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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产品上架集采商城(共23个标段)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
采购模式:企业采购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类型:货物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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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产品上架集采商城(共23个标段)(第十一标段)
开标/截标时间 6 天 03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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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产品上架集采商城(共23个标) (第十一标段)
邀请函
四川五粮液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本项目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现邀请贵单位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子公司产品上架集采商城(共23个标段)(第十一标段)
(二)项目编号:宜五股招〔2026〕H114号
二、项目概况
(一)主要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序号 |
产品类别 |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执行标准 |
1 |
食品类 |
五粮好礼通用礼盒 |
文旅公司 |
1944g |
礼盒内包含:宜宾燃面182g*5、天味香肠90g*2、毛条牛肉80g*1、麻辣牛肉80g*1、五香花生米80g*2、天味QQ肠85g*2、郭选清豆腐干280g*1、风味鹅肉84g*1、五粮好礼通用礼盒*1 |
套 |
企业标准 |
2 |
食品类 |
五粮好礼燃面礼盒 |
文旅公司 |
1820g |
182g*10盒 |
套 |
挂面:GB/T 40636;油辣椒:GB/T 20293;花生碎:QB/T 1733.6;炒芽菜:Q/XXF0002S;调味汁包:GB 31644 |
3 |
食品类 |
五粮烧白 |
文旅公司 |
500g |
500g*1碗 |
碗 |
GB 2760-2014 |
4 |
食品类 |
五粮液定制山泉水 |
文旅公司 |
375ML |
375ml*1瓶 |
瓶 |
GB 19298-2014 |
5 |
文创产品 |
熊猫酒具-标准款(黑色) |
文旅公司 |
1个熊猫分酒壶*2个竹节小酒杯 |
/ |
套 |
QB/T 4254-2024 |
6 |
文创产品 |
熊猫酒具-标准款(金色) |
文旅公司 |
1个熊猫分酒壶*2个竹节小酒杯 |
/ |
套 |
QB/T 4254-2024 |
7 |
文创产品 |
熊猫茶具-白色款 |
文旅公司 |
公道杯*1/茶杯*2/茶漏*1/盖子*1 |
/ |
套 |
QB/T 4254-2024 |
8 |
文创产品 |
熊猫茶具-黑色款 |
文旅公司 |
公道杯*1/茶杯*2/茶漏*1/盖子*1 |
/ |
套 |
QB/T 4254-2024 |
9 |
文创产品 |
五粮丝巾-细版 |
文旅公司 |
丝绸 |
/ |
条 |
FZ/T 43014-2018 |
10 |
文创产品 |
五粮丝巾-方巾 |
文旅公司 |
丝绸 |
/ |
条 |
FZ/T 43014-2018 |
11 |
文创产品 |
五粮文创智能保温杯 |
文旅公司 |
材质:内316外 304不锈钢规格:450ML型号:65*226mm |
/ |
个 |
GB/T 40355-2021 |
12 |
文创产品 |
和美好礼双支装礼盒 |
文旅公司 |
五粮液八代500mL*2 |
/ |
盒 |
企业标准 |
13 |
文创产品 |
五粮液/八代系列/(191)金龙献瑞套装礼盒 |
文旅公司 |
五粮液八代52%vol(100ml*5) |
/ |
盒 |
企业标准 |
14 |
文创产品 |
五粮液/八代系列/(191)祥龙送福套装礼盒 |
文旅公司 |
五粮液八代52%vol(50ml*5) |
/ |
盒 |
企业标准 |
15 |
文创产品 |
五粮液/酒博会系列/(岁月鎏金251) |
文旅公司 |
(52%vol,50mL)×5×6 |
/ |
盒 |
企业标准 |
16 |
文创产品 |
五粮液.五粮之旅(岁月流香151) |
文旅公司 |
50%50mL×5×6 |
/ |
套 |
企业标准 |
17 |
文创产品 |
五粮液/八代系列/(191)曲水流觞套装礼盒 |
文旅公司 |
两瓶五粮液八代50mL*2个水晶杯 |
/ |
套 |
企业标准 |
18 |
文创产品 |
五粮液/八代系列/(191)和美好礼 |
文旅公司 |
五粮液八代52%vol50ml×1 |
/ |
套 |
企业标准 |
19 |
文创产品 |
“五粮之旅.景区纪念”礼盒 |
文旅公司 |
50%vol500ml×2一壶两杯 |
/ |
套 |
企业标准 |
(二)供应要求:
1.交货日期:
(1)采购人按需下单,成交人在接到系统订单、备货期满48小时内安排发货,并同步在商城后台录入物流信息,以货物实际签收日为交货日期。
(2)成交人若不能按约定时间发出或交付商品的,采购人有权一次按货物总金额20%收取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不足200元,按200元计,单次违约金上限不超过5000元)。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交货的情况除外,但成交人应及时告知采购人。
2.交货地点:
以采购人采购订单所载明的信息为准(可能为具体的某一楼层):
(1)宜宾市区域内,由成交人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宜宾市外需邮寄的货物,由成交人将货物邮寄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邮寄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3.交货时,成交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45001-2020以及其他安全要求,必须保证运输车辆的自身安全,预先熟悉运输线路,在运输和验收、转运及使用过程中若发生事故、危害、危险,由成交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给采购人和对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并由成交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采购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4.成交人运输车辆需遵守采购人环境管理的相关规定:①进入采购人厂区的运输车辆尾气排放务必达到对应最新国家标准要求;②严禁国五及以下运输车辆到采购人厂区作业;③在采购人厂区作业的运输车辆严禁切断和垫高尿素系统温度传感器、严禁人为堵塞尿素添加口,拔出尿素泵传感线路、严禁货车OBD作假,逃避尾气排放监管。
(三)质量验收要求:
1.成交人按采购人要求的质量标准提供货物,产品包装(包括商标、图形、文字信息等)及产品质量应与集采商城商品详情保持一致,不得随意降低产品质量。
2.成交人需随货提供产品合格出厂证明,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成交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个月内提供相应检测报告。若成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检测报告,采购人有权按货物总金额20%收取成交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200元,按200元计,单次违约金最高金额不超过5000元)。
3.成交人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表面和内部均无瑕疵的原厂正品,具备产品合格证书,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
4.因成交人提供的商品存在质量缺陷造成采购人或第三方财产、人身损害的,除应履行协议约定的售后服务外,成交人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验收:以采购人验收为准,采购人对成交人送交的货物进行验收,合格入库并出具货物验收合格凭证,不合格退货。
6.若成交人送交的货物,经采购人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收,成交人应在7日内完成调换。
三、结算及付款方式、违约责任
(一)结算及付款方式:详见本采购文件附件1《主要合同条款》。本项目采购人为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方合同签约主体(《主要合同条款》甲方)为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酒厂有限公司、宜宾酱酒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宜宾五粮液供销有限公司、宜宾五粮液酒类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成交人按采购人实际收货的车间(或部门)所归属的公司名称(由采购人确定)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并由前述车间(或部门)所归属的公司承担付款义务。具体开票信息(付款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开户行、账号)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二)违约责任:详见本采购文件附件1《主要合同条款》。
四、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
(二)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等重大违法行为。
【特别提示】:①对于信誉要求的证明材料,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且报告生成日期须在开标日期前30个日历天内。②新成立企业不满足采购人年度要求的,谈判申请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③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是指参选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五、其他要求(含违约责任)
1.成交人在收到采购人创建的产品主数据编码后,按要求完成货物图片、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库存详情、起订量、备货期等完整信息编写,于5日内完成商品上线集采商城。成交人必须保证上架采购人集采商城平台商品详情、图片等基础信息准确无误,若出现图文不一致或图文与实物不一致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按200元/个,收取违约金。
2.成交人必须保证上架集采商城平台价格准确无误,若采购人在上架审核过程中发现原价(即含税出厂单价)、最低价(即含税成交单价)与《成交通知书》或《新增产品上架申请书》不一致的,采购人有权按100元/个,收取违约金。
3.需“二次竞价”的产品,成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在商城上完成“二次竞价”,二次竞价的价格不得高于成交价(二次报价须在成交单价基础上至少下浮5‰)。成交人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二次竞价”,采购人有权收取违约金200元/次。
4.成交人安排发货后,必须在商城同步录入物流信息,未按要求录入物流信息的,采购人有权按100元/个,收取违约金。
5.商品增补流程:有效期内成交人产品出厂单价有变化或产品有更新、换代、增加规格的,应及时按类别向采购人申报(每月15日前集中申报一次),经采购人审核,按成交人出厂单价和确定的成交折扣百分数进行折算调整或确定成交单价后,上架至集采商城,供各需求单位选择下单。
6.采购人将不定期核实成交人上架商城的产品价格,有效期内,若采购人发现成交人提供的产品对集团公司外销售价格低于成交单价视为成交人违约,每发现一次,采购人有权收取成交人违约金5000元;累计三次,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六、编制申请文件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严格按照本采购文件所提供的申请文件格式,编制申请文件,否则其递交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二)申请文件规定的签字、盖章处须签字盖章。
(三)申请文件的递交:采用线上递交电子版申请文件,提供签字盖章完整的申请文件扫描件一份(一个整体的PDF文件)。
七、报价要求:定价原则、有效期和成交单价
1.定价原则及有效期:各子公司按类别申报折扣百分数,每个类别只申报一个折扣百分数(折扣百分数不得为100%),经谈判确定的成交折扣百分数为集采商城最高折扣百分数,有效期为三年。
2.按成交折扣百分数折算的成交单价为产品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价格,包括运输(含邮寄)、人工、装卸费、检测、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计算方式如下:
成交单价:产品成交单价(含税,下同)=产品出厂单价(保留2位小数)×所属类别成交折扣百分数。
注:折算成交单价时存在多位小数的,保留4位小数或向下取整保留2位小数。
3.折算的产品成交单价为集采商城最高限价,当单一产品下单金额达到5万元时,成交人须按要求在集采商城进行二次报价(商城上二次报价只申报产品单价,二次报价须在成交单价基础上至少下浮5‰),最终轮报价为该产品结算单价,且结算单价与出厂单价的比例不得高于产品所属类别成交折扣百分数。
八、邀请函发送时间、谈判时间、地点、方式及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邀请函发送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整。
(二)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自邀请函发送开始时间至谈判开始时间止。申请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谈判开始时间前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提出。
(三)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00分(逾期不接收申请文件)。
(四)递交申请文件的方式:申请人须在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上递交申请文件,并确认文件上传确认状态为“已确认”。
(五)谈判时间:同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六)谈判方式:腾讯会议远程谈判(开始谈判后,采购人通过申请人《申请函》中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告知腾讯会议号)。
【特别提示】:申请人请提前下载好腾讯会议APP。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附件
1.主要合同条款
2.申请文件格式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中心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相关附件
邀请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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