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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3项目F区公用工程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9603项目F区公用工程改造项目招标人为重庆红宇精密工业集团有限公
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210-1 号建筑物
改造内容:
暖通:12 台防爆边墙风机(配 60°防雨罩、止回阀、防虫网),1 台边墙风机(配 60
°防雨罩、止回阀、防虫网),4 台水浴玻璃钢防爆除尘器,2 组变频恒温恒湿空调机组
(配防爆温湿度传感器),配套使用的管道、阀门、风口等附属配件。
热机:1 台变频风冷螺杆式空压机组,1 个初级过滤器,1 台冷冻式干燥机,1 台储
气罐,1 台废液收集器和配套使用的管道、阀门、表计等。
2.1.2、2211 号建筑物
改造内容:
暖通:8 台防爆边墙风机(配 60°防雨罩、止回阀、防虫网),1 台边墙风机(配 60°
防雨罩、止回阀、防虫网),2 台水浴玻璃钢防爆除尘器,配套使用的管道、阀门、风口
等附属配件。
热机:1 台变频风冷螺杆式空压机组,1 个初级过滤器,1 台冷冻式干燥机,1 台储
气罐,1 台废液收集器,配套使用的管道、阀门、表计等。
2.1.3、2201 号建筑物
改造内容:
暖通:5 台防爆边墙风机(配 60°防雨罩、止回阀、防虫网),1 台边墙风机(配 60°
防雨罩、止回阀、防虫网),2 台水浴玻璃钢防爆除尘器,配套使用的管道、阀门、风口
等附属配件。
热机:1 台变频风冷螺杆式空压机组,1 个初级过滤器,1 台冷冻式干燥机,1 台储
气罐,1 台废液收集器和配套使用的管道、阀门、表计等。
2.1.4、310 号建筑物
改造内容:
暖通:1 台防爆边墙风机(配 60°防雨罩、止回阀、防虫网),1 组全新风防爆空调
机组,配套使用的管道、阀门、风口等附属配件。
2.1.5、室外工程
电气:210 号建筑旁室外箱变移至 201-2 号建筑旁,高压进线同步调整;310 号建
筑配电房敷设一根 YJV22-0.6/1kV-3x50+1x25 电缆到 315 号建筑动力配电箱。
弱电:从 201-2 号建筑物设备间到 210-1、2201、2211 建筑物各铺设 2 条 24 芯室
外单模光缆;从 324 号建筑物到 322、310 建筑物各铺设 2 条 32 芯室外单模光缆(其中
备用 1 根)
。
消防:在 210-1、2201、2211 建筑物设火灾报警控制器与气体报警控制器,引消防
主机联络线至 201-2 消防值班室,同时每个建筑物至消防值班室预留 1 根备用消防联络
线;210-1、2201、2211 建筑物内各组雨淋阀组引控制硬线至消防值班室手动控制盘。6#
及 7#水池增设投入式静压液位传感器,设就地液位显示装置(现场数显仪)
,信号接入 F2
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 310 建筑物设火灾报警控制器与气体报警控制器,引消防主机
联络线至 324 号建筑物消防控制室,310 建筑物至消防控制室预留 1 根备用消防联络
线;310 建筑物内 1 组雨淋阀组引控制硬线至消防控制室手动控制盘。现有 300 吨水池增
设投入式静压液位传感器,设就地液位显示装置(现场数显仪)
,信号传至 F3 区 324 号
建筑物新建监管中心。
以上改造内容具体改造内容详见北方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 9603 项目 F
区电气、弱电、消防、暖通和热机工程施工图为准。
2.2 招标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清单及图纸中的内容;
(1)F 区变压器的移安和高压线路的移安属于发包范围。干式变压器移安后按照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 要求对高低压电缆、电力变
压器进行试验属于发包范围。施工中拆除的电缆线路回收至发包方指定位置,归发包方
所有,属于发包范围。
(2)消防本次所有原有消防系统的剥离,原有设施的拆除更换、消防新建系统接
入原有系统以及所有发包范围内以及工房相关的消防设备的接入和调试均属于发包范
围。
(3)本项目《总图》中的内容属于发包范围,在招标过程中不提供,待中标后提
供纸质版,招标中提供工程量清单。
(4)施工阶段,拆除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基础及安装工程等拆除工程为发包范围,
拆除的建渣由承包方外运至发包方指定渣场或外运至红线外自找渣场排放,运距和渣场
综合考虑(包干使用);拆除的钢管、电线电缆等有价值的废弃物由承包方统一拆除并
转运至发包方指定位置,为发包范围。
(5)施工期间采用分段施工方式,确保原有供电系统的最长断电时间不超过 2 天,
如果停电时间超过 2 天,承包方应提供常载功率不低于 630kVA 的柴油发电机组保证工
厂的日常生产,并制定完整的保供电方案,费用由承包方综合考虑。
(6)本项目实施范围内,涉及所有拆除产生的废物,应按一般工业废物、建筑垃
圾、危险废物、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定点存放及标识、及时转移处置。产生的一切
费用由施工方承担,属于发包范围。
(7)所有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评审费(含其他未列入专项施工方案编制
或专家评审等)属于发包范围。(危大工程参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规定》
,及住建部 37 号令)
。
(8)检测、试验由发包方确定第三方单位并实施,承包方全面配合检测单位,取
样、送检、资料整理等(如检测报告出现不合格项,需重新检测,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后
续费用由承包方承担)为发包范围。
(9)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包方负责将施工用水接至用地红线范围,承包方负责
从发包方指定的水源接驳点起,自行负责施工区域内临时供水管的敷设、安装、使用,
为发包范围。
(10)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包方负责将施工用电电源接至用地红线范围,承包方
负责从发包方指定的电源接驳点起,自行负责施工区域内临时供电线路的敷设、维护、
拆除及相关设备(包含但不限于配电箱、变压器、开关等)的安装、调试、使用和管理,
为发包范围。
(11)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承包方负责在施工区域内按照环保要求设置合理的临时
排污设施(如化粪池、沉淀池等),并负责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水的处理排放,
确保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环保标准。同时承包方需自行承担因污水排放不达标而导致
的一切责任和费用,为发包范围。
(12)本工程的临时设施(以下简称“临建”)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办公用房、
材料堆放场地、机械设备停放场地、临时水电设施、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其它为保证
工程顺利施工所需的临时设施等;承包方需自行负责临建的规划、设计、搭建、使用、
维护、拆除及恢复场地原貌等全部工作,承包方还需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包括但不限于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临时支护设施、保持现场整洁等工作。
同时本工程重要区域(包含但不限于主要管理区、主要通道出入口、部分发包方指定位
置等),必须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要求实行
围挡封闭施工,按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及大门标准图集
(2020 版)
》C1 型围挡进行设置,围挡必须牢固稳定、连续设置,该部分费用纳入安全
文明施工费。临建位置需发包方指定,且临建、围挡设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围挡位置、
围挡方式等)需上报监理及发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为发包范围。
(13)项目实施过程中,承包方根据工程地质条件,周边环境及施工要求自行编制
临时防护专项施工方案,内容涵盖防护形式(包含但不限于滚石防护、临时施工围挡防
护、临时警戒带防护等)、施工工艺,安全保障措施等。方案需报监理、发包方批准后
方可实施,为发包范围。
(14)承包方自行考虑场内修建临时道路,进行材料运转及多次运转而修建的临时
道路,为发包范围。临时道路无法到达时,考虑多种转运方式(包含但不限于无人机转
运等)
,为发包范围。
(15)承包方应保持施工区域内及周边现有道路、周边企业建设的进出道路、居民
进出道路及关设施的保护、交通指挥、道路优化和修复、路面保洁等,为发包范围。
(16)为避免施工车辆影响市容环境卫生,承包方在施工时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和
沉砂井以及进出场车辆冲洗等安全文明措施。为发包范围。
(17)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垃圾、淤泥、混凝土浆、机械生产所需的汽柴油(机油)
等按环保要求进行处理,并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弃倒。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建筑垃圾的收集处理、运输道路沿线的清扫)由承包方自行承担,为发包范围。
(18)本工程涉及的管线(如雨污水、给水、电力、通信(含军缆)、燃气等和施
工现场及周边的建(构)筑物(如道路、如缘石、电缆沟、检查井、路灯等),承包方
自行踏勘,承包方在施工时需采取保护措施(承包方在施工前应采用人工或者其他方式
探明各种管线的走向,埋深等具体位置后,编制相关的施工方案和管线保护方案,并将
方案报管线产权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例:燃气报当地燃气公司审核)。由此涉及的所
有保护措施费用(包括人、材、机停(窝)工、管线保护费、作业方式的调整等)相关
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若承包方对管线造成损坏或破坏的,由承包方负责修复并承担所有
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发包方不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为发包范围。
(19)应充分利用本标段施工范围内场地进行临时堆放,如需临时堆砌,需进行二
次或多次转运的土石方、材料、机械等,多余的部分外运至发包方指定渣场或外运至红
线外自找渣场排放,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再单独计费,为发包范围。
(20)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施工难度和限制条件,协调处理好与周边城镇居
民的关系,施工期间应控制好噪声及扬尘,保证居民区和来往车辆及行人的安全,为发
包范围。
(21)工艺设备、监控、电话、网络、行车等预埋件配合安装、打孔、封堵、恢复;
所有设备、桥架安装后的孔洞、墙洞等洞口的封堵属于发包范围。
(22)由专业单位对本工程给水、暖通、电气施工图中的管道支吊架工程进行抗震
深化设计(设计图纸分别送各自项目设计院审核合格)并实施,属于发包范围。
(23)施工临时用电、用水由承包人自行安装架设,所发生费用属于发包范围。施
工用电材料不限于电缆、变压器以及架空电线杆等;施工用水材料不限于管道、抽水泵、
电线等。保证施工现场正常用能。
(24)按照国家、重庆市的计量检测规范、条例、制度等的要求,所有的压力表、
安全阀、传感器、可燃气体浓度报警仪等竣工验收前 30 日内进行校验(有效期:压力
表的有效期为半年,安全阀的有效期为壹年)
,以上校验工作全部属于发包范围。
(25)项目改造完成后需按照建设单位精益目视化标准,制安目视化标牌,标语,
管道标识等属于发包范围。
(26)土间改造项目需通过消防和防雷专项验收,本项目完成后配合建设单位通过
消防检测和防雷检测属于发包范围。
(27)承包人有义务履行安装配合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开槽、开洞、补槽、补洞、
墙体拆除、管道穿楼板部位的封堵、防水处理、吊装、系统调试配合及成品保护等,属
于发包范围。
(28)承包人有义务为发包方及相关单位提供施工场地以内的进出通道和场内施工
便道,保证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由此产生的费用,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
再单独计算费用。
(29)承包人施工过程中造成墙面,地面等土建完工部分的损坏,修复费用由承包
人承担,不再单独计算费用。
(30)不属于发包范围:施工图中 201-2、210-1、2211、2201、310 的建筑、结构、
给排水、弱电、消防部分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人民币4130139.8元。
2.4 工程建设地点:重庆市荣昌区双河镇红宇公司F区。
2.5 工期:90 日历天 (监理单位下发的开工令至竣工验收时间,含冬雨季、国家法
定节假日);
关键节点工期:
3.1.1、必须于中标通知书下达后 15 天内将涉及本项目的主要安装材料购置并运输
至施工现场,同时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施工机具同步进场。
3.1.2、必须于建设单位通知后:210-1 工房移交 40 天内完成全部改造内容,2211、
2201、310 工房移交 30 天内完成全部改造内容,满足预验收标准。
缺陷责任期:24 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1.1 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不得将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评审因素。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
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2 财务要求: /
3.1.3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
准),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类别包含机电工程”的施工业
绩。
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
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注:(1)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
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
担的工作一致。
3.1.4 项目经理: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必
须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
(2)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拟派项目经理按注册建造师的相关规定到岗履
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
1)到岗履职要求:承诺拟派项目经理中标后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项
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一致,并满足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相关要求。不能
按承诺到岗履职的,招标人按合同相关条款要求投标人承担责任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
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拟派项目经理中标后未经
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2)未被禁止参与投标要求:承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有关部门暂停其在渝承揽的新
业务中任职。若其被暂停在渝承揽的新业务中任职但仍参加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已取
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
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
3)项目经理的其它要求:为保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到本项目到岗履职,投标
人还需承诺:
若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情形的(或有在其他项目中标
或拟中标的情形的),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4 日内,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
的手续(或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手续),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有权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的任职情形(或在其他项目的中标或拟中标情形)进
行核查,若与投标人承诺内容不符或投标人未在上述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放弃
在其他项目任职、中标或拟中标的相关资料,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退还
其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时,投标人需确保拟派项目经理符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
理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经理任职条件,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
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需提供:①经业主或建设单位同意任职变更的文件;②负责
项目监管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任职变更的证明材料。
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需提供:①经中标或拟中标的其他项目建设单位同
意的放弃中标函。
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有效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
明材料、承诺(格式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注:(1)提供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或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的,必
须提供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该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由建造师本人在个人签名处手
写本人签名。
(2)重庆市以外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
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未规定使用电子注册证书的,可提供纸质证书扫描件。提供电
子注册证书的,若有个人签名处的,须由建造师本人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若电
子注册证书上无个人签名处的,建造师本人可不用签名。
(3)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本人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是否一致不作为否决投标
的情形。
3.1.5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提供:拟派技术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及投标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
证明材料。
3.1.6主要管理人员:
投标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之前,须按照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施工
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
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招标人。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
求的岗位证书,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
招标人可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签订合同后不满足该要求的,招标人按合同相关条款要
求投标人承担责任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或违约责任。
提供:承诺(格式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注1: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养老保险证明要求如下:
①企业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
②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投标单位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5
年07月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拟派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
社保号)、单位名称、在投标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
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
3.1.7 信誉要求:投标人为企业法人单位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0天内的信用报
告(在“信用中国”CREDITCHINA.GOV.CN下载),企业法人单位不得被列为“信用中国”
中的“严重失信”或“经营异常”,否则直接取消评选资格。
3.1.8 其他要求:
投标人为企业法人须具有实缴资本、参保人员、生产经营场所三方面内容,且缺一
不可。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①实缴资本证明材料:提供验资报告或者备注有投
资款的银行缴款回单或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0天内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能显示实缴出资额内容);②参保
人员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在职员工参保证明材料(提供社保
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③生产经营场所证明材料:提
供以企业法人作为承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人为企业法人的房产证明或其他可以
证明企业法人具有生产经营场所的有效证明材料。
3.1.9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时(北京时间,下
同)。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无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售后不退。(线下支付标书
款,线上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收款账户: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分行
账 号:31*开通会员可解锁*39271
注:须在付款凭证上注明“项目名称”标书费(项目名称可以简写)。
4.3购买方式:
4.3.1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本项目在中国兵器装备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官网名称:南
方数字供应链;网址:https://www.cse-ssc.com)在线报名和售卖招标文件。流程为:
登录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并办理CA)→进入招标项目采购菜单→投标人报名
→提交报名资料(含招标文件费付款凭证截图)→审核通过→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
4.3.2相关费用支付说明:详询南方数字供应链(联系方式详询本章第4.3.3项)。
4.3.3在南方数字供应链平台上操作时遇到相关技术问题,请拨打平台的服务支持
电话:4000-809-508(周一~周五9:00-17: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文件电子版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南方
数字供应链(https://www.cse-ssc.com),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恕不
接收。纸质投标文件(归档使用)须从南方数字供应链下载打印,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后
寄出,寄至:重庆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5-1(双鱼座A栋5楼),联系电话:(023)
63066095、*开通会员可解锁*-9008,收件人:杨先生、雷女士。
投标人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可通过"中招互连"手机APP扫码加密或者通
过平台办理的CA加密。如果投标人通过手机APP对投标文件进行扫码加密,则在开标时
必须使用同一个手机APP账号进行扫码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
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时(北京时间)。
5.3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和开标均在南方数字供
应链(https://www.cse-ssc.com)线上进行。
5.4远程解密:投标人代表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内通过投标管家进行签
到,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始远程解密,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中招互连"
手机APP在开标电脑前准备参加开标解密。
重要提示:(1)禁止未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采取有效保密措施,在互联网及其
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工作秘密。(2) “南方数字供应
链”电子采购平台为公共互联网平台,任何单位或个人严禁上传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
密的文件资料,包括涉密资质证书等视为密件管理的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
将被拒绝,并承担对我公司和平台造成的一切损失。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南方数字供应链(https://www.cse-ss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红宇精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红宇大道9号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13B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址:重庆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5-1(双鱼座A栋5楼)
项目负责人:杨先生、雷女士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9008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万元整。
9.其它:潜在投标人如遇到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咨询。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