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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公正公开,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至我局行政审批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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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南阳市卧龙区新华西路政务服务中心3楼
附件:
河南宏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石英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