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受理和拟审批王行庄煤矿南风井瓦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告知承诺)
发布时间:
2025-09-17
发布于
河南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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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受理和拟审批王行庄煤矿南风井瓦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告知承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现将王行庄煤矿南风井瓦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进行受理和拟审批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郑市扬德新能源有限公司

王行庄煤矿南风井瓦斯利用项目

郑州市新郑市观音寺镇王行庄村南王行庄煤矿南风井工业广场

河南德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用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设4*500kW低浓度瓦斯发电项目,发电供煤矿自用,属于自采自用类煤层气项目,工艺为利用煤矿抽采排空的低浓度煤层气供燃气内燃机发电,主要设备:低浓度瓦斯发电机组、配电柜、余热利用装置、输电电缆等。项目依据瓦斯排放标准进行循环利用,建成后年发电量800万度。

大气环境:发电机组燃烧废气(颗粒物和氮氧化物)经SCR脱硝设施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水环境:职工生活污水依托王行庄煤矿南风井工业广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脱水器废水和供暖装置排废水循环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声环境:设备安装减振基础、厂房隔声、消声器、隔声罩等;

固废:①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②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油桶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废液压油、废冷却液更换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厂区暂存;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地下水环境保护原则,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将危废间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发电机组、检修室、控制室、高低压室、仓库设为简单防渗区。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1.5m,渗透系数k≤1.0×10-7cm/s;简单防渗区技术要求:一般地面硬化。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71—67581236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县)西流湖街道;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向北100米郑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项目和社会服务综合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

附件

王行庄煤矿南风井瓦斯利用项目.pdf

发电项目申请.pdf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