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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钟前 招标公告-公告 公开招标 宁夏 - 银川市
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以上公示的项目 | ||
| 预算 | 112万 | ||
| 省份/直辖市 | 宁夏 | 地区 | 银川市 |
| 采购单位 | 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 | ||
| 所含内容 | 公安招标指挥中心招标无线电招标无人机招标警灯招标指纹招标 | ||
正文
导出pdf一、采购标段
| 采购计划编号: | 2026NCZ(YC)001538 | 项目名称: | 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无人机GZ装备采购项目 |
|---|---|---|---|
| 分包名称: | 采购无人机管制装备项目 | 分包类型: | 货物类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 否 |
|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 (三)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 不适宜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情况说明.pdf |
| 报价扣除优惠: | 10 | ||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 1 | 无 |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交付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经审计审核确认价格,乙方提交发票及相关凭证,一次性付款。
售后服务供应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和厂家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厂家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厂家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故障响应时间要求。供应商接到使用方产品出现问题的通知后立即作出响应,应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维修配件。供应商和厂家售后服务中,使用的维修零配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 标的清单(货物类) | ||||||||||||
|---|---|---|---|---|---|---|---|---|---|---|---|---|
| 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是否进口 | 标的详细参数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备注 | ||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
| 1 | A02379900-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 | 无人机双云台组件 | 台 | 1 | 1500.00 | 否 | 标的1-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安装位置:机身下置 设计结构:15°水平倾角,双SkyPort接口并行 最大载重:单云台≥950g 兼容负载:云台、探照灯、喊话器、第三方SkyPort设备 接口布局:双独立云台接口,靠近机身重心 稳定性:优化机身配重,提升双负载飞行稳定性 协同能力:支持双负载同步控制、角度联动 供电能力:双路独立供电,单口最大120W 通信:双路SkyPort高速通信,支持Pilot 2统一控制 | 否 | 否 | 否 | 否 | |
| 2 | A02379900-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 | 小型四旋翼无人机 | 台 | 4 | 40000.00 | 否 | 标的2-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定位系统:GPS+BD+Galileo+QZSS+GLONASS(RTK开启支持QZSS/GLONASS) 防护等级:≥IP55 工作温度:-30℃ ~ 50℃ 最大起飞海拔:6500m 尺寸(长×宽×高):约380×420×210mm(不含桨叶) 轴距:≤500mm 整机重量:≤1850g 最大起飞重量:≥2100g 最大水平速度:≥20m/s(运动挡) 最大上升速度:≥10m/s(运动挡) 最长续航时间:≥45分钟 抗风能力:≥12m/s 可见光相机:广角镜头1/1.3英寸CMOS,4800万像素,f/1.7,等效24mm,82°FOV;中长焦镜头1/1.3英寸CMOS,≥4800万像素,f/2.8,等效70mm;长焦镜头1/1.5英寸CMOS,4800万像素,f/2.8,等效168mm;视频分辨率4K@30fps;数字变焦28倍 热成像相机:传感器非制冷氧化钒,640×512(超分1280×1024);波长8-14μm;测温精度±2℃或±2%(高增益);±5℃或±3%(低增益);测温范围-20℃~150℃(高增益);0℃~600℃(低增益)激光测距:测距范围正入射1800m(1Hz),斜入射600m;精度±(0.2+0.0015×D)m;盲区1m 操控:RC Plus遥控器 | 否 | 否 | 否 | 否 | |
| 3 | A02379900-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 | 无人机探测定位精准反制设备 | 台 | 1 | 440000.00 | 否 | 标的3-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一)无人机无源探测定位设备技术参数 结构形式:设备采用一体式结构,无外露天线,支持便携式、固定式、车载式三种安装方式。 重量:设备整机重量≤3kg。 外壳防护:设备防护等级≥IP66。 设备接口:配置≥1 个电源接口、≥2 个网络接口。 电源功耗:市电供电且处于探测状态时,设备功耗≤150W。 ▲探测频率:频率覆盖范围 29.6MHz-6000MHz;重点覆盖 330MHz、433MHz、840MHz-900MHz、915MHz、933MHz、1.1GHz-1.3GHz、1.4GHz、2.4GHz、4.9GHz、5.1GHz-5.9GHz 无人机专用频段。 ▲定位方式:通过协议解析实现无人机定位,支持单站电子指纹 ID 定位;支持多设备组网定位,2 台及以上设备可 AOA 交叉定位,3 台及以上兼容设备可 TDOA 定位。 ▲目标识别:可精准识别多种 无人机、 飞控、数传模块等;可探测、识别并区分多架同品牌、同型号、同频段无人机。 探测范围:无遮挡、无干扰、晴朗天气下,探测定位距离≥5km;水平探测角度 0°-360°,垂直探测角度 - 90°-+90°;探测高度 0-1000m。 ▲定位精度:无人机经纬度定位误差≤2m,遥控器(飞手)经纬度定位误差≤4m;无人机飞行高度误差≤2m;测向误差≤1°(RMS)。 动态性能:可持续探测移动速度≥20m/s 的无人机;支持移动状态下工作,移动速度≥80km/h 时可正常探测定位。 多目标能力:同时探测识别无人机数量≥15 架、品牌≥5 种;同时探测识别非本品牌遥控器数量≥10 个、型号≥9 种;支持≥10 条无人机轨迹跟踪、≥7 条遥控器与无人机连线显示。 信息显示:探测列表实时显示无人机品牌型号、SN 码、工作频率、经纬度(精确至小数点后 6 位)、方位、距离、高度、速度、起航点等信息;电子地图同步显示无人机位置、入侵角度、飞行轨迹及遥控器(飞手)位置。 智能跟踪:支持多目标跳频信号自动跟踪,频段切换后仍识别为同一无人机并延续轨迹;可识别同一无人机多波次入侵,整合入侵信息。 图传与报警:支持通过管理平台实时显示穿越机模拟图传画面;探测到无人机后,管理平台自动声光报警。 ▲区域防控:可在电子地图圈定、框选或自定义预警区、防御区;4 台设备组网时,无人机进入预警区自动报警;4 台设备组网并搭配干扰设备时,无人机进入防御区可联动干扰。 响应性能:探测功能开启至软件报警时间≤2s;无人机经纬度信息刷新时间≤6s。 可靠性指标:无遮挡、无干扰环境下,10 台靶机探测成功率≥98%,识别成功率≥99%;连续 24 小时探测虚警≤1 架次。 工作温度:设备工作温度范围-40℃~70℃(±2℃)。 (二)无人机干扰反制设备技术参数 ▲设备应能够发射以下 8 个信道的无线信号,频率范围第 1 信道:(430±5) MHz~(440±5) MHz;第 2 信道:(840±5) MHz~(930±5) MHz;第 3 信道:(1170±5) MHz~(1280±5) MHz;第 4 信道:(1430±5) MHz~(1444±5) MHz;第 5 信道:(1550±5) MHz~(1620±5) MHz;第 6 信道:(2400±5) MHz~(2501±5) MHz;第 7 信道:(5150±5) MHz~(5350±5) MHz;第 8 信道:(5750±5) MHz~(5853±5) MHz;各端口平均输出功率≥45分贝毫瓦。 有效干扰距离:无明显遮挡、无明显电磁干扰条件下,有效干扰距离≥3km。 干扰角度:水平方向 0°~360°;俯仰方向 - 90°~+90°。 干扰响应时间:宽频干扰模式下,从启动干扰至遥控器显示信号丢失时间≤2.5s。 同时干扰数量:可同时干扰无人机数量≥50 架;可同时干扰支持跳频功能无人机数量≥45架。 精准干扰数量:可精准干扰无人机数量≥20架。 干扰成功率:无明显遮挡、无明显电磁干扰条件下,干扰成功率≥99%。 干扰功能:具备无人机图传链路、飞控链路及导航信号干扰能力,可实现驱离或迫降(需无人机支持)。 干扰模式:支持宽频干扰、精准干扰两种模式,可多目标宽频干扰或单目标精准干扰。 ▲精准干扰功能:与无线电探测设备组网后,无人值守模式下可开启白名单保护及精准干扰功能。 ▲精准干扰能力:可对距离设备 200m、间隔 2m,同品牌型号、同定频频段、同方位的多架(≥2 架)无人机中指定目标干扰,不影响其他无人机信号。 ▲跳频精准干扰:可对距离设备 200m、间隔 2m,同品牌型号、同方位的自动跳频多架(≥2 架)无人机中指定目标干扰,不影响其他无人机信号。 干扰机型:可对多种、多类型、多品牌无人机进行干扰。 干扰时长设置:组网后可设置单次发射时长 20s~40min。 频率窗口设置:封控频率范围内可实时、任意设置频率窗口。 杂散信号:第 6、7、8 信道组合发射时,不得产生 1090MHz、1.2GHz、1.5GHz 杂散信号。 设备应支持通过管控平台查看:在线/离线状态、故障状态、设备工作温度、功放工作温度、干扰频段发射状态、软件版本号。 通信方式:支持有线 / 无线接入,采用 B/S 架构 Web 登录管控平台;支持 TCP/UDP/等 协议,可外接光纤转换器接入平台。 供电方式:支持市电、移动电源、燃油发电机供电;适应 AC110V~240V 电压范围。 电磁环境:符合 GB 8702-2014,设备四周 5.0m 处电场强度满足标准限值要求。 高温贮存:符合 GB/T 2423.2-2008 试验 Bb,(70±2)℃保持 2h,恢复后可正常工作。 低温贮存:符合 GB/T 2423.1-2008 试验 Ab,(-50±2)℃保持 2h,恢复后可正常工作。 低温低气压贮存:符合 GB/T 2423.27-2020 试验 Z/AMD,(10±3)℃、55kPa 保持 4h,恢复后可正常工作。 恒定湿热贮存:符合 GB/T 2423.3-2016 试验 Cab,(40±2)℃、93% RH 保持 2d,恢复后可正常工作。 盐雾防护:符合 GB/T 2423.18-2021 试验 Kb,2d 循环试验,表面无明显锈蚀,可正常工作。 设备主机防护等级符合 GB/T 4208-2017,满足:IP6X:防尘,无明显灰尘沉积,1.0mm 金属线不得进入外壳。IPX6:防喷水,强力喷淋无有害进水,不影响设备操作与安全性能。 (三)无人机探测防御指控软件技术参数 系统提供清晰、简洁、友好的中文人机交互界面,操作简便灵活、易学易用,便于管理和维护;支持多语言切换。 ▲系统管理平台具备电子地图功能,支持加载地图,可切换卫星地图、二维地图、3D 模式地图,支持地图测距、测向,可在电子地图上标识接入设备位置,查看经纬度信息,支持 ADS‑B 民航飞机位置显示,信息刷新时间≤5s。 实时显示探测到的无人机型号、频段、电子指纹 ID(机身序列号)及设备工作状态。 ▲具备定位功能时,显示无人机、飞手(遥控器)经纬度,可生成二维码,手机扫码跳转至第三方地图 APP 定位,实时显示无人机飞行轨迹,支持一键清除轨迹,显示无人机无线信号频谱图、频点、通信标准,以图表形式呈现环境信号状态,具备频谱记录功能,可记录并保存无人机频谱信号。 ▲内置无人机机型库,品牌数量≥50 种、机型≥190 种,支持将未知 Wi‑Fi 无人机、遥控器添加至机型库,具备未知无线信号学习、识别、报警能力,可对探测到的无人机进行自定义信息备注。 支持在电子地图圈定、框选或自定义多边形区域,设置预警、防御范围,具备白名单 / 黑名单功能,白名单内无人机不触发报警,无人值守模式下,非白名单无人机进入防御区域自动报警,并联动干扰设备发射干扰信号。 统计入侵无人机品牌型号、架次、架数、入侵总时长、单次最长时长、平均时长及事件趋势。 支持飞行轨迹记录回放,进度条可拖动。 ▲提供标准接口协议,可接入第三方综合指挥平台,支持通过安装包在线升级,支持远程查看设备运行状态与探测结果;架设 VPN 后可远程配置、升级、复位、状态查询,可接入无线电探测、光电、导航诱骗、干扰等设备,支持≥2 台设备有线 / 无线接入,统一管理设备与数据,显示多设备探测结果。 | 否 | 否 | 否 | 否 | |
| 4 | A02379900-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 | 无人机喊话器 | 台 | 1 | 6000.00 | 否 | 标的4-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工作温度:-20℃ ~ 50℃ 重量:690±10g 尺寸:约135×120×140mm 扬声器:≤4Ω,≤25W 声压级:1米处≤123dB 传播距离:≥700m 功能模式:实时喊话、录音回放、文本转语音、音频文件播放 智能功能:环境降噪、智能音量调节 稳定系统:单轴(俯仰) 角度抖动:悬停±0.01°,飞行±0.02° 可控范围:俯仰-120°~-5° 额定功率:≤30W 安装:快拆 产品定位:行业级无人机定向喊话器 防护等级:≥IP54 工作温度:-20℃ ~ 50℃ | 否 | 否 | 否 | 否 | |
| 5 | A02379900-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 | 无人机警灯 | 台 | 1 | 5000.00 | 否 | 标的5-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防护等级:≥IP65 工作温度:-30℃ ~ 60℃ 重量:600±30g 尺寸(长×宽×高):约180×120×85mm 安装方式:机身快拆接口,支持360°旋转调节 光源类型:高亮度LED,多色可选(红、蓝、黄、白,支持单色/双色切换) 闪光模式:常亮、爆闪、频闪、旋转闪、同步闪(可通过遥控器调节) 发光强度:≥1200cd 可视距离:白天≥800m,夜间≥1500m 闪光频率:1-20Hz可调 额定电压:≤12V DC 额定功率:≤15W 供电方式:通过机身E-Port接口供电,支持热插拔 控制方式:支持Pilot 2遥控器集成控制,可与无人机飞行状态联动 防护性能:防水、防尘、抗冲击(符合GB/T 2423.1-2008标准) 抗振等级:≤20g(频率10-2000Hz) 使用寿命:LED光源≥50000小时 | 否 | 否 | 否 | 否 | |
| 6 | A02379900-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 | 无人机抛投器 | 台 | 1 | 5000.00 | 否 | 标的6-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防护等级:≥IP54 工作温度:-20℃ ~ 50℃ 整体重量:≤3.0kg(不含负载) 尺寸(长×宽×高):约380×320×150mm 安装位置:机身下置,适配双云台组件或独立挂载接口 最大负载重量:≥9.5kg 抛投方式:四通道独立抛投,支持单通道单独抛投、多通道同步抛投 抛投精度:≤±0.5m(飞行高度50m,无风环境) 抛投角度:0-90°可调,支持远程电动调节 可视功能:集成1080P高清摄像头,支持实时回传抛投区域画面,支持夜视功能(红外补光距离≥30m) 控制方式:遥控器按键控制、Pilot 2APP触控控制,支持定时抛投、距离触发抛投 承载结构:高强度铝合金材质,防腐蚀、抗冲击,适配重载抛投需求 锁定方式:电磁锁定+机械双重锁定,防止误抛,解锁响应时间≤0.5s 适配负载类型:救援物资、救生圈、急救包、警示标识、小型设备等(最大尺寸300×200×150mm) 安装方式:快拆式设计,安装/拆卸时间≤5分钟. 额定功率:≤35W(含摄像头) 供电方式:机身双路独立供电,支持冗余供电,保障抛投可靠性 通信协议:兼容SkyPort高速通信,与无人机飞行数据同步 数据传输:支持抛投状态实时反馈(锁定/解锁、负载状态、摄像头画面) 续航保障:与无人机续航同步,无额外续航损耗。 | 否 | 否 | 否 | 否 | |
| 7 | A02379900-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 | 无人机单兵图传设备 | 台 | 1 | 4000.00 | 否 | 标的7-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实时图传直播:飞机图传(O4 / 4G增强图传)实时上传无人机管理平台,指挥中心可远程监看。 单兵/遥控模式:遥控器(RC Plus 2)联网 →飞机装增强图传模块(4G) → 直连云端,图传同步无人机管理平台 虚拟座舱/远程操控:支持在无人机管理平台网页端远程监看画面、控制飞机与云台。 | 否 | 否 | 否 | 否 | |
| 8 | A02379900-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 | DBD四旋翼无人机 | 台 | 4 | 70000.00 | 否 | 标的8-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定位系统:DBD(BD)+ Galileo + GPS(RTK开启时支持GLONASS) 防护等级:≥IP55 工作温度:-20℃ ~ 50℃(无太阳辐射) 最大起飞海拔:6000m 裸机重量:5000±30g 带电池重量:9700±60g 最大起飞重量:≤16kg 展开尺寸(长×宽×高):约1640×1450×690mm(含桨叶) 折叠尺寸(长×宽×高):约600×600×690mm(含桨叶) 最大水平飞行速度:25m/s(海平面无风) 最大上升速度:≥10m/s 最大下降速度:≥8m/s 最大抗风速度:12m/s(7级风) 最长飞行时间:≥55分钟(无风,仅挂载前飞) 最长悬停时间:≥50分钟(无风,仅挂载) 最大续航里程:≥46km(无风,17m/s) 单云台组件最大挂载:1400g(>950g时减震球寿命1000h→400h) 双云台组件最大挂载:950g/云台 第三云台支架:快拆口≤3kg,螺丝锁付≤6kg 悬停精度:垂直±0.1m(视觉/RTK)、±0.5m(卫星);水平±0.1m(视觉/RTK)、±0.5m(卫星) RTK定位精度:水平1cm+1ppm,垂直1.5cm+1ppm 避障系统:全向双目视觉+环扫激光雷达+六向毫米波雷达+下视3D红外 电池:≥21000mAh,7.6V,159.6Wh 机身接口:4×E-Port V2(单口120W)、USB-C调试接口 | 否 | 否 | 否 | 否 | |
| 9 | A02379900-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 | 便携式无人机反制设备 | 台 | 1 | 68000.00 | 否 | 标的9-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发射频段:"能够发射以下频率范围的无线信号:第1信道:(840±5)MHz~(930±5) MHz;第2信道:(1160±5)MHz~(1310±5) MHz;第3信道:(1550±5)MHz~(1620±5) MHz;第4信道:(2385±5)MHz~(2490±5) MHz;第5信道:(5135±5)MHz~(5340±5) MHz;第6信道:(5720±5)MHz~(5850±5)MHz。" 发射带宽:设备的最大发射带宽应≥200MHz,最小发射带宽应≤75MHz。 干扰距离:在无明显遮挡、无明显电磁干扰的条件下,设备的有效干扰距离应≥2km。 ▲干通比:在最大干扰距离处,设备能有效对无人机进行干扰时的干通比(无人机与设备的距离和无人机与遥控器之间的距离比)应≥21:1。 干扰角度检查:"角度固定的条件下,设备的干扰角度应满足:水平方向:±45°; 俯仰方向:±25°。" 干扰响应时间:宽频干扰模式下,从启动干扰至无人机遥控器显示信号丢失所需的时间应≤3s。 ▲同时干扰无人机数量:能同时干扰的无人机数量应≥50架。 干扰机型种类数量检查:"能干扰的无人机品牌种类应≥10种;能干扰的无人机机型种类应≥40种。" 干扰成功率:在无明显遮挡、无明显电磁干扰的条件下,干扰成功率≥98%。 干扰功能检查:具有无人机干扰功能,应能通过信号干扰方式干扰无人机的图传链路、飞控链路及导航信号,驱离无人机或使无人机迫降(需无人机支持迫降或返航功能); 具有无人机数传模块干扰功能,应能通过信号干扰方式干扰数传模块的通信链路; 具有航模干扰功能,应能通过信号干扰方式干扰航模的控制链路。 ▲干扰机型检查:应能对以下品牌及机型的无人机进行干扰:多品牌无人机、DIY无人机(覆盖ELRS、TBS Crossfire 协议)等。 干扰模式检查:"支持切换以下干扰模式:(1)2频(信道2、3)导航信号干扰;(2)4频(信道1、4~6)干扰;(3)6频(信道1~6)干扰。" 尺寸检查:"设备(含接口及握把,不含支架及电池)尺寸应满足:长:约(370±2)mm;宽:(270±2)mm;高:(180±2)mm。" 重量检查:设备(含电池)重量应≤7kg。 ▲外观及结构检查:"设备外观为盾形;设备为一体式结构,内置定向天线,无外露天线; 设备内置6个发射模块,无其他外接功能模块;应具有1个独立电源按钮、1个800MHz~900MHz发射频段开关按钮、1个1.2GHz/1.5GHz发射频段开关按钮、1个2.4GHz/5.2GHz/5.8GHz发射频段开关按钮;1.2GHz/1.5GHz发射频段开关按钮具有防护盖,应支持防误触功能;背部应有卡扣,应能通过卡扣外接手持无线电监测设备;电池可更换。 架设方式检查:支持手持式、背负式、固定式和车载式架设方式。 状态指示功能检查:具有开机指示灯、发射频段指示灯,应能显示设备电池电量。 持续工作时间:使用锂电池供电时(不更换电池,电池电量充满条件下),开启6频干扰模式,设备的持续发射时间应≥30min。 杂散信号检查:开启第4、5、6信道组合发射时,应不产生频率为1090MHz、1.2GHz、1.5GHz的杂散信号。 充电时间:电池电量显示为0%的情况下,使用标配充电器充电,从开始充电至充电指示灯显示为绿色所需的时间应≤1h。 电池更换时间:电池更换时间应≤1.5s。 展开撤收时间:"手持状态下,设备从断电到通电所需的时间应≤1s;手持状态下,设备从通电到断电所需的时间应≤1s。" 电源功耗:设备开启全频段反制时的电源功耗应≤500W (DC28V供电)。 频率窗口设置功能检查:用于安全保卫的电子封控设备,在封控频率范围内应能实时、任意设置频率窗口。 高温(贮存):依据GB/T 2423.2-2008中试验Bb的相关要求:试验后应能正常干扰无人机设备。 低温(贮存):依据GB/T 2423.1-2008中试验Ab的相关要求:试验后应能正常干扰无人机设备。 ▲需提供工信部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否 | 否 | 否 | 否 | |
| 10 | A02379900-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 | 无人机云台相机 | 台 | 3 | 25000.00 | 否 | 标的10-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无人机云台相机需具备广角相机、变焦相机、激光测距等功能。 尺寸:长 ≥170 毫米,宽≥ 140 毫米,高≥ 160 毫米 重量:≤1000g 防护等级:≥IP54 可控转动范围:俯仰:-120° 至 60°;平移:±320° 焦影像传感器:1/1.8 英寸 CMOS,有效像素≥ 4000 万 广角影像传感器:1/1.3 英寸 CMOS,有效像素 ≥4800 万 激光测距仪波长≥900 纳米 测量范围:≥3 米至 3000 米 混合光学变焦≥30 倍 最大变焦倍数≥400 倍 | 否 | 否 | 否 | 否 | |
| 11 | A02379900-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 | 无人机探照灯 | 台 | 1 | 7500.00 | 否 | 标的11-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防护等级:≥IP54 工作温度:-20℃ ~ 40℃ 重量:750±20g 尺寸:约125×150×170mm 照明模式:近光模式(FOV 15°,150m,13lux@100m,6500K);远光模式(LEP激光,FOV 4°,300m,30lux@100m,7500K);全开模式(远近同亮,500m覆盖,40lux@100m);爆闪模式(5Hz高频闪烁) 外壳温度:<50℃(防烫) 稳定系统:3轴(俯仰、横滚、平移) 角度抖动:悬停±0.01°,飞行±0.02° 机械范围:俯仰-129°~+73°,横滚±55.8°,平移±327° 可控范围:俯仰-120°~+60°,平移±320° 额定功率:≤120W 远光功耗:≤17W 安装:SkyPort快拆 产品定位:行业级无人机探照灯 防护等级:≥IP54 工作温度:-20℃ ~ 40℃ | 否 | 否 | 否 | 否 | |
| 12 | A02379900-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 | 无人机红外云台相机 | 台 | 1 | 68000.00 | 否 | 标的12-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防护等级:≥IP54 工作温度:-20℃ ~ 50℃ 重量:≤1000g 尺寸:约135×130×170mm 广角相机:传感器1/1.3英寸CMOS,4800万像素;焦距等效24mm,f/1.7,DFOV 82.1°;视频4K@30fps,全彩夜视 变焦相机:传感器1/1.8英寸CMOS,4000万像素;变焦34倍光学+400倍数字;焦距等效33.4-809.3mm,f/1.6-f/5.2;视频4K@30fps,光学增稳 热成像相机:传感器非制冷氧化钒,1280×1024;焦距等效52mm,f/0.95,DFOV 45.2°;测温范围高增益-20℃~150℃;低增益0℃~600℃;加衰减镜0℃~1600℃;测温精度±2℃或±2%;数字变焦≥30倍 激光测距:测距≥3-3000m;精度≤500m±0.2m+0.15%;>500m±1m 近红外补光:波长850nm;补光距离100m 稳定系统:3轴(俯仰、横滚、平移) 可控范围:俯仰-120°~+60°,平移±320° 角度抖动:±0.01°(悬停) 功耗:≤28W 供电:SkyPort | 否 | 否 | 否 | 否 | |
采购需求附件:
| 采购需求附件 | |||||||
|---|---|---|---|---|---|---|---|
| 附件1 采购需求.docx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货物类
标的物无人机探测定位精准反制设备
履约保证金无
甲方责任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 、甲方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人员对乙方在项目实施现场进行的各项工作予以必要配合,及时确认业务需求及各项实施工作。 3 、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乙方责任1 、保证所供货物均为投标文件承诺的货物,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保证其全部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的且符合相关质量要求。 2 、保证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对货物及系统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 3 、保证其所供货物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 、合同履行期内,乙方工作人员的安全、意外伤害及因履行本合同造成第三方受伤或财产损失而产生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致甲方受损的,由乙方对甲方进行赔偿并承担合同总金额 20%的违约金。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交付
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20%的违约金。 2、无正当理由,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规定未按期向乙方付款,视为违约。 3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或逾期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等合同约定的内容时,视为违约。每逾期 1 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3‰的违约金,最多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0%,逾期超过 15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4 、乙方所供货物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以及甲方收货后,发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不能使用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20%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支付甲方所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 、在质保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提供即时响应服务。若遇到重大故障问题不能解决,应提供相同产品或规格型号档次不低于故障产品的备用产品,以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直至故障产品修复。否则甲方有权另请单位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6、乙方不得将合同任何项目转让、分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7 、合同履行期内,乙方工作人员的安全、意外伤害及因履行本合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8 、违约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需承担守约方因此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费用。
不可抗力1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 ”系指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这些事件包括:战争、水灾、地震以及双方同意的事件。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执行合同的期限将相应延长。 2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同时必须在 7 日内,以挂号形式递交有关政府部门的证明。如果不可抗力超过 15 日,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就合同的执行达成协议。
保密1 、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不得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2 、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 20%支付违约金(详见保密协议)。
争议解决1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银川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在争端解决期间,除正在进行解决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3 、合同送达条款与保密条款、争议解决条款均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的影响。
合同生效及其他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便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按合同严格执行,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应将为履行本次合同内容从甲方取得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电子资料、纸质文件、图纸、数据等)全部归还甲方。 3 、以下文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甲方提供的招标文件、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本合同的补充协议、附件。有关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以及相关的承诺函件等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 、如果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产生冲突,解释合同的优先顺序如下:⑴投标文件⑵招标文件⑶中标通知书⑷合同。 5 、本合同一式 4 份,甲方 3 份,乙方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1 、货物运抵现场后,甲方将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初步检验。如发现货物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乙方立即更换、维修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 、货物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应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性能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组织对采购项目进行实质性验收,并出具最终验收报告。 3 、如甲方在验收时发现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无论上述检验是否通过了甲方的验收,均不能免除合同规定的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4 、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甲方要求完成全套项目文档资料的整理、汇总和装订。提交的项目资料种类及内容必须满足政府采购审计、验收的要求和标准。 5 、甲方因乙方货物原因拒绝签收,或因乙方原因而行使解除权,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等风险由乙方承担。 (验收方案附件):验收方案.docx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包装和运输方式1 、乙方负责包装、装运和运输,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装运和运输造成货物有任何损坏均由乙方负责。 2 、包装费、运费及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金额内。 3 、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对乙方提出的具体包装要求:乙方要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甲方指定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坏和损失,以及安全事故等,均由乙方承担。按原有包装确保货品及附件完好无损,包装费及运费、装卸费、安装费、调试费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提供的产品在包装、运输、安装、调试、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损失以及给双方及第三人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以及环境影响等均由乙方负责。
售后服务供应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安装调试:①成交人负责进行包装和运输,相关费用由成交人自行承担。②成交人负责包装、装运和运输,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装运和运输造成货物有任何损坏均由成交人负责。
交付标准和方法1.乙方必须在到货的同时,向甲方提供按本合同的技术规格、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测试与验收的方案。 2.甲方初步验收时仅就设备的数量、是否具有合格证明进行形式上的查验,不负责质量验收,具体质量是否合格的验收,以设备安装完毕并经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为准。 3.乙方提供的产品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由乙方将货物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及地点送达,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合同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同时不视为乙方完成了交货义务,如因此造成安装工期或其他与本合同产品关联的后续合同延误的,乙方应就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甲方验收后,发现产品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3年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 货物类细则类别 | |||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 1 | 投标报价 | 30.00 |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最低报价得30分。注:1.除响应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又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被拒绝外。 2.当投标价异常低价时,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
| 2 | 技术标响应情况 | 19.00 | 招标文件中带“▲”的为重要技术指标和参数,其他参数为一般技术指标。标准分19分。 投标人的技术参数低于招标文件标注“▲”的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每有一项减 1 分;投标人的其它技术参数低于招标文件一般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每有一项减 0.5 分,减完为止。 注:1.满足或优于加“▲”技术参数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佐证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能证明其参数有效性的不予认可,视为负偏离。(佐证材料是指能充分证明技术参数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产品说明书、宣传彩页等)。 2.供应商应确保响应内容和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3.投标文件技术偏离表中注明证明材料页码。 |
| 3 | 供货方案 | 12.00 | 投标人需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制定符合本项目的供货方案,根据提供的供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进货渠道管控、2.供货体系流程、3.及时供货保障措施、4.产品运输、5.安装调试、6.出现损坏、瑕疵品时的更换方案等内容),内容完整无缺失、符合采购人需求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以此为基础,以上6项能紧扣项目特点、方案内容详细、条理清晰、编制合理的每项再加1分,加至标准分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 4 | 质量保证 | 12.00 | 投标人需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制定符合本项目的质量保证内容,根据提供的质量保证及措施,方案中需明确针对本项目所能提供的相关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质量保证承诺、2.质量保证措施、3.过程控制措施等内容),内容完整无缺失、符合采购人需求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以此为基础,以上3项能紧扣项目特点、方案内容详细、条理清晰、编制合理的每项再加2分,加至标准分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 5 | 培训方案 | 9.00 | 投标人需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制定符合本项目的培训方案,根据提供的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培训内容、2.培训方式、3.培训质量保障措施等内容),内容完整无缺失、符合采购人需求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以此为基础,以上3项能紧扣项目特点、方案内容详细、条理清晰、编制合理的每项再加1分,加至标准分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 6 | 售后服务 | 18.00 | 投标人需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制定符合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根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中需明确针对本项目所能提供的相关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服务体系、2.服务标准、3.服务承诺及质保期内、外的服务标准、4.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5.定期巡检计划、6.维护保养方案、7.各类故障处置措施、8.故障响应时限及处理时限、9.售后服务技术支持(包含人员、技术支持、响应承诺等),内容完整无缺失、符合采购人需求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以此为基础,以上9项能紧扣项目特点、方案内容详细、条理清晰、编制合理的每项再加1分,加至标准分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 合计: | 100.00 | ||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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