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蒙自机场建设(民用部分)项目电磁环境专项测试第三方检测服务预询价】采购预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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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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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蒙自机场建设(民用部分)项目

电磁环境专项测试第三方检测

服务项目采购预询价公告

红河蒙自机场建设(民用部分)项目电磁环境专项测试

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资金已落实到位,根据《云南航空产业

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现面向潜在

响应人公开发布采购预询价公告,请有能力承担本项目工作

内容的潜在响应人基于目前阶段采购人提供的询价资料,提

供与之相匹配的报价资料。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红河蒙自机场建设(民用部分)项目

电磁环境专项测试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点:红河蒙自机场 。

(三)采购范围:红河蒙自机场建设(民用部分)项目

电磁环境专项测试第三方检测服务。

(四)项目概算金额: 25 万。

(五)服务周期/工期/供货期:本项目的服务周期自合

同签订开始,至第三方检测报告通过无线电管理部门审核要

求,相关无线电台(站)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并完

成全部资料归档之日止。

(六)服务要求/技术要求/供货要求:详见附件一。

红河蒙自机场建设(民用部分)项目电磁环境专项测试

第三方检测服务质量要求

二、潜在响应人资格要求

(一)潜在响应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

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

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

法人登记证书)。

(二)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原质

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具备有效

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

(CNAS 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三、报价函的递交

请潜在响应人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报价表格式(附件二)

完成报价并针对服务要求/技术要求/供货要求提供合理的

建议(如有),并于 2026 年 3 月 6 日 17 时 00 分前

将报价表、基本情况表(附件三)以及供货要求建议(如有)

(附件四)的加盖单位公章的 PDF 版及可编辑的 WORD 版发

至邮箱:

47392542@qq.com

。未按时发送至

指定邮箱的报价表及其他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预询价公告同时在云南航空产业投资集团电

子交易平台(http://hc.ynairport.com/)和中国招标投标

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附件一:服务要求/技术要求/供货要求

红河蒙自机场建设(民用部分)项目电磁环境

专项测试第三方检测服务质量要求

一、项目概况及服务范围

(一)项目概况

红河蒙自机场位于蒙自市北面,场区地处蒙自市草坝镇大郭西村,

部分场区在蒙自市雨过铺镇境内。飞行区建设等级为

4C,跑道尺寸

2800x50 米,设有 4 个 C 类机位。本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4 个

C 类机位的民航站坪,两座廊桥,6132 平方米航站楼,1838.1 平方

米航管楼(含塔台),配套建设空管、货运、消防救援等工程,以及

站坪助航灯光及相关供电、供水及通信等配套设施。

本次电磁环境专项测试针对机场内甚高频通信系统、

ADS-B(广

播式自动相关监视)系统、全向信标系统、航向信标系统、下滑信标

系统、测距仪系统及

LTE 无线通信系统的周边电磁环境开展,检测

结果将作为机场申请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的核心附件材料。

(二)服务范围

红河蒙自机场(民用部分)建设项目现场电磁环境专项测试第三

方检测服务,具体包括按照

MH/T4046-2017《民用机场与地面航空

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测试规范》要求,对机场内甚高频、

ADS-B、

全向信标、航向信标、下滑信标、测距仪、

LTE 无线通信等系统相

关覆盖区域开展电磁环境参数测试、干扰分析及合规性评估,出具满

足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申请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报告需符合无

线电管理部门对申请附件的格式、内容及效力要求)。

二、服务内容

(一)包括但不限于电磁场强(电场强度、磁场强度、功率通量

密度)测试、频率兼容性验证、航空通信导航信号质量检测、

LTE 无

线通信电磁影响评估、电磁环境合规性分析,并出具具备法律效力、

满足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申请附件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报告需

明确各测试系统电磁环境达标情况、数据支撑及合规性结论;

(二)提供检测过程所需的全部配套工具、设备、材料及专业人

员,确保测试工作符合标准规范及机场安全管理要求;

( 三 ) 确 保 检 测 方 法 、 测 试 数 据 、 评 估 结 论 严 格 符 合

MH/T4046-2017《民用机场与地面航空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测试

规范》及国家、民航行业、无线电管理相关标准规范;

(四)确保检测工作不影响机场现有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契合民

航工艺流程及安全管控要求;

(五)许可证申请配套支持:向委托人提供电磁环境优化建议、

干扰防控方案及无线电频率合规使用指导,协助委托人完善许可证申

请相关材料。

三、服务周期

本项目的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开始,至第三方检测报告通过无线

电管理部门审核要求,相关无线电台(站)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

证,并完成全部资料归档之日止。

四、适用规范标准

检测依据包括本项目招

/ 投标文件、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系

统设计说明书、相关会议纪要、监理工程技术联系单、相关技术批复

文件、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申请相关要求,以及其他与检测范围相

关的技术文件等。

检测需遵从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MH/T4046-2017《民用机场与地面航空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

测试规范》;

GB/T 25000.51-2016《系统与软件工程 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

价(

SQuaRE)第 51 部分:就绪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检

测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

国家、民航行业、无线电管理部门现行有效的其他电磁环境检测、

航空通信导航、无线电频率管理相关标准规范。

以上技术标准和规范由投标人自备,如有不足之处或未能达到国

家、行业、无线电管理部门最新标准和规范时,投标人应使用符合最

新版本的标准规范。

五、服务要求

(一)基本要求

第 三 方 检 测 单 位 主 要 职 责 是 依 据 相 关 合 同 、 技 术 文 档 及

MH/T4046-2017 等标准规范,对机场目标系统电磁环境开展专项测

试,如实记录测试数据、识别电磁干扰问题、评估合规性,确保检测

结果真实有效、具备法律效力,可直接作为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申

请附件。对检测中发现的不达标项提出整改建议,并对整改情况进行

复检,确保最终检测报告符合许可证申请及专项验收要求。

(二)项目实施期间具体服务内容

电磁环境基础参数检测:按标准要求测试各目标系统覆盖区域的

电场强度、磁场强度、功率通量密度等核心参数,记录完整测试数据;

特定系统电磁环境专项检测:

1、甚高频通信系统:信号覆盖强度、干扰信号频率及强度、信

号调制质量检测;

2、ADS-B 系统:信号接收灵敏度、周边电磁干扰对信号解码的

影响检测;

3、全向信标 / 航向信标 / 下滑信标系统:导航信号场型、幅度

调制比、干扰信号抑制能力检测;

4、测距仪系统:测距精度受电磁环境影响程度检测;

5、LTE 无线通信系统:信号辐射强度、与航空通信导航系统的

频率兼容性检测;

6、电磁干扰源定位与分析:对超标干扰信号进行溯源,明确干

扰源类型、位置、强度及影响范围,提出针对性防控建议;

专项验收及许可证申请前必做检测:

1、全项目检测数据复核与准确性验证;

2、干扰整改效果复测;

3、检测报告格式与内容合规性自查(符合无线电管理部门附件

要求);

4、配合委托人完成检测报告的无线电管理部门审核对接。

专项验收前,第三方检测单位必须严格按相关规定开展检测工作,

直至检测报告通过无线电管理部门附件审核及相关单位组织的专项

验收。

(三)第三方检测单位的管理要求

1、第三方检测单位应与委托人、施工单位、各系统承包商、监

理单位及无线电管理部门(如需)建立高效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

配合机场安全管理要求及许可证申请进度,及时响应各类沟通需求;

2、项目执行过程中,如需更换检测人员,须提前 5 个工作日向

委托人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更换;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

不能胜任工作、违反机场安全规定或影响许可证申请进度的检测人员。

(四)现场作业保密要求

1、现场测试作业需严格划定测试区域,严禁在军方管控的非测

试区域开展任何检测活动,测试路线、作业时间须提前报委托人审批,

按审批方案执行,不得擅自变更。

2、项目人员不得泄露现场作业中接触到的军方设施位置、电磁

频谱使用数据、航空管制指令、军方管控区域范围等涉密信息,不得

在非保密场所谈论项目涉密内容,不得使用个人社交软件、通讯设备

传播项目相关涉密信息。

3、现场作业不得使用无保密防护措施的拍摄、录音、存储设备,

确因测试工作需要使用设备记录现场情况的,须使用经审核备案的保

密专用设备,记录内容仅限项目工作使用,不得随意拷贝、传播。

4、测试结束后,须及时清理现场作业痕迹,不得遗留任何包含

测试数据、区域信息的纸质文件、电子载体,废弃的涉密文件、载体

须按保密要求统一销毁,并留存销毁记录。

(五)资料要求

1、第三方检测单位提交的检测成果需包含纸质版资料 8 份、电

子版资料

2 份(一份为可编辑文件,一份为盖有检测单位公章的彩

色扫描版

PDF 文件),所有资料需满足无线电管理部门对许可证申

请附件的存档要求:

2、检测成果资料应包括:检测方案、测试原始数据记录(含仪

器校准信息、测试时间地点、操作人员签字)、干扰源分析报告、整

改复测报告、最终检测报告(需明确合规性结论、数据附表、资质证

明附件);

3、最终检测报告需加盖 CMA/CNAS 资质章、单位公章,附检

测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及仪器校准证书复印件,格式需符合无线电管

理部门官方要求。

(六)版权和保密

1、委托人或监理单位提供的机场设施布局、设备参数、技术文

档、许可证申请相关材料等,版权归委托人或承包商所有,检测单位

需签署保密协议,承担保密责任,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不得用于

本项目以外的其他用途;

2、检测单位提供的检测报告、原始数据、分析结论等所有工作

成果(含过程成果),版权由委托人与检测单位共同拥有,未经双方

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检测单位需保证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及测试技术不侵犯第三

方知识产权,确保委托人在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申请及后续使用过

程中,免受第三方知识产权纠纷起诉。

六、资质及配置要求

1、第三方检测单位须为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

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开展业务的

登记证书);

2、具备检验检测机构 CMA 资质认定证书或 CNAS 实验室认

可证书,且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需明确覆盖 “民用机场电磁环境测

试”“航空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检测”,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

1 项 4C 级及以上国内民用运输机场电磁环境专项检测业绩(需

提供合同关键页、验收证明、对应的许可证申请附件使用证明等佐证

材料);

4、检测人员配置需满足项目需求,且具备相应专业能力:

1)项目负责人:具有 2 年以上民航电磁环境检测或无线电频

率相关检测工作经验,熟悉

MH/T4046-2017 标准及无线电频率使用

许可证申请流程,具备良好的协调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

2)检测技术人员:每个专项测试领域需配备对应专业人员,

具备电磁检测、无线电技术相关专业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熟悉机场安全管理规定及许可证申请对检测数据的要求。

七、服务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一)服务设施配置要求

检测所需全部设施、设备及物品由检测单位自行解决,费用计入

投标报价,包括:

生活设施:满足检测人员现场生活需求;

交通设施:配备符合机场内通行要求的车辆,保障现场测试通勤;

办公设施:现场办公所需电脑、打印机、档案存储等设备;

通讯设备: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测试人员配备移动电话,办公室配

备传真机,确保实时沟通;

测试设备:需与检测项目及标准要求精准匹配,包括但不限于:

高精度频谱分析仪(覆盖目标系统工作频率范围)、电磁场强仪、信

号发生器、电磁干扰测试仪、

ADS-B 信号分析仪、导航信号检测仪、

数据记录与分析系统等。

(二)检测工具要求

1、运用专用检测管理工具进行全流程管控,包括检测计划、测

试方案、仪器校准记录、原始数据、检测日志、报告编制等,具备文

件数字化处理及档案管理能力;

2、检测仪器需按规定检定或校准,在合格有效期内使用,校准

证书需可追溯,确保测试数据准确可靠;

3、保证测试工具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避免对机场通信导航设备

造成干扰或损坏,若因工具使用不当引发安全事故或技术问题,由检

测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4、测试设备需具备数据加密存储、导出功能,确保原始数据不

丢失、不篡改,满足无线电管理部门对数据溯源的要求。

八、服务质量及验收要求

(一)检测报告需满足双重要求:一是符合

MH/T4046-2017 等

标准规范及专项验收要求;二是完全契合无线电管理部门对无线电频

率使用许可证申请附件的格式、内容、效力要求,数据真实完整、结

论明确合规,无迟滞出具情况,不影响许可证申请及工程验收进度;

(二)按工程进度及委托人要求及时完成检测、整改复测、报告

修订等工作,所有复测及补充检测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不得额外

收费;

(三)检测项目、数量及频率需严格遵循国家、行业、无线电管

理部门相关规定及委托人要求,确保检测覆盖全部目标系统及关键区

域;

(四)最终检测报告需通过《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民航建

设工程行业验收暂行办法》及《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的相

关审核要求,可直接作为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申请附件,且能满足

质监部门、行政监督部门及无线电管理部门的核查要求。

九、服务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按《运输机场专业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民航规

2020〕37 号)、《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中国民用

航空总局令第

17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无

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等要求,结合本文件第二条规定的电磁

环境专项测试服务内容及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申请附件要求执行。

以上为基本要求,未尽事宜以国家、地方、民航行业、无线电管

理部门下发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标准、技术规程为准。

附件二:报价表

序号

检测项目

数量

报价

备注

1

红河蒙自机场(民

用部分)建设项目

现 场 电 磁 环 境 专

项 测 试 第 三 方 检

测服务

1 项

服务单位须出具满足无线电频率

使用许可证申请附件要求的第三

方检测报告,并配合委托人完成使

用许可证申请。

合计

含税价:

,税率:

附件三:基本情况表

企业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姓名

电话

成立日期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经营范围

类似业绩

备注

注:后附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法人登记

证书)、资质证书(如有)、业绩证明材料(如有)等复印件或扫描件。

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附件四:服务要求建议

服务要求建议

服务要求原文内容

修改建议

修改理由

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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