工作年限、工作经历及车辆驾驶资格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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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答:
(二)提供针对本项目拟定的运行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工作计划、临时人员调配预案及时限、意外
(紧急)情况处理措施、人员稳定保证措施、服务质量保证方案、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等。
应答:
(三)提供为保证服务质量而制订的各项管理规章,包括但不限于:服务队伍管理、人员绩效扣罚办法、工
作规范要求、安全管理制度等。
应答:
(四)提供针对本项目拟定的服务质量保证承诺函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配备、专业服务能力、安全保证
及服务质量保证。
应答:
(五)具有同类项目业绩。
应答:
十三、备选供应商启用条件
1、根据采购结果,邮区中心负责与中标供应商及备选供应商签订服务外包合同,并收取第一中标供应商履
约保证金。
应答:
2、合同期内,当中标供商出现因包括但不限于自身能力不足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由邮区中心负责与中
标供应商解约,收集中标供应商不能履行合同和纳入采购供应商黑名单的相关材料并提出拟处理意见,将上述相
关情况及材料上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寄递运管部审核。同时与备选供应商办理接续履行合同等相关事宜。
应答:
3、备选供应商应自接到邮政方书面通知方能开始并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邮政方要求履行本合同。备选供
应商自合同启用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邮政方一次性缴付履行期内预估合同总额的 5%作为履约保证金。
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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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技术评审项详细应答
由投标人自行编制,对第三章《技术部分评分》所有相关技术要求作出详尽响应。包括但不限于:
1.服务方案。针对本项目拟定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工作计划、临时人员调(增)配预案及到岗时
限、意外(紧急)情况处理预案、人员稳定措施、服务质量保障方案、安全管理方案、劳务纠纷处理方案等。
2.人员配备方案。针对本项目服务人员配备方案。项目经理、服务团队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管理人员及
驾驶员数量、岗位设置、性别年龄、工作年限及工作经历、车辆驾驶资格等)。
(1)提供驾驶员驾驶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开通会员可解锁*份至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
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模糊不清或不全或未提供或无效均不计算得分。
(2)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开通会员可解锁*份至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模糊不清或不全或未提供或无效均不计算得分。
备注:上述人员应为中标后实际为本项服务人员,如有人员调整不得低于项目需求书人员要求。
3.内部管理制度。为保证服务质量而制订的各项管理规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员工管理、绩效考核管
理、工作规范要求、安全管理等。
4.服务承诺。针对本项目拟定的服务质量保证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配备、专业服务能力、安全保证、服
务质量保障等内容,提供盖章承诺函。
5.服务机构。能够在天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服务机构,具备快速响应服务能力及应急能力。
(1)在天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已设有办事处或驻津服务网点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房屋所有人应为投标人)
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房租租赁合同(房屋承租人应为投标人)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模糊不清或未提供证明
材料或房屋所有人/房屋承租人非投标人均不得分。
(2)在天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未设有办事处或驻津服务网点,可承诺自收到中标/成交通知书(以通知书落
款日期为准)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办事处或驻津服务网点设立,提供盖章承诺函。
注:部分格式附后,未提供的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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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方案
针对本项目拟定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工作计划、临时人员调(增)配预案及到岗时限、意外(紧急)
情况处理预案、人员稳定措施、服务质量保障方案、安全管理方案、劳务纠纷处理方案等。(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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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员配备方案
针对本项目服务人员配备方案。项目经理、服务团队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管理人员及驾驶员数量、岗位设置、
性别年龄、工作年限及工作经历、车辆驾驶资格等)。
(1)提供驾驶员驾驶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开通会员可解锁*份至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
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模糊不清或不全或未提供或无效均不计算得分。
(2)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开通会员可解锁*份至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
公章。证明材料模糊不清或不全或未提供或无效均不计算得分。
备注:上述人员应为中标后实际为本项服务人员,如有人员调整不得低于项目需求书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邮区中心区内邮路驾驶业务外包项目
招标编号:A*开通会员可解锁*5-043
姓 名
年 龄
工作年限
性 别
学 历
联系电话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概况说明
注:附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以及 2025 年 5 月份至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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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务团队配备情况表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邮区中心区内邮路驾驶业务外包项目
招标编号:A*开通会员可解锁*5-043
序号
姓名
岗位
年龄
性别
工作年限
同类项目经验
驾驶资格证
1
2
3
4
5
6
7
8
9
10
...
备注:附驾驶员驾驶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 2025 年 5 月份至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并
加盖公章。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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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内部管理制度
为保证服务质量而制订的各项管理规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员工管理、绩效考核管理、工作规范要求、安
全管理等。(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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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服务承诺
针对本项目拟定的服务质量保证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配备、专业服务能力、安全保证、服务质量保障等内容,
提供盖章承诺函。注:承诺函内容不全或未以承诺函形式响应或未提供或无效均不得分。(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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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服务机构
能够在天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服务机构,具备快速响应服务能力及应急能力。
①在天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已设有办事处或驻津服务网点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房屋所有人应为投标人)
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房租租赁合同(房屋承租人应为投标人)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模糊不清或未提供证明
材料或房屋所有人/房屋承租人非投标人均不得分。
②在天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未设有办事处或驻津服务网点,可承诺自收到中标/成交通知书(以通知书落款
日期为准)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办事处或驻津服务网点设立,提供盖章承诺函。未以承诺函形式响应或未提供或
无效承诺函均不得分。(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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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对合同条款的响应一览表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邮区中心区内邮路驾驶业务外包项目
招标编号:A*开通会员可解锁*5-043
序号
合同条款条目
完全响应
有偏离
偏离简述
说明 1、投标人应对应招标文件的第四章合同格式及条款中的合同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上表。
2、对完全响应的条目在上表相应列中标注“√”,对有偏离的条目在上表相应列中标注“X”。
3、未标明偏离的条目视为全部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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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
(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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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业务合作对接承诺函
(注:此项为自愿提供)
积极与招标人开展相关业务合作洽谈(包括不限于金融业务、寄递业务等邮政集团所属业务),并提供专属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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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置措施表
序号
行为分级
行为分类
处置措施
1
一般负面
行为
故意修改采购文件明确列明的技术参数并进行响应,被项目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比选小组认定投标无效或废标的
年度内在 3 家以下单位发生一般负面行为,在对应单位采取 1-2 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一级集采项目出现此类行为,或年度内在 3 家(含)以上单位发生一般负面行为,在各单位采取 1-2 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2
不按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后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拒不执行合同,对邮政企业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年度内在 3 家以下单位发生一般负面行为,在对应单位采取 1-2 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年度内发生 3 家(含)以上单位发生一般负面行为,在各单位采取 1-2 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3
未经同意自行将合同标的转包、主要部分分包,违反合同约定或相关行业规定且情节严重的
年度内在 3 家以下单位发生一般负面行为,在对应单位采取 1-2 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年度内发生 3 家(含)以上单位发生一般负面行为,在各单位采取 1-2 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4
没有按照承诺使用承诺品牌、承诺参数的元器件或原材料被追究责任,且对邮政企业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年度内在 3 家以下单位发生一般负面行为,在对应单位采取 1-2 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年度内发生 3 家(含)以上单位发生一般负面行为,在各单位采取 1-2 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5
其他经认定为一般负面行为的
参照上述措施执行
6
严重负面
行为
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弄虚作假而被项目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比选小组认定投标无效或废标或被各级巡视、巡察、审计部门及业务检查认定存在采用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他人名义参加采购活动,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资质或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虚假信用状况,或发生其他弄虚作假行为谋取中标、成交的
年度内在 3 家以下单位发生严重负面行为,在对应单位采取 2-3 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一级集采项目出现此类行为,或年度内在 3 家(含)以上单位发生严重负面行为,在各单位采取 2-3 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7
采用串通等不正当手段而被项目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比选小组认定投标无效或废标或被各级巡视、巡察、审计部门及业务检查认定存在采用串通等不正当手段的。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互相串通或者与采购人及采购相关方串通的,互相协商报价等实质性内容,约定中选人,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采购或者中选,协同投标,为谋取中标中选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联合行动,非法获知标底或评审委员会成员信息,或与检测机构串通伪造检测结果的
年度内在 3 家以下单位发生严重负面行为,在对应单位采取 2-3 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一级集采项目出现此类行为,或年度内在 3 家(含)以上单位发生严重负面行为,在各单位采取 2-3 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8
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后或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或选择性签订采购合同,或不按采购文件及应答文件承诺签订合同的
年度内在 3 家以下单位发生严重负面行为,在对应单位采取 2-3 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一级集采项目出现此类行为,或年度内发生 3 家(含)以上单位发生严重负面行为,在各单位采取 2-3 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9
合同履约中,产品质量或服务标准不符合采购技术规范“*”指标要求且拒不整改或对邮政企业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年度内在 3 家以下单位发生严重负面行为,在对应单位采取 2-3 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年度内在 3 家(含)以上单位发生严重负面行为,在各单位采取 2-3 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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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拒绝邮政内部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年度内在 3 家以下单位发生严重负面行为,在对应单位采取 2-3 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一级集采项目出现此类行为,或年度内在 3 家(含)以上单位发生此类行为,在各单位采取 2-3 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11
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处理违约或纠纷并给邮政企业造成严重影响的
年度内在 3 家以下单位发生严重负面行为,在对应单位采取 2-3 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年度内在 3 家(含)以上单位发生严重负面行为,在各单位采取 2-3 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12
经安全事故责任报告判定供应商为主责以上,由其产品及服务质量问题,造成年度累计达到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300万元(含)以上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的
在各单位采取 2-3 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13
其他经认定为严重负面行为的
参照上述措施执行
14
重大负面
行为
被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认定向采购人、采购评审委员会、采购代理人、检测机构等中国邮政采购相关方及相关人员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金额在 3 万元以下的,在各单位 3-5 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金额在 3 万元及以上的,5-10 年全国范围全品目准入限制
15
被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认定在履约过程中向相关邮政企业或人员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金额在 3 万元以下的,在各单位 3-5 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金额在 3 万元及以上的,5-10 年全国范围全品目准入限制
16
由于供应商违约导致严重损害客户利益,引发大规模客户强烈投诉,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在属地内引发大规模客户投诉并造成社会影响的,在各单位 3-5 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在多地引发大规模客户投诉并造成社会影响的,5 年至永久全国范围全品目准入限制
17
经安全事故责任报告判定供应商为主责以上,由其产品及服务质量问题,造成年度累计达到 3 人(含)以上死亡,或者 10 人(含)以上重伤,或者 1000 万元(含)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的
全国范围全品目永久准入限制
18
签订虚假合同、虚开票据、提供虚假凭证等行为配合套取资金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套取金额在 3 万元以下的,在各单位 3-5 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套取金额在 3 万元及以上的,5-10 年全国范围全品目准入限制
19
其他经认定为重大负面行为的
参照上述措施执行
说明:对应单位是指:集团公司总部、寄递事业部或省分公司 (一级集采项目根据结果使用范围扩展控股子公司总部、控股子公司省分公司、直属单位)
各单位是指:集团公司总部、寄递事业部和省分公司;(一级集采项目根据结果使用范围扩展控股子公司、直属单位)全范围是指:集团公司总部、寄递事业部、省分公司、各控股子公司、直属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