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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遂宁市船山区天宫南路156号遂宁市船山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遂宁市船山生态环境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1、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1 |
四川遂源智能模板生产及翻新项目 |
四川省遂宁市高新区物流港远成路7号 |
四川省遂源智能模板有限公司 |
四川华评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租用四川行盛玻璃幕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四川省遂宁市高新区物流港远成路7号已建厂房约2200平方米,购买切割机、激光切割机、轨道过式抛丸机、二保焊机、手把焊机、等离子切割机、喷漆设备等专用生产设备10台,建设1条全新钢模生产线及1条租赁后回收钢模翻新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各规格钢模板共计200吨,年租赁后回收翻新钢模板1000吨及工字型木架100吨。 |
1.废水: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厂房已建预处理池(容积30立方米)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2.废气:在切割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切割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室设置为密闭区,喷漆废气收集后经抽风+水帘+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抛丸机自带风机8000m3/h及脉冲除尘器(滤筒除尘),在抛丸机出风口设置排气筒与切割粉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一起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焊接烟尘配备5台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净化。 3.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基底减震、夜间不生产等降噪措施。 4.固废:项目危险废物有废活性炭、漆渣、水帘废液、含油废棉纱及手套、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漆桶、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规范暂存,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