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市区公开遴选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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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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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农〈经综〉函〔2025〕120号)、《沙市区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对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公开遴选,欢迎各类符合条件的社会化服务组织踊跃报名。

一、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内容

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内容为粮食生产服务环节:耕(深翻整地)、种(工厂化育秧)、防(一喷多促)、收(机械收割)等四个环节。

二、报名资格要求

1.具有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注册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服务公司或本行政区划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在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注册(提供网页截图)。

4.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时间达到两年以上。

5.拥有与其报名的服务项目及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及其他能力。

6.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完成其分配的工作任务,由服务组织出具承诺书(含佐证资料的真实性)。

7.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推荐函,并提供当前最新企业信用报告。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粮食生产综合服务面积需达到1500亩以上。是指提供一个年度内耕、种、防、收四个环节服务面积相加达1500亩以上,当年各环节服务面积可以重复相加。具体单环节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深翻整地1000亩以上;工厂化育秧1000亩以上;一喷多促1000亩次以上;机收1000亩以上。

三、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及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报名资格要求1-10项中的相关文件及佐证资料。

四、服务组织可以参与单环节或多环节社会化服务报名

五、服务主体评审办法

邀请本行业内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参加报名的服务组织进行评审,由评审小组根据服务组织提供的相关资料及实际服务能力等各项指标,选择符合要求的服务组织作为沙市区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

六、报名提交资料文件须知

1.报名参加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体应将报名时所需要的资料文件装订后用档案袋密封,在密封袋上标明报名主体的名称及报名项目名称。

2.每一密封件封口上应注明“评审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公章。

七、报名和提交资料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8:30—10:30,地址:荆州市沙市区财政局701室,评审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30,评审地址:荆州市沙市区财政局701室。

八、本次公告在沙市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shi.gov.cn/)。

九、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名称:荆州市沙市区财政服务中心

地址:沙市区公园路28号

联系人:颜亚红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沙市区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评审细则

2.沙市区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遴选报名资料目录

荆州市沙市区财政服务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沙市区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服务主体评审细则

一、评审会议由沙市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主持。

二、评审小组组成:邀请熟悉农业社会化服务业务或者有相关职称的5名专家组成评审小组。

三、评审原则: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守信原则。

四、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的确定:经评审小组评审,同时符合以下10条即可确定为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主体:

1.具有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注册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服务公司或本行政区划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在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注册(提供网页截图)。

4.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时间达到两年以上。

5.拥有与其报名的服务项目及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及其他能力。

6.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完成其分配的工作任务,由服务组织出具承诺书(含佐证资料的真实性)。

7.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质量和价格等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由区行业主管部门或镇行业主管部门出具推荐函,并提供当前最新企业信用报告。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粮食生产综合服务面积需达到1500亩以上。是指提供一个年度内耕、种、防、收四个环节服务面积相加达1500亩以上,当年各环节服务面积可以重复相加。具体单环节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深翻整地1000亩以上;工厂化育秧1000亩以上;一喷多促1000亩次以上;机收1000亩以上。

五、评审10条细则的解读:

1.登记注册标准: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执照或证书。

2.财务规范:需提供规范的财务报表。

3.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注册(提供网页截图)。

4.服务两年的认定标准:是指提供两年的服务合同或服务协议或码单等能证明其做了两年社会化服务的佐证资料。

5.服务项目及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认定标准:用于育插秧、机耕、飞防(飞播)、机收等服务环节的机械,提供购买设备单位名称与家庭农场、合作社名称或其成员姓名相一致的发票、行驶证和车辆铭牌(以上三种任意提供两种),或有评审小组共同认定为符合的情形,否则认定为不符合。

6.承诺书认定标准:是指报名的服务组织出具评审材料的真实性承诺,若确定为服务主体后自愿接受区财政局监督管理,完成2026年社会化服务项目。

7.推荐函认定标准指区行业主管部门或镇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函,承认服务组织和法人信誉度好;并推荐该组织作为沙市区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提供当前最新企业信用报告。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中国网页截图)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页截图)。

10.粮食生产综合服务面积需达到1500亩以上。是指提供一个年度内耕、种、防、收四个环节服务面积相加达1500亩以上,当年各环节服务面积可以重复相加。具体单环节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深翻整地1000亩以上;工厂化育秧1000亩以上;一喷多促1000亩次以上;机收1000亩以上。

十项服务项目评审后,每个单环节承担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的主体不能少于3家,才能确定为有效实施主体。

六、是否需要对报名组织现场质疑,由评审专家合议商定。

七、评审结束后,由评审小组出具本次评审结果意见书,推荐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并由沙市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区财政局备案。

八、复查。经实地察看,发现服务组织申报材料与实际服务能力不符,区财政局有权取消其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资格,并告知评审小组。

附件2

沙市区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

遴选报名资料目录

一、报名环节及服务能力统计表

二、营业执照

三、开户许可证

四、法人身份证

五、农业经营主体简介及相关荣誉

六、财务规范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或使用“随手记”截图等)

七、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注册(提供网页截图)

八、两年及以上的服务合同等证明材料

九、农机设备证明材料。(提供购买设备与合作社名称或其成员姓名相一致的发票、产品型号、照片、机手信息等)

十、接受监管及提供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十一、良好信誉证明(区、乡镇推荐函)

十二、企业信用报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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