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苏垦银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U-LINK连杆产品加工生产线刀辅具外包询比价(二次)】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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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0-16
发布于
河北承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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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苏垦银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U-LINK 连杆产品加工生

产线刀辅具外包询比价公告

一、询比价内容

承德苏垦银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承德基地)U-LINK 连杆产品已进入量

产阶段,公司准备进行 U-LINK 连杆新品生产线刀具外包工作,保证正常生产及

时交付保供,满足市场需要。公司就 U-LINK 连杆新品生产线刀辅具对外承包在

南方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询比价,特欢迎符合要求合格供方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询比价。具体如下:

产品型号

加工工序名称

未税价格

备注

(元

/支)

U-LINK 连杆

OP020 铣连杆定位面

以每月入库合格连杆总成数为依据,2025

年 9-12 月预计数量 10 万支,

2026 年预计数

量 20 万支

OP030 铣连杆非定位面,钻镗上下端孔及倒角,铣外形轮廓度

OP040 油孔及倒角加工

OP060 斜面及其倒角加工

OP070A 精镗上下端孔

OP70B 滚压上下端孔(大孔)

OP70B 滚压上下端孔(小孔)

未税价格总计:

供应商:

确认人:

时间:

1、承德苏垦银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承德基地)

U-LINK 连杆产品上述工序

所需刀具整体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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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具 13%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国家增值税税率有变动时,按照新税率开具增

值税专用发票.

3、因涉及我公司产品机密,平台上不提供技术资料,若需要技术资料和沟通

的报价单位请与我司技术联系。

二、报价单位提供以下资质:

1、有效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本次询价内容

的经营许可;

2、企业法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3、法人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分项报价单。注:所有文件需加盖公章(鲜红)。三、报价要求

1、严格按照询价方的要求报价。2、报价人在南方数字供应链平台报价时,要求将详细报价文件(盖公章)并制作为电子版作为附件上传至平台,未按要求上传的询比价文件,询价人有权拒绝。并将纸质版询比价报价文件制作成册子(装订成册),要求每页都加盖公章,直接送达或邮寄至我公司。3、邮寄接收单位:承德苏垦银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经营财务部。

邮寄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开发区东西营工业园区。

接收人:常淮钦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4、平台报价截止时间以平台发布的截止时间为准。5、报价均为询价方交货不含税单价(报价人按 13%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按调整后同档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6、结算方式:汇款或银行承兑汇票。中选单位按询价方当月合格连杆总成入库数量结算,开具 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中选单位开具 13%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询价方挂账 90 天付款。

四、本公告公示平台

本次询比价公告在南方数字供应链平台(网址:https://www.cse-ssc.com/)

报价,报价期限以平台公布时间为准。

五、询比价保证金:

参与询比价者需缴纳人民币¥10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保证金,

询比价前交至南方数字供应链平台指定账户。询比价保证金在询比价完成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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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平台全额退还。

六、中选1、本次询比价要求在我公司刀具外包合格供方中进行询比价,报价单位严

格按照询比价公告要求进行报价,按照产品每道加工工序报价合计总价格的最低价格一次性中选原则,不以每道工序最低价格作为评选。结合询价方预算以及技术、质量、交货和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签订年度供货合同。

2、如中选者在履行合同期间出现违反厂规厂纪的行为,一经发现每次罚款

人民币¥20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3、中选单位必须按照合同保质保量、按时完工、不能拖延。

七、其它事项说明

1、报价人必须仔细阅读本询比价公告的所有内容,按照询比价的要求提供

询比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报价无效。

2、询比价文件:报价人须按照询比价文件的要求准备资料,询比价文件必

须全部加盖公章,注明询比价物资名称,报价单位名称,报价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并制作为电子版作为附件上传至平台。未按要求上传的询比价文件,询价人有权拒绝。

3、原材料供应商注册资金 100 万元及以上 (特殊专用采购品类的除外),

外协件、配套件等供应商注册资金 100 万元及以上; 供应商实缴资金不低于

10 万元且有参加社保的人员或稳定劳动关系的劳务派遣人员。非生产性物资供

应商注册资金 50 万元及以上,供应商实缴资金不低于 5 万元且有参加社保的

人员或稳定劳动关系的劳务派遣人员。必须满足这三个条件才有报价资格。即:

无实缴资本、无参保人员、无经营场所(简称“三无”)(缺一不可)的供应

商不得报名参加。

注:此次为询比价,文件中请不要出现“投标”字样,应全部为报价、询

比价字样。

八、询比价文件上传时间及地点:

平台系统询比价结束前上传到南方数字供应链平台。

九、询比价咨询联系人:商务:何华东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技术:张强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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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负责:肖宗武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刘雪萍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开选时间:南方数字供应链平台公示时间结束后

十一、开选地点:承德苏垦银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询价人名称:承德苏垦银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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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模板

连杆生产线加工刀辅具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河北省承德市高新区

签订日期:

甲方(需方):承德苏垦银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

根据南方数字供应链平台询比价结果,买卖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此签

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产品名称、数量、报酬、交付期限

产品名称

加工工序

数量

未税价格

(支/元)

备注

以每月入库合格总成数为依

开具

13%增值税

专用发票。若国家

增值税税率有变

动时,按照新税率

开具增值税专用

发票。

未税价格总计:

第二条 承包费用、结算方式及期限

1、本承包项目无包装及运输要求,承包费用不包含包装费用及运输费。刀具承包费用包

含刀片的压紧螺钉耗损费用。

2、产品数量以经双方书面确认的当月合格连杆总成入库总数为准。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

税专用发票(乙方按 13%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按

调整后同档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甲方财务挂账 90 天滚动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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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结算方式:银行承兑汇票或电汇。

第三条 合作期限

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为

至 2027 年 3 月 28 日。乙方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本次刀具承包必须于本合同到期前三个月

提出书面申请。若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甲方不接收

承包期内乙方积压刀具以及合同到期终止后乙方结余刀具。

2、合同终止后甲方可在货款中扣除 100000 元(壹拾万元整)作为质量保证金直至合同

终止后 6 个月内无息退还。

第四条 质量标准

1、乙方需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及工艺标准进行加工。若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

加工产品与图纸、技术要求不符的,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应在收到

该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答复。若双方决定在该生产线安排合同以外其他近似产品或

相同产品生产,刀具加工费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价格浮动在 20%之内。

2、乙方提供的刀具质量及生产效率需按甲方标准执行,不能低于甲方规定生产线节拍和

加工质量。如果不能满足生产线节拍和加工质量,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于

乙方提出刀具型号、设备参数等优化方案,需乙方提出申请,甲方通过技术、质量及生产部

门认可并签署书面文件方可执行。跟踪期 1 个月,如加工质量和加工数量达不到甲方所需要

求,甲方有权停止刀具使用,切换回原使用刀具,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甲方

保证现场使用的冷却液浓度达到工艺参数要求(按冷却液使用标准范围执行)。

3、在甲方质量体系有效运行情况下,产生的废品能明确分辨原因的,由责任方承担;不

能明确分辨原因的,双方各承担 50%。珩磨工序产生的废品损失由甲方承担 70%,乙方承担

30%。乙方试切新刀具或采购的刀具质量问题导致的废品,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第一时间通

知乙方现场服务人员共同进行质量分析,并签字确认,最终判定权由甲方根据质量控制标准

执行。甲方有权在乙方当月承包费中直接扣除。本条款上述损失包含产品材料费和前序所有

工序的加工费等损失(不含税)。

4、由于乙方提供的刀具质量及供货原因影响甲方生产,甲方可通知乙方采购指定品牌的

刀具或应急领用甲方库房现有刀具,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相关成本费用按甲方实际采购价

格进行结算,并在当月承包费中扣除。

第五条 连杆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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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货地点:甲方提供相应毛坯材料,乙方于甲方生产线进行加工生产并交货。

2、验收地点:甲方工作现场。

3、加工物验收工作由甲方技术部和质量部共同组织判定,质量标准以甲方现场工艺文件

质量标准为准(包括刀具寿命及产品检验等)。

第六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接收使用甲方前期开发新品连杆库存剩余的刀具(按照甲方的结算价格结算)

2、乙方每月 20 日向甲方索要次月生产品种及数量,甲方有权结合市场需求调整当月生

产计划并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可根据甲方未来三个月的预示生产计划适当建立安全储备,甲

方仅对当月安排产品数量负责,对储备产品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可按甲方每月的生产计划,制定刀具供货计划,刀具供货紧张时,须有相应的应

急预案。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要变更原使用的刀具,必须按甲方 “4M”变更流程执行,

试用合格后甲方同意方能更换 ,试刀过程中产生的废品由乙方承担损失。

4、甲方生产线工序刀具、丝锥、钻头等,视情况可备库 2 个月的安全库存。当乙方承包

产品质量稳定时,乙方按原价回购甲方备库刀具(6 个月内)。若乙方因刀具质量原因不能

按时保质保量提供刀具,严重影响甲方产品质量及生产进度,甲方视具体情况向乙方提出书

面警告或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若乙方 3 个月内不能彻底整改,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

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承包上场前,甲方确保生产线为正常生产状态,刀辅具正常使用,承包过程中甲

方人员操作不当或设备故障引起刀辅具损坏,甲方全额负责刀柄辅具损失,刀片、钻头、丝

锥等快速消耗品双方各承担 50%,快速消耗品单价由投标价乘寿命决定;如甲方提出生产线

工艺变更,刀柄辅具甲方承担;乙方提出刀柄刀杆改进,双方各承担 50%,产权归甲方。乙

方刀具导致的刀柄、辅具、工装及设备意外损坏,乙方全额负责甲方损失; u 钻正常损坏,

由乙方负责全额损失。

6、乙方需有现场服务人员驻厂服务,甲方视需要可为乙方服务人员在厂区提供有偿工作

餐及宿舍,乙方服务人员在厂区内需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甲乙双方签订驻厂安全协议等。

7、乙方在承包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退出承包需提前 3 个月书面告知甲方,自提出申请至解

除合同的 3 个月内乙方仍需确保甲方刀具供应,同时承担 10 万元违约金。若乙方提出退出承

包申请期间,不能正常供应刀具,根据违约责任按天处罚乙方,甲方可用自存备用刀具,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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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成本从应付账款中扣除。

8、承包过程中,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中的某一项产品,应在正常生产情况

下,提前 3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回购年平均产品的一个月安全库存刀具。

第七条

保密条款

1、双方对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对方的任何资料、文件、数据(无论是书面的还是电子

的),以及为双方服务形成的任何交付物,负有保密的责任。未经双方书面同意,双方不得以

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

2、双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文件和信息,在服务结束后,双方均应及时归还对方,电子文

档的应从自己的电脑等存储设备上予永久删除。

3、任何一方人员违反上述保密规定时间,均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以上 1、2、3 款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继续生效。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乙方应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乙方应保证甲方 2 个月的生产安全

库存量。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生产线停产,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 600 元/停产每小时向

甲方赔偿损失(一天 24 小时 14400 元),此款项由甲方直接在当月承包费用中扣除。

第九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受不可抗力条件影响的一方

应当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本合同责任、延

期履行本合同或者终止本合同,双方也可重新商定履行办法。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

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甲方承包本项目所签订比选书及附件(各产品工序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若比选书及附件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买方)(盖章)

乙方(卖方)(盖章)

单位名称:承德苏垦银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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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签章页无正文)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高新区东西营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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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李红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手签):

委托代理人(手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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