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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 星型卸料器采购竞价采购公告
采购模式:企业采购采购方式:竞价采购项目类型:货物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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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 星型卸料器采购可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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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截标时间: 5 天 23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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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
星型卸料器采购
竞价文件
采购单位: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
日 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一章 竞价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项目需求
第四章 质疑提出和处理
第五章:采购条款及格式
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
星型卸料器采购
竞价公告
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星型卸料器采购拟用竞价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磷酸铁装置产能提升项目
二、项目预算: /
三、项目需求: /
星型卸料器 |
||||||
序号 |
物料名称 |
规格 |
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星型加料/卸料器 |
《详见下料阀技术协议》 |
《详见下料阀技术协议》 |
套 |
6 |
海丰和泰吴林骏*开通会员可解锁*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冻结,破产状态。
2.信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良好商业信誉,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投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的除外)。投标人可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官方平台的查询结果截图。
3.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1)参与单位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需与甲方签订技术协议,未签订技术协议的报价无效。
(2)被列入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尚未解除黑名单的品牌供应商报价无效。
(3)参与报价单位无实缴资本或实缴资本为零的报价无效。
五、具体响应文件要求
报价单:包含单价、总价、税费、交货期、付款方式、支付方式、交货地点等(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提交的报价资料中需包含营业执照、报价单(盖章)、实缴证明(网上截图即可)、信用要求截图、与业主单位确认后并签字的技术条件表、文件名要求为**公司报价单。
2.其他: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不可偏离)
(2)交货地点:根据采购订单。
(3)验收标准(方式):根据技术协议。
(4)付款方式:货到票到次月支付40%,验收后支付50%,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到后支付。支付方式:买方以最长期限为6个月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货款。(不可偏离)
(5)参与单位上传报价资料未注明: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付款方式或支付方式的,将视为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6)质保期:根据技术协议。
、时间及地点安排
1.公告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00。
2.报名开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00。 报名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00。
3.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00。
4.供应提问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00。 异议提出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00。
5.竞价开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00。
6.获取竞价文件:报名成功后免费下载。
7.提交响应文件:
☑网上报价: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
□纸质文件密封后递交至:XXX地址(联系人:XXX,电话:XXX)。
8.多伦报价:通过平台进行_2_轮次公开竞价,次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最低报价。若参与竞价单位均未参与第二轮竞价,且第一轮竞价满足3家,本次竞价有效,按第一轮竞价结果开展评审。第一轮竞价时长: 120分钟,每轮竟价间隔时间: 30分钟,第二轮竞价时长:120分钟。
9.评审时间与成交公示:
评审结束后公示。
公示渠道: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
七、定选原则
最低有效价法(单包总价)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宜宾市三江新区
联 系 人: 周礼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mailto:2246459925@qq.com 10061919@ybty.com
十、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及营销管理部
联 系 人:赵先生
邮箱:10033759@ybty.com
1、成立竞价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或有关专家组成。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准时参加线上竞价会议。
二、竞价报价
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2、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的币种。
3、报价表须加盖公司印章。
4.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总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报价;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5、总报价(以人民币计价)应包含所有产品的材料费(含一切必须的辅助材料费用)、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加工制作费、成品保护费、检验费、人员费用、税费等所有费用,即项目履行到项目执行结束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竞价文件要求的所有费用。
6、本项目为固定价格报价,最终报定的报价为中选价。中选供应商的中选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7、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价文件的全部内容,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准确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等,必须对本采购项目全部进行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对本项目的优惠。不按竞价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导致报价无效,按无效响应处理。
无论竞价过程和结果如何,参加竞价的响应人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竞价有关的全部费用。
1、供应商下载竞价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内容或页码残缺、资格要求和技术参数含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等表述的,请在竞价文件发布后 1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询问或疑问,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竞价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不得在响应结束后针对竞价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非书面形式的不作为日后质疑提出的依据。
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竞价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价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价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响应将被拒绝,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由于对竞价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单位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5、评审小组不接受报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6、报价人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报价文件,不予退还所缴纳的保证金。
采购单位可视情组织答疑会。
本项目采用最低有效价法(单包总价)。即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选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原则即为:在全部满足竞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选供应商。(注:1、本项目最高限 / 万元,超过此报价者,为无效报价;2、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清单中关于规格、数量等方面的要求,不接受负偏离。)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要求上传采购平台的;
2、不具备竞价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4、竞价响应报价超出项目预算的;
5、竞价评审小组可以认定为无效竞价响应的其他情况。
1、参选单位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被取消的;
4、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了采购预算,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
5、竞价评审小组可以认定为竞价失败的其他情况。
磷酸铁装置产能提升项目
【旋转下料阀】
技术协议
签订日期:2026年 月 日
目录
一、总则
二、设备说明
三、甲方技术要求
四、乙方设计选型参数
五、供货要求
六、设备的包装、运输
七、交货时间、地点
八、验收及验收期限:到货验收
九、资料交付
十、售后及技术服务
十一、设备的性能考核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
十二、保密条款
十三、其他
甲方: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磷酸铁装置产能提升项目所需6套旋转下料阀在设计、制造、运输、装卸、指导安装、调试、验收、售后等方面内容达成以下技术协议。
一、总则
1、本技术协议适用于磷酸铁装置产能提升项目旋转下料阀。它提出了该6套旋转下料阀的设计、制造、运输、装卸、调试、指导安装、验收、售后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乙方应仔细阅读包括本技术协议书中阐述的全部条款,提供的设备、材料的技术规格应符合本技术协议提出的要求。
2、本技术协议的目的不是列出设备的全部细节,本技术协议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乙方应提供符合本技术协议和有关国家、行业现行标准的最优质产品。同时,乙方不能因本技术协议的疏漏或不完全而作为提供不符合工艺条件的不合格产品。
3、本技术协议所使用的标准,如遇到与乙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但不得低于最新国家标准。
4、本技术协议书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和签字盖章后,与商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在合同签订后,甲方有权因相关规范、标准、规程、设计等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
二、设备说明
磷酸铁装置产能提升项目所需6套旋转下料阀及其他配套设施。
(1)设计范围
1)乙方负责提供旋转下料阀设备外形图、装配图等图纸资料。
2)乙方负责旋转下料阀设备的设计选型工作,并提供设计选型资料。
(2)供货范围
乙方负责旋转下料阀及配套电机(含润滑油、润滑脂)、法兰、螺栓、螺母以及垫片等的供货,在甲方完成约定范围的工程施工后,乙方供货范围内容应保证设备的完整性和正常运行。
(3)施工范围
乙方负责指导安装并对设备制造的质量事故负责。
(4)技术服务范围
1)乙方负责旋转下料阀安装过程中的指导工作,并在安装过程中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及指导。
2)乙方负责调试设备,设备性能需达到《十一、设备的性能考核》中的指标,并在调试过程中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及指导。
3)乙方负责在旋转下料阀安装和调试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三、甲方技术要求
旋转下料阀设备设计参数
1、工艺条件 |
|||
1、工艺介质 |
磷酸铁粉料 |
5、颗粒尺寸 |
10≤D50≤30(μm) |
2、介质输送量 |
1500~3000(kg/h)可调 |
6、介质特性 |
/ |
3、介质温度 |
~100(℃) |
7、操作压力 |
常压 |
4、堆积密度 |
500~600kg/m3 |
||
2、工艺要求 |
|||
1、磁性物质增加量 |
≤10(ppb) |
||
3、主要设备要求 |
|||
1、设备需要数量 |
6台(套) |
5、密封要求 |
气密封 |
2、入口法兰 |
DN250,PN10 |
6、设备安装形式 |
立式 |
3、出口法兰 |
DN250,PN10 |
7、表面处理 |
喷砂 |
4、材质 |
阀体及阀芯:304(内部与物料接触部分喷涂纳米陶瓷) |
8、安装场所 |
室内 |
4、配套设备要求 |
|||
1、电机防护等级 |
IP56 |
6、减速机厂家要求 |
德国SEW、德国弗兰德、日本住友、德国诺德同等及以上 |
2、电机防腐等级 |
WF2 |
7、轴承厂家要求 |
SKF、NSK、FAG或同等及以上 |
3、电机绝缘等级 |
F级及以上 |
8、配套电气控制要求 |
变频启动 |
4、电机防爆等级 |
无 |
9、电机功率 |
≥1.5kw |
5、电机厂家 |
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卧龙电气南阳防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西玛电机有限公司、江苏大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上力防爆电机集团有限公司或同等及以上。 |
/ |
/ |
5.附属要求 |
|||
1、是否需要连接螺栓垫片 |
需要 |
2、螺栓、垫片材质 |
螺栓304,垫片PTFE |
电机:采用变频专用电机(带独立冷却风扇);电机带内丝螺纹出线口,便于防爆挠性管布线。 |
|||
四、乙方设计选型参数
旋转下料阀设备设计参数
设备位号、名称 |
||
设备型号 |
||
数量(台) |
||
设计流量kg/h |
||
设计压差Kpa (G) |
||
配套电机型号 |
||
电机生产厂家 |
||
配套电机功率(kw) |
||
电机转速(r/min) |
||
电机绝缘等级 |
||
电机防护等级 |
||
防腐等级 |
||
所需电压 |
||
所需频率 |
||
电机防爆等级 |
||
转子容积 |
||
填充率 |
||
转子转速 |
||
入口法兰 |
||
出口法兰 |
||
密封压缩空气接口尺寸 |
||
材质 |
壳体 |
|
端盖 |
||
转子 |
||
轴 |
||
耐磨保护 |
||
密封件 |
||
其它 |
||
五、供货要求
在满足甲方技术条件的前提下,乙方供货范围按成套供货为原则,且应保证设备的完整性和正常运行。
1.乙方的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此)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单位 |
数量 |
质保时间 |
1 |
||||||
2 |
2.设备组件清单(单台)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单位 |
数量 |
质保时间 |
1 |
||||||
2 |
||||||
3 |
3.备品备件清单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材质 |
单位 |
数量 |
1 |
|||||
2 |
|||||
3 |
|||||
4 |
|||||
5 |
六、设备的包装、运输
1、乙方按设备及其辅机将在现场没有任何保护的情况下(存储环境需干燥且密闭)储存至少6个月考虑,对所有部件进行清洁、防锈和妥善的保护处理。所有螺纹孔用塞子封堵,所有设备和材料都妥善包装,可靠固定,以防运输过程中损坏。
2、须用坚固的木箱/纸箱包装,适合长途海运、防潮、防震,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锈损和费用,乙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或损失。
七、交货时间、地点
见商务合同。
八、验收及验收期限:到货验收
设备到达现场后一个工作周内可提出开箱验货。
九、资料交付
名 称 |
交付日期 |
数量 |
备注 |
1、设备外形尺寸图 |
通知中标后,7天内提供电子版 |
1套 |
Dwg+PDF图纸 |
2、一次电气系统图及控制原理图 |
通知中标后,7天内提供电子版 |
1套 |
Dwg+PDF图纸 |
3、总装图(包括外形结构尺寸图、设备重量、配件等) |
通知中标后,30天内提供电子版 |
1套 |
Dwg+PDF图纸 |
4、操作说明书、设备维护保养手册、产品合格证、装箱清单、产品质量保证书、材质报告及外购设备操作手册等 |
随机到货(需提供电子版) |
各1套 |
PDF同步提供 |
十、售后及技术服务
1、设备现场如有任何问题,接到通知后,乙方要及时回复,如果必要,乙方要在收到甲方通知2个工作日内派遣服务工程师到设备现场。如果问题由甲方导致,甲方要向乙方支付现场服务费用。
2、设备质保期内出现零部件损坏,乙方免费提供部件并更换。设备质保期满后,提供终身技术服务和零配件供应,并按规定合理收费。
3、现场服务
设备进入工作现场后,进行开箱检验,乙方派代表参加检验,如有任何问题,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2个工作日内到现场。若乙方不能按时参加开箱检验,检验结果以中国商检局商检报告为准。
乙方要派遣有资质的服务工程师到现场检查设备的安装、接管和调整情况,并指导甲方开车。服务时间为15工作日(1人,3次,服务费包含在设备价格内)。甲方需要提供设备调试需要的任何工具和设施。
十一、设备的性能考核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
1、设备性能考核指标
旋转下料阀输料能力:1500~3000kg/h(连续);
工况条件下,设备无卡阻现象。
2、性能测试的实施
甲乙双方都必须在性能测试之前,进行各自负责的测试准备工作,以便满足性能测试的条件。
性能测试以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60天内根据实际装置生产情况进行组织开展,当测试条件准备完毕后由甲方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乙方,便于乙方配合测试工作的开展。设备性能测试按照1、中性能考核指标进行,设备连续运行72小时不出现性能指标不合格现象则判定性能合格。
如果性能测试由于乙方的原因不合格,并且必须对设备进行整改,则性能测试可以延长一定的时间,但延长期间所有乙方人员的费用、设备整改费和所有产生的直接费用将由乙方承担。乙方整改完成后,设备将重复进行一次性能测试,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果性能测试由于甲方的原因不合格,甲方必须在乙方人员的协助下进行整改。之后重复进行一次性能测试,但此种情况下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第二次性能测试由于乙方的原因设备性能不能达到规定的考核值,那么性能测试将结束,乙方按商务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选择退货,甲方选择退货的,乙方还应承担退货产生的费用和退还甲方已付货款。
3、为保证甲方能正常使用合同设备,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质保服务,产品整体质保期为12个月,从性能考核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因买方原因自交货之日起18个月内未安装投运的(性能考核不合格原因除外),卖方不再承担整体质保责任。质保期范围不包括违反操作规程或人为或不可抗拒力因素造成的损坏。
十二、保密条款
本项目技术协议,以及双方互相提交的与本协议有关的数据、文件以及其它资料为双方合作的最严格的商业机密,任何一方不得将本项目所包含的商业机密全部和部分内容转交第三方,如有违反,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一切责任。
十三、其他
1、协议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2、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商务合同的主要协议,与商务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无商务合同则该协议无效。
甲 方: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26 年 月 日 2026 年 月 日
格式请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下载
1、质疑人必须是直接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
2、下载竞价文件的供应商应根据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第五条第1款的约定提出;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后,供应商未进行竞价登记的,不能就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后的竞价过程、中选结果提出质疑;在竞价过程中,凡竞价小组明确提出须由供应商确认的事项,供应商当场无异议的,事后不得提出质疑。
3、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单位。采购单位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
4、对本次竞价有质疑的,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质疑人应在质疑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质疑函》内容应包括质疑事项、主要内容、事实依据、适应法规条款、佐证材料等。同时,质疑人应保证其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的、非送达的、匿名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相关佐证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佐证材料。
采购单位不负责搜集相关佐证材料等工作。
1、《质疑函》须由质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本次竞价授权人送达采购单位。
2、对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人进一步补充相关佐证材料的,请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质疑回复时间相应顺延。质疑人不能按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3、对不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相关补充材料要求,质疑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补充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4、采购单位负责将质疑人提出的质疑相关材料提供给竞价小组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回复质疑人。
必要时,可向被质疑人转发《质疑函》及相关佐证材料。被质疑人应当在要求的时间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被质疑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相关证据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被质疑事项。
5、因质疑情况复杂,组织论证或审查时间较长的,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可适当延长质疑回复处理时间。
1、质疑成立的处理。采购单位终止采购,并建议有关部门给相关当事人予以处理。
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
1)质疑人书面提出申请撤回的,不作违约处理。
2)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处理的,按自动撤回处理。
3)质疑人虽提供了相关佐证材料,但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采购单位请质疑人补充相关佐证材料,仍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作违约处理。并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4)质疑人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采购单位已指出,质疑人仍然坚持提出质疑的,作违约处理。同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5)对明显有违事实的、经相关专家或竞价小组认定无依据的、经其他供应商举证无依据的质疑,作违约处理,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6)质疑人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不得进行不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含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向有关部门的举报,否则作违约处理。
供应商进行质疑后,采购单位回复质疑不成立,供应商仍进行投诉的,并最终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采购单位有权对其在1至3年内禁入由采购单位组织的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通用材料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号
卖方: (以下简称“卖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买方”)
结合双方实际,就买方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向卖方采购设备材料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求各方共同恪守。
第1条 产品
1.1 产品信息及单价
产品 名称 |
生产厂家 |
规格 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 (元/吨) |
税率 |
税额 (元) |
不含税金额 (元) |
含税金额(元) |
合计 |
|||||||||
合计金额(含税)大写:产品较多时,请删除此表格并将1.1改为:产品信息及单价详见附件。 |
|||||||||
1.2本合同产品应为全新,距生产日期不超过 个月,性能满足买方使用目的及相关标准。卖方交付产品时应当同时提供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技术资料。
第2条 质量要求及质保期
2.1 产品质量标准或要求: 。
2.2 产品质量保证期,国家有强制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国家没有强制规定的,产品质量保证期为 个月,自产品外观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非买方原因,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运行故障的,卖方应当在接到买方通知时起 个工作日内或在协商确定的期限内免费整改、更换,并从完成整改、更换之日重新计算质量保证期。因买方原因,自产品交付外观验收合格之日起超过18个月未能安装投运的,卖方不再承担质保责任(材质保证责任除外)。
第3条 交货方式、地点、时间
3.1 交货方式、地点:卖方送到 交货。
3.2 交货时间: 年 月 日前。买方提前 个工作日通知卖方,卖方应在买方要求的时间内送货到指定地点,按照第6.1条约定外观验收合格后视为货物完成交付。
第4条 运输方式、费用负担
以保护本合同标的物最适合的方式运输,运输费用、交货前的货损风险和安全责任均由卖方承担。
第5条 产品包装
5.1 卖方根据产品情况确定包装方式,但必须满足:
5.1.1 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
5.1.2 具备良好的防潮、防湿、防震、防锈、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
5.1.3 有确保合同项下产品安全无误运达安装现场所必需的标识、符号、图案和文字说明;
5.2 包装材料由卖方提供,包装费用由卖方承担,包装物不回收。
5.3 装箱单上注明订单号和买方使用部门以及收件单位全称。
第6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6.1 货物送到买方指定地点时,双方应指派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共同对产品和随机配件及产品资料等进行外观验收,外观验收的内容包括产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商标(品牌)、规格型号及数量、外观缺陷、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材质证明书等随机产品资料等。外观验收应当制作验收记录,参与验收的人员应当在记录上签名,验收结果和记录对双方有效。卖方未指派人员或参与人员无法确认授权情况参与共同外观验收,视为卖方授权买方单独验收并认可其验收结论。
6.2 产品在外观验收时发现任何异常,卖方均应在 小时内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在方案确定的时间内使产品达到外观验收合格的条件,否则视为卖方交货不符,卖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买方有权拒绝收货或要求换货、退货。
6.3 卖方对产品材质承担终身质量责任,买方任何时候有证据证明该产品的任何一项材质不符合约定的,卖方应当按第10.2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买方有权要求换货、退货等。
第7条 随机备品、配件和工具
第8条 付款及开票
8.1 买方以银行电汇方式支付货款。
8.2 买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 %(预付款);买方收到卖方产品且外观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 %;产品性能(运行)考核验收合格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 %;剩余 %为质量保证金,在约定的质保期限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
8.3 在买方支付货款金额至合同总额的60%后,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卖方未按时提供的,买方有权暂停支付剩余货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9条 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
9.1 本合同是否涉及卖方知识产权:
不涉及 涉及且种类为:
许可使用范围:买方使用,本合同总价包含上述知识产权许可使用的对价。
9.2 因本合同产品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致使买方停止使用产品、支付产品的授权使用费用、罚款等,卖方按第10.4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10条 违约责任
10.1 卖方逾期交货的,买方有权暂停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卖方应从逾期之日起按合同总额1‰/日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当卖方逾期交货超过 日,买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卖方同时按第10.4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0.2 卖方交付的产品存在以旧翻新、以旧充新、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偷工减料、贴虚假铭牌、材质不符、品牌不符、型号不符、假冒伪劣等情形之一的,为严重违约行为,除应当立即更换合格产品外,还应当按本合同中该产品交易总价的5倍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该项违约金低于10万元的,按10万元计算,超出10万元的,按5倍计算违约金并不设上限。卖方前述严重违约行为,不受本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有效期限制。卖方前述严重违约行为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买方有权报请主管机关予以行政处罚,涉嫌刑事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0.3 卖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开具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或卖方已提供的发票未经买方同意作废或者红冲发票的,造成买方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以及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的,视为卖方违约,卖方应当向买方补足该税额款或重新开具对应发票,同时还应按第10.4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0.4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卖方出现其他违约行为的,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额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经济损失的,卖方还应按实际损失足额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含可得利益损失)以及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合理维权费用。
10.5 当一方遭遇法定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有效及时履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即可免除全部或部分违约责任,但一方未采取合理措施以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的除外。合同履行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认。
第11条 纠纷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或者履行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或直接以第 种方式处理。
①在宜宾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②在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12条 合同经办人及送达
12.1 双方指定合同经办人员如下:
卖方经办人: ,手机/微信: ,电子邮箱: ,邮寄送达地址: 。
买方经办人: ,手机/微信: ,电子邮箱: @ybty.com,邮寄送达地址: 。
一方向对方指定经办人员电子送达、邮寄送达与合同相关文件资料、法律文书即视为对合同当事人的送达。以相关文件资料、法律文书到达对方特定系统或对方签收(含驿站、快递柜、门卫等代收)之日为送达日期。
12.2 前述信息变更的,应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对方;在一方收到对方送达地址变更的有效通知之前,上述送达地址应被视为有效送达地址。
第13条 其他约定事项
13.1 卖方承诺向买方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因产品及服务违反上述规定、要求和约定的,卖方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买方损失。
13.2 本合同不得涂改,一经涂改视为无效。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或订单取消、合同条款修改或增减、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等,以双方协商同意并盖章的书面《补充协议》为准,其他任何形式的变更均不发生法律效力。
13.3 卖方基于本合同形成的货款债权未经双方签字同意不得转让和设置担保。
13.4 卖方派员到买方现场处理本合同事宜,其人身、财产安全责任由卖方自行承担。卖方或卖方委托的运输单位或人员进入买方现场后不得蓄意滋事,如有违反且扰乱买方生产经营正常秩序者,买方有权追究卖方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
13.5 廉洁经营管理:双方及其人员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管理规定。双方及其人员违反本条规定即为违约,违约方应按本合同总额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应将违约方及其相关人员列入各自单位的客户失信黑名单,永久终止进行业务合作;对单位及其人员涉嫌犯罪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3.6 本合同一式 份,卖方执 份,买方执 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3.7 本合同的传真件、扫描件、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8 本合同附件:产品及价格清单配送部件清单及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清单。
第14条 特别约定:/。
本特别约定是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合同其他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不一致,以特别约定为准。
卖方: 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买方: 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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