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生态环境局 政府采购项目社会代理机构公开比选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3-05
发布于
--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

政府采购项目社会代理机构公开比选公告

为保证政府采购工作廉洁高效有序开展,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我局将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择优选择社会代理机构,承担我局机关政府采购非集采项目的采购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原则上需在衡水市或石家庄市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提供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证明);

(3)具备政府采购代理资格(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证明);

(4)从业人员总数5人以上(含5人,提供人员名单、社保缴纳证明);

(5)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二、需提供的报名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2.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截图;

4.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三、其他有关事项

1.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社会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禁止借用他人名义、资质参加比选。

2.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相关要求。

3.代理入库期限:一年。

4.代理机构选取:项目采购单位在社会代理机构库内随机抽取,特殊情况除外。

5.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00至3月7日23:59(北京时间)。

6.报名方式:网上报名(邮箱:hsstwm2019@163.com),在截止时间内比选文件以邮箱回复的方式发送(收到邮箱回复即视为报名成功)。

7.联系人:余 帅 *开通会员可解锁*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