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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城镇发展需求,优化区域用地布局,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保障规划符合当前发展实际,合理指导发展环境变化下董浜镇中心镇区的开发建设,常熟市董浜镇人民政府委托常熟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常熟市董浜镇中心镇区(DB3单元)详细规划局部调整(2026年》。目前,该规划已完成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将该规划进行批前公示。
本次规划公示期为30天,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本公示旨在征询公众意见,并非最终审批结果,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时期内向我单位书面反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联系地址:常熟市董浜镇农村工作和建设管理办公室。
一、调整范围
本规划调整涉及DB3-02-01、DB3-02-02、DB3-03-02、DB3-03-03、DB3-03-05、DB3-03-06共6个图则编制单元,图则用地面积161.12公顷。
二、调整内容
1、为解决自然村庄天星东街交通进出需求,规划新增弹性支路东街,道路宽度8米;结合存量权属范围和开发强排方案,优化东街东侧商业商务混合用地地块边界,用地面积0.51公顷,容积率指标由≤2.0调整为≤2.5。
2、结合城镇发展整体导向、区域城市更新需求和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的诉求,将区域内3块零星用地统一调整为商业用地,用地面积0.96公顷。
3、综合考虑地块现有权属、开发时序和交通特征,规划优化星晨路道路线型,道路宽度由24米调整为21米;优化商业商务混合用地地块边界,用地面积0.87公顷。
4、根据常熟市产业用地相关政策,规划调整星晨路董徐大道交叉口西南侧新型工业用地为一类工业商业商务金融混合用地,面积4.03公顷。
5、按照交叉口现状渠化展宽线型,调整优化星安路道路红线。
6、为减少基础设施投入、增加可开发用地,在不影响地块交通进出的前提下,优化工业区路网结构,取消星彩路(宽度12米)华安路(宽度18米),华星路道路红线宽度由15米调整为21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
7、结合片区产业发展诉求,调整星安路华彩路交叉口东北侧商业商务金融混合用地为一类工业商业商务金融混合用地,适应新经济业态的复合空间需求。
附图一:调整区域示意图
附图二:国土空间利用规划图
附图三:调整内容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