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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诉讼案件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价采购公告
采购模式:企业采购采购方式:竞价采购项目类型:服务
发布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00:00
系列诉讼案件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可投
开标/截标时间 6 天 20 时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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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环球集团有限公司
系列诉讼案件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价公告
四川中科倍特尔技术有限公司因出现经营问题,环球集团作为其唯一股东被诉请承担连带责任的系列诉讼纠纷,为维护环球集团的合法权益,应对当前及后续可能新增的系列诉讼案件,降低潜在的法律风险与经济损失,环球集团拟就该系列案件采购专项法律服务,兹邀请符合本次竞价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竞价。
一、项目编号:环球集采〔2026〕7号
二、项目名称:系列诉讼案件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项目概况
(一)采购数量
采购数量:预估12起,最终以实际发生案件起数为准。
(二)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起(含税价)。采购人不接受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
(三)主要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五)服务地点:宜宾市、成都市双流区,以实际发生为准。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证明文件: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信誉要求
2.1律师事务所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面临重大诉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甚至破产等状态。
2.2若供应商设有分公司、分支机构的,其分公司、分支机构均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证明文件:提供满足本项目信誉要求的承诺函加盖公章。若供应商设有分公司、分支机构的,其分公司、分支机构均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二)针对本项目提出的特定要求
项目负责人(主办律师)须执业年限≥5年,无不良执业记录。
(证明文件:1.提供主办律师执业许可证;2.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的网站查询记录截图(能够显示律师名称及处罚信息记录等内容))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
(四)未被列入五粮液集团及环球集团负面清单。
六、竞价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公告发布开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8时(北京时间,下同)。
(二)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自公告发布开始时间至竞价开始时间止。
(三)提问、异议提出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竞价开始时间前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提出。
(三)竞价开始时间、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竞价。
(四)竞价轮次及时长:2轮,本采购文件所要求的报价均为不含税报价。
1.第一轮竞价时长20分钟,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第一轮报价,同时在报价界面的附件处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电子版响应文件须签字盖章完整且应为一个整体文件(文件格式:PDF或word)。
2.每轮竞价间隔时间30分钟。
3.第二轮竞价时长20分钟,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第二轮报价,同时在报价界面的附件处上传最终报价表(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特别提示】:供应商务必仔细阅读本特别提示,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①供应商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报价(简称系统报价)时,务必认真仔细检查所填系统报价和上传的附件资料,每轮次只有1次报价机会,报价后无法撤回和修改系统报价和附件资料。②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报价货币为人民币,价格单位为元,最多保留2位小数。③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两轮次报价,当供应商的系统报价与其上传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表中报价不一致时,以其系统报价为准。若发生此种情况,成交供应商以系统报价对其报价表进行修正。
七、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参与单位注册及数字证书办理
1.凡首次参加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供应商谎报、瞒报信息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参与采购活动资格。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用于接收平台提醒短信,请认真填写。
2.注册成功后,使用注册的手机号码登录即可参与本项目(已办理四川CA、CFCA的供应商可在该平台通用)。
3.目前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试运行阶段。
(二)供应商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提交的一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承担法律责任。
(三)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四)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五)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1.在线客服: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2.服务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CA及签章服务: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手册。
八、异常情况处理
1.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下载采购文件、编制或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同一电脑(芯片序列号、网卡序列号、硬盘序列号均相同)、IP地址相同的,由评审小组根据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预警提示信息,统一对出现异常情况的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并记入评审报告,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环节。
2.对于上述异常情况,将视为串标行为,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公司负面清单,5年内禁止参加采购人组织的采购活动。
九、发布竞价公告媒介
本项目竞价公告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四川建设网(https://www.sccin.com/)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省宜宾环球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上江北五粮液玻璃工业园
技术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经办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督管理部门: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上江北五粮液玻璃工业园
联系人:兰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一、异议处理
本项目异议由张女士负责受理,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川省宜宾环球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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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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