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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的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财金规〔2025〕175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基金投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财金规〔2025〕1753号)以及《湖北省政府创业投资类基金管理办法》《湖北省政府产业投资类基金管理办法》《荆州市政府出资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沙市区国有企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为切实发挥国有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助力区域产业转型升级,荆州市沙市智造产业基金有限公司现面向市场公开遴选沙市区国有企业产业基金(简称“母基金”)管理机构、托管银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母基金基本情况
(一)基金规模。基金总规模暂定5亿元,首期出资2000万元,根据项目落地情况分期投入。
(二)运作方式。遵循“国资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滚动发展”原则,通过直接投资、出资设立子基金(市场化子基金、专项子基金等)等方式进行投资。
(三)考核重点。实行全过程绩效评价,重点考核政策符合性、优化生产力布局及政策执行能力。
(四)退出机制。通过股权转让、回购、上市等市场化方式退出,特殊情况经母基金管委会“一事一议”。
(五)基金投向。母基金聚焦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市场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薄弱环节开展直接投资或出资设立子基金,聚焦沙市区“三创”(创新、创业、创意)融合、建功支点建设发展部署和产业布局,子基金可以分为产业投资类基金和创业投资类基金。
1.产业投资类子基金。主要围绕智能制造、纺织服装、新材料新医药及低空经济、人工智能等沙市区“3116”现代产业体系及相关产业链,聚焦数据要素赋能重点产业发展,支持新增产业项目、有新增投资的存量产业项目,可投资项目企业股权、固定资产(不含土地)、公共研发及共享智能智造基地、供应链上下游协同对接等功能性服务平台,支撑完善产业链关键环节和延链补链强链。
2.创业投资类子基金。主要围绕培育新质生产力,根据沙市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积极主动与各级政府/国有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协同联动,吸引撬动各类社会资本和优质市场化投资机构,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创业发展、创意转化,鼓励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发挥长期资本、耐心资本作用。
基金的组织形式、出资比例、存续期间、投资决策等其他内容按照《沙市区国有企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基金管理人遴选
本次遴选母基金管理人,对沙市区国有企业产业基金进行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管理。
(一)申报机构必备条件
1.在中国大陆注册、实缴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
3.现代公司治理与内控管理、投资基金管理等制度健全。
4.基金管理人团队管理规模不低于10亿元(早中期基金不低于2亿元)。
5.至少有2个成功案例。
6.符合私募监管政策、无不良处罚记录,严格按照委托管理协议管理基金出资资金。
7.符合私募监管政策其他要求。
(二)遴选程序
1.发布公告
在沙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有关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公告5个工作日。
2.提交申报材料
符合必备条件且有意向的申报机构应按照申报材料样本(附件1),在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WORD版及签字盖章扫描件电子版材料通过邮箱发送,或通过U盘拷贝电子版材料送至荆州市沙市智造产业基金有限公司(电子邮箱:ssct2024@163.com;地址:荆州市沙市区塔桥北路82号),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要求递交申报材料的均不予受理,递交材料时间以邮箱收文或现场提交时间为准。
3.组织评审
(1)初步审查。荆州市沙市智造产业基金有限公司对申报材料是否规范、完整,申报机构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进行初步审查。
(2)集中研究。由沙市区基金管理人及托管银行遴选评审小组,按照评分指标(附件2)进行打分,根据得分情况,确定中选机构。
4.结果公示与确定
履行完决策程序后,向社会公示中选机构。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中选管理机构发函确认。
三、托管银行遴选
(一)资格要求
1.具有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最新认定的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或其分支机构)之一。
2.具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基金托管资格。
(二)经验要求
1.具有政府/国有企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的托管经验。
2.托管过至少3个区级以上政府/国有企业投资基金或规模不低于50亿元的股权/创业投资基金。
(三)团队要求
1.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和专业团队,能指定专人负责沙市产业基金托管服务及相关报告业务。
2.团队人员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托管部门或专业团队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托管业务经验。
(四)信息系统要求
1.具有履行托管协议所必需的智能化设备、信息系统和专业技术能力。
2.能够提供免费的托管系统客户端。
3.能够免费提供基金“募、投、管、退”全流程系统服务。
(五)服务要求
1.能够配备服务于本地的专业团队,及时提供本地化服务。
2.能够为基金托管账户的闲置资金提供保本管理方案。
3.能够为基金的资金募集、被投企业项目提供金融赋能。
(六)合规要求
1.最近3年无重大过失及行政或司法处罚不良记录。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有完善的基金托管、稽核监控和风险控制制度。
(七)提交申报材料。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托管银行按照基金托管银行申请材料说明(附件3)准备申报材料及相关佐证资料,在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WORD版及签字盖章扫描件电子版材料通过邮箱发送,或通过U盘拷贝电子版材料送至荆州市沙市智造产业基金有限公司(电子邮箱:ssct2024@163.com;地址:荆州市沙市区塔桥北路82号),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要求递交的均不予受理,递交时间以邮箱收文或现场提交时间为准。
(八)组织评审及结果公示
1.荆州市沙市智造产业基金有限公司对申报材料、托管银行进行初步审查。
2.由沙市区基金管理人及托管银行遴选评审小组对报名托管银行进行综合审核,通过投票表决确定中选托管银行并向社会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中选托管银行发函确认。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遴选不向申报机构收取任何费用,申报机构因参与遴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仅用于基金管理机构及托管银行的申报及遴选事项,所涉内容不应视为对任何相关方的要约和承诺,也不得用于申报机构的对外公开宣传及路演,基金管理机构、托管银行承担的权利和义务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三)申报机构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将作为遴选工作的重要依据,荆州市沙市智造产业基金有限公司对申报材料负有保密义务,除用于本次遴选工作外,不得擅自泄露或用于其他用途。
(四)在遴选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荆州市沙市智造产业基金有限公司有权对遴选方案、流程等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通过公告、电话、信函等方式通知相关申报机构。荆州市沙市智造产业基金有限公司对本次遴选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运财;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基金管理机构申报材料(样本)
2.基金管理机构遴选评分指标
3.基金托管银行申请材料说明
附件1:
沙市区国有企业产业基金
管理机构申报材料
(模版)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时间:
注:申报材料连续编码并列出目录,务必添加对应页码,纸质版规范打印装订成册,左侧胶装,扫描电子版加盖骑缝章。
申报材料提交内容要求:
一、管理机构基本概况
主要阐述管理机构注册资本金(含实缴情况),机构性质(如: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绝对控股企业、国有相对控股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及其他)、职工人数、股东情况(穿透至自然人)、治理架构、高级管理人员简介、中基协管理人登记编号等情况。
需提供材料:
(一)申报承诺书(参考附件1-1)、营业执照、企业信用报告、完税证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实缴资本专项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或其他证明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简历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任职证明及所获主要荣誉;
(三)申报机构有关诉讼、担保、其他或有风险事项说明及文件。最近五年内无行政主管机构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的声明或承诺(参考附件1-2)。
二、管理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
主要阐述管理机构目前已制定或拟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可提供材料:项目立项、投资决策、激励约束、资产托管、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等制度机制。
三、管理机构资金实力
(一)配资能力。主要阐述基金管理机构能够使用自有资金,或申请母(总)公司(包括其上级控股公司,下同)自有资金,对母基金或参股子基金进行配资,并提供配资的金额、预计到位时间等说明材料。
可提供材料:管理机构或其母(总)公司近三年经营情况报告、审计报告及近一期的财务报表、说明材料等。
(二)机构募资能力。主要描述管理机构自身或管理机构的母(总)公司在该行业的资本运作能力。
可提供材料:管理机构或其母(总)公司募资案例(募资协议书、资金交割凭证等证明材料)或其他佐证材料。
四、管理机构投资研究能力和业绩
(一)行业研究能力。主要阐述管理机构对沙市区重点产业规划布局的理解,以及对未来管理母基金的运作理念与思路。
可提供材料:上述内容相关分析材料或在相关行业领域的研究报告等。
(二)管理业绩。图表配合文字详细说明,包括:基金名称、注册地、设立时间、基金规模、实缴资本、主要出资人、投资领域、投资阶段、投资项目数量及金额、退出项目数量及金额、退出方式、基金业绩、基金的核心团队等。
可提供材料:管理机构既往累计管理的基金在银行的资金入账凭证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三)投资案例。主要阐述管理机构在沙市区重点发展产业及领域的相关投资及退出案例。
可提供材料:管理机构累计管理的基金产品投资相关领域产业项目情况(包括:名称、投资时间、项目注册地、投资轮次、投资金额、持股比例、退出金额、退出方式、退出时间、未退出部分持有未兑现公允价值等)。
五、管理机构其他综合实力
(一)管理政府或国有企业基金能力。主要阐述管理机构过往有管理政府/国有企业投资基金经验且考核评价情况较好。
可提供材料:管理政府或国有企业基金的相关文件、考核评价结果文件或其他说明文件等。
(二)本地服务能力。主要阐述管理机构在湖北省已配备或拟配备的管理团队情况、固定办公场所情况等。
可提供材料:管理机构或其子/分公司在湖北省内设置的固定办公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已常驻或计划常驻沙市区办公人员名单。
(三)投后管理能力。主要阐述管理机构可以提供后续增值服务的种类、内容等。
(四)产业整合能力。主要阐述管理机构或其关联公司具有与沙市区重点发展产业相契合的产业资源背景,以及管理团队具有对国内相关产业头部企业、龙头上市公司资源或投资经历,并能在沙市区重点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中发挥作用的相关介绍或说明。
(五)其他基金管理能力。
附件1-1:
申报承诺书
本单位已了解沙市区国有企业产业基金管理机构遴选的相关政策、规定及申报要求,现申请担任母基金的管理机构。本单位已认真准备了申报材料,并对本次申报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单位所提交的申报材料为本单位独立编写,无委托其他机构代编写行为;
二、本单位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相关内容完整、真实、准确,无欺瞒和作假行为;
三、在申报过程中,本单位将积极配合荆州市沙市智造产业基金有限公司组织的相关审查、评审等工作。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2:
关于经营状况和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声明函
我单位在此郑重声明,我单位近三年经营正常,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查封,没有破产;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不存在受到监管机构通报批评或处罚等问题,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一年内不存在管理团队成员大量离职等情形。在参与本次遴选申报活动中,一经发现我单位存在上述任何情况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沙市区国有企业产业基金
管理机构遴选评分指标
|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可提供的证明材料 |
|
| 一、管理能力(35分) |
|||||
| 1 |
管理机构管理规模和构成 |
15 |
1.管理人过往管理基金数量:已在中基协完成备案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母基金,每1支得1分,最高5分。 2.管理基金规模:过往管理基金累计认缴规模30亿元(含)以上得5分,30亿元(不含)-20亿元(含)得2分,20亿元(不含)-10亿元(含)得1分,10亿元(不含)以下不得分。 3.所管理基金的LP构成:LP中包含政府投资或国企出资的,每1支得1分,最高5分。 |
申报的管理机构填写过往业绩表并加盖公章。 |
|
| 2 |
团队专业性 |
10 |
1.管理机构拥有不少于5名专业投资人员(含高管、财务和法务专业人员),满5名得2分,每再多1名,加1分,最高4分。 2.管理机构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股权(创业)投资经验的高管或核心管理团队成员,满3名得2分,每再多1名得2分,最高6分。 |
申报的管理机构填写团队履历表并加盖公章。 |
|
| 3 |
机构管理业绩 |
10 |
1.过往所有管理(已清算)私募股权/创业/并购基金(不含定增基金和结构化融资基金)的加权平均回报倍数(MOIC)为1.5倍得2分;每增加0.5倍增加1分,最高5分;回报倍数(MOIC)低于1.5倍(不含)不得分。 2.成功退出案例数量:投资项目成功退出(IPO、股权转让、并购等)数量(不含定增)达到2个的得2分,每增加1个加1分,最高5分。 |
申报的管理机构填写过往业绩表并加盖公章。 |
|
| 二、出资能力(20分) |
|||||
| 4 |
母基金管理人可配套出资或募集其他社会资金在母基金或参股子基金中出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认缴总规模的5%。 |
20 |
母基金管理人可配套出资或募集其他社会资金在母基金或参股子基金中出资比例低于基金认缴总规模的5%(不含)不得分;达5%的得5分,每再增加1%加1分,最高20分封顶。可根据项目落地需求及母基金、参股子基金实缴出资情况分期出资。 |
管理机构或其关联主体出具出资(募资)承诺书(自行准备并加盖公章)。 |
|
| 三、产业整合能力(30分) |
|||||
| 5 |
产业资源背景:管理机构或其关联公司具有与沙市区重点发展产业相契合的产业资源背景,能在沙市区重点产业中发挥强链补链延链作用。 |
15 |
1.管理机构及其控股股东、股权关联公司或已投企业至少有1家(含)为上市公司、挂牌企业的,得3分;每增加1家上市公司,加1分;每增加1家挂牌企业,加0.5分;最高得5分。 2.管理机构有足够的产业或项目资源储备,能够为沙市区重点产业强链补链延链,综合打分优秀的8-10分;良好的5-7分;一般的2-4分;较差的0-1分。 |
管理机构提供说明文件、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
|
| 6 |
产业引领能力:管理团队具有对国内相关产业头部企业、上市公司资源或投资经历,能带动重点产业项目投资、落地运营。 |
15 |
1.管理机构及其控股股东、股权关联公司具有产业招商专业能力、专职团队或专业平台,综合评分,最高得5分。 2.管理机构及其控股股东、股权关联公司在开展政企合作、带动地方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有成功投资创新中心、孵化器或科创飞地、智能共享中心等运营平台,或在产业链上下游对接协同方面有成功案例,并能够提供有关证明文件,综合打分优秀的8-10分;良好的5-7分;一般的2-4分;较差的0-1分。 |
管理机构提供说明文件、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
|
| 四、其他(15分) |
|||||
| 7 |
管理政府或国资基金能力 |
10 |
1.管理机构及其控股股东、股权关联公司过往有管理政府或国资基金经验且考核评价情况较好,最高得4分。 2.撬动或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情况,最高得3分。 3.政策执行及取得社会效果情况,最高得3分。 |
管理机构提供说明文件、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
|
| 8 |
团队驻点服务能力 |
5 |
管理机构原则上至少1名专职人员或关键业务骨干常驻沙市区,达1人,得2分,每增加1名加1分,最高5分。增加人员可允许定期驻点。 |
管理机构提供说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
|
附件3:
申报机构应按以下内容提交申报材料:
文件一:申报机构概况
(一)基本情况。银行基本信息、基金托管资格等情况。
(二)托管架构。托管业务组织架构、专项服务团队配置等情况。
(三)托管经验。符合要求的基金托管业绩清单、重点案例说明等情况。
文件二:服务保障与增值服务
(一)本地化服务与响应机制。本地分支机构配置与应急响应机制,托管信息系统功能及服务机制。
(二)增值服务方案。闲置资金管理方案、融资支持服务、被投企业项目支持服务、其他增值服务等。
文件三:合规性与报价
(一)合规状况声明。声明最近3年无重大过失以及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承诺函。
(二)托管费率报价。根据基金规模及服务内容,提供明确的托管费收费标准和报价。
文件四:申报机构资质证明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一)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营业执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基金托管资格证书。
(二)其他证明材料(如获奖情况、系统认证、行业排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