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工人医院2026年度医疗责任保险市场调查公告
我院拟对2026年度医疗责任保险进行市场调查,欢迎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前来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有相关许可范围; (三)提供同类项目销售业绩(如有);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18:00截止。 (二)报名资料及要求: 1.报名表:报名公司需按报名表格式(附件1)填写相关信息。 2.报名材料:首页注明所报项目名称、报名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备选方案报价、保险年限、保障内容、服务要求、同类项目销售业绩(如有)、公司营业执照、《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等。 3.复函材料声明函(附件2)。 4.上述文件均要求盖公章并密封,文件袋封面注明所报项目名称,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后提交至梧州市工人医院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一)公告中(附件3)所列的采购需求为目前我院的初步需求,建议报名单位提供满足需求的同档次或更高档次服务。本次调研结果仅作为了解市场情况使用。 (二)本次调研不收取供应商的任何费用。 (三)供应商须对反馈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咨询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四、联系事项 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我院联系。 联系部门:梧州市工人医院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 联系人:张女士 赖先生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广西梧州市高地路南三巷1号 梧州市工人医院工勤楼7楼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 附件:1.市场调研报名供应商信息表 2.复函材料声明函 3.需求参数 梧州市工人医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市场调研报名供应商信息表
| 公司名称 |
XX公司 |
| 联系人姓名 |
王XX |
| 身份证号码 |
5XXX |
| 联系电话(手机) |
183XXXXXXXX |
| 联系电话(办公) |
077X-XXXXXXX |
| 邮箱 |
XXX |
| 报名项目 |
XXX |
| 投保费用(年) |
xx |
| 保障起止时间 |
|
| 保障范围 |
|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复函材料声明函 梧州市工人医院: 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贵院此次编制的“梧州市工人医院2026年度医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需求公告,充分知悉并了解了贵院采购需求调查内容信息。我方同意贵方无偿采用我方提交的全部或部分采购需求调查材料作为贵方采购需求的内容,并且无需贵方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上述事项,对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 单位名称(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需求参数 一、保险险种: 主险:医疗责任保险 附加险:无 二、保险年限: 一年 三、备选方案
| 类别 |
基准赔偿限额 |
| 医疗责任每 人赔偿限额 |
医疗责任累 计赔偿限额 |
法律费 用累计 赔偿限 额 |
法律费 用每次 索赔赔 偿限额 |
精神损害 每人赔偿 限额 |
医疗意外责任限额 |
| 医疗责任保 险 |
30万元 |
100万元 |
15万元 |
4 . 5万 元 |
9万元 |
医疗意外每人责任限额为医疗责任每人责任限额的35%,并包含在医疗责任每人责任限额内。医疗意外年度累计责任限额为医疗责任年度累计责任限额的35%,并包含在医疗责任年度责任限额内。 |
| 医疗责任保 险 |
30万元 |
200万元 |
30万元 |
4 . 5万 元 |
9万元 |
医疗意外每人责任限额为医疗责任每人责任限额的35%,并包含在医疗责任每人责任限额内。医疗意外年度累计责任限额为医疗责任年度累计责任限额的35%,并包含在医疗责任年度责任限额内。 |
| 医疗责任保 险 |
50万元 |
100万元 |
15万元 |
7 . 5万 元 |
15万元 |
医疗意外每人责任限额为医疗责任每人责任限额的35%,并包含在医疗责任每人责任限额内。医疗意外年度累计责任限额为医疗责任年度累计责任限额的35%,并包含在医疗责任年度责任限额内。 |
| 医疗责任保 险 |
50万元 |
200万元 |
30万元 |
7 . 5万 元 |
15万元 |
医疗意外每人责任限额为医疗责任每人责任限额的35%,并包含在医疗责任每人责任限额内。医疗意外年度累计责任限额为医疗责任年度累计责任限额的35%,并包含在医疗责任年度责任限额内。 |
四、保险限额说明: (一)医疗责任每人赔偿限额是指在保险年度内,被保险医疗机构造成每一名患者人身损害,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获得的最高赔偿金额。 (二)医疗责任累计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医疗机构在保险年度内获得的最高赔偿金额。若保险年度内被保险医疗机构累计获得的赔款等于累计赔偿限额,则该医疗机构的保险单项下的相应保险责任终止。医疗机构选择的累计赔偿限额不得低于每人赔偿限额。 (三)法律费用累计赔偿限额为医疗责任累计赔偿限额的15%,且在医疗责任累计赔偿限额之外计算。 (四)法律费用每次索赔赔偿限额为医疗责任每人赔偿限额的15%,且在医疗责任累计赔偿限额之外计算。 (五)精神损害每人责任限额为医疗责任每人责任限额的30%,并包含在医疗责任每人责任限额之内。 (六)医疗意外每人责任限额为医疗责任每人责任限额的35%,并包含在医疗责任每人责任限额内。医疗意外年度累计责任限额为医疗责任年度累计责任限额的35%,并包含在医疗责任年度责任限额内。 五、服务要求 (一)发生保险事故后,按下列方式确定的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予以赔付: 1.医患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 2.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 3.人民法院裁决、判决、调解或仲裁机构裁决; 4.保险人认可的其它方式。 (二)理赔 1.对于索赔金额在人民币2万元(含)以下的案件,医患双方可直接自行协商,定责定损。理赔服务中心依据医患双方自行协商的结果直接全额定损。 2.索赔金额在2万元-10万元范围内(不包括10万元)的,医患双方当事人可以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各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市级或市级以上行政部门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途径解决,保险人依据医调委出具的调解方案建议、法院裁定书/判决书直接全额定损。 3.对于10万元以上的案件,原则上应根据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结果进行调解和理赔;为提 高服务效率,保险人依据调解协议或经人民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判决书,在保险责任内100%赔付。 4.对于索赔金额在2万元(含)以上,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的,必须事先征得保险人同意,保险人在接到报案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理赔意见。对于未经医疗损害责任相关鉴定或未经得保险人同意,而由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赔偿的,保险人有权依法重新核定该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以及重新核定损失金额。 5.响应时限。医患双方院内调解的案件,保险人在接到完整报案材料(若保险人认为报案材料不完整的,应当在收到报案材料当日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否则视为所提供的报案材 料完整;下同)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案件的审核,并向被保险人出具《理赔意见书》;由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受理的案件,保险人在接到完整报案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案件的审核,并向被保险人出 具《理赔意见书》;经医疗事故鉴定、司法鉴定或法院裁判决的案件,保险人在接到完整报案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案件的审核,并向被保险人出具《理赔意见书》。 6.理赔时间。对于通过审核的案件,保险人应在接到完整理赔申请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将赔款支付给被保人或经被保人同意的患者或其他相关利益人/法定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