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电中心设备工具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询价
发布时间:
2026-09-11
发布于
天津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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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TCITC 项目编号:TC262105D

三电中心设备工具采购项目(二次)

询比采购文件

采购人:中国长安汽车集团天津销售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

2026 9 11

目录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6

第三章 评审办法 ...................................................................................................... 19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26

第五章 采购需求 ...................................................................................................... 29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 33

1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一、询比条件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长安汽车集团天津销售有限公司”委托对“三电中心

设备工具采购项目(二次)

”组织询比采购。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已落实,现公开邀请供

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名称:三电中心设备工具采购项目(二次);

2.2 项目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高新技术产业园储华道 7 号;

2.3 采购内容:本次拟采购用于长安超级三电中心设备工具,包括建设相关的通用工具、

电池工具及电驱工具,并完成项目供货、运输、集成调试等实施工作,达到项目预期目标。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2.4 交付周期:合同签订后 60 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规定。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 供应商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7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6 年 9 月 11 日至2026年 9 月 14 日,在

中在“南方数字供应链(www.cse-ssc.com)”获取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采用公对公电汇方式,收款账号信息如下: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 号:95588 5020 0002 233828

2

供应商须在汇款单上注明:

“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标书款。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16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电子采购方式,响应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上传至

“南方数字供应链平台(www.cse-ssc.com)”。

5.3 平台为公共互联网平台,任何单位或个人严禁上传违反法律、法规及各类规范性文件

有关规定的信息;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杜绝上传涉密涉军信息、以及涉及国家秘密的

文件资料,包括涉密资质证书等视为密件管理的文件。

5.4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或响应截止前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平台将无法进行

解密,视为其撤销响应文件或未递交响应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南方数

字供应链平台(

www.cse-ssc.com)上发布。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长安汽车集团天津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高新技术产业园储华道

7 号

联系人:王驰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

62 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人:王静毓、孙瑞、姜礼勇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

wangjingyu @cntcitc.com.cn

八、其他

8.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提前办理好 CA 证书。在南方数字供应链

平台(

www.cse-ssc.com)上操作时遇到相关技术问题,请拨打平台的服务支持电话:4000-

809-508(周一~周五 9:00-17:00)。

8.2 禁止未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采取有效保密措施,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

者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如供应商违反该条保密要求,其响应将被

否决,并承担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3

8.3 相关费用支付说明:CA 办理费用:企业 CA:500 元/个/年,个人 CA:200 元/个/年;

供应商在线注册即需要购买并支付企业

CA 费用(个人 CA 可自愿购买)。

8.4 采购项目服务费:500 元/标段(标包),即参与一个标段(标包)收取一次费用。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7.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8

询比采购预备会

不召开;

1.9

分包

不允许;

2.1(7)

构成采购文件的

其他资料

采购澄清文件;

2.2.1

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

3.1.1(9)

构成响应文件的

其他资料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釆购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2.3

最高限价或其

计算方法

140万元,响应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其响应被否决;

3.2.4

报价的其他要求

1.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固定单价形式,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设备费用、运输保险费用、管理费、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2.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项目内容、标准和要求,结合市场价格水平,科学合理地制定响应报价,不得以恶意低价竞争;

3.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4.评审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报价,使得其响应报价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由谈判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作否决响应处理。

3.3.1

响应文件有效期

90日历天;

3.4.1

响应保证金

1.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

2.保证金金额:贰万元整;

3.缴纳时间: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项目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4.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银行转账记录文件须编制在响应文件中作为已交纳的凭据。

3.5(1)

依法设立的证明

材料

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5(2)

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3.5(3)

纳税要求证明材料 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次增值税纳税证明;

3.5(4)

社保要求证明材料 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单位缴费证明;

3.5(5)

财务要求证明材料

提供响应截止前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

5

3.5(6)

业绩要求证明材料

合同协议书或中标(成交)通知书;

3.5(7)

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提供

*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

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5(8)

其他要求的证明

材料

/

3.6.1

对关键条款进行响应的证据或证明材

料要求

/

3.7.5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及电子版要求

/

3.7.6

分册装订要求

/

4.1.1

响应文件加密要求

1.供应商可通过“中招互连”手机APP扫码加密(在开标时使用该

APP账号进行解密);

2.也可使用“南方数字供应链平台(www.cse-ssc.com)”CA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在开标时使用该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

3.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平台将拒收。

4.响应文件以响应截止时间前最后传输的文件为准;

4.2.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

止时间和地点

详见采购公告,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响 应 文 件 加 密 并 上 传 至

“ 南 方 数 字 供 应 链 平 台 ( www.cse-

ssc.com)”,供应商应保存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回执,上传成功回执时间即为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4.2.2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否

4.3.3

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情况下退还响应

保证金的时间

自采购人收到供应商递交的书面通知之日起5日内;

5.2(4)

开启程序

开启顺序:按照“南方数字供应链平台(www.cse-ssc.com)”平台要求; 其他应公布的信息:供应商保证金递交情况;

6.2.2

推荐候选成交供应

商的排序及数量

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

3名,若有效供应商少于

3个的则按实际数量推荐

7.3

预成交结果公示

公示媒介:采购公告同一媒介; 公示期限:3日历天;

7.5

发布成交公告

公告媒介:采购公告同一媒介; 公告期限:1日历天;

7.6

履约保证金

/

8.1

异议渠道

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含澄清修改)、开启情况、评审结果等事项提出异议的,应当先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采购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提出异议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6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请求及主张; (5)涉及事项的证据、证明材料。 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名或者异议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名,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如有关材料是外文,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

2.异议受理单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jiangliyong@cntcitc.com.cn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天津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0.1

采购代理服务费

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关于代理事项的划分和约定,成交供应商须向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数,参照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货物类别取费标准下浮30%计取。 单位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号:95588 5020 0002 233828;

10.2

需要补充的

其他内容

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7

1、总则

1.1 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用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发布的(

T/CTBA001—2019)《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

务规范》规定的询比釆购方式。

询比采购是指采购人组建评审小组与响应采购的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规则和

时间一次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采购人根据评审小组的评审结果,选择确定成交供

应商的釆购方式。

1.2 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

釆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1.3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询比釆购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4 保密

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否则

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 语言文字

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6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7 踏勘现场

1.7.1 询比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

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7.2 供应商可自愿参加踏勘现场活动。除采购人的原因外,采购人对供应商参加踏勘现

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承担责任。

1.7.3 釆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

应文件的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8 询比采购预备会

询比文件规定召开询比釆购预备会的,釆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询比采购预

备会。

8

1.9 分包

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

定,并在响应文件中作出说明。

分包供应商不得将分包项目再次分包。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

,分包供

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0 响应和偏差

1.10.1 采购需求和合同草案中的关键条款均以“*”符号标记。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需求和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关键条款作岀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

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10.2 询比文件规定了对非关键条款允许偏差的范围和可以偏差的项数的,如响应文件存

在的偏差超出上述范围或项数,将被视为无效。

2、采购文件

2.1 采购文件的组成包括:

1)询比釆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采购需求;

6)响应文件格式;

采购人依照本章规定,对釆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内容不全,应及时向

釆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询比文件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

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 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或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

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釆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在补充文件中

通知供应商推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 供应商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按询比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釆购人,确认已收

到该补充文件。

9

2.2.4 除非确有必要,釆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

任何澄清要求。

3、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 响应文件由商务和技术两部分组成。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釆购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响应文件

的组成部分。

3.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亲自参加询比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询比文件未要求供应商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包括响应保

证金。

3.2 报价

3.2.1 供应商应按釆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在响应函和报价表中

进行报价。响应函中报价应为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在内的含税价格,同时应列明不含

税价格和增值税税额。

3.2.2 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釆购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对于货物和服务

采购项目,采购人在签署采购合同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在询比文件规定的幅度内

对采购标的的数量进行增加或减少。

3.2.3 釆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或最高限价计

算方法在询比文件中载明。

3.3 响应文件有效期

3.3.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应为 90 日,从采购文件规定的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

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

效期,但不得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有效期届满后失

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

3.4 响应保证金

10

3.4.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询比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和要求递交响应保

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不按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

将被视为无效。

3.4.2 采购人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 5 日内向除候选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原额退还

响应保证金,并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 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的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

原额退还响应保证金。釆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险机构保险单形式递交的响

应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可以不再退还。

3.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

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3)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提交

履约保证金的;

4)成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存在(视为)围标串标情形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

供应商应提供询比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询比文件对供应商的各

项资格要求。

3.6 响应方案

3.6.1 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采购需求中明确为关键条款

(标记

“*”)的,供应商还应按照询比文件的规定提供有关证据或证明材料。

3.6.2 供应商只能提出唯一的响应方案。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多个相应方案的,其响

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6.3 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响

应文件偏差表中未列明的内容,将视为供应商响应釆购文件的要求;但如发现响应文件

的其他部分与商务和技术偏差表的描述不一致或供应商的响应缺乏支持性文件,则评审

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相关问题进行澄清,并根据澄清结果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

审。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

11

3.7.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

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

1)响应函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2)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应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

加盖单位章。

3)响应函或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由代理人签字的,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授权委托

,授权委托书应由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3.7.3 评审过

程中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3.7.3 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3.7.4 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

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的包装(加密)与标记

4.1.1 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或按照“南方数字供应链平台(www.cse-ssc.com)”要求进行

加密。

4.1.2 响应文件封套上应载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

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或“南方数字供应链平台(

www.cse-ssc.com)”。逾期送

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4.2.2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

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响应文件的修改文件或供应商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采购人收到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文件

12

后,向供应商出具接收凭证;釆购人收到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后,退回供应

商的响应文件。

4.3.3 除询比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应在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

响应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的修改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包装、标记、加密和递交,并标明

“修改”字样。

5、开启响应文件

5.1 开启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启响应文件,

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

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5.2 开启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公开开启响应文件:

1)宣布开启会议纪律;

2)宣布参加开启会议的工作人员姓名;

3)公布供应商保证金递交情况;

4)按照开启顺序开启响应文件,公布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响应报价及履约

期限等信息,并记录在案;

5)供应商代表签署或在线签章确认开标记录;

6)宣布有关注意事项;

7)开启会议结束。

5.3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的情形

采购项目选择溢价成交供应商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的,或采购

项目选择多家成交供应商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数

量的,采购人可按照下述情况分别处理:

1) 终止询比并重新组织采购

采购项目存在影响公平竞争情形的,采购人应当终止询比采购,并根据不同情形和

原因,采取相应纠正措施,重新组织采购。

2) 继续询比采购

13

采购项目不存在终止询比情形,且采购人也没有自行选择终止询比采购的,采购人

应按照本章第

5.2 款规定的程序继续开启响应文件,并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

规则组织响应文件评审,完成询比采购后续程序。

6、评审

6.1 评审小组

6.1.1 评审由采购人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由 3 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1 名,

在依法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2 名。

6.1.2 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3)项目主管部门或者项目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

罚或刑事处罚的。

6.1.3 评审小组组建后,评审小组成员共同推选或由采购人指定评审小组组长,评审小组

组长负责组织评审工作。

6.1.4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将按照少数服从

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

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6.1.5 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审

的,应当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审小组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审小组

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审

6.2.1 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

较。

6.2.2 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评

审小组推荐成交供应商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 候选成交供应商履约能力核查

14

采购人可对候选成交供应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验或组织现场考察,以确认

候选成交供应商的生产经营、财务等实际状况与响应文件是否一致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可

能影响供应商履约能力的情况。核查结果将作为采购人选择确定预成交供应商的依据之

一。

7.2 确定预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根据评审报告及核查结果(如有),对候选成交供应商综合评估后从中选择

确定预成交供应商。

7.3 预成交结果公示

预成交供应商选定后,采购人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公示期限

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包括如下内容:

1)所有候选成交供应商名称、响应价格及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

2)预成交供应商名称、预成交份额(如有)及选择原因;

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内容。

7.4 发出成交通知书

公示期结束后,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预

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7.5 发布成交公告

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釆购人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发布成交

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成交供应商名称、响应价格及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限、成交份额(如

)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内容。

7.6 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形式、有效期限和递交时间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履约保证金为采购合同金额的

5%。

7.7 签订合同

7.7.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

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

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

15

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岀成交通知书后,釆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

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

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

连带责任。

7.7.4 除询比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 2.2.3 项规定对响应报价进行修

正后,若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小于按照第三章

“评审办法”第 2.2.2 项规定确定的评审价格,

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响应报价为准;若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大于评审价格,则签订合

同时以评审价格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采购文件不允许调整的

费率和金额除外)

7.8 特殊情形处理

因供应商对预成交结果提出异议、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成交供应

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等导致

采购人变更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重新选择确定预成交供应商、进

行公示并公告。

8、异议

8.1 提出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对预成交结果提出异议。异议应在预成交结果公示

期间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递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包括但不

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8.2 异议处理

采购人将针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经过核查,发现异议人对相关问题理解有误的,

应作出解释;发现采购活动中确实存在错误或不当行为的,应及时予以改正或补救。

16

异议人与采购人对异议事项无法达成一致的,异议人可向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行业组织或专业咨询机构申请调解或进行反映。

采购人认为异议不成立或不影响采购结果的,可以继续进行采购活动。

9、纪律要求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询比釆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

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

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

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 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

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

,评审小

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评审工作正

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

“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 对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

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询比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询比

活动中,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采购代理服务费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费用标准或金额、交费时间和方式向釆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10.2 其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

第三章 评审办法

一、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及名称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审 办法

综合评分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若综合得分相同,报价低者优先;

2.1.1

形式评审标准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响应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响应文件格式

按照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依序编制;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响应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的能力

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纳税证明

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次增值税纳税证明;

社保缴纳记录

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次单位缴费证明;

财务要求

提供响应截止前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2025年度财务报表;

信誉要求

提供 *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信用中国”网址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其他要求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股东信息页面并加盖公章

联合体

非联合体响应;

2.1.3

响应性 评审标

交付周期

60日历天;

响应报价

不高于项目预算140万元;

项目地点

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高新技术产业园储华道7号;

响应有效期

符合询比文件要求;

否决响应条件

是否存在询比文件规定的否决响应情形条件的;

3

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综合评分法)

3.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商务部分:10分; 技术部分:20分; 响应报价:70分;

18

3.2(2)

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

有效响应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审基准价;

3.31)商务评分标准 10

序号

评审 因素

分值

评审标准

1

项目业绩

10

供应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销售服务案例,个得 2

分,满分

10 分(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32)技术评分标准 20

序号

评审 因素

分值

评审标准

1

总体方案

5

针对本项目的总体理解、服务目标进行综合评审; 能够整体把握本项目、理解全面,服务目标清晰准确得

4-5 分;

对项目整体定位较准,理解较为全面,服务目标清晰准确得

2-3 分;

对项目整体定位不准确,理解欠缺,服务目标模糊得

0-1 分;

2

供货方案

5

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服务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服务方案内容全面详细、科学合理、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满足项目

需求得

4-5 分;

服务方案内容较为全面详细、针对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强,满足项目需

求得

2-3 分;

服务方案内容不全面、可操作较弱,不满足项目需求得

0-1 分;

3

质量保证

措施

5

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审; 措施全面详细、清晰合理、可操作性强,满足项目需求得

4-5 分;

措施较为全面,可操作性较强,满足项目需求得

2-3 分;

措施不完整,可操作性较差得

0-1 分;

4

进度保证

措施

5

对本项目的进度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审; 措施全面详细、清晰合理、可操作性强,满足项目需求得

4-5 分;

措施较为全面,可操作性较强,满足项目需求得

2-3 分;

措施不完整,可操作性较差得

0-1 分;

3.33)报价评分标准 70

有效响应报价等于评审基准价,得

70 分;

响应报价每高于评审基准价

3%扣 1 分,每低于评审基准价 3%扣 0.5 分;

不足

3%不分采用插入法,保留小数点后 2 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19

二、评审办法正文部分

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

本章第

3 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2、初步评审标准和程序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 初步评审程序

2.2.1 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

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

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

2.2.2 除评审办法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评审价格为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填报的大写含税价

格。

评审价格若超过最高限价(如有)

,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评审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异常

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岀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2.3 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

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

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或其他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报价进

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

效: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

误的除外;

20

3) 报价表中合计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以各分项报价的合价累计数

为准;

4) 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缺

漏项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响应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不改变评审依据的最终总报价。当修正后的总报价高于原

响应报价时,视同供应商最终报价错误产生少漏计费用,签订合同时由供应商承担

,如评

审小组认为供应商无法承受少漏计费用,可以将最终报价作为异常低价处理;当修正后

的总报价低于原响应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

2.2.4 供应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2.5 特殊情形处理

初步评审后,如评审小组认为所有响应文件均无效,或者所有响应报价竞争性不

足,高于市场预期价格,评审小组应当终止评审,或经采购人同意,直接转换选择其他

采购方式,与原供应商共同完成后续采购程序。

选择直接转换采购方式采购的,评审小组按照本章第

5 条“直接转换采购方式评审程

”重新评审。除了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提出修改补充并接受新的条件和要求外,原采购文

件与原响应文件对采购人和供应商仍然具有相应约束力。

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综合评分法)

3.1 分值构成

1 商务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响应报价: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2 评审基准价计算

1)评审价格:评审价格为按照本章第 2.2.2 项规定确定的价格。

2)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的选择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3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报价评分标准:报价得分计算方法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4 评分

评审小组成员按照评分标准独立对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和其他因素进行评分。报价

21

评分由评审小组统一计算。各项得分汇总后为该成员给供应商的评分总分。评分分值计

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 汇总

评审小组汇总每个成员对供应商的评分总分,每个供应商的评分总分的算术平均值

为供应商最终得分。

3.6 排序

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最终得分进行比较后,可以按照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

对供应商排序。最终得分相等时,以评审价格低的优先;评审价格也相等的,以技术得

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由评审小组抽签决定。

3.7 特殊情形处理

当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未超过询比采购公告

/询比采购邀请书第 1.6 款规定的

成交供应商数量、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响应报价物有所值时,不再进行详细评审,直

接推荐上述供应商为候选成交供应商。

4、评审结果

4.1 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递交书面评审报告。

4.2 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要求及数量

评审小组应在书面评审报告中按照供应商排列的优先顺序向釆购人推荐候选成交供

应商。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直接转换采购方式评审程序

5.1 初步评审

5.1.1 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

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

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

5.1.2 响应文件的形式或供应商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

文件的要求,或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

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

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澄清、说明和

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5.1.3 只有形式评审和资格评审合格且实质性响应釆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才可通过初步评

22

审。经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仍未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评审小

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

5.1.4 当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大于询比釆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第 1.6 款规定的成

交供应商数量时,可以改为参照谈判方式继续评审选择成交供应商。

当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等于询比采购公告

/询比采购邀请书第 1.6 款规定的成

交供应商数量时,可以改为参照直接釆购方式继续评审选择成交供应商。

当询比采购公告

/询比采购邀请书第 1.6 款选择多家成交供应商,通过初步评审的供

应商数量小于约定成交供应商数量且大于等于一家的,可以改为参照直接采购方式继续

评审选择一部分成交供应商,或者终止全部采购,重新组织采购选择全部成交供应商。

初步评审后,当所有响应文件均无效时,应重新组织采购。

5.2 转换采购方式

5.2.1 参照谈判采购方式评审

1)谈判。

1)评审小组应按照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顺序或评审小组抽签确定的顺序与通过初

步评审的供应商逐一进行谈判。评审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决定谈判轮次,并给予所有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在谈判过程中,评审小组可根据谈判情况修改和补

充采购文件中的非实质性内容,但不得改变评审标准或可能影响初步评审结果的内容。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参加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权的代理人在谈判中作出的承诺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谈判结束后,评审小组将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

价。最终报价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最终报价

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公开开启最终报价。

评审小组将在递交最终报价的截止时间公开开启最终报价,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

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3)详细评审。

评审小组将按本章第

3 条规定对响应文件及其最终报价进行详细评审。采用综合评

分法的,评审小组有权对本章第

3.2 项规定的评审基准价和第 3.3(3)目规定的报价评

分标准进行调整,但评审小组应在谈判开始前向供应商公布,未公布的,视为评审基准

价和报价评分标准不作调整;详细评审标准中除报价评审标准外的其他评审标准不作调

23

整。

通过谈判后,评审小组认为所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仍然不合理的,应向釆购人提出终止

采购建议。

4) 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小组按本章第

4.2 款规定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或按本章第 5.2.1(3)规定提出终

止采购建议,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5.2.2 参照直接采购方式评审

1)谈判。

评审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进行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应参加谈判。在谈判过程中,评审小组可根据谈判情况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中的非实质

性内容,但不得改变可能影响初步评审结果的内容。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

理人在谈判中作出的承诺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评审小组可根据需要,安排多轮谈

判。

2)详细评审。

评审小组通过对采购成本、供应能力、风险管控、釆购目标等的分析,对供应商拟

提供标的的技术、商务进行物有所值综合评价。

3)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小组根据预期的谈判目标综合谈判纪要编写评审报告,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或

提出谈判终止建议。

2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本合同格式仅作为本次采购的基本条款,并不限制采购人采用其他合同格式或者

范本进行签约的权力)

一、内容及要求

项目采购内容及商务、技术要求:详见技术需求书部分。

二、知识产权

(1)本项目中产生的所有成果及成果对应的知识产权应归属甲方。甲方有权在本项目完

成后,对本项目中所产生的所有成果进行后续改进、完善、修改等。

(2)乙方承诺具备提供本次项目相关交付物的合法资格、资质,乙方有责任保证乙方为

实现本次项目内容所使用的必要方案措施、甲方所享有的本项目所产生的所有成果及相关

知识产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所有权等),且甲方有权持

续使用。若甲方因使用乙方提交的交付物发生纠纷(包括但不限于被第三人指控侵权、提

出异议或权利主张)的,乙方应当积极协助解决,并对甲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保密

乙方保证对在讨论、签署、执行本项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或甲方客户的且无法

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

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隐私信息)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

任何第三方泄露该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密信息

解密或成为公开信息之日止。

四、法律限制和违约责任

(1)任一方对本合同任一条款的违反,均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

任,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实际损失的赔偿责任。除此之外,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

守约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任何债权支出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

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告费、执行费、评估拍卖费等。

(2)在不影响本条款第(1)项约定的一般性违约责任条款的前提下,具体的违约责任如

下:

A.因乙方提供的产品、服务或工作成果导致第三方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主张权利的,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按本合同总金额 20%的标准向

甲方支付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赔偿责任和损失都由乙方承担。

25

B.因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期限按质按量提供服务(包括售后质保服务)的,或未

按甲方要求及时整改的,甲方有权按合同总金额日万分之五收取违约金。乙方逾期提供服

务、逾期整改超过 10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要求乙方返还全部已付费用,并

要求其承担本合同总金额 20%的违约金。

C.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本合同总金额 20%向甲方支付违约

金,并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五、廉洁承诺

(1)合同双方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廉洁从业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和

集体利益。

(2)合同双方及其工作人员均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接受对方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

凭证等任何经济利益,不得参加对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及旅游等,

不得在对方报销应由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

(3)任何一方发现对方在合作中有违反阳光合作行为,可按投诉渠道逐级向另一方归口

管理部门投诉反映。任何一方工作人员违反阳光合作条款,另一方有权采取暂停或解除本

合同等补救措施,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

六、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

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本合同往来书面文件或发生纠纷诉至法院或仲裁机构的,以本合同约定确认的当事

人联系地址作为诉讼(仲裁)文书的送达地址;各方联系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

知对方,未书面通知对方的,视为各方文书送达地址未做变更。当事人或法院(仲裁机构)

按照前述联系地址邮寄相关文书三日后视为送达日期。

七、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具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合同金额的 60%;

(2)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到货且经甲方验收合格之后,乙方开具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支付合同金额的 30%;

(3)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完成系统集成建设,经甲方终验合格之后三个月,乙方开具

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合同金额的 10%。

八、交付期限:

26

九、其他

(1)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的,按照以下顺序解释适用:

A.本合同及其附件;

B.甲方采购文件;

C.乙方采购响应文件。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以附件的形式补充或修正条款,经双方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27

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

本次拟采购用于长安超级三电中心设备工具,包括建设相关的通用工具、电池工具及

电驱工具,采购产品如下:

序号

板块

分类

名称

数量

单位

技术标准及要求

1

通用

防护

防冻手套

2

抗磨耐造,加长护腕,耐低温

-60℃

2

绝缘鞋(双)

2

绝缘劳保电工鞋

3

安全防护栏

1

可移动、可收纳式防护栏

4

安全帽

2

国标安全帽,颜色为安全黄

5

拆装

绝缘拆装工具套装

1

工具套装含工具柜

6

撬棍

1

工业级铬钒钢长度

0.9米

7

绝缘扭力扳手

1

扳手整体能

1000V高压绝缘,扭力可调

8

转运

&承

载类

托盘

4

木质或塑料常规托盘承载

2吨以上

9

珍珠泡棉

1

规格

2米*1米厚度3公分

10

物料货架

6

单个货架为双层结构,长

2m,宽0.5-

0.7m

11

上盖竖插存放架

1

抽拉式可竖向存放

5个电池上盖及以

上,方便取放

12

可移动绝缘桌

(放电池)

4

承载能力>

500kg,四轮万向,尺寸:

1.5m,长1.8m,含轮总高0.8m。

13

电池

底座更换设备

气密测试设备

(含堵头)

1

设备具有压力

/流量/温度自动补偿功

能,自诊断功能,能够对电气回路,气动回路进行检验。直冷、液冷、整包气

密测试,数据可存储

30组

14

铝拉片

200

用于水道修复要求厚度

2mm拉片

15

手持电磨机

1

220V电磨机配常用打磨耗材

16

钣金拉锤

5

6kg手动拉锤

17

简易电池翻转架

1

1)能兼容附件所有电池尺寸,承受附件所有电池重量

2)工装配置减速机,电池翻转由人力驱动 3)翻转后位置可自锁

18

入箱平台

(含入箱

夹具、加压工装和

定位工装

)

1

夹取力、压力三轴数值可视;深度值可

视;后期可加装吸盘

19

双组份气动胶枪

1

气动,气压可调

28

20

电池放电仪

1

800V以上,仅放电

21

模组均衡仪

1

48 通道、DC1.8~4.2V、分辨率≤1mV,

精度

≥±0.5%FS、0.1~5A

22

手持冲击钻

1

插电式配相应耗材

23

数控铣床

1

三轴数控铣床,能同时存储

5组以上数

据一次对刀连续加工

5个点以上,并拥

有相对应程序

24

定制刮胶板(按照

电池图纸定制)

2

按电池包尺寸定制

25

block顶出枕木

1

按电芯规格通用或各个型号配齐

26

吸尘器

1

大功率,非家用

27

移动式消防水箱

(大于电池)

1

2x2.5m,四轮万向

28

电池翻转架

1

远端需固定,避免晃动;液压顶带缓升缓降功能

29

充放电设备 (含线束)

1

双通道,

1000V300A,300KW

30

2T行吊(含吊带、

吊环和蝴蝶钳等)

1

带缓升缓降功能,起吊总高度>

4.5m

31

冻库

1

最低可达

-30℃,可远程控制,可定时

32

烘干箱

1

可达

45度,满足两个包电芯的烘干

33

大型激光焊接机

1

1)此设备运用于动力电池包铝钯、镍片焊接 2)设备可编程可同时兼容所有电池包焊接 3)可定制预存程序 4)含可移动式工作台

34

点焊机

1

脉冲功率

:10KW以上、储能电压:5.9V、

供电压

:AC100~240V

能量等级

:0~99T,0~20ms、焊接厚

:0.05~0.5mm

35

电芯精铣工装

1

根据电芯图纸定制(覆盖长安目前所有类型电芯)

36

UV胶、紫外灯

套装

1

市购品满足使用要求

37

EOL测试设备

(含线束)

1

配备上位机软件、测试柜、对应产品的测试线束工装

38

电驱

通用设备

移动式简易吊具

1

承载能力>

100kg,通用所有电芯

39

离子风机

1

功率

30W以上、出风量70~120CFM(

29

二、交付周期

本项目交付周期为合同签订后

60 日内交货,收货地点为中国长安汽车集团天津销售

有限公司指定的区域,供应商应在该时间计划内完成项目供货、运输、集成调试等实施工

作,达到项目预期目标。

三、产品要求

3.1 本次采购的产品必须为满足上表中的技术标准与要求。

3.2 本次采购的安全帽必须符合 GB 2811‑2019 国家标准,提供产品合格证。

3.3 供应商所投产品需全新未使用,提供出厂合格证。

3.4 供应商响应报价需提供各类别、各模块费用明细表。

四、售后服务要求

4.1 实施要求

供应商需要完成本项目所采购的设备的安装、调试等基础实施工作,并提供本次项目

部署所需要的所有辅材等。

4.2 售后维保要求

本项目质保期为终验收合格后一年,质保期内对于招标方在过程中遇到的异常情况,

供应商需要

4h 内响应,24h 内到厂,提供免费维修更换服务;

在质保期间,器件损坏所产生的发货费用、安装费用、人工维修费用,误工费等,均

需供应商承担,所以此处需要将所有能识别到的可能更换的器件写清楚,保证后续够用;

质保期外对于招标方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异常情况,供应商需要

4h 内响应,24h 内到厂,

仅收取成本费用;

4.3 交付件要求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要求需要提供包括不限于如下交付件:《项目设计方案》

、《项目

实施方案》

《设备安装布局图》

《产品维护手册》

《项目培训材料》等。

40

工具

轴承加热器

1

功率

5KW以上温度可调并可显示

41

工位长桌

1

绝缘承重

200KG以上

42

拉马

1

手动拉马大小可调

43

绝缘耐压仪

1

电阻测试、自动放电、输出电压副显

44

定制 设备

定转子拉拔合装

工作台

1

定制设备兼容长安所有型号

45

减速器油封工装

1

定制设备兼容长安所有型号

30

4.7 其他要求

供应商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保密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可能直接或间接

接触、知悉、了解、掌握招标人工作中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秘密信息应当严格

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披露该等秘密信息;

提交文档版权属于中国长安汽车集团天津销售有限公司所有。

31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

询比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32

评审索引表

(一)资格评审索引表

序号

评审因素

响应内容

索引页码

1

2

3

4

5

6

说明:供应商应根据资格评审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指出对应页码。

(二)评分索引表

评审

项目

评审因素

响应内容

索引页码

商务 部分

技术 部分

说明:供应商应根据商务要求及评审内容,逐项填写此表。

33

一、响应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进行了认真阅读和研究了 项目询比文件得全部内容,我方愿以含税

价人民币(大写)

(¥ )的报价(其中不含税价为:¥ ,增值税税额为: %)

完成本项目材料设备供货安装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本项目交付周期为 ,项目地点为 ,质保期为 。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 90 日历天内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不撤

销响应文件。

5、随同本报价函提交响应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 元。响应保证金有效期与

响应有效期一致,在此期间,若我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响应

保证金的受益人为采购人。

6、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岀附加条件;

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7、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专业技术能力,贵单位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我公司进

行核实,若发现上述行为,可取消我公司成交资格,我公司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

并赔偿相应损失。

8、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不存在以任

何联合体形式响应、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且不存在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

”中规定

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4

二、分项报价表

序号 板块

分类

名称

品牌/制

造商

规格/型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小计

(元)

1

通用

防护

防冻手套

2

2

绝缘鞋(双)

2

3

安全防护栏

1

4

安全帽

2

5

拆装类

绝缘拆装工具套装

1

6

撬棍

1

7

绝缘扭力扳手

1

8

转运&

承载类

托盘

4

9

珍珠泡棉

1

10

物料货架

6

11

上盖竖插存放架

1

12

可移动绝缘桌

(放电池)

4

13

电池

底座更换设备

气密测试设备

(含堵头)

1

14

铝拉片

200

15

手持电磨机

1

16

钣金拉锤

5

17

简易电池翻转架

1

18

入箱平台(含入箱夹具、加压工装和定位

工装)

1

19

双组份气动胶枪

1

20

电池放电仪

1

21

模组均衡仪

1

22

手持冲击钻

1

23

数控铣床

1

24

定制刮胶板(按照电

池图纸定制)

2

25

block顶出枕木

1

26

吸尘器

1

27

移动式消防水箱

(大于电池)

1

35

注:

1. 本项目属于交钥匙工程,由供应商提供所需软硬件及辅材,并完成项目的全部材料设备供货、

安装、调试集成等;

2.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展此表格,此表中合计金额须与报价函中“响应报价”

金额相同。

28

电池翻转架

1

29

充放电设备 (含线束)

1

30

2T行吊(含吊带、吊

环和蝴蝶钳等)

1

31

冻库

1

32

烘干箱

1

33

大型激光焊接机

1

34

点焊机

1

35

电芯精铣工装

1

36

UV胶、紫外灯

套装

1

37

EOL测试设备

(含线束)

1

38

电驱

通用设备工具

移动式简易吊具

1

39

离子风机

1

40

轴承加热器

1

41

工位长桌

1

42

拉马

1

43

绝缘耐压仪

1

44

定制 设备

定转子拉拔合装

工作台

1

45

减速器油封工装

1

合计:

36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

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国徽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人像面)

37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国徽面)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人像面)

38

五、资格证明文件

说明: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ma.gov)”失信被执行人、经营

(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次增值税纳税证明;

4、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次单位社保缴费证明;

5、响应截止前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 2025 年度财务报表;

6、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股东信息页面并加盖公章;

39

六、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体系认证情况

企业资质证书

企业荣誉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及账号

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的单位情况

(须如实完整填写)

与企业存在控股关系

的单位情况

(须如实完整填写)

与企业存在管理关系

的单位情况

(须如实完整填写)

经营范围

备注:后附企业体系认证、企业荣誉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0

七、类似项目业绩

序号

委托人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内容

签订时间

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备注:需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金额页、实施内容页等关键内容

41

八、商务条款偏差表

序号

询比文件条款号及条款内容

响应文件条款号及条款

内容

有无

负偏差

偏差 说明

1

2

3

注:供应商应对询比文件的主要商务要求(如交付周期、项目地点、响应保证金、合同条款等)须逐条

作出响应,而不应以

“全部符合”等字样来响应;其他商务偏离也须在上表中逐条列明。

供应商: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2

九、技术参数指标偏差表

序号

货物

/服务名称

询比文件条款号及条款内容

响应文件条款号

及条款内容

有无

负偏差

偏差 说明

1

2

3

注:须与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点对点应答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3

十、项目实施方案

供应商应根据询比文件充分理解项目的要求结合评审因素,提供完整的技术服务方

案。

44

十一、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说明:响应保证金底单、供应商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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