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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人民法院中央空调系统维保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盛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凤阳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凤阳县人民法院中央空调系统维保项目进行采购。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00分在凤阳县人民法院会议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了供应商。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供应商名称:安徽容大智能楼宇建设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壹拾肆万零肆佰元整(¥:*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三年)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采购单位联系人:鹿主任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公司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代理公司提出质疑。
采购单位:凤阳县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盛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