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关于拟作出河南磊创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塑料包装制品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9-24
发布于
河南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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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关于拟作出河南磊创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塑料包装制品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关于拟作出河南磊创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塑料包装制品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拟对河南磊创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塑料包装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磊创塑业有限公司

河南磊创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塑料包装制品项目

郑州市新密市大隗镇孙沟村

河南泊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新建一条珍珠棉生产线,可年产900吨珍珠棉制品;新建一条缠绕膜生产线,可年产100吨缠绕膜。珍珠棉制品生产工艺:原料(珍珠棉)—复合—分切—开槽—粘合—成品;缠绕膜生产工艺:原料(聚乙烯颗粒)—挤出—冷却—收卷—成品。主要设备:复合机、淋膜机、裁切机、开槽机、烫板机、胶机等。

1、废水: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用于厂区硬化地面和周边道路洒水降尘;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定期由吸粪车抽吸,综合利用不外排。

2、 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产生环节主要为:①复合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②开槽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③粘合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④淋膜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⑤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1)①复合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在复合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并在集气罩四面下部设置软皮帘加强收集;②开槽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在开槽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并在集气罩四面下部设置软皮帘加强收集;③粘合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在胶机、烫板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并在集气罩四面下部设置软皮帘加强收集;④淋膜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将淋膜机工作区域二次密闭,顶部设集气管道负压收集;⑤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危废暂存间密闭并设置集气管道负压收集。

上述废气收集引至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设施(TA001)处理后,经1根20m排气筒(DA001)排放。

(2)原料珍珠棉卷材和成品珍珠棉、缠绕膜存放在一层密闭库房内;聚乙烯颗粒和热熔胶颗粒均存储于密闭包装袋内,且存放于密闭库房内;颗粒状物料采用吸料机进行密闭输送;涉VOCS工段均安装集气设施,并引至高效处理措施处理;厂区道路及车间地面全部硬化,确保车间地面、墙壁、设备顶部整洁无积尘;厂内地面全部硬化,无成片裸露土地。

3、 噪声:项目厂区噪声源主要为复合机、横竖分切机、立切机、平切机、裁切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声级值为70~90dB(A)。经采取安装减振基础、厂房隔声、风机加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四周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

4、 固体废物:项目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残次品收集后暂存于1座10m2的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暂存于1座10m2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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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联系电话:0371—69815620

通讯地址:新密市西大街街道445号;市区内乘坐2路公交车行至政务服务中心站(东厅一楼建设项目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

附件

磊创最终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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