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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8611513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4号楼
邮编:730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生物质锅炉改造项目 |
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定远镇定远村中街68号 |
甘肃苏地肥业有限公司 |
甘肃德森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厂内现有锅炉房占地约200m2,本项目为锅炉房改造项目,仅拆除原有1台2t/h的生物质燃料锅炉,为锅炉房新建1台2.5t/h的生物质燃料锅炉。锅炉依托现有锅炉房,给排水依托现有管网,锅炉房内现有的软化水车间、控制台、风机、泵房、生物质库房、除尘设备及排气筒等均利旧。 |
(一)项目运营期锅炉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水浴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引风机引至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二)项目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无新增;生产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软化系统排污水等,锅炉排污水及系统排污水经锅炉房污水管网后排至厂区现有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肥料生产,不外排。 (四)项目运营期软化水系统定期更换的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上门更换回收,工业盐废包装袋由工作人员收集后外售,废布袋由厂家定期更换后回收,均不在项目区暂存;锅炉炉灰、沉渣和除尘灰产生后及时收集用于企业生产制肥。 |
2 |
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 |
城关区靖远路388号 |
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
甘肃环森环保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本次改造提升工程主要是对门诊楼、急诊及健康体检中心、内科楼、内科综合B楼、综合楼、外科楼、外科肿瘤楼及室外附属工程等现有建筑物修缮、优化医疗功能、完善提升病房功能、开展适老化、无障碍环境建设,改善室内医疗环境。改造后总病房数由250间调整为307间,床位数增加到684张。新建1座处理规模600m3/d的污水处理站,待新建的污水处理站建成并接管后,拆除原有污水处理站,新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优化升级,处理规模扩大,处理规模由原来300m3/d扩大到600m3/d。 |
(一)项目运营期病房医疗废气通过采取室内消毒及紫外线消毒杀菌、加大通风等措施降低带病原微生物气溶胶的浓度;消毒水味道,通过换气、窗户等扩散。污水处理设施池体密闭,废气通过管线收集后引入一套“喷淋塔除臭+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同时定期喷洒除臭剂。 (二)项目运营期选用低噪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项目运营期新增床位产生的住院废水与院内其他废水一同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盐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四)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污水处理站栅渣和污泥经生石灰或漂白粉消毒灭菌处理,脱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医疗废物、紫外线灯管、废活性炭分类收集,依托医院现有危险废物贮存点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